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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纪二 秦始皇帝卅四年 焚书禁学

资治通鉴白话文作者:金色轰炸机发布:金色轰炸机

2023-2-15 09:05

秦始皇帝三十四年戊子、西元前213年

谪治狱吏不直及覆狱故、失者,筑长城及处南越地。

秦朝廷将徇私枉法、知人有罪却释放出狱、无罪却下狱的司法官吏处罚流放去修筑长城,或到南越地区守边。

法官是一个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保障,法官知法犯法,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大,理应重罚。

丞相李斯上书曰:『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法令者,以吏为师。』制曰:『可。』

丞相李斯上书说:『过去诸侯国纷争,以高官厚禄招徕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出自朝廷,百姓理家就要致力于耕田做工,读书人就要学习法令规章。但今日的儒生却不学习现代事务,只知一味地效法古代,并借此非议现实,蛊惑、扰乱民众,相互非难指责现行制度,并以此教导百姓;闻听命令颁下,就纷纷根据自己的学说、主张妄加评议,入朝时口是心非,出朝后便街谈巷议,夸饰君主以提高自己的声望,标新立异以显示自己的高明,煽动、引导一些人攻击诽谤国家法令。这种情况如不禁止,就势必造成君主的权势下降,臣下结党纳派活动蔓延民间。唯有禁止这些才有利于国家!因此我建议史官将除秦国史记之外的所有史书全部烧毁;除博士官按职责收藏书外,天下凡有私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人,一律按期将所藏交到郡守、郡尉处,一并焚毁;有敢于相对私语谈论【诗】、【书】的处死;借古非今的诛杀九族;官吏发现这种事情而不举报的与以上人同罪;此令颁布三十天后仍不将私藏书籍烧毁的,判处黥刑,并罚处修筑长城劳役的城旦刑。不予焚烧的,是医药、占卜、种植的书。如果想要学习法令,应以官吏为师。』始皇下制令说:『可以。』

法家的一大特点就是实行愚民政策,早在商鞅变法时,便在秦国国内『焚诗书,禁游学』,以便使百姓闭目塞听,只知道服从官府的指挥。现在统一天下了,面对各国士子们对朝政的一片议论之声,李斯又拿起了商鞅用过的武器。各家学派都各自有对政治的见解,这是奉行法家治国的秦始皇和李斯不能容忍的。于是,自三皇五帝以来第一次文化浩劫来临了。不仅禁止民间拥有百家之书,连私下谈论这些书的内容都要被砍头。这是因为那个年代没有印刷术,书的普及量较少,读书人很难做到人手一册,因此在学习某一本书时一般都要把全本背下来。禁止私下谈论,就是把口耳相传这条路也堵死,恶毒之极。幸亏秦朝灭亡得早。否则等能记住这些书的这一代人去世了,这些古籍也就彻底失传了。秦亡后,很多百家士子都是凭借记忆把本学派的书默写出来,才避免了断绝的危险。而六国的史书就没那么幸运了,一般很少有人去背史书,因此造成了秦以前的历史很多都模糊不清。甚为可惜。如此摧残文化,暴秦不亡,是无天理。

魏人陈馀谓孔鲋曰:『秦将灭先王之籍,而子为书籍之主,其危哉!』子鱼曰:『吾为无用之学,知吾者惟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吾将藏之以待其求;求至,无患矣。』

故魏国人陈馀对孔子的八世孙孔鲋说:『秦朝廷将要毁灭掉前代君王的书籍,而你正是书籍的拥有人,这实在是太危险了!』孔鲋说:『我所治的是一些看来无用的学问,真正了解我的只有朋友。秦朝廷并不是我的朋友,我会遇到什么危险呀!我将把书籍收藏好,等待着有人征求,一旦来征求,我也就不会有什么灾难了。』

孔鲋冒死将儒学经典藏在孔家老宅的墙壁中。到汉景帝时重见天日,为儒学复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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