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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关于语言的模糊性与模糊化认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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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12-12-3 18: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语言文字报
论文摘要 语言的模糊性是一个具有普遍性意义的语言现象。本文从逻辑分析入手,对这一语言现象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并运用认知范畴理论就人对客观世界的模糊化认知以及模糊语言产生的根源作了进一步的阐释,进而提出模糊语言之所以“不模糊”在于以理解为特征的动态范畴化认知。
   一、引言
  
  日常生活中模糊语言的大量出现人们早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不仅诸如“大、小”,“美、丑”以及英语中的“girl,woman”,“hill,mountain”等相互间界限不清的词语(概念)是模糊的,即使一些看起来十分清晰的概念,其意义也有相当的模糊性。以“床”为例,如果说木床、吊床是床,那么花床、温床是不是“床”呢?再如一提到“车”,我们马上会想到轿车、货车,如果还会想到洒水车、救护车是“车”,那么工程装载机、拖拉机等是否也叫“车”呢?供儿童坐骑游戏的玩具车该算做“车”呢,还是“玩具”?如此等等,不胜枚举。模糊语言尽管“模糊”,却丝毫不影响人们的交际,有时还非它莫属。这是因为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在主观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同样需要语言来表达。这时,模糊语言就派上了用场,如:我们常把良驹称作“千里马”,但再好的“马”人们也不会天真的认为“马”真的能日行千里。“千里马”究竟能日行多远,其实谁也说不准。“千里”作为数字是精确的,表示的距离却是模糊的,但它传递的信息却是清晰而又十分丰富的。仅此区区二字,就将一匹体格硕壮、驰骋如飞的良驹宝马栩栩如生地展现在人们面前,可谓不是“千里”,胜似“千里”。
  模糊语言的重要性和独到的表现力由此可见一斑。本文拟从认知的角度和逻辑分析出发,运用认知范畴理论就语言的模糊性和模糊化认知以及动态范畴化活动的语用认知功能作一探讨。
  
  二、关于语言模糊性的认识
  
  根据传统的二值逻辑理论,人们对事物的识别和定义是依据事物的本质来进行的,事物的本质就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属性”。事物的属性不同,类属也不同,相互间有明确的界线,即任何事物要么是某物或不是某物,它要么具有或不具有某一属性特征(排中律);任何一个事物不可能既是某物又不是某物,不可能既具有某种属性特征又不具有某种属性特征(矛盾律)。简言而之,任何事物非真即假,非假即真,泾渭分明,不容混淆。然而,在一定情况下,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例如,当我们评价一个人是否是“秃头”时,是指一个人头上“有”还是“没有”头发。头上“有”头发,这个人一定不是“秃头”,掉了一根头发显然也不能叫“秃头”,这就是说:
  一个头上长满头发的人不是秃头,
  设此人头发数为N,如果头上长有N根头发的人不是秃头,
  那么,N-1根头发后他仍不是秃头,
  因此,直到头发掉完他也仍然不是秃头。
  一个人的头发掉完了仍然不能叫“秃头”,显然是违背常理的。一个原本为真的命题理应推导出一个客观、合理的结果,然而通过这种逐渐减少(也可反向增加)事物性态的方式,竞得出了如此荒谬的结论。这就是古希腊迈加拉学派(Mefarian School)的代表人物尤布利德斯(Eubulidies)针对二值逻辑提出的“连锁推理悖论(Sorities Paradox)”,其核心是通过一种逻辑上应当为真的渐进式推理,将一个原本为真的命题推向其反面,从而改变整个命题真伪,因而也叫“诡辩推理悖论”。传统的二值逻辑在这里遭受到强有力的挑战。尽管它对当代哲学和认识论的发展贡献不小,但面对“秃头问题(Paradox of the Bald Man)”这类悖论却显得无能为力,不能对这类诡辩逻辑的荒谬之处做出合理的解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是建立在以定量分析见长的精确思维之上的,一味追求精确而排斥模糊。追求精确并不错,但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单就客观事物自身而言,原本无所谓精确或模糊,关键在于我们怎样认识和看待它。由于人的生理机制,人在感知认识事物时会产生“联觉(synaethesia)”,一种感官受到刺激会引起其它感官连锁反应,在大脑中产生共鸣和联想,进而形成关于事物的意象(image)。这种意象可以是十分细致具体的,也可以是概括的,整体性的。很多时候,人们为了认知事物的本质,会从整体上去把握事物,对事物进行定性的分析,将隐藏在所谓精确形式背后的深刻内涵揭示出来。这种定性分析实际上是我们认知事物、判定事物性质的一种方式,它侧重于事物之间的对比,注重在概括事物属性特征的基础上对事物性质的描述,其结果往往具有较强的相对性和模糊性。这是一种寓于精确中的模糊,它也同时表明人不仅具有精确思维的能力,也具有模糊思维的能力,“秃头”现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一个人是“秃头”还是“非秃头”,关键不在于头发数量的人为确定,而在于对该事物或现象性质的认定。人们根据自己的认知经验,常将没有头发或头发稀少的人叫“秃头”,将有头发或头发较浓密的人认定为“非秃头”。因此,“秃头”和“非秃头”都是相对模糊的,甚至连“有(头发)”、“没有(头发)”这类意义原本非常清晰的概念在这一特定的认知环境中也变得模糊了。可见,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并非传统的二值逻辑所主张的那样简单,而是一个在共同的生存空间环境中客体作用于主体,主观能动反映客观的复杂的认知过程,这一过程的结果――被认知概念化了的事物――最终以语言的形式表现出来。语言所反映的是经过认知加工映射到头脑中的认知世界(con-gnitive world),不可能与客观现实完全吻合,语言所传递的信息自然不会是十分客观的,具有很强的主观性、相对性和模糊性。语言的模糊性与人的主观思维密切相关,人的生理机制、身体体验、感知觉能力和想象力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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