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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灌水] 古代男女春天要不淫乱就会被处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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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之治 發表於 2013-4-12 20: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新网博客
我是个只谈风月,不谈风云的家伙。 
  谈风云很危险,风云说白了就是政治。我等小民,活着不过是图个三饱一倒,操那份闲心干嘛?
  而风月你怎么谈都很安全,写金瓶梅的人都没有掉脑袋,我们还怕什么?杨老师今夜寂寞,想写点文章,但又怕惹事,于是,效仿李银河先生,写点涉性之文,估计平安无事吧。
  中国第二大正经人孟子说:“生之谓性”、“食色,性也”。可见,即使圣人,也知道性爱的重要。
  古人对性是相当开放的,起码不亚于今天的美国。毕竟美国还没有一条法律督促青年男女必须做爱婚配。而中国古代,还真有过这样的规定。
  《周礼.媒氏》有这样一段文字:
  “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
  这段文字告诉我们,春暖花开的时候,没有婚配的年轻男女要在一起亲热勾搭,“奔淫不禁”。如果不勾搭,还要受到处罚。
  第一次看到这段文字,我除了表示羡慕,也有一点愤怒,我知道,这条规定的出台,倒不是为了满足老百姓的欲望,而是出于繁殖人口的需要,对当权者来说,催人做爱,就是逼人配种。只有人口增多了,国家的力量才会更大。而当权者,才会“人多势众”。
  好像《史记》上也记载了一个“州闾之会”的情景。大意是,青年男女在一起喝酒聊天,打情骂俏,等到了晚上,大家喝的都春心荡漾的时候,组织者就把大堂上的烛光吹灭,每个人都把衣服脱了,心旷神怡起来。
  这个场面我无法无想象,但我估计,要在今天,有关部门是要来过问一下的,而且,按一个人五千块的罚款的标准,还能创收不少。
  简单地说了上面两件事,可以看出来:俺们的老祖宗们不全是柳下惠那样的“性排斥者”,其实,大多数人还是很“能玩”的。也是这种“能玩”的精神,才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并繁衍出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炎黄子孙。
  真的,这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性和吃饭、喝水一样重要,性快乐是老天赐予人类的恩惠。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忍受了太多的苦难,拥有一份这样销魂的快感,有什么不好?
  中国头号正经人孔子是很明白这个道理的,他对性并不拒绝。他编订的《诗经》中,涉及大量性的内容,很多貌似高雅的诗句,细细品味起来,多少有点儿童不宜。
  所以,自南宋开始,道学家们对《诗经》的批评穷凶极恶,特别有个叫朱熹的伪君子,此人对《诗经》更是咬牙切齿。《国风》有二十几首作品被他斥为“淫奔者之辞”。而对于《郑风》,他更是疯狂地咒骂,他认为郑人的诗歌有些简直是女人卖骚之作,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来源:中新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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