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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策书 筹刑第五

五策书作者:发布:懋基

2018-6-27 21:39

刑,井。

筹,泽。

不臣族以享祖,伐畔命用告上。

民,贤人怜,圣人弃,刑人伐,王上恩。一其所然,非于其欲。总其所向,察于鬼神。故变民心者,万世之功。

选第一

安莫安于自,守莫守于时,定莫定于向,然莫然于臣。大势虽无,必以赳赳,则腾跃宇宙,无不治。

而后知名一乡者,可守一家。同一郡者,可成三里。决一州者,可以颂一道。闻于国者,可以染远近。

仇雠者国,朽朽者道。横栏天下者非不德之势,纵横万里者非不知蚕桑之养。欲罢先罢恩亲,欲刑先刑不民。典军先典货殖,伐畔先伐内殷。

任第二

治者功功,刑者扬扬。立命非名,以垂足重。上下不募,可以游离近谗,左右有巇,可以广证切思。任有三法,不予于人。

井第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刻而远恕,往来不能觉察。易,易。

筹第四

顺民心,远民意。伐民用,阻民音。治世之道,非筹是筹,筹谋,见当下之一二。

伐第五

仁者宋父,义者鲁公,赏者秦王,功者汉皇。成败得失,功秉相亡。

知民,知势,知时,知用。此四者,遂而不随,可敛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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