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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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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0-1-29 21:32 | 顯示全部樓層
卷二十六天文志第六

凡天文在圖籍昭昭可知者,經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其伏見蚤晚,邪正存亡,虛實闊狹,及五星所行,合散犯守,陵歷斗食,彗孛飛流,日月薄食,暈適背穴,抱珥虹蜺,迅雷風襖,怪雲變氣:此皆陰陽之精,其本在地,而上發於天者也。政失於此,則變見於彼,猶景之象形,鄉之應聲。是以明君睹之而寤,飭身正事,思其咎謝,則禍除而福至,自然之符也。

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屬。後句四星,末大星正妃,余三星後宮之屬也。環之匡衛十二星,籓臣。皆曰紫宮.前列直鬥口三星,隨北耑銳,若見若不見,曰陰德,或曰天一。紫宮左三星曰天槍,右四星曰天C964。後十七星絕漢抵營室,曰閣道。

北斗七星,所謂\"旋、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攜龍角,衡殷南鬥,魁枕參首。用昏建者杓;杓,自華以西南。夜半建者衡;衡,殷中州河、濟之間.平旦建者魁;魁,海岱以東北也。斗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海。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記,皆繫於鬥.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宮:一曰上將,二曰次將,三曰貴相,四曰司命,五曰司祿,六曰司災。在魁中,貴人之牢。魁下六星兩兩而比者,曰三能。三能色齊,君臣和;不齊,為乖戾。柄輔星,明近,輔臣親強;斥小,疏弱。

杓端有兩星:一內為矛,招搖;一外為盾,天蜂。有名圜十五星,屬杓,曰賤人之牢,牢中星實則囚多,虛則開出。

天一、槍、C964、矛、盾動搖,角大,兵起。

東宮蒼龍,房、心。心為明堂,大星天王,前後星子屬。不欲直,直,王失計。房為天府,曰天駟。其陰,右驂。旁有兩星曰衿。衿北一星曰轄。東北曲十二星曰旗。旗中四星曰天市。天市中星眾者實,其中虛則耗。房南眾星曰騎官。

左角,理;右角,將。大角者,天王帝坐廷。其兩旁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攝提。攝提者,直斗杓所指,以建時節,故曰\"攝提格\".亢為宗廟,主疾。其南北兩大星,曰南門.氐為天根,主疫。尾為九子,曰君臣;斥絕,不和。箕為敖客,后妃之府,曰口舌。火犯守角,則有戰。房、心,王者惡之。

南宮硃鳥,權、衡。衡、太微,三光之廷。筐衛十二星,籓臣;西,將;東,相;南四星,執法;中,端門;左右,掖門.掖門內六星,諸侯。其內五星,五帝坐。後聚十五星,曰哀烏郎位;旁一大星,將位也。月、五星順入,軌道,司其出,所守,天子所誅也。其逆入,若不軌道,以所犯名之;中坐,成形,皆群下不從謀也。金、火尤甚。廷籓西有隨星四,名曰少微,士大夫。權,軒轅,黃龍體.前大星,女主象;旁小星,御者後宮屬。月、五星守犯者,如衡占。

東井為水事。火入之,一星居其左右,天子且以火為敗,東井西曲星曰戊;北,北河;南,南河;兩河、天闕間為關梁。輿鬼,鬼祠事;中白者為質.為守南北河,兵起,谷不登。故德成衡,觀成潢,傷成戊,禍成井,誅成質.柳為鳥喙,主木草。七星,頸,為員宮,主急事。張,嗉,為廚,主觴客。翼為羽翮,主遠客。

軫為車,主風.其旁有一小星,曰長沙,星星不欲明;明與四星等,若五星入軫中,兵大起。軫南眾星曰天庫,庫有五車。車星角,若益眾,及不具,亡處車馬.西宮咸池,曰天五潢。五潢,五帝車捨。火入,旱;金,兵;水,水。中有三柱;柱不具,兵起。

奎曰封豨,為溝瀆.婁為聚眾。胃為天倉.其南眾星曰B068積.昂曰旄頭,胡星也。為白衣會。畢曰B16D車,為邊兵,主弋獵.其大星旁小星為附耳。附耳搖動,有讒亂臣在側。昂、畢間為天街。其陰,陰國;陽,陽國。

參為白虎,三星直者,是為衡石。下有三星,銳,曰罰,為斬艾事。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小三星隅置,曰觜觿,為虎首,主葆旅事。其南有四星,曰天廁。天廁下一星,曰天矢。矢黃則吉;青、白、黑、凶。其西有句曲九星,三處羅列:一曰天旗,二曰天苑,三曰九斿。其東有大星曰狼,狼角變色,多盜賊.下有四星曰弧,直狼。比地有大星,曰南極老人。老人見,治安;不見,兵起。常以秋分時候之南郊。

北營玄武,虛、危。危為蓋屋;虛為哭泣之事。其南有眾星,曰羽林天軍。軍西為壘,或曰戊。旁一大星。北落。北落若微亡,軍星動角益稀,及五星犯北落,入軍,軍起。火、金、水尤甚。火入,軍憂;水,水患;木、土,軍吉。危東六星,兩兩而比,曰司寇。

營室為清廟,曰離宮、閣道。漢中四星,曰天駟。旁一星,曰王梁。王梁策馬,車騎滿野。旁有八星,絕漢,曰天橫.天橫旁,江星。江星動,以人涉水。

杵、臼四星,在危南。匏瓜,有青黑星守之,魚鹽貴.南斗為廟,其北建星。建星者,旗也。牽牛為犧牲,其北河鼓。河鼓在星,上將;左,左將:右,右將。婺女,其北織女。織女,天女孫也。

歲星曰東方,春,木;於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仁虧貌失,逆春令,傷木氣,罰見歲星。歲星所在,國不可伐,可以伐人。超捨而前為贏,退捨為縮.贏,其國有兵不復;縮,其國有憂,其將死,國傾敗。所去,失地;所之,得地。一曰,當居不居,國亡;所之,國昌;已居之,又東西去之,國凶,不可舉事用兵,安靜中度,吉。出入不當其次,必有天祅見其捨也。

歲星贏而東南。《石氏》\"見彗星\",《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彗,本類星,末類彗,長二丈\".贏東北,《石氏》\"見覺星\",《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C964,本類星,末銳,長四尺。\"縮西南,《石氏》\"見EF67雲,如牛\",《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槍,左右銳,長數丈\".縮西北,《石氏》\"見槍雲,如馬\",《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EF67,本類星,末銳,長數丈\".《石氏》\"槍、EF67、C964、彗異狀,其殃一也,必有破國亂君,伏死其辜,餘殃不盡,為旱、凶、饑、暴疾\".至日行一尺,出二十餘日乃入,《甘氏》\"其國凶,不可舉事用兵\".出而易,\"所當之國,是受其殃\".又曰\"祅星,不出三年,其下有軍,及失地,若國君喪\".熒惑曰南方,夏,火;禮也;視也。禮虧視失,逆夏令,傷火氣,罰見熒惑。逆行一捨二捨為不祥,居之三月國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國半亡地,九月地大半亡。因與俱出入,國絕祀。熒惑為亂為賊,為疾為喪,為饑為兵,所居之宿國受殃。殃還至者,雖大當小;居之久殃乃至者,當小反大。已去復還居之,若居之而角者,若動者,繞環之,及乍前乍後,乍左乍右,殃愈甚。一曰,熒惑出則有大兵,入則兵散。周還止息,乃為其死喪。寇亂在其野者亡地,以戰不勝。東行疾則兵聚於東方,西行疾則兵聚於西方;其南為丈夫喪,北為女子喪。熒惑,天子理也。故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

太白曰西方,秋,金;義也;言也。義虧言失,逆秋令,傷金氣,罰見太白。日方南太白居其南,日方北太白居其北,為贏,侯王不寧,用兵進吉退凶。日方南太白居其北,日方北太白居其南,為縮,侯王有憂,用兵退吉進凶。當出不出,當入不入,為失捨,不有破軍,必有死王之墓,有亡國。一曰,天下BA3A兵,野有兵者,所當之國大凶。當出不出,未當入而入,天下BA3A兵,兵在外,入。未當出而出,當入而不入,天下起兵,有至破國。未當出而出,未當入而入,天下舉兵,所當之國亡。當期而出,其國昌。出東為東方,入為北方;出西為西方,入為南方。所居久,其國利;易,其鄉凶。入七日復出,將軍戰死。入十日復出,相死之。入又復出,人君惡之。已出三日而復微入,三日乃夏盛出,是為耎而伏,其下國有軍,其眾敗將北。已入三日,又復微出,三日乃復盛入,其下國有憂,帥師雖眾,敵食其糧,用其兵,虜其帥。出西方,失其行,夷狄敗;出東方,失其行,中國敗。一曰,出蚤為月食,晚為天祅及彗星,將發於亡道之國。

太白出而留桑榆間,病其下國。上而疾,未盡期日過參天,病其對國。太白經天,天下革,民更王,是為亂紀,人民流亡。晝見與日爭明,強國弱,小國強,女主昌。

太白,兵象也。出而高,用兵深吉淺凶;埤,淺吉深凶。行疾,用兵疾吉遲凶;行遲,用兵遲吉疾凶。角,敢戰吉,不敢戰凶;擊角所指吉,逆之凶。進退左右,用兵進退左右吉,靜凶。圜以靜,用兵靜吉EE50凶。出則兵出,入則兵入。像太白吉,反之凶。赤角,戰。

太白者,猶軍也,而熒惑,憂也。故熒惑從太白,軍憂;離之,軍舒。出太白之陰,有分軍;出其陽,有偏將之戰。當其行,太白還之,破軍殺將。

辰星,殺伐之氣,戰鬥之象也。與太白俱出東方,皆赤而角,夷狄敗,中國勝;與太白俱出西方,皆赤而角,中國敗,夷狄勝。

五星分天之中,積於東方,中國大利;積於西方,夷狄用兵者利。

辰星不出,太白為客;辰星出,太白為主人。辰星與太白不相從,雖有軍不戰。辰星出東方,太白出西方。若辰星出西方,太白出東方,為格,野雖有兵,不戰。辰星入太白中,五日乃出,及入而上出,破軍殺將,客勝;下出,客亡地。辰星來抵,太白不去,將死。正其上出,破軍殺將,客勝;不出,客亡地。視其所指,以名破軍。辰星繞環太白,若鬥,大戰,客勝,主人吏死。辰星過太白,間可椷劍,小戰,客勝;居太白前旬三日,軍罷;出太白左,小戰;歷太白右,數萬人戰,主人吏死;出太白右,去三尺,軍急約戰。

凡太白所出所直之辰,其國為得位,得位者戰勝。所直之辰順其色而角者勝,其色害者敗。太白白比狼,赤比心,黃比參右肩,青比參左肩,黑比奎大星。色勝位,行勝色,行得盡勝之。

辰星曰北方,冬,水,知也;聽也。知虧聽失,逆冬令,傷水氣,罰見辰星。出蚤為月食,晚為彗星及天祅.一時不出,其時不和;四時不出,天下大饑。失其時而出,為當寒反溫,當溫反寒。當出不出,是謂擊卒,兵大起。與它星遇而鬥,天下大亂.出於房、心間,地動。

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仁義禮智以信為主,貌言視聽以心為正,故四星皆失,填星乃為之動。填星所居,國吉。未當居而居之,若已去而復還居之,國得土,不乃得女子。當居不居,既已居之,又東西去之,國失土,不乃失女,不,有土事若女之憂.居宿久,國福厚;易,福薄。當居不居,為失填,其下國可伐;得者,不可伐。其贏,為王不寧;縮,有軍不復。一曰,既已居之又東西去之,其國凶,不可舉事用兵。失次而上一捨三捨,有王命不成,不乃大水;失次而下二捨,有後戚,其歲不復,不乃天裂若地動。

凡五星,歲與填合則為內亂,與辰合則為變謀而更事,與熒惑合則為饑,為旱,與太白合則為白衣之會,為水。太白在南,歲在北,名曰牝牡,年谷大孰。太白在北,歲在南,年或有或亡。熒惑與太白合則為喪,不可舉事用兵;與填合則為憂,主孽卿;與辰合則為北軍,用兵舉事大敗。填與辰合則將有覆軍下師;與太白合則為疾,為內兵。辰與太白合則為變謀,為兵憂.凡歲、熒惑、填、太白四星與辰鬥,皆為戰,兵不在外,皆為內亂.一曰,火與水合為淬,與金合為鑠,不可舉事用兵。土與金合國亡地,與木合則國饑,與水合為雍沮,不可舉事用兵。木與金合鬥,國有內亂.同捨為合,相陵為鬥.二星相近者其殃大,二星相遠者殃無傷也,從七寸以內必之。

凡月食五星,其國皆亡:歲以饑,熒惑以亂,填以殺,太白強國以戰,辰以女亂.月食大角,王者惡之。

凡五星所聚宿,其國王天下:從歲以義,從熒惑以禮,從填以重,從太白以兵從辰以法。以法者,以法致天下也。三星若合,是謂驚立絕行,其國外內有兵與喪,民人乏饑,改立王公。四星若合,是謂大湯,其國兵喪並起,君子憂,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謂易行:有德受慶,改立王者,掩有四方,子孫蕃昌;亡德受罰,離其國家,滅其宗廟,百姓離去,被滿四方。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其事亦小也。

凡五星色:皆圜,白為喪為旱,赤中不平為兵,青為憂為水,黑為疾為多死,黃吉;皆角,赤犯我城,黃地之爭,白哭泣之聲,青有兵憂,黑水。五星同色,天下BA3A色,百姓安寧,歌舞以行,不見災疾,五穀蕃昌。

凡五星,歲,緩則不行,急則過分,逆則占。熒惑,緩則不出,急則不入,違道則占。填,緩則不建,急則過捨,逆則占。太白,緩則不出,急則不入,逆則占。辰,緩則不出,急則不入,非時則占。五星不失行,則年谷豐昌。

凡以宿星通下之變者,維星散,句星信,則地動。有星守三淵,天下大水,地動,海魚出。紀星散者山崩,不即有喪。龜、鱉星不居漢中,川有易者。辰星入五車,大水。熒惑入積水,水,兵起;入積薪,旱,兵起;守之,亦然。極後有四星,名曰句星。斗杓後有三星,名曰維星。散者,不相從也。三淵,蓋五車之三柱也。天紀屬貫索。積薪在北戍西北。積水在北戍東北。

角、亢、氐,沇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鬥,江、湖。牽牛、婺女,揚州。虛、危,青州。營室、東壁,并州。奎、婁、胃,徐州。昴、畢,冀州。觜觿、參、益州。東井、輿鬼,雍州,柳、七星、張,三河。翼、軫,荊州。

甲乙,海外,日月不佔。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濟。庚辛,華山以西。壬癸,常出以北。一曰,甲齊,乙東夷,丙楚,丁南夷,戊魏,己韓,庚秦,辛西夷,壬燕、趙,癸北夷。子周,丑翟,寅趙,卯鄭,辰邯鄲,已衛,午秦,末中山,申齊,酉魯,戌吳、越,亥燕、代。

秦之疆,候太白,占狼、弧。吳、楚之疆,候熒惑,占鳥衡。燕、齊之疆,候辰星,占虛、危。宋、鄭之疆,候歲星,占房、心。晉之疆,亦候辰星,占參、罰.及秦併吞三晉、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國。中國於四海內則在東南,為陽,陽則日、歲星、熒惑、填星,占於街南,畢主之。其西北則胡、貉、月氏旃裘引弓之民,為陰,陰則月、太白、辰星,占於街北,昴主之。故中國山川東北流,其維,首在隴、蜀,尾沒於渤海碣石。是以秦、晉好用兵,復占太白。太白主中國,而胡、貉數侵掠,獨佔辰星。辰星出入EE50疾,常主夷狄,其大經也。

凡五星,早出為贏,贏為客;晚出為縮,縮為主人。五星贏縮,必有天應見杓。

太歲在寅曰攝提格。歲星正月晨出東方,《石氏》曰名監德,在斗、牽牛。失次,杓,早水,晚旱。《甘氏》在建星、婺女。《太初歷》在營室、東壁。

在卯曰單閼。二月出,《石氏》曰名降人,在婺女、虛、危。《甘氏》在虛、危。失次,杓,有水災。《太初》在奎、婁。

在辰曰執徐。三月出,《石氏》曰名青章,在營室、東壁。失次,杓,早旱,晚水。《甘氏》同。《太初》在胃、昴。

在巳曰大荒落。四月出,《石氏》曰名路踵,在奎、婁。《甘氏》同。《太初》在參、罰.在午曰敦牂。五月出。《石氏》曰名啟明,在胃、昴、畢。失次,杓,早旱,晚水。《甘氏》同。《太初》在東井、輿鬼。

在未曰協洽。六月出,《石氏》曰名長烈,在觜觿、參。《甘氏》在參、罰.《太初》在注、張、七星。

在申曰?君灘。七月出。《石氏》曰名天晉,在東井、輿鬼。《甘氏》在弧。《太初》在翼、軫.在酉曰作詻八月出。《石氏》曰名長壬,在柳、七星、張。失次,杓,有女喪、民疾。《甘氏》在注、張。失次,杓,有火。《太初》在角、亢。

在戌曰掩茂。九月出,《石氏》曰名天睢,在翼、軫.失次,杓,水。《甘氏》在七星、翼。《太初》在氐、房、心。

在亥曰大淵獻.十月出,《石氏》曰名天皇,在角、亢始。《甘氏》在軫、角、亢。《太初》在尾、箕。

在子曰困敦。十一月出,《石氏》曰名天宗,在氐、房始。《甘氏》同。《太初》在建星、牽牛。

在丑曰赤奮苦。十二月出,《石氏》曰名天昊,在尾、箕。《甘氏》在心、尾。《太初》在婺女、虛、危。

《甘氏》、《太初歷》所以不同者,以星贏縮在前,各錄後所見也。其四星亦略如此。

古歷五星之推,亡逆行者,至甘氏、石氏《經》,以熒惑、太白為有逆行。夫歷者,正行也。古人有言曰:\"天下太平,五星循度,亡有逆行。日不食朔,月不食望。\"夏氏《日月傳》曰:\"日月食盡,主位也;不盡,臣位也。\"《星傳》曰:\"日者德也,月者刑也,故曰日食修德,月食修刑。\"然而歷紀推月食,與二星之逆亡異。熒惑主內亂,太白主兵,月主刑。自周室衰,亂臣賊子師旅數起,刑罰失中,雖其亡亂臣賊子師旅之變,內臣猶不治,四夷猶不服,兵革猶不寢,刑罰猶不錯,故二星與月為之失度,三變常見;及有亂臣賊子伏屍流血之兵,大變乃出,甘、石氏見其常然,因以為紀,皆非正行也。《詩》云:\"彼月而食,則惟其常;此日而食,於何不臧?\"《詩傳》曰:\"月食非常也,比之日食猶常也,日食則不臧矣。\"謂之小變,可也;謂之正行,非也。故熒惑必行十六捨,去日遠而顓恣。太白出西方,進在日前,氣盛乃逆行。及月必食於望,亦誅盛也。

國皇星,大而赤,狀類南極.所以,其下起兵。兵強,其沖不利。

昭明星,大而白,無角,乍上乍下。所出國,起兵多變。

五殘星,出正東,東方之星。其狀類辰,去地可六丈,大而黃.六賊星,出正南,南方之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數動,有光。

司詭星,出正西,西方之星。去地可六丈,大而白,類太白。

鹹漢星,出正北,北方之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數動,察之中青。

此四星所出非其方,其下有兵,沖不利。

四填星,出四隅,去地可四丈。地維臧光,亦出四隅,去地可二丈,若月始出。所見下,有亂者亡,有德者昌。

燭星,狀如太白,其出也不行,見則滅。所燭,城邑亂.如星非星,如雲非雲,名曰歸邪。歸邪出,必有歸國者。

星者,金之散氣,其本曰人。星眾,國吉,少則凶。漢者,亦金散氣,其本曰水。星多,多水,少則旱,其大經也。

天鼓,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而下及地。其所住者,兵發其下。

天狗,狀如大流星,有聲,其下止地,類狗。所墜及,望之如火光炎炎中天,其下圜如數頃田處,上銳見則有黃色,千里破軍殺將。

格澤者,如炎火之狀,黃白,起地而上,下大上銳.其見也,不種而獲.不有土功,必有大客。

蚩尤之旗,類彗而後曲,像旗。見則王者征伐四方。

旬始,出於北斗旁,狀如雄雞.其怒,青黑色,像伏鱉.枉矢,狀類大流星,蛇行而蒼黑,望如有毛目然。

長庚,廣如一匹布著天。此星見,起兵。

星墜至地,則石也。

天晴而見景星。景星者,德星也,其狀無常,常出於有道之國。

日有中道,月有九行。

中道者,黃道。一曰光道。光道北至東井,去北極近;南至牽牛,去北極遠;東至角,西至婁,去極中。夏至至於東井,北近極,故晷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尺五寸八分。冬至至於牽牛,遠極,故晷長;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分日至婁、角,去極中,而晷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長七尺三寸六分。此日去極遠近之差,晷景長短之制也。去極遠近難知,要以晷景。晷景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日,陽也。陽用事則日進而北,晝進而長,陽勝,故為溫暑;陰用事則日退而南,晝退而短,陰勝,故為涼寒也。故日進為暑,退為寒。若日之南北失節,晷過而長為常寒,退而短為常?奧.此寒?奧之表也,故曰為寒暑。一曰,晷長為潦,短為旱,奢為扶。扶者,邪臣進而正臣疏,君子不足,奸人有餘.月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黃道北;赤道二,出黃道南;白道二,出黃道西;青道二,出黃道東.立春、春分,月東從青道;立秋、秋分,西從白道;立冬、冬至,北從黑道;立夏、夏至,南從赤道。然用之,一塊房中道。青赤出陽道,白黑出陰道。若月失節度而妄行,出陽道則旱風,出陰道則陰雨。

凡君行急則日行疾,君行緩則日行遲.日行不可指而知也,故以二至二分之星為候。日東行,星西轉,冬至昏,奎八度中;夏至,氐十三度中;春分,柳一度中;秋分,牽牛三度七分中;此其正行也。日行疾,則星西轉疾,事勢然也。故過中則疾,君行急之感也;不及中則遲,君行緩之象也。

至月行,則以晦朔決之。日冬則南,夏則北;冬至於牽牛,夏至於東井。日之所行為中道,月、五星皆隨之也。

箕星為風,東北之星也。東北地事,天位也,故《易》曰:\"東北喪朋,及《巽》在東南,為風;風,陽中之陰,大臣之象也,其星,軫也。月去中道,移而東北入箕,若東南入軫,則多風.西方為雨;雨,少陰之位也。月失中道,移而西入畢,則多雨。故《詩》雲\"月離於畢,俾滂沱矣\",言多雨也。《星傳》曰\"月入畢則將相有以家犯罪者\",言陰盛也。《書》曰\"星有好風,星有好雨,月之從星,則以風雨\",言失中道而東西也。故《星傳》曰:\"月南入牽牛南戒,民間疾疫;月北入太微,出坐北,若犯坐,則下人謀上。\"一曰月為風雨,日為寒溫。冬至日南極,晷長,南不極則溫為害;夏至日北極,晷短,北不極則寒為害。故《書》曰\"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也。政治變於下,日月運於上矣。月出房北,為雨為陰,為亂為兵;出房南,為旱為夭喪。水旱至沖而應,及五星之變,必然之效也。

兩軍相當,日暈等,力均;厚長大,有勝;薄短小,亡勝。重抱,大破亡。抱為和,背為不和,為分離相去。直為自立,立兵破軍,若曰殺將。抱且戴,有喜。圍在中,中勝;在外,外勝。青外赤中,以和相去;赤外青中,以惡相去。氣暈先至而後去,居軍勝。先至先去,前有利,後有病,後至後去,前病後利;後至先去,前後皆病,居軍不勝。見而去,其發疾,雖勝亡功。見半日以上,功大。白虹屈短,上下銳,有者下大流血。日暈制勝,近期三十日,遠期六十日。

其食,食所不利;復生,生所利;不然,食盡為主位。以其直及日所躔加日時,用名其國。

凡望雲氣,仰而望之,三四百里;平望,在桑榆上,千餘里,二千里;登高而望之,下屬地者居三千里。雲氣有獸居上者,勝。

自華以南,氣下黑上赤。嵩高、三河之郊,氣正赤。常山以北,氣下黑上青。勃、碣、海、岱之間,氣皆黑。江、淮之間,氣皆白。

徒氣白。土功氣黃.車氣乍高乍下,往往而聚。騎氣卑而布。卒氣摶。前卑而後高者,疾;前方而後高者,銳;後銳而卑者,卻.其氣平者其行徐。前高後卑者,不止而反。氣相遇者,卑勝高,銳勝方。氣來卑而循車道者,不過三四日,去之五六里見。氣來高七八尺者,不過五六日,去之十餘二十里見。氣來高丈餘二丈者,不過三四十日,去之五六十里見。

捎雲精白者,其將悍,其士怯。其大根而前絕遠者,戰。精白,其芒低者,戰勝;其前赤而印者,戰不勝。陳雲如立垣。杼雲類杼。柚雲摶而耑銳.杓雲如繩者,居前竟天,其半半天。蜺雲者,類斗旗故。鉤雲句曲。諸此雲見,以五色占。而澤摶密,其見動人,乃有占;兵必起,合鬥其直。

王朔所候,決於日旁。日旁雲氣,人主象。皆如其形以占。

故北夷之氣如群畜穹閭,南夷之氣類舟船幡旗。大水處,敗軍場,破國之虛,下有積泉,金寶上,皆有氣,不可不察。海旁蜃氣象樓台,廣野氣成宮闕然。雲氣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積.故候息耗者,入國邑,視封疆田疇之整治,城郭室屋門戶之潤澤,次至車服畜產精華.實息者吉,虛耗者凶。

若煙非煙,若雲非雲,鬱鬱紛紛,蕭索輪囷,是謂慶雲。慶雲見,喜氣也。若霧非霧,衣冠不濡,見則其城被甲而趨。

夫雷電、赮虹、辟歷、夜明者,陽氣之動者也,春夏則發,秋冬則藏,故候書者亡不司。

天開縣物,地動坼絕.山崩及B43D,川塞溪垘;水澹地長,澤竭見象。城郭門閭,潤息槁枯;宮廟廓第,人民所次。謠俗車服,觀民飲食。五穀草木,觀其所屬。倉府廄庫,四通之路。六畜禽獸,所產去就;魚鱉鳥鼠,觀其所處。鬼哭若呼,與人逢栘。訛言,誠然。

凡候歲美惡,謹候歲始。歲始或冬至日,產氣始萌。臘明日,人眾卒歲,壹會飲食,發陽氣,故曰初歲.正月旦,王者歲首;立春,四明之始也。四始者,候之日。

而漢魏鮮集臘明正月旦決八風.風從南,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叔為,小雨,趣兵;北方,為中歲;東北,為上歲;東方,大水;東南,民有疾疫,歲惡。故八風各與其沖對,課多者為勝。多勝少,久勝亟,疾勝徐。旦至食,為麥;食至日跌,為稷;跌至晡,為黍;晡至下晡,為叔;下晡至日入,為麻。欲終日有雲,有風,有日,當其時,深而多實;亡雲,有風日,當其時,淺而少實;有雲風,亡日,當其時,深而少實;有日,亡雲,不風,當其時者稼有敗。如食頃,小敗;孰五斗米頃,大敗。風復起。有雲,其稼復起。各以其時用雲色占種所宜。雨雪,寒,歲惡。

是日光明,聽都邑人民之聲。聲宮,則歲美,吉;商,有兵;徵,旱;羽,水;角,歲惡。

或從正月旦比數雨。率日食一升,至七升而極;過之,不佔。數至十二日,直其月,占水旱。為其環域千里內占,即為天下候,竟正月。月所離列宿,日、風、雲,佔其國。必然察太歲所在。金,穰;水,毀;木,饑;火,旱。此其大經也。

正月上甲,風從東方來,宜蠶;從西方來,若旦有黃雲,惡。

冬至短極,縣土炭,炭動,麋鹿解角,蘭根出,泉出踴,略以知日至,要決晷景。

夫天運三十歲一小變,百年中變,五百年大變,三大變一起,三紀而大備,此其大數也。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日食三十六,彗星三見,夜常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者各一。當是時,禍亂輒應,周室微弱,上下交怨,殺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自是之後,眾暴寡,大並小。秦、楚、吳、粵,夷狄也,為強伯。田氏篡齊,三家分晉,並為戰國,爭於攻取,兵革遞起,城邑數屠,因以饑饉疾疫愁苦,臣主共憂患,其察禨祥候星氣尤急。近世二十諸侯七國相王,言從橫者繼踵,而占天文者因時務論書傳,故其占驗鱗雜米鹽,亡可錄者。

周卒為秦所滅。始皇之時,十五年間彗星四見,久者八十日,長或竟天。後秦遂以兵內兼六國,外攘四夷,死人如亂麻。又熒惑守心,及天市芒角,色赤如雞血。始皇既死,適、庶相殺,二世即位,殘骨肉,戮將相,太白再經天。因以張楚並興,失相跆籍,秦遂以亡。

項羽救巨鹿,枉矢西流。枉矢所觸,天下之所伐射,滅亡象也。物莫直於矢,今蛇行不能直而枉者,執矢者亦不正,以象項羽執政亂也。羽遂合從,坑秦人,屠咸陽。凡枉矢之流,以亂伐亂也。

漢元年十月,五星聚於東井,以歷推之,從歲星也。此高皇帝受命之符也。故客謂張耳曰:\"東井秦地,漢王入秦,五星從歲星聚,當以義取天下。\"秦王子嬰降於枳道,漢王以屬吏,寶器婦女亡所取,閉宮封門,還軍次於霸上,以候諸侯。與秦民約法三章,民亡不歸必者,可謂能行義矣,天之所予也。五年遂定天下,即帝位。此明歲星之崇義,東井為秦之地明效也。

三年秋,太白出西方,有光幾中,乍北乍南,過期乃入。辰星出四孟。是時,項羽為楚王,而漢已定三秦,與相距滎陽。太白出西方,有光幾中,是秦地戰將勝,而漢國將興也。辰星出四孟,易主之表也。後二年,漢滅楚。

七年,月暈,圍參、畢七重。占曰:\"畢、昴間,天街也;街北,胡也;街南,中國也。昴為匈奴,參為趙,畢為邊兵。\"是歲高皇帝自將兵擊匈奴,至平城,為冒頓單于所圍,七日乃解。

十二年春,熒惑守心。四月,宮車晏駕.孝惠二年,天開東北,廣十餘丈,長二十餘丈。地動,陰有餘;天裂,陽不足:皆下盛強將害上之變也。其後有呂氏之亂.孝文後二年正月壬寅,天EF67夕出西南。占曰:\"為兵喪亂.\"其六年十一月,匈奴入上郡、雲中,漢起三軍以衛京師。其四月乙巳,水、木、火三合於東井。占曰:\"外內有兵與喪,改立壬公。東井,秦也。\"八月,天狗下梁野,是歲誅反者周殷長安市。其七年六月,文帝崩。其十一月戊戌,土、水合於危。占曰:\"為雍沮,所當之國不可舉事用兵,必受其殃。一曰將覆軍。危,齊也。\"其七月,火東行,行畢陽,環畢東北,出而西,逆行至昴,即南乃東行。占曰:\"為喪死寇亂.畢、昴,趙也。\"孝景元年正月癸酉,金、水合於婺女。占曰:\"為變謀,為兵憂.婺女,粵也,又為齊.\"其七月乙丑,金、木、水三合於張。占曰:\"外內有兵與喪,改立王公。張,周地,今之河南也,又為楚。\"其二年七月丙子,火與水晨出東方,因守鬥.占曰:\"其國絕祀。\"至其十二月,水、火合於鬥.占曰:\"為淬,不可舉事用兵,必受其殃。\"一曰:\"為北軍,用兵舉事大敗。鬥,吳也,又為粵。\"是歲彗星出西南。其三月,立六皇子為王,王淮陽、汝南、河間、臨江、長沙、廣川。其三年,吳、楚、膠西、膠東、淄川、濟南、趙七國反。吳、楚兵無至攻梁,膠西、膠東、淄川三國攻圍齊.漢遣大將軍周亞夫等戍止河南,以候吳、楚之敝,遂敗之。吳王亡走粵,粵攻而殺之,平陽侯敗三國之師於齊,鹹伏其辜,齊王自殺。漢兵以水攻趙城,城壞,王自殺。六月,立皇子二人,楚元王子一人為王,王膠西、中山、楚。徙濟北為淄川王,淮陽為魯王,汝南為江都王。七月,兵罷.天狗下,占為\"破軍殺將。狗,又守禦類也,天狗所降,以戒守禦.\"吳、楚攻梁,梁堅城守,遂伏屍流血其下。

三年,填星在婁,幾入,還居奎,奎,魯也。占曰:\"其國得地為得填。\"是歲魯為國。

四年七月癸未,火入東並,行陰,又以九月己未入輿鬼,戊寅出。占曰:\"為誅罰,又為火災。\"後二年,有栗氏事。其後未央東闕災。

中元年,填星當在觜觿,參,去居東井。占曰:\"亡地,不乃有女憂.\"其二年正月丁亥,金、木合於觜觿,為白衣之會。三月丁酉,彗星夜見西北,色白,長丈,在觜觿,且去益小,十五日不見。占曰:\"必有破國亂君,伏死其辜。觜觿,梁也。\"其五月甲午,金、木俱在東進.戊戌,金去木留,守之二十日。占曰:\"傷成於戊。木為諸侯,誅將行於諸侯也。\"其六月壬戌,蓬星見西南,在房南,去房可二丈,大如二斗器,色白;癸亥,在心東北,可長丈所;甲子,在尾北,可六丈;丁卯,在箕北,近漢,稍小,且去時,大如桃。壬申去,凡十日。占曰:\"蓬星出,必有亂臣。房、心間,天子宮也。\"是時,梁王欲為漢嗣,使人殺漢爭臣袁盎。漢按誅梁大臣,斧戊用。梁王恐懼,布車入關,伏斧戊謝罪,然後得免。

中三年十一月庚午夕,金、火合於虛,相去一寸。占曰:\"為鑠,為喪。虛,齊也。\"四年四月丙申,金、木合於東井。占曰:\"為白衣之會。井,秦也。\"其五年四月乙巳,水、火合於參。占曰:\"國不吉。參,梁也。\"其六年四月,梁孝王死。五月,城陽王、濟陰王死。六月,成陽公主死。出入三月,天子四衣白,臨邸第。

後元年五月壬午,火、金合於輿鬼之東北,不至柳,出輿鬼北可五寸。占曰:\"為鑠,有喪。輿鬼,秦也。\"丙戌,地大動,鈴鈴然,民大疫死,棺貴,至秋止。

孝武建元三年三月,有星孛於注、張,歷太微。干紫宮,至於天漢.《春秋》\"星孛於北斗,齊、宋、晉之君皆將死亂.\"今星孛歷五宿,其後濟東、膠西、江都王皆坐法削黜自殺,淮陽、衡山謀反而誅.三年四月,有星孛於天紀,至織女。占曰:\"織女有女變,天幻為地震。\"至四年十月而地動,其後陳皇后廢.六年,熒惑守輿鬼。占曰:\"為火變,有喪。\"是歲高園有火災,竇太后崩。

元光元年六月,客星見於房。占曰:\"為兵起。\"其二年十一月,單于將十萬騎入武州,漢遣兵三十餘萬以待之。

元光中,天星盡搖,上以問候星者。對曰:\"星搖者,民勞也。\"後伐四夷,百姓勞於兵革。

元鼎五年,太白入於天苑。占曰:\"將以馬起兵也。\"一曰:\"馬將以軍而死耗。\"其後以天馬故誅大宛,馬大死於軍。

元鼎中,勞惑守南鬥.占曰:\"熒惑所守,為亂賊喪兵;守之久,其國絕祀。南鬥,越分也。\"其後越相呂嘉殺其王及太后,漢兵誅之,滅其國。

元封中,星孛於河戍,占曰:\"南戍為越門,北戍為胡門.\"其後漢兵擊拔朝鮮,以為樂浪、玄菟郡。朝鮮在海中,越之象也;居北方,胡之域也。

太初中,星孛於招搖.《星傳》曰:\"客星守招搖,蠻夷有亂,民死君。\"其後漢兵擊大宛,斬其王。招搖,遠夷之分也。

孝昭始元中,漢宦者梁成恢及燕王候星者吳莫如見蓬星出西方天市東門,行過河鼓,入營室中。恢曰:\"蓬星出六十日,不出三年,下有亂臣戮死於市。\"後太白出西方,下行一捨,復上行二捨而下去。太白主兵,上復下,將有戮死者。後太白出東方,入咸池,東下入東井。人臣不忠,有謀上者。後太白入太微西籓第一星,北出東籓第一星,北東下去。太微者,天廷也,太白行其中,宮門當閉,大將被甲兵,邪臣伏誅.熒惑在婁,逆行至奎,法曰\"當有兵\".後太白入昴。莫如曰:\"蓬星出西方,當有大臣戮死者。太白星入東井。太微廷,出東門,沒有死將。\"後熒惑出東方,守太白。兵當起,主人不勝。後流星下燕萬載宮極,東去,法曰\"國恐,有誅\".其後左將宮桀、驃騎將軍安與長公主、燕刺王謀作亂,鹹伏其肆,兵誅烏桓。

元鳳四年九月,客星在紫宮中斗樞極間.占曰:\"為兵。\"其五年六月,發三輔郡國少年諧北軍。五年四月,燭星見奎、婁間.占曰:\"有土功,胡人死,邊城和\".其六年正月,築遼東、玄菟城。二月,度遼將軍范明支擊烏桓還。

元平元年正月庚子,日出時有黑雲,狀如焱風亂鬊,轉出西北,東南行,轉而西,有頃亡。占曰:\"有雲如眾風,是謂風師,法有大兵\".其後兵起烏孫,五將征匈奴。

二月甲申,晨有大星如月,有眾星隨而西行。乙酉,牂雲如狗,赤色,長尾三枚,夾漢西行。大星如月,大臣之象,眾星隨之,眾皆隨從也。天文以東行為順,西行為逆,此大臣欲行權以安社稷。占曰:\"太白散為天狗,為卒起。卒起見,禍無時,臣運柄。牂雲為亂君。\"到其四月,昌邑王賀行淫辟,立二十七日,大將軍霍光白皇太后廢賀.三月丙戌,流星出翼、軫東北,干太微,入紫宮.始出小,且入大,有光。入有頃,聲如雷,三鳴止。占曰:\"流星入紫宮,天下大凶。\"其四月癸未,宮軍晏駕.孝宣本始元年四月壬戌甲夜,辰星與參出西方。其二年七月辛亥夕,辰星與翼出,皆為蚤。占曰:\"大臣誅.\"其後熒惑守房之?句鈐,?句鈐,天子之御也。占曰:\"不太僕,則奉車,不黜即死也。房、心,天子宮也。房為將相,心為子屬也。其地宋,今楚彭城也。\"四年七月甲辰,辰星在翼,月犯之。占曰:\"兵起,上卿死,將相也。\"是日,熒惑入輿鬼天質.占曰:\"大臣有誅者,名曰天賊在大人之側。\"地節元年正月戊午乙夜,月食熒惑,熒惑在角、亢。占曰:\"憂在宮中,非賊而盜也。有內亂,讒臣在旁。\"其辛酉,熒惑入氐中,氐,天子之宮,熒惑入之,有賊臣。其六月戊戌甲夜,客星又居左右角間,東南指,長可二尺,色白。占曰:\"有奸人在宮廷間.\"其丙寅,又有客星見貫索東北,南行,至七月癸酉夜入天市,芒炎東南指,其色白。占曰:\"有戮卿。\"一曰:\"有戮王。期皆一年,遠二年。\"是時,楚王延壽謀逆自殺。四年,故大將軍霍光夫人顯、將軍霍禹、范明友、奉車霍山及諸昆弟賓婚為侍中、諸曹、九卿、郡守皆謀反,鹹伏其辜。

黃龍元年三月,客星居王梁東北可九尺,長丈餘,西指,出閣道間,至紫宮.其十二月,宮車晏駕.元帝初元元年四月,客星大如瓜,色青白,在南斗第二星東可四尺,占曰:\"為水饑。\"其五月,勃海水大溢。六月,關東大饑,民多餓死,琅邪郡人相食。

二年五月,客星見昴分,居卷知東可五尺,青白色,炎長三寸。占曰:\"天下有妄言者。\"其十二月,巨鹿都尉謝君男詐為神人,論死,父免官。

五年四月,彗星出西北,赤黃色,長八尺所,後數日長丈餘,東北指,在參分。後二歲余,西羌反。

孝成建始元年九月戊子,有流星出文昌,色白,光燭地,長可四丈,大一圍,動搖如龍蛇形。有頃,長可五六丈,大四圍所,詘折委曲,貫紫宮西,在斗西北子亥間,後詘如環,北方不合,留一刻所。占曰:\"文昌為上將貴相。\"是時,帝舅王鳳為大將軍,其後宣帝舅子王商為丞相,皆貴重任政。鳳妒商,譖而罷之。商自殺,親屬皆廢黜。

四年七月,熒惑逾歲星,居其東北半寸所如連李。時歲星在關星西四尺所,螢惑初從畢口大星東東北往,數日至,往疾去遲.占曰:\"熒惑與歲星斗,有病君饑歲.\"至河平元年三月,旱,傷麥,民食榆皮。二年十二月壬申,太皇太后避時昆明東觀.十一月乙卯,月食填星,星不見,時在輿鬼西北八九尺所。占曰:\"月食填星,流民千里。\"河平元年三月,流民入函谷關.河平二年十月下旬,填星在東井軒轅南B05D大星尺餘,歲星在其西北尺所,熒惑在其西北二尺所,皆從西方來,填星貫輿鬼,先到歲星次,熒惑亦貫輿鬼。十一月上旬,歲星、熒惑西去填星,皆西北逆行。占曰:\"三星若合,是謂驚位,是謂絕行,外內有兵與喪,改立王公。\"其十一月丁巳,夜郎王歆大逆不道,牂柯太守立捕殺歆。三年九月甲戌,東郡莊平男子侯母辟兄弟五人群黨為盜,攻燔官寺,縛縣長吏,盜取印綬,自稱將軍。三月辛卯,左將軍千秋卒,右將軍史丹為左將軍。四年四月戊申,梁王賀薨。

陽朔元年七月壬子,月犯心星。占曰:\"其國有憂,若有大喪。房、心為宋,今楚地。\"十一月辛未,楚王友薨。

四年閏月庚午,飛星大如缶,出西南,入斗下。占曰:\"漢使匈奴。\"明年,鴻嘉元年正月,匈奴單于雕陶莫皋死。五月甲午,遣中郎將楊興使吊。

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東方有赤色,大三四圍,長二三丈,索索如樹,南方有大四五圍,下行十餘丈,皆不至地滅。占曰:\"東方客之變氣,狀如樹木,以此知四方欲動者。\"明年十二月己卯,尉氏男子樊並等謀反,賊殺陳留太守嚴普及吏民,出囚徒,取庫兵,劫略令丞,自稱將軍,皆誅死。庚子,出陽鐵官亡徒蘇令等殺傷吏民,篡出囚徒,取庫兵,聚黨數百人為大賊,逾年經歷郡國四十餘.一日有兩氣同時起,並見,而並、令等同月俱發也。

元延元年四月丁酉日餔時,天晴晏,殷殷如雷聲,有流星頭大如缶,長十餘丈,皎然赤白色,從日下東南去。四面或大如盂,或如雞子,耀耀如雨下,至昏止。郡國皆言星隕.《春秋》星隕如雨為王者失勢諸侯起伯之異也。其後王莽遂顓國柄。王氏之興萌於成帝時,是以有星隕之變,後莽遂篡國。

綏和元年正月辛未,有流星從東南入北斗,長數十丈,二刻所息。占曰:\"大臣有系者。\"其年十一月庚子,定陵侯淳於長坐執左道下獄死。

二年春,熒惑守心。二月乙丑,丞相翟方進欲塞災異,自殺。三月丙戌,宮車晏駕.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日出時,有著天白氣,廣如一匹布,長十餘丈,西南行,?雚如雷,西南行一刻而止,名曰天狗。傳曰:\"言之不從,則有犬禍詩妖。\"到其四年正月、二月、三月,民相驚動,?雚曄奔走,傳行詔籌祠西王母,又曰\"從目人當來。十二月,白氣出西南,從地上至天,出參下,貫天廁,廣如一匹布,長十餘丈,十餘日去。占曰:\"天子有陰病。\"其三年十一月壬子,太皇太后詔曰:\"皇帝寬仁孝順,奉承聖緒,靡有解怠,而久病未廖。夙夜惟思,殆繼體之君不宜改作。《春秋》大復古,其復甘泉泰畤、汾陰后土如故。\"二年二月,彗星出牽牛七十餘日。傳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牽牛,日、月、五星所從起,歷數之元,三正之始。彗而出之,改更之象也。其出久者,為其事大也。\"其六月甲子,夏賀良等建言當改元易號,增漏刻。詔書改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年,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刻漏以百二十為度。八月丁巳,悉復蠲除之,賀良及黨與皆伏誅流放。其後卒有王莽篡國之禍。

元壽元年十一月,歲星入太微,逆行干右執法。占曰:\"大臣有憂,執法者誅,若有罪。\"二年十月戊寅,高安侯董賢免大司馬位,歸第自殺。

□ 作者:漢.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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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0-1-29 21:33 | 顯示全部樓層
卷二十七上五行志第七上

《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像之;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劉歆以為虙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聖人行其道而寶其真。降及於殷,箕子在父師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歸,武王親虛己而問焉。故經曰:\"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王乃言曰:'烏呼,箕子!惟天陰騭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彝倫逌敘'.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F761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範》九疇,彝倫逌B06A.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C774敘。'\"此武王問《雒書》於箕子,箕子對禹得《雒書》之意也。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協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鄉用五福,畏用六極.\"凡此六十五字,皆《雒書》本文,所謂天乃錫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為《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裡.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漢興,承秦滅學之後,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宣、元之後,劉向治《穀梁春秋》,數其禍福,傳以《洪範》,與促舒錯.至向子歆治《左氏傳》,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傳》,又頗不同。是以?促舒,別向、歆,傳載眭孟、夏侯勝、京房、谷永、李尋之徒,所陳行事,訖於王莽,舉十二世,以傅《春秋》,著於篇。

經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EBBC稼穡.\"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說曰:\"木,東方也。於《易》,地上之木為《觀》。其於王事,威儀容貌亦可觀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車有和鸞之節,田狩有三驅之制,飲食有享獻之禮,出入有名,使民以時,務在勸農桑,謀在安百姓:如此,則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獵馳騁不反宮室,飲食沉湎不顧法度,妄興繇役以奪民時,作為奸詐以傷民財,則木失其性矣。蓋工匠之為輪矢者多傷敗,乃木為變怪,是為木不曲直。

《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劉歆以為上陽施不下通,下陰施不上達,故雨,而木為之冰,雰氣寒,木不曲直也。劉向以為冰者陰之盛而水滯者也,木者少陽,貴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將有害,則陰氣脅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時,叔孫喬如出奔,公子偃誅死。一曰,時晉執季孫行父,又執公,此執辱之異。或曰,今之長老名木冰為\"木介\".介者,甲。甲,兵象也。是歲晉有DBB3陵之戰,楚王傷目而敗。屬常雨也。

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以妻,則火不炎上。\"說曰:火,南方,揚光輝為明者也。其於王者,南面鄉明而治。《書》云:\"知人則哲,能官人。\"故堯、舜舉群賢而命之朝,遠四佞而放諸野。孔子曰:\"浸潤之譖、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明矣。\"賢佞分別,官人有序,帥由舊章,敬重功勳,殊別適庶,如此則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篤,或耀虛偽,讒夫昌,邪勝正,則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濫炎妄起。災宗廟,燒宮館,雖興師眾,弗能救也,是為火不炎上。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廩災\".董仲舒以為先是四國共伐魯,大破之於龍門.百姓傷者未廖,怨咎未復,而君臣俱惰,內怠政事,外海四鄰,非能保守宗廟終其天年者也,故天災御廩以戒之。劉向以為御廩,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以奉宗廟者也,時夫人有淫行,挾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廟.桓不寤,與夫人俱會齊,夫人譖桓公於齊侯,齊侯殺桓公。劉歆以為御廩,公所親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棄法度亡禮之應也。

嚴公二十年\"夏,齊大災\".劉向以為齊桓好色,聽女口,以妾為妻,適庶數更,故致大災。桓公不寤,及死,適庶分爭,九月不得葬。《公羊傳》曰,大災,疫也。董仲舒以為,魯夫人淫於齊,齊桓姊妹不嫁者七人。國君,民之父母;夫婦,生化之本。本傷則末夭,故天災所予也。

釐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宮災\".《穀梁》以為愍公宮也,以謚言之則若疏,故謂之西宮.劉向以為釐立妾母為夫人以入宗廟,故天災愍宮,若曰,去其卑而親者,將害宗廟之正禮.董仲舒以為釐娶於楚,而齊媵之,脅公使立以為夫人。西宮者,小寢,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為此宮!誅去之意也。以天災之,故大之曰西宮也。《左氏》以為西宮者,公宮也,言西,知有東.東宮,太子所居。言宮,舉區皆災也。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榭者,所以臧樂器,宣其名也。董仲舒、劉向以為十五年王札子殺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誅.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禮樂為而臧之?《左氏經》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災。\"榭者,講武之坐星。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宮災\".《穀梁》以為宣宮,不言謚,恭也。劉向以為時魯三桓子孫始執國政,宣公欲誅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孫歸父如晉謀.未反,宣公死。三家譖歸父於成公。成公父喪未葬,聽讒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齊,故天災宣宮,明不用父命之象也。一曰,三家親而亡禮,猶宣公殺子赤而立。亡禮而親,天災宣廟,欲示去三家也。董仲舒以為成居喪亡哀戚心,數興兵戰伐,故天災其父廟,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廟也。一曰,宣殺君而立,不當列於群祖也。

襄公九年\"春,宋災\".劉向以為先是宋公聽讒,逐其大夫華弱,出奔魯。《左氏傳》曰,宋災,樂喜為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徹小屋,塗大屋,陳畚■,具綆缶,備水器,畜水潦,積土塗,繕守備,表火道,儲正徒。郊保之民,使奔火所。又飭眾官,各慎其職。晉侯聞之,問士弱曰:\"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入火。是故咮為鶉火,心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閱其禍敗之釁必始於火,是以知有天道。\"公曰:\"可必乎?\"對曰:\"在道。國亂亡象,不可知也。\"說曰:古之火正,謂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季春昏,心星出東方,而咮、七星、鳥首正在南方,則用火;季秋,星入,則止火,以順天時,救民疾。帝嚳則有祝融,堯時有閼伯,民賴其德,死則以為火祖,配祭火星,故曰\"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也。\"相土,商祖契之曾孫,代閼伯後主火星。宋,其後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災。賢君見變,能修道以除凶;亂君亡象,天不譴告,故不可必也。

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董仲舒以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節三十餘年,又憂傷國家之患禍,積陰生陽,故火生災也。劉向以為先是宋公聽讒而殺大子座,應火不炎上之罰也。

《左氏傳》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鄭災\".是春三月,鄭人鑄刑書。士文伯曰:\"火見,鄭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鑄刑器,臧爭辟焉。火而像之,不火何為?\"說曰:火星出於週五月,而鄭以三月作火鑄鼎,刻刑辟書,以為民約,是為刑器爭辟,故火星出,與五行之火爭明為災,其象然也,又棄法律之占也。不書於經,時不告魯也。

九年\"夏四月,陳火\".董仲舒以為陳夏征舒殺君,楚嚴王托欲為陳討賊,陳國辟門而待之,至因滅陳。陳臣子尤毒恨甚,極陰生陽,故致火災。劉向以為先是陳侯弟招殺陳太子偃師,皆外事,不因其宮館者,略之也。八年十月壬午,楚師滅陳,《春秋》不與蠻夷滅中國,故復書陳火也。《左氏經》曰\"陳災\".《傳》曰\"鄭裨灶曰:'五年,陳將復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產問其故,對曰:'陳,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陳,逐楚而建陳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歲五及鶉火,而後陳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說曰:顓頊以水王,陳其族也。今茲歲在星紀,後五年在大梁。大梁,昴也。金為水宗,得其宗而昌,故曰\"五年陳將復封\".楚之先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陰陽易位,故曰\"妃以五成\".然則水之大數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故水以天一為火二牡,木以天三為土十牡,土以天五為水六牡,火以天上為金四牡,金以天九為木八牡。陽奇為牡,陰耦為妃。故曰\"水,火之牡也;火,水妃也\".於《易》,\"坎\"為水,為中男,\"離\"為火,為中女,蓋取諸此也。自大梁四歲而及鶉火,四週四十八歲,凡五及鶉火,五十二年而陳卒亡。火盛水衰,故曰\"天之道也\".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楚滅陳。

昭十八年\"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董仲舒以為象王室將亂,天下莫救,故災四國,言亡四方也。又宋、衛、陳、鄭之君皆荒淫於樂,不恤國政,與周室同行。陽失節則火災出,是以同日災也。劉向以為,宋、陳,王者之後;衛、鄭,周同姓也。時周景王老,劉子、單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子晁,楚之出也。及宋、衛、陳、鄭亦皆外附於楚,亡尊周室之心。後三年,景王崩,王室亂,故天災四國。天戒若曰,不救周,反從楚,廢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定公二年\"五月,雉門及兩觀災\".董仲舒、劉向以為此皆奢僭過度者也。先是,季氏逐昭公,昭公死於外。定公即位,既不能誅季氏,又用其邪說,淫於女樂,而退孔子。天戒若曰,去高顯而奢僭者。一曰,門闕,號令所由出也,今捨大聖而縱有罪,亡以出號令矣。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釐宮災。\"董仲舒、劉向以為此二宮不當立,違禮者也。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孔子在陳聞魯災,曰:\"其桓、B341之宮乎!\"以為桓,季氏之所出,釐,使季氏世卿者也。

四年\"六月辛丑,毫社災\".董仲舒、劉向以為亡國之社,所以為戒也。天戒若曰,國將危亡,不用戒矣。《春秋》火災,屢於定、哀之間,不用聖人而縱驕臣,將以亡國,不明甚也。一曰,天生孔子,非為定、哀也,蓋失禮不明,火災應之,自然像也。

高後元年五月丙申,趙叢台災。劉向以為,是時呂氏女為趙王后,嫉妒,將為讒口以害趙王。王不寤焉,卒見幽殺。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宮凌室災;丙子,織室災。劉向以為元年呂太后殺趙王如意,殘戮其母戚夫人。是歲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魯元公主女為皇后。其乙亥,凌室災。明日,織室災。凌室所以供養飲食,織室所以奉宗廟衣服,與《春秋》御廩同義.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廟之德,將絕祭祀。其後,皇后亡子,後宮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名之,而殺其母。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廢之,更立呂氏子弘為少帝。賴大臣共誅諸呂而立文帝,惠後幽廢.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宮東闕罘思災。劉向以為,東闕所以朝諸侯之門也,罘思在其外,諸侯之象也。漢興,大封諸侯王,連城數十。文帝即位,賈誼等以為違古制度,必將叛逆。先是,濟北、淮南王皆謀反,其後吳、楚七國舉兵而誅.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宮東闕災。先是,栗太子廢為臨江王,以罪征詣中尉,自殺。丞相條侯周亞夫以不合旨稱疾免,後二年下獄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遼東高廟災。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董仲舒對曰:\"《春秋》之道舉往以明來,是故天下有物,視《春秋》所舉與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倫類以貫其理,天地之變,國家之事,粲然皆見,亡所疑矣。按《春秋》魯定公、哀公時,季氏之惡已孰,而孔子之聖方盛。夫以盛聖而易孰惡,季孫雖重,魯君雖輕,其勢可成也。故字公二年五月兩觀災。兩觀,僭禮之物。天災之者,若曰,僭禮之臣可以去。已見罪征,而後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宮、釐宮災。二者同事,所為一也,若曰燔貴而去不義云爾。哀公未能見,故四年六月毫社災。兩觀、桓、釐廟、毫社,四者皆不當立,天皆燔其不當立者以示魯,欲其去亂臣而用聖人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見災者,魯未有賢聖臣,雖欲去季孫,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見之,其時可也。不時不見,天之道也。今高廟不當居遼東,高園殿不當居陵旁,於禮亦不當立,與魯所災同。其不當立久矣,至於陛下時天乃災之者,殆其時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漢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繼二敝之後,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難治甚矣。又多兄弟親戚骨肉之連,驕揚奢侈,恣睢者眾,所謂重難之時者也。陛下正當大敝之後,又遭重難之時,甚可憂也。故天災若語陛下:'當今之世,雖敝而重難,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出。視親戚貴屬在諸侯遠正最甚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遼東高廟乃可;視近臣在國中處旁仄及貴而不正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高園殿乃可'云爾。在外而不正者,雖貴如高廟,猶災燔之,況諸侯乎!在內不正者,雖貴如高園殿,猶燔災之,況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災外,罪在內者天災內,燔甚罪當重,燔簡罪當輕,承天意之道也。\"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與帝舅太尉武安侯田?分有逆言。其後膠西於王、趙敬肅王、常山憲王皆數犯法,或至夷滅人家,藥殺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遂謀反。膠東、江都王皆知其謀,陰治兵弩,欲以應之。至元朔六年,乃發覺而伏辜。時田?分已死,不及誅.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呂步舒持斧鉞治淮南獄,以《春秋》誼顓斷於外,不請。既還奏事,上皆是之。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宮柏梁台災。先是,大風發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災日。後有江充巫蠱衛太子事。

征和二年春,涿郡鐵官鑄鐵,鐵銷,皆飛上去,此火為變使之然也。其三月,涿郡太守劉屈釐為丞相。後月,巫蠱事興,帝女諸邑公主、陽石公主、丞相公孫賀、子太僕敬聲、平陽侯曹宗等皆下獄死。七月,使者江充掘蠱太子宮,太子與母皇后議,恐不能自明,乃殺充,舉兵與丞相劉屈釐戰,死者數萬人,太子敗走,至湖自殺。明年,屈釐復坐祝詛要斬,妻梟首也。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那鐵官鑄鐵,鐵不下,隆隆如雷聲,又如鼓音,工十三人驚走。音止,還視地,地陷數尺,爐分為十,一爐中銷鐵散如流星,皆上去,與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號五侯。元舅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秉政。後二年,丞相王商與鳳有隙,鳳譖之,免官,自殺。明年,京兆尹王章訟商忠直,言鳳顓權,鳳誣章以大逆罪,下獄死。妻子徙合浦。後許皇后坐巫蠱廢,而趙飛燕為皇后,妹為昭儀,賊害皇子,成帝遂亡嗣。皇后、昭儀皆伏辜。一曰,鐵飛屬金不從革。

昭帝元鳳元年,燕城南門災。劉向以為時燕王使邪臣通於漢,為讒賊,謀逆亂.南門者,通漢道也。天戒若曰,邪臣往來,為奸讒於漢,絕亡之道也。燕王不寤,卒伏其辜。

元鳳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廟正殿災。劉向認為,孝文,太宗之君,與成周宣榭火同義.先是,皇后父車騎將軍上官安、安父左將軍桀謀為逆,大將軍霍光誅之。皇后以光外孫,年少不知,居位如故。光欲後有子,因上待疾醫言,禁內後宮皆不得進,唯皇后顓寢。皇后年六歲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絕繼嗣。光執朝政,猶周公之攝也。是歲正月,上加元服,通《詩》、《尚書》,有明哲之性。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於周公,上既已冠而不歸政,將為國害。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災見。古之廟皆在城中,孝文廟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貴而不正者。宣帝既立,光猶攝政,驕溢過制,至妻顯殺許皇后,光聞而不討,後遂誅滅。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廟災。甲辰,孝文廟災。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孝武園白鶴館災。劉向以為,先是前將軍蕭望之、光祿大夫擊堪輔政,為佞臣石顯、許章等所譖,望之自殺,堪廢黜。明年,白鶴館災。園中五里馳逐走馬之館,不當在山陵昭穆之地。天戒若曰,去貴近逸游不正之臣,將害忠良。後章坐走馬上林下烽馳逐。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園東闕南方災。劉向以為,先是上復徵用周堪為光祿勳,及堪弟子張猛為太中大夫,石顯等復譖毀之,皆出外遷.是歲,上復征堪領尚書,猛給事中,石顯等終欲害之。園陵小於朝廷,闕在司馬門中,內臣石顯之象也。孝宣,親而貴;闕,法令所從出也。天戒若曰,去法令,內臣親而貴者必為國害。後堪希得進見,因顯言事,事決顯口。堪病不能言。顯誣告張猛,自殺於公車。成帝即位,顯卒伏辜。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廟災。初,宣帝為昭帝后而立父廟,於禮不正。是時,大將軍王鳳顓權擅朝,甚於田?分,將害國家,故天於元年正月而見象也。其後浸盛,五將世權,遂以亡道。

鴻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廟北闕災。十一月甲寅,許皇后廢.永始元年正月癸丑,大官凌室災。戊午,戾後園南闕災。是時,趙飛燕大幸,許後既廢,上將立之,故天見象於凌室,與惠帝四年同應。戾後,衛太子妾,遭巫蠱之禍,宣帝既立,追加尊號,於禮不正。又戾後起於微賤,與趙氏同應。天戒若曰,微賤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廟,將絕祭祀,有兇惡之禍至。其六月丙寅,趙皇后遂立,姊妹驕妒,賊害皇子,卒皆受誅.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長樂宮臨華殿及未央宮東司馬門災。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園東闕南方災。長樂宮,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宮,帝所居也。霸陵,太宗盛德園也。是時,太后三弟相續秉政,舉宗居位,充塞朝廷,兩宮親屬將害國家,故天象仍見。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陽侯根代為大司馬秉政。後四年,根乞骸骨,薦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國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宮鴻寧殿災,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時,傅太后欲與成帝母等號齊尊,大臣孔光、師丹等執政,以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稱尊號。後三年,帝崩,傅氏誅滅。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廟殿門災盡.高皇帝廟在長安城中,後以叔孫通譏復道,故復起原廟於渭北,非正也。是時,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臨朝,委任王莽,將篡絕漢,墮高祖宗廟,故天象見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攝,因以篡國,後卒夷滅。

傳曰:\"治宮室,飾台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說曰:土,中央,生萬物者也。其於王者,為內事。宮室、夫婦、親屬,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諸侯,宮廟大小高卑有制,後夫人媵妾多少進退有度,九族親疏長幼有序。孔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故禹卑宮室,文王刑於寡妻,此聖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則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谷不孰,是為稼穡不成。

嚴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麥禾。\"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逆陰氣,故大水也。劉向以為,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者也。是時,夫人淫於二叔,內外亡別,又因凶饑,一年而三築台,故應是而稼穡不成,飾台榭內淫亂之罰雲。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禍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說曰: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故立秋而鷹隼擊,秋分而微霜降。其於王事,出軍行師,把旄杖鉞,誓士眾,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亂也。《詩》云:\"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又曰:\"載戢干戈,載橐弓矢。\"動靜應誼,\"說以犯難,民忘其死。\"如此則金得其性矣。若乃貪慾恣睢,務立威勝,不重民命,則金失其性。蓋工冶鑄金鐵,金鐵冰滯涸堅,不成者眾,及為變怪,是為金不從革。

《左氏傳》曰昭公八年\"春,石言於晉\".晉平公問於師曠,對曰:\"石不能言,神或馮焉。作事不時,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民力雕盡,怨讟並興,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築B055祁之宮.叔向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徵。\"劉歆以為金石同類,是為金不從革,失其性也。劉向以為石白色為主,屬白祥。

成帝鴻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鳴,聲隆隆如雷,有頃止,聞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雞皆鳴.石長丈三尺,廣厚略等,旁著岸脅,去地二百餘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鳴,有兵。是歲,廣漢鉗子謀攻牢,篡死罪囚鄭躬等,盜庫兵,劫略吏民,衣繡衣,自號曰山君,黨與浸文。明年冬,乃伏誅,自歸者三千餘人。後四年,尉氏樊並等謀反,殺陳留太守嚴普,自稱將軍,山陽亡徒蘇令等黨與數百人盜取庫兵,經歷郡國四十餘,皆逾年乃伏誅.是時起昌陵,作者數萬人,徙郡國吏民五千餘戶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罷昌陵,還徙家。石鳴,與晉石言同應,師曠所謂\"民力雕盡\",傳雲\"輕百姓\"者也。B055祁離宮去絳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與城郭同占。城郭屬金,宮室屬土,外內之別雲。

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說曰:水,北方,終臧萬物者也。其於人道,命終而琪臧,精神放越,聖人為之宗廟以收魂氣,春秋祭祀,以終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開地,禱祈神祇,望秩山川,懷柔百神,記不宗事。慎其齊戒。致其嚴敬,鬼神歆饗,多獲福助。此聖王所以順事陰氣,和神人也。至發號施令,亦奉天時.十二月鹹得其氣,則陰陽調而終始成。如此則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時,則水失其性。霧水暴出,百川逆溢,壞鄉邑,溺人民,及淫雨傷稼穡,是為水不潤下。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水,其水也,雨殺人以隕霜,大風天黃.饑而不損茲謖泰,厥災水,水殺人。辟遏有德茲謂狂,厥災水,水流殺人,已水則地生蟲.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追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大敗不解,茲謂皆陰。解,捨也,王者於大敗,誅首惡,赦其眾,不則皆函陰氣,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叔草。\"桓公元年\"秋氣大水\".董仲舒、劉向以為桓弒兄隱公,民臣痛隱而賤桓。後宋督弒其君,諸侯會,將討之,桓受宋賂而歸,又背宋。諸侯由是伐魯,仍交兵結仇,伏屍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復大水。一曰,夫人驕淫,將弒君,隱氣盛,桓不寤,卒弒死。劉歆以為桓易許田,不祀周公,廢祭祀之罰也。

嚴公七年\"秋,大水,亡麥苗\".董仲舒、劉向以為,嚴母文姜與兄齊襄公淫,共殺桓公,嚴釋父仇,復取齊女,未入,先與之淫,一年再出,會於道逆亂,臣下賤之之應也。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為時魯、宋比年為乘丘、鄑之戰,百姓愁怨,陰氣盛,故二國俱水。劉向以為時宋愍公驕慢,睹災不改,明年與其臣宋萬博戲,婦人在側,矜而罵萬,萬殺公之應。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不婦,陰氣盛也。劉向以為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婦見,用幣,又淫於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賤之,故是歲、明年仍大水。劉歆以為先是嚴飾宗廟,刻桷丹楹,以誇夫人,簡宗廟之罰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饑\".董仲舒以為,時比伐邾取邑,亦見報復,兵仇連結,百姓愁怨。劉向以為,宣公殺子赤而立,子赤,劉出也,故懼,以濟西田賂齊.邾子玃且亦齊出也,而宣比與邾交兵。臣下懼齊之威,創邾之禍,皆賤公行而非其正也。

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劉向以為,時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用師,明年復城鄆以強私家,仲孫蔑、叔孫僑和顓會宋、晉,陰勝陽。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董仲舒以為,先是一年齊伐晉,襄使大夫帥師救晉,後又侵齊,國小兵弱,數敵強大,百姓愁怨,陰氣盛。劉向以為,先是襄慢鄰國,是以邾伐其南,齊伐其北,莒伐其東,百姓騷動,後又仍犯強齊也。大水,饑,谷不成,其災甚也。

高後三年夏,漢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餘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餘家,汝水流八百餘家。八年夏,漢中、南郡水復出,流六千餘家。南陽沔水流萬餘家。是時,女主獨治,諸呂相王。

文帝后三年秋,大雨,晝夜不絕三十五日。藍田山水出,流九百餘家。漢水出,壞民室八千餘所,殺三百餘人。先是,趙人新垣平以望氣得幸,為上立渭陽五帝廟,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見上帝。歲余懼誅,謀為逆,發覺,要斬,夷三族。是時,比再遣公主配單于,賂遺甚厚,匈奴愈驕,侵犯北邊,殺略多至萬餘人,漢連發軍征討戍邊。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穎川、汝南、淮陽、廬江雨,壞鄉聚民舍,及水流殺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罷郡國廟,是歲又定迭毀,罷太上皇、孝惠帝寢廟,皆無復修,通儒以為違古制。刑臣石顯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輔霖雨三十餘日,郡國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殺四千餘人,壞官寺民舍八萬三千餘所。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疇、河東后土於長安南北郊。二年,又罷雍五畦,郡國諸舊祀,凡六所。

□ 作者:漢.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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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0-1-29 21:34 | 顯示全部樓層
卷二十七中之上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經曰:\"羞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恭作肅,從作艾,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休征:曰肅,時雨若;艾,時陽若;哲,時奧若;謀,時寒若;聖,時風若。咎徵;曰狂,恆雨若;僭,恆陽若;舒,恆奧若;急,恆寒若;F178,恆風若。\"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恆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D058,時則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說曰:凡草木之類謂之妖。妖猶夭胎,言尚微。蟲豸之類謂之孽。孽則牙孽矣。及六畜謂之禍,言其著也。及人,謂之D058。D058,病貌,言浸深也。甚則異物生,謂之眚;自外來,謂之祥,祥猶禎也。氣相傷,謂之沴.沴猶臨蒞,不和意也。每一事雲\"時則\"以絕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後也。

孝武時,夏侯始昌通《五經》,善推《五行傳》,以傳族子夏侯勝,下及許商,皆以教所賢弟子。其傳與劉向同,唯劉歆傳獨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肅,敬也。內曰恭,外曰敬。人君行己,體貌不恭,怠慢驕蹇,則不能敬萬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上嫚下暴,則陰氣勝,故其罰常雨也。水傷百谷,衣食不足,則奸軌並作,故其極惡也。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醜惡,亦是也。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故有服妖。水類動,故有龜孽。於《易》,\"巽\"為雞,雞有冠距文武之貌。不為威儀,貌氣毀,故有雞禍。一曰,水歲雞多死及為怪,亦是也。上失威儀,則下有強臣害君上者,故有下體生於上之D058。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凡貌傷者病木氣,木氣病則金沴之,沖氣相通也。於《易》,\"震\"在東方,為春為木也;\"兌\"在西方,為秋為金也;\"離\"在南方,為夏為火也;\"坎\"在北方,為冬為水也。春與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氣易以相變,故貌傷則致秋陰常雨,言傷則致春陽常旱也。至於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絕,水火之氣不得相並,故視傷常奧,聽傷常寒者,其氣然也。逆之,其極曰惡;順之,其福曰攸好德。劉韻貌傳曰有鱗蟲之孽,羊禍,鼻F0E2。說以為於天文東方辰為龍星,故為鱗蟲;於《易》,\"兌\"為羊,木為金所病,故致羊禍,與常雨同應。此說非是。春與秋,氣陰陽相敵,木病金盛,故能相並,唯此一事耳。禍與妖、F0E2、祥、眚同類,不得獨異。

史記成公十六年,公會諸侯於周,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步高,告公曰:\"晉將有亂.\"魯侯曰:\"敢問天道也?抑人故也?\"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見晉君之容,殆必禍者也。夫君子目以定體,足以從之,是以觀其容而知其心矣。目以處誼,足以步目。晉侯視遠而足高,目不在體,而足不步目,其心必異矣。目、體不相從,何以能久?夫合諸侯,民之大事也,於是乎觀存亡。故國將無咎,其君在會,步、言、視、聽必皆無謫,則可以知德矣。視遠,曰絕其誼;足高,曰棄其德;言爽,曰反其信;聽淫,曰離其名。夫目以處誼,足以踐德,口以庇信,耳以聽名者也,故不可不慎。偏喪有咎;既喪,則國從之。晉侯爽二,吾是以雲。\"後二年,晉人殺厲公。凡此屬,皆貌不恭之咎雲。

《左氏傳》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羅,斗伯比送之,還謂其馭曰:\"莫囂必敗,舉止高,心不固矣。\"遽見楚子以告。楚子使賴人追之,弗及。莫囂行,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人軍之,大敗。莫囂縊死。

釐公十一年,周使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干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二十一年,晉惠公卒,子懷公立,晉人殺之,更立文公。

成公十三年,晉侯使郤綺乞師於魯,將事不敬。孟獻子曰:\"郤氏其亡乎!禮,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郤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而惰棄君命也,不亡何為!\"十七年,郤氏亡。

成公十三年,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伐秦。成肅公受脤於社,不敬。劉子曰:\"吾聞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禮義動作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勤禮莫如致敬,盡力莫如惇篤.敬在養神,篤在守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今成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五月,成肅公卒。

成公十四年,衛定公享苦成叔,甯惠子相。苦成叔敖,E5B8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為享食也,以觀威儀省禍福也。故《詩》曰:'D9EE觥其觩,旨酒思柔,匪D86D匪傲,萬福來求。'今夫子傲,取禍之道也。\"後三年,苦成家亡。

襄公七年,衛孫文子聘於魯,君登亦登。叔孫穆子相,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衛君。今吾子不後寡君,寡君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亡辭,亦亡悛容。穆子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十四年,孫子逐其君而外叛。

襄公二十八年,蔡景侯歸自晉,入於鄭。鄭伯享之,不敬。子產曰:\"蔡君其不免乎!曰其過此也,君使子展往勞於東門,而敖。吾曰:'猶將更之。'今還,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君小國,事大國,而惰敖以為己心,將得死乎?君若不免,必由其子。淫而不父,如是者必有子禍。\"三十年,為世子般所殺。

襄公三十一年,公薨。季武子將立公子裯,穆叔曰:\"是人也,居喪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謂不度。不度之人,鮮不為患。若果立,必為季氏憂.\"武子弗聽,卒立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是為昭公。立二十五年,聽讒攻季氏。兵敗,出奔,死於外。

襄公三十一年,衛北宮文子見楚令尹圍之儀,言於衛侯曰:\"令尹似君矣,將有它志;雖獲其志,弗能終也。\"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雲'敬慎威儀,惟民之則',令尹無威儀,民無則焉。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昭公十一年夏,周單子會於戚,視下言徐。晉叔向曰:\"單子其死乎!朝有著定,會有表,衣有襘,帶有結.會朝之言必聞於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視不過結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言以命之,空貌以明之,失則有闕.今單子為王官伯,而命事於會,視不登帶,言不過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恭,不昭不從,無守氣矣。\"十二月,單成公卒。

昭公二十一年三月,葬蔡平公,蔡太子硃失位,位在卑。魯大夫送葬者歸告昭子。昭子歎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終.《詩》曰:'不解於位,民之攸■。'今始即位而適卑,身將從之。\"十月,蔡侯硃出奔楚。

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於翟泉,將以城成周。魏子蒞政,衛彪傒曰:\"將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誼也。大事奸誼,必有大咎。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獻子屬役於韓簡子,而田於大陸,焚焉而死。

定公十五年,邾隱公朝於魯,執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贛觀焉,曰:\"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將左右周施,進退俯仰,於是乎取之;朝祀喪戎,於是乎觀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體,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驕近亂,替近疾。君為主,其先亡乎!\"庶征之恆雨,劉歆以為《春秋》大雨也。劉向以為大水。

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劉歆以為三月癸酉,於歷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當大雨。大雨,常雨之罰也。於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雨雪,常寒之罰也。劉向以為週三月,今正月也,當雨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既已發也,則雪不當復降。皆失節,故謂之異。於《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萬物隨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歸妹\",言雷復歸.入地則孕毓根核,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隱伏,宣盛陽之德。入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是時,隱以弟桓幼,代而攝立。公子翬見隱居位已久,勸之遂立。隱既不許,翬懼而易其辭,遂與桓共殺隱.天見其將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電。是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天戒若曰,為君失時,賊弟佞臣將作亂矣。後八日大雨雪,陰見間隙而勝陽,篡殺之禍將成也。公不寤,後二年而殺。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成帝建始三年秋,大雨三十餘日;四年九月,大雨十餘日。

《左氏傳》愍公二年,晉獻公使太子申生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歎曰:\"時,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衣之純;用其衷,則佩之度。今命以時卒,D335其事也;衣以B572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棄其衷也。服以遠之,時以D335之,B572涼冬殺,金寒玦離,胡可恃也!\"梁餘子養曰:\"帥師者,受命於廟,受脤於社,有常服矣。弗獲而B572,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B572奇無常,金玦不復,君有心矣。\"後四年,申生以讒自殺。近服妖也。

《左氏傳》曰,鄭子臧好聚鷸冠,鄭文公惡之,使盜殺之,劉向以為近服妖者也。一曰,非獨為子臧之身,亦文公之戒也。初,文公不禮晉文,又犯天子命而伐滑,不尊尊敬上。其後晉文伐鄭,幾亡國。

昭帝時,昌邑王賀遣中大夫之長安,多治仄注冠,以賜大臣,又以冠奴。劉向以為近服妖也。時王賀狂悖,聞天子不豫,弋獵馳騁如故,與騶奴、宰人游居娛戲,驕嫚不敬。冠者尊服,奴者賤人,賀無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以冠奴者,當自至尊墜至賤也。其後帝崩,無子,漢大臣征賀為嗣。即位,狂亂無道,縛戮諫者夏侯勝等。於是大臣白皇太后,廢賀為庶人。賀為王時,又見大白狗冠方山冠而無尾,此服妖,亦犬禍也。賀以問郎中令龔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盡冠狗也。去之則存,不去則亡矣。\"賀既廢數年,宣帝封之為列侯,復有罪,死不得置後,又犬禍無尾之效也。京房《易傳》曰:\"行不順,厥咎人奴冠,天下亂,辟無適巠,妾子拜。\"又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門.\"成帝鴻嘉、永始之間,好為微行出遊,選從期門郎有材力者,及私奴客,多至十餘,少五六人,皆白衣袒幘,帶持刀劍。或乘小車,御者在茵上,或皆騎,出入市裡郊野,遠至旁縣.時,大臣車騎將軍王音及劉同等數以切諫.谷永曰:\"《易》稱'得臣無家',言王者臣天下,無私家也。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樂家人之賤事;厭高美之尊稱,好匹夫之卑字;崇聚票輕無誼之人,以為私客;置私田於民間,畜私奴車馬於北宮;數去南面之尊,離深宮之固,挺身獨與小人晨夜相隨,烏集醉飽吏民之家,亂服共坐,混餚亡別,閔勉遁樂,晝夜在路。典門戶奉宿衛之臣執干戈守空宮,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積數年矣。昔虢公為無道,有神降曰'賜爾土田',言將以庶人受土田也。諸侯夢得土田,為失國祥,而況王者畜私田財物,為庶人之事乎!\"《左氏傳》曰,周景王時大夫賓起見雄雞自斷其尾。劉向以為近雞禍也。是時王有愛子子晁,王與賓起陰謀欲立之。田於北山,將因兵眾殺適子之黨,未及而崩。三子爭國,王室大亂.其後,賓起誅死,子晁奔楚而敗。京房《易傳》曰:\"有始無終,厥妖雄雞自嚙斷其尾。\"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輅軨中雌雞化為雄,毛衣變化而不鳴,不將,無距。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將。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者。京房《易傳》曰:\"雞知時,知時者當死。\"房以為己知時,恐當之。劉向以為房失雞占。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言小臣將秉君威,以害正事,猶石顯也。竟寧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一曰,石顯何足以當此?昔武王伐殷,至於牧野,誓師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紂惟婦言用。\"繇是論之,黃龍、初元、永光雞變,乃國家之占,妃、後像也。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年生男,立為太子。妃,王禁女也。黃龍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為元帝。王妃將為皇后,故是歲未央殿中雌雞為雄,明其佔在正宮也。不鳴不將無距,貴始萌而尊未成也。至元帝初元元年,將立王皇后,先以為婕妤。三月癸卯制書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為陽平侯,位特進.\"丙午,立王婕妤為皇后。明年正月,立皇后子為太子。故應是,丞相府史家雌雞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已有子也。冠距鳴將者,尊已成也。永光二年,陽平頃侯禁薨,子鳳嗣侯,為侍中衛尉。元帝崩,皇太子立,是為成帝。尊皇后為皇太后,以後弟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上委政,無所與.王氏之權自鳳起,故於鳳始受爵位時,雄雞有角,明視作威顓君害上危國者,從此人始也。其後群弟世權,以至於莽,遂篡天下。即位五年,王太后乃崩,此其效也。京房《易傳》曰:\"賢者居明夷之世,知時而傷,或眾在位,厥妖雞生角。雞生角,時主獨。\"又曰:\"婦人顓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故房以為己亦在占中矣。

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又食其角。\"劉向以為,近青祥,亦牛禍也,不敬而C768F178之所致也。昔周公制禮樂,成周道,故成王命魯郊祀天地,以尊周公。至成公時,三家始顓政,魯將從此衰。天愍周公之德,痛其將有敗亡之禍,故於郊祭而見戒雲。鼠,小蟲,性盜竊;鼷,又其小者也。牛,大畜,祭天尊物也。角,兵象,在上,君威也。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像季氏乃陪臣盜竊之人,將執國命以傷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天重語之也。成公怠慢昏亂,遂君臣更執於晉.至於襄公,晉為溴梁之會,天下大夫皆奪君政。其後三家逐昭公,卒死於外,幾絕周公之祀。董仲舒以為,鼷鼠食郊牛,皆養牲不謹也。京房《易傳》曰:\"祭天不慎,厥妖鼷鼠嚙郊牛角。\"定公十五年\"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劉向以為,定公知季氏逐昭公,罪惡如彼,親用孔子為夾谷之會,齊人徠歸鄆、?雚、龜陰之田,聖德如此,反用季桓子,淫於女樂,而退孔子,無道甚矣。《詩》曰:\"人而亡儀,不死何為!\"是歲五月,定公薨,牛死之應也。京房《易傳》曰:\"子不子,鼠食其郊牛。\"哀公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劉向以為,天意汲汲於用聖人,逐三家,故復見戒也。哀公年少,不親見昭公之事,故見敗亡之異。已而哀不寤,身奔於粵,此其效也。

昭帝元鳳元年九月,燕有黃鼠銜其尾舞王宮端門中,王往視之,鼠舞如故。王使吏以酒脯祠,鼠舞不休,一日一夜死。近黃祥,時燕剌王旦謀反將死之象也。其月,發覺伏辜。京房《易傳》曰:\"誅不原情,厥妖鼠舞門.\"成帝建始四年九月,長安城南有鼠銜黃蒿、柏葉,上民塚柏及榆樹上為巢,桐柏尤多。巢中無子,皆有干鼠矢數十。時議臣以為恐有水災。鼠,盜竊小蟲,夜出晝匿;今晝去穴而登木,像賤人將居顯貴之位也。桐柏,衛思後園所在也。其後,趙皇后自微賤登至尊,與衛後同類。趙後終無子而為害。明年,有鳶焚巢,殺子之異也。天象仍見,甚可畏也。一曰,皆王莽竊位之象雲。京房《易傳》曰:\"臣私祿罔辟,厥妖鼠巢。\"文公十三年,\"大室屋壞\".近金沴木,木動也。先是,冬,釐公薨,十六月乃作主。後六月,又吉D63A於太廟而致釐公,《春秋》譏之。經曰:\"大事於太廟,躋釐公。\"《左氏》說曰:太廟,周公之廟,饗有禮義者也;祀,國之大事也。惡其亂國之大事於太廟,胡言大事也。躋,登也,登釐公於愍公上,逆祀也。釐雖愍之庶兄,嘗為愍臣,臣子一例,不得在愍上,又未三年而吉D63A,前後亂賢父聖祖之大禮,內為貌不恭而狂,外為言不從而僭。故是歲自十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後年,若是者三,而太室屋壞矣。前堂曰太廟,中央曰太室;屋,其上重層尊高者也,像魯自是陵夷,將墮周公之祀也。《穀梁》、《公羊經》曰,世室,魯公伯禽之廟也。周公稱太廟,魯公稱世室。大事者,祫祭也。躋釐公者,先禰後祖也。

景帝三年十二月,吳二城門自傾,大船自覆。劉向以為,近金沴木,木動也。先是,吳大王濞以太子死於漢,稱疾不朝,陰與楚王戊謀為逆亂.城猶國也,其一門名曰楚門,一門曰魚門.吳地以船為家,以魚為食。天戒若曰,與楚所謀,傾國覆家。吳王不寤,正月,與楚俱起兵,身死國亡。京房《易傳》曰:\"上下鹹誖,厥妖城門壞。\"宣帝時,大司馬霍禹所居第門自壞。時,禹內不順,外不敬,見戒不改,卒受滅亡之誅.哀帝時,大司馬董賢第門自壞。時,賢以私愛居大位,賞賜無度,驕嫚不敬,大失臣道,見戒不改。後賢夫妻自殺,家徙合浦。

傳曰:\"言之不從,是謂不艾,厥咎僭,厥罰恆陽,厥極憂.時則有詩妖,時則有介蟲之孽,時則有犬禍。時則有口舌之F0E2,時則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 \"言之不從\",從,順也。\"是謂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詩》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上號令不順民心,虛嘩憒亂,則不能治海內,失在過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罰妄加,群陰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常陽也。旱傷百谷,則有寇難,上下俱憂,故其極憂也。君炕陽而暴虐,臣畏刑而柑口,則怨謗之氣發於歌謠,故有詩妖。介蟲孽者,謂小蟲有甲飛揚之類,陽氣所生也,於《春秋》為F3AE,今謂之蝗,皆其類也。於《易》,\"兌\"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氣毀故有犬禍。一曰,旱歲犬多狂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口喉咳者,故有口舌F0E2。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凡言傷者,病金氣;金氣病,則木沴之。其極憂者,順之,其福曰康寧。劉歆言傳曰時有毛蟲之孽,說以為於天文西方參為虎星,故為毛蟲.史記周單襄公與晉錡、郤犨、郤至、齊國佐語,告魯成公曰:\"晉將有亂,三郤其當之乎!夫郤氏,晉之寵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懼矣。高位實疾顛,厚味實臘毒。今郤伯之語犯,叔迂,季伐。犯則陵人,迂則誣人,伐則掩人。有是寵也,而益之以三怨,其誰能忍之!雖齊國之亦將與焉。立於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唯善人能受盡言,齊其有乎?\"十七年,晉殺三郤.十八年,齊殺國佐。凡此屬,皆言不從之咎雲。

晉穆侯以條之役生太子,名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名之曰成師。師服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誼,誼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名太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兄其替乎!\"及仇嗣立,是為文侯。文侯卒,子昭侯立,封成師於曲沃,號桓■。後晉人殺昭侯而納桓叔,不克。復立昭侯子孝侯,桓權子嚴伯殺之。晉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嚴伯子武公復殺哀侯及其弟,滅之,而代有晉國。

宣公六年,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欲為卿。伯廖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周易》'豐'之'離',弗過之矣。\"間一歲,鄭人殺之。

襄公二十九年,齊高子容與宋司徒見晉知伯,汝齊相禮.賓出,汝齊語知伯曰:\"二子皆將不免!子容專,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專則速及,侈將以其力敝,專則人實敝之,將及矣。\"九月,高子出奔燕。

襄公三十一年正月,魯穆叔會晉歸,告孟孝伯曰:\"趙孟將死矣!其語偷,不似民主;且年未盈五十,而諄諄焉如八九十者,弗能久矣。若趙孟死,為政者其韓子乎?吾子盍與季孫言之?可以樹善,君子也。\"孝伯曰:\"民生幾何,誰能毋偷!朝不及夕,將焉用樹!\"穆叔告人曰:\"孟孫將死矣!吾語諸趙孟之偷也,而又甚焉。\"九月,孟孝伯卒。

昭公元年,周使劉定公勞晉趙孟,因曰:\"子弁冕以臨諸侯,盍亦遠績禹功,而大庇民乎?\"對曰:\"老夫罪戾是懼,焉能恤遠?吾儕偷食,朝不謀夕,何其長也?\"齊子歸,以語王曰:\"諺所謂老將和而耄及之者,其趙孟之謂乎!為晉王卿以主諸侯,而儕於隸人,朝不謀夕,棄神人矣。神怒民畔,何以能久?趙孟不復年矣!\"是歲,秦景公弟後子奔晉,趙孟問:\"秦君如何?\"對曰:\"無道。\"趙孟曰:\"亡乎?\"對曰:\"何為?一世無道,國未艾也。國於天地,有與立焉。不數世淫,弗能敝也。\"趙孟曰:\"夭乎?\"對曰:\"有焉。\"趙孟曰:\"其幾何?\"對曰:\"?鹹聞國無道而年谷和孰,天贊之也,鮮不五稔。\"趙孟視廕,曰:\"朝夕不相及,誰能待五?\"後子出而告人曰:\"趙孟將死矣!主民玩歲而惕日,其與幾何?\"冬,趙孟卒。昭五年,秦景公卒。

昭公元年,楚公子圍會盟,設服離衛.魯叔孫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伯州犁曰:\"此行也,辭也假之寡君。\"鄭行人子羽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憂予子晢之欲背誕也。\"子羽曰:\"假而不反,子其無憂乎?\"齊國子曰:\"吾代二子閔矣。\"陳公子招曰:\"不憂何成?二子樂矣!\"衛齊子曰:\"苟或知之,雖憂不害。\"退會,子羽告人曰:\"齊、衛、陳大夫其不免乎!國子代人憂,子招樂憂,齊子雖憂費害。夫弗及而憂,與可憂而樂,與憂而弗害,皆取憂之道也。《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三大夫兆憂矣,能無至乎?言以知物,其是之謂矣。\"昭公十五年,晉籍談如周葬穆後。既除喪而燕,王曰:\"諸侯皆有以填撫王室,晉獨無有,何也?\"籍談對曰:\"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故能薦彝器。晉居深山,戎翟之與鄰,拜戎不暇,其何以獻器?\"王曰:\"叔氏其忘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其反亡分乎?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正,故曰籍氏。女,司典之後也,何故忘之?\"籍談不能對。賓出,王曰:\"籍父其無後乎!數典而忘其祖。\"籍談歸,以語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終乎!吾聞所樂必卒焉。今王樂憂,若卒以憂,不可謂終.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於是乎以喪賓燕,又求彝器,樂憂甚矣。三年之喪,雖貴遂服,禮也。王雖弗遂,燕樂已早。禮,王之大經也;一動而失二禮,無大經矣。言以考典,典以志經。忘經而多言舉典,將安用之!\"哀公十六年,孔丘卒,公誄之曰:\"B857天不吊,不DE70遺一老,俾屏予一人。\"子贛曰:\"君其不歿於魯乎?夫子之言曰:'禮失則昏,名失則愆。'失志為昏,失所為愆。生弗能用,死而誄之,非禮也;稱'予一人',非名也。君兩失之。\"二十七年,公孫於邾,遂死於越。

庶征之恆陽,劉向以為《春秋》大旱也。其夏旱雩祀,謂之大雩。不傷二谷,謂之不雨。京房《易傳》曰:\"欲德不用茲謂張,厥災荒。荒,旱也,其旱陰雲不雨,變而赤,因而除。師出過時茲謂廣,其旱不生。上下皆蔽茲謂隔,其旱天赤三月,時有雹殺飛禽。上緣求妃茲謂D9D4,其旱三月大溫亡雲。居高台府,茲謂犯陰侵陽,其旱萬物根死,數有火災。庶位逾節茲謂D9D4,其旱澤物枯,為火所傷。\"釐公二十一年\"夏,大旱\".董仲舒、劉向以為,齊桓既死,諸侯從楚,釐尤得楚心。楚來獻捷,釋宋之執。外倚強楚,炕陽失眾,又作南門,勞民興役。諸雩旱不雨,略皆同說.宣公七年\"秋,大旱\".是夏,宣與齊侯伐萊.襄公五年\"秋,大雩\".先是,宋魚石奔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魚石。鄭畔於中國而附楚,襄與諸侯共圍彭城,城鄭虎牢以御楚。是歲鄭伯使公子發來聘,使大夫會吳於善道。外結二國,內得鄭聘,有炕陽動眾之應。

八年\"九月,大雩\".時作三軍,季氏盛。

二十八年\"八月,大雩\".先是,比年晉使荀吳、齊使慶封來聘,是夏邾子來朝。襄有炕陽自大之應。

昭公三年\"八月,大雩\"劉歆以為,昭公即位年十九矣,猶有童心,居喪不哀,炕陽失眾。

六年\"九月,大雩\".先是,莒牟夷以二邑來奔,莒怒伐魯,叔弓帥師,距而敗之,昭得入晉.外和大國,內獲二邑,取勝鄰國,有炕陽動眾之應。

十六年\"九月,大雩\".先是,昭公母夫人歸氏薨,昭不戚,又大搜於比蒲。晉叔向曰:\"魯有大喪而不廢搜。國不恤喪,不忌君也;君亡戚容,不顧親也。殆其失國\".與三年同占。

二十四年\"八月,大雩\".劉歆以為,《左氏傳》二十三年邾師城翼,還經魯地,魯襲取邾師,獲其三大夫。邾人訴於晉,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是春乃歸之。

二十五年\"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旱甚也。劉歆以為時後氏與季氏有隙。又季氏之族有淫妻為讒,使季平子與族人相惡,皆共DADA平子。子家駒諫曰:\"讒人以君徼幸,不可。\"昭公遂代季氏,為所敗,出奔齊.定公七年\"九月,大雩\".先是,定公自將侵鄭,歸而城中城。二大夫帥師圍鄆.嚴公三十一年\"冬,不雨\".是歲,一年而三築台,奢侈不恤民。

釐公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先是者,嚴公夫人與公子慶父淫。而殺二君。國人攻之,夫人遜於邾,慶父奔莒。釐公即位,南敗邾,東敗營,獲其大夫。有炕陽之應。

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文公即位,天子使叔服會葬,毛伯賜命。又會晉侯於戚。公子遂如齊納幣。又與諸侯盟。上得天子,外得諸侯,沛然自大。躋釐公主。大夫始顓事。

十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先是,公子遂會四國而救鄭。楚使越椒來聘。秦人歸禭.有炕陽之應。

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先是,曹伯、杞伯、滕子來朝,郕伯來奔,秦伯使遂來聘,季孫行父城諸及鄆.二年之間,五國趨之,內城二邑。炕陽失眾。一曰,不雨而五穀皆孰,異也。文公時,大夫始顓盟會,公孫敖會晉侯,又會諸侯盟於垂隴.故不雨而生者,陰不出氣而私自行,以象施不由上出,臣下作福而私自成。一曰,不雨近常陰之罰,君弱也。

惠帝五年夏,大旱,江河水少,溪谷絕.先是,發民男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是歲城乃成。

文帝三年秋,天下旱。是歲夏,匈奴右賢王寇侵上郡,詔丞相灌嬰發車騎士八萬五千人詣高奴,擊右賢王走出塞。其秋,濟北王興居反,使大將軍討之,皆伏誅.後六年春,天下大旱。先是,發車騎材官屯廣昌。是歲二月,復發材官屯隴西。後匈奴大入上郡、雲中,烽火通長安,三將軍屯邊,又三將軍屯京師。

景帝中三年秋,大旱。

武帝元光六年夏,大旱。是歲,四將軍征匈奴。

元朔五年春,大旱。是歲,六將軍眾十餘萬征匈奴。

元狩三年夏,大旱。是歲,發天下故吏伐棘上林,穿昆明池。

天漢元年夏,大旱;其三年夏,大旱。先是,貳師將軍征大宛還。天漢元年,發適民。二年夏,三將軍征匈奴,李陵沒不還。

征和元年夏,大旱。是歲,發三輔騎士閉長安城門,大搜,始治巫蠱.明年,衛皇后、太子敗。

昭帝始元六年,大旱。先是,大鴻臚田廣明征益州,暴師連年。

宣帝本始三年夏,大旱,東西數千里。先是,五將軍眾二十萬征匈奴。

神爵元年秋,大旱。是歲,後將軍趙充國征西羌。

成帝永給三年、四年夏、大旱。

《左氏傳》晉獻公時童謠曰:\"丙子之晨,龍尾伏辰,袀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是時,虢為小國,介夏陽之厄,怙虞國之助,亢衡於晉,有炕陽之節,失臣下之心。晉獻伐之,問於卜偃曰:\"吾其濟乎?\"偃以童謠對曰:\"克之。十月朔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此時也。\"冬十二月丙子朔,晉師滅虢,虢公丑奔周。周十二月,夏十月也。言天者以夏正。

史記晉惠公時童謠曰:\"恭太子更葬兮,後十四年,晉亦不昌,昌乃在其兄。\"是時,惠公賴秦力得立,立而背秦,內殺二大夫,國人不說.及更葬其兄恭太子申生而不敬,故詩妖作也。後與秦戰,為秦所獲,立十四年而死。晉人絕之,更立其兄重耳,是為文公,遂伯諸侯。

《左氏傳》文、成之世童謠曰:\"雊之鵒之,公出辱之。雊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雊鵒跌跌,公在乾侯,征褰與襦。雊鵒來巢。遠,哉搖搖,裯父喪勞,宋父以驕,雊鵒雊鵒,往歌來哭。\"至昭公時,有雊鵒來巢。公攻季氏,敗,出奔齊,居外野,次乾侯。八年,死於外,歸葬魯。昭公名裯.公子宋立,是為定公。

元帝時童謠曰:\"井水溢,滅灶煙,灌玉堂,流金門.\"至成帝建始二年三月戊子,北宮中井泉稍上,溢出南流,像春秋時先有雊鵒之謠,而後有來巢之驗。井水,陰也;灶煙,陽也;玉堂、金門,至尊之居,像陰盛而滅陽,竊有宮室之應也。王莽生於元帝初元四年,至成帝封侯,為三公輔政,因以篡位。

成帝時童謠曰:\"燕燕尾涎涎,張公子,時相見。木門倉琅根,燕飛來,啄皇孫,皇孫死,燕啄矢。\"其後帝為微行出遊,常與富平侯張放俱稱富平侯家人,過陽阿主作樂,見舞者趙飛燕而幸之,故曰\"燕燕尾涎涎\",美好貌也。\"張公子\",謂富平侯也。\"木門倉琅根\",謂宮門銅鍰,言將尊貴也。後遂立為皇后。弟昭儀賊害後宮皇子,卒皆伏辜,所謂\"燕飛來,啄皇孫,皇孫死,燕啄矢\"者也。

成帝時歌謠又曰:\"邪徑敗良田,讒口亂善人。桂樹華不實,黃爵巢其顛。故為人所羨,今為人所憐.\"桂,赤色,漢家象。華不實,無繼嗣也。王莽自謂黃象,黃爵巢其顛也。

嚴公十七年,冬,多麋\".劉歆以為毛蟲之孽為災。劉向以為麋色青,近青祥也。麋之為言迷也,蓋牝獸之淫者也。是時,嚴公將取齊之淫女,其象先見。天戒若曰,勿取齊女,淫而迷國。嚴不寤,遂取之。夫人既入,淫於二叔,終皆誅死,幾亡社稷。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傳》曰:\"廢正作淫,大不明,國多麋。\"又曰:\"'震'遂泥,厥咎國多麋。\"昭帝時,昌邑王賀聞人聲曰\"熊\",視而見大熊。左右莫見,以問郎中令龔遂,遂曰:\"熊,山野之獸,而來入宮室,王獨見之,此天戒大王,恐宮室將空,危亡象也。\"賀不改寤,後卒失國。

《左氏傳》襄公十七年十一月甲午,宋國人逐狾狗,狾狗入於華臣氏,國人從之。臣懼,遂奔陳。先是,臣兄閱為宋卿,閱卒,臣使賊殺閱家宰,遂就其妻,宋平公聞之,曰:\"臣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亂宋國之政。\"欲逐之。左師向戌曰:\"大臣不順,國之恥也,不如蓋之。\"公乃止。華臣炕暴失義,內不自安,故犬禍至,以奔亡也。

高後八年三月,祓霸上,還過枳道,見物如倉狗,DF3A高後掖,忽而不見。卜之,趙王如意作祟。遂病掖傷而崩。先是,高後鴆殺如意,支斷其母戚夫人手足,CE73其眼,以為人彘。

文帝后五年六月,齊雍城門外有狗生角。先是,帝兄齊悼惠王亡後,帝分齊地,立其庶子七人皆為王。兄弟並強,有炕陽心,故犬禍見也。犬守禦,角兵象,在前而上鄉者也。犬不當主角,猶諸侯不當舉兵鄉京師也。天之戒人蚤矣,諸侯不寤。後六年,吳、楚畔,濟南、膠西、膠東三國應之,舉兵至齊.齊王猶與城守,三國圍之。會漢破吳、楚,因誅四王。故天狗下梁而吳、楚攻梁,狗生角於齊而三國圍齊.漢卒破吳、楚於梁,誅四王於齊.京房《易傳》曰:\"執政失,下將害之,厥妖狗生角。君子苟免,小人陷之,厥妖狗生角。\"景帝三年二月,邯鄲狗與彘交。悖亂之氣,近犬豕之禍也。是時,趙王遂悖亂,與吳、楚謀為逆,遣使匈奴求助兵,卒伏其辜。犬,兵革失眾之占;豕,北方匈奴之象。逆言失聽,交於異類,以生害也。京房《易傳》曰:\"夫婦不嚴,厥妖狗與豕交。茲謂反德,國有兵革。\"成帝河平元年,長安男子石良、劉音相與同居,有如人狀在其室中,擊之,為狗,走出。去後,有數人被甲持兵弩至良家,良等格擊,或死或傷,皆狗也。自二月至六月乃止。

鴻嘉中,狗與彘交。

《左氏》昭公二十四年十月癸酉,王子晁以成周之寶圭湛於河,幾以獲神助。甲戌,津人得之河上,陰不佞取將賣之,則為石。是時,王子晁篡天子位,萬民不鄉,號令不從,故有玉變,近白祥也。癸酉入而甲戌出,神不享之驗雲。玉化為石,貴將為賤也。後二年,子晁奔楚而死。

史記秦始皇帝三十六年,鄭客從關東來,至華陰,望見素車白馬從華山上下,知其非人,道住止而待之。遂至,持璧與客曰:\"為我遺鎬池君。\"因言\"今年祖龍死\".忽不見,鄭客奉璧,即始皇二十八年過江所湛璧也。與周子晁同應。是歲,石隕於東郡,民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此皆白祥,炕陽暴虐,號令不從,孤陽獨治,群陰不附之所致也。一曰,石,陰類也,陰持高節,臣將危君,趙高、李斯之象也。始皇不畏戒自省,反夷滅其旁民,而燔燒其石。是歲始皇死,後三年而秦滅。

孝昭元鳳三年正月,泰山萊蕪山南匈匈有數千人聲。民視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圍,入地深八尺,三石為足。石立處,有白烏數千集其旁。眭孟以為,石陰類,下民象,泰山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處,當有庶人為天子者。孟坐伏誅.京房《易傳》曰:\"'《復》,崩來無咎。'自上下者為崩,厥應泰山之石顛而下,聖人受命人君虜。\"又曰:\"石立如人,庶士為天下雄。立於山,同姓;平地,異姓。立於水,聖人;於澤,小人。\"天漢元年三月,天雨白毛;三年八月,天雨白DA3E.京房《易傳》曰:\"前樂後憂,厥妖天雨羽。\"又曰:\"邪人進,賢人逃,天雨毛。\"史記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金震,木動之也。是時,周室衰微,刑重而虐,號令不從,以亂金氣,鼎者,宗廟之寶器也。宗廟將廢,寶鼎將遷,故震動也。是歲,晉三卿韓、魏、趙篡晉君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為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賊臣,天下不附矣。後三世,周致德祚於秦。其後秦遂滅周,而取九鼎。九鼎之震,木沴金,失眾甚。

成帝元延元年正月,長安章城門門牡自亡,函谷關次門牡亦自亡。京房《易傳》曰:\"饑而不損茲謂泰,厥災水,厥咎牡亡。\"《妖辭》曰:\"關動牡飛,闢為亡道臣為非,厥咎亂臣謀篡。\"故谷永對曰:\"章城門通路寢之路,函谷關距山東之險,城門關守國之固,固將去焉,故牡飛也。\"

□ 作者:漢.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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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0-1-29 21:35 | 顯示全部樓層
卷二十七中之下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舒,厥罰恆奧,厥極疾。時則有草妖,時則有蠃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痾,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哲,知也。《詩》云:\"爾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爾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則不能知善惡,親近勻,長同類,亡功者受賞,有罪者不殺,百官廢亂,失在舒緩,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長,暑以養物,政弛緩,故其罰常奧也。奧則冬溫,春夏不和,傷病民人,故極疾也。誅不行則霜不殺草,繇臣下則殺不以時,故有草妖。凡妖,貌則以服,言則以詩,聽則以聲。視則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於眚祥,故聖人以為草妖,失秉之明者也。溫奧生蟲,故有蠃蟲之孽,謂螟B06D之類當死不死,未當生而生,或多於故而為災也。劉歆以為屬思心不容。於《易》,剛而包柔為\"離\",\"離\"為火為目。羊上角下蹄,剛而包柔,羊大目而為精明,視氣毀故有羊禍。一曰,暑歲羊多疫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目者,故有目痾.火色赤,故有赤眚赤祥。凡視傷者病火氣,火氣傷則水沴之。其極疾者,順之,其福曰壽。劉歆視傳曰有羽蟲之孽,雞禍。說以為於天文南方喙為鳥星,故為羽蟲;禍亦從羽,故為雞;雞於《易》自在\"巽\".說非是。庶征之恆奧,劉向以為《春秋》亡冰也。小奧不書,無冰然後書,舉其大者也。京房《易傳》曰:\"祿不遂行茲謂欺,厥咎奧,雨雪四至而溫。臣安祿樂逸茲謂亂,奧而生蟲.知罪不誅茲謂舒,其奧,夏則暑殺人。冬則物華實。重過不誅,茲謂亡征,其咎當寒而奧六日也。\"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劉向以為周春,今冬也。先是,連兵鄰國,三戰而再敗也,內失百姓,外失諸侯,不敢行誅罰,鄭伯突篡兄而立,公與相親,長養同類,不明善惡之罰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不正,陰失節也。

成公元年\"二月,無冰\".董仲舒以為方有宣公之喪,君臣無悲哀之心,而炕陽,作丘甲。劉向以為時公幼弱,政舒緩也。

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劉向以為先是公作三軍,有侵陵用武之意,於是鄰國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餘年,因之以饑饉,百姓怨望,臣下心離,公懼而弛緩,不敢行誅罰,楚有夷狄行,公有從楚心,不明善惡之應。董仲舒指略同。一曰,水旱之災,寒暑之變,天下皆同,故曰\"無冰\",天下異也。桓公殺兄弒君,外成宋亂,與鄭易邑,背畔周室。成公時,楚橫行中國,王札子殺召伯、毛伯,晉敗天子之師之貿戎,天子皆不能討。襄公時,天下諸侯之大夫皆執國權,君不能制。漸將日甚,善惡不明,誅罰不行,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歲,秦滅亡奧年。

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先是,比年遣大將軍衛青、霍去病攻祁連,絕大幕,窮追單于,斬首十餘萬級,還,大行慶賞.乃閔海內勤勞,是歲遣博士褚大等六人持節巡行天下,存賜鰥寡,假與乏困,舉遺逸獨行君子詣行在所。郡國有以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聞。天下鹹喜。

昭帝始元二年冬,亡冰。是時上年九歲,大將軍霍光秉政,始行寬緩,欲以說下。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劉歆以為草妖也。劉向以為今十月,周十二月。於《易》,五為天位,君位,九月陰氣至,五通於天位,其卦為\"剝\",剝落萬物,始大殺矣,明陰從陽命,臣受君令而後殺也。今十月隕霜而不能殺草,此君誅不行,舒緩之應也。是時,公子遂顓權,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後,將皆為亂矣。文公不寤,其後遂殺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傳》曰:\"臣有緩茲謂不順,厥異霜不殺也。\"《書序》曰:\"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穀共生。\"傳曰:\"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伊陟戒以修德,而木枯。\"劉向以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盡涼陰之哀,天下應之,既獲顯榮,怠於政事,國將危亡,故桑穀之異見。桑猶喪也,穀猶生也,殺生之秉失而在下,近草妖也。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長,小人將暴在大臣之位,危亡國家,像朝將為虛之應也。

《書序》又曰:\"高宗祭成湯,有蜚雉登鼎耳而雊.\"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劉向以為雉雊鳴者雄也,以赤色為主。於《易》,\"離\"為雉,雉,南方,近赤祥也。劉歆以為羽蟲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廟之器,主器奉宗廟者長子也。野鳥自外來,入為宗廟器主,是繼嗣將易也。一曰,鼎三足,三公象,而以耳行。野鳥居鼎耳,小人將居公位,敗宗廟這祀。野木生朝,野鳥入廟,敗亡之異也。武丁恐駭,謀於忠賢,修德而正事,內舉傅說,授以國政,外伐鬼方,以安諸夏,故能攘木、鳥之妖,致百年之壽,所謂\"六沴作見,若是共禦,五福乃降,用章於下\"者也。一曰,金沴木曰木不曲直。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實\".劉向以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當剝落,今反華實,近草妖也。先華而後實,不書華,舉重者也。陰成陽事,像臣顓君作威福。一日,冬當殺,反生,像驕臣當誅,不行其罰也。故冬華者,像臣邪謀有端而不成,至於實,則成矣。是時僖公死,公子遂顓權,文公不寤,後有子赤之變。一曰,君舒緩甚,奧氣不臧,則華實復生。董仲舒以為李梅實,臣下強也。記曰:\"不當華而華,易大夫;不當實而實,易相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劉歆以為庶征皆以蟲為孽,思心蠃蟲孽也。李梅實,屬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華,棗實。昭帝時,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生枝葉,有蟲食其葉,成文字,曰\"公孫病已立\".又,昌邑王國社有枯樹復生枝葉.眭孟以為,木陰類,下民象,當有故廢之家公孫氏從民間受命為天子者。昭帝富於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誅之。後昭帝崩,無子,征昌邑王賀嗣位,狂亂失道,光廢之,更立昭帝兄衛太子之孫,是為宣帝。宣帝本名病已。京房《易傳》曰:\"枯楊生CB4C,枯木復生,人君亡子。\"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濟南東平陵王伯墓門梓柱卒生枝葉,上出屋。劉向以為王氏貴盛,將代漢家之象也。後王莽篡位,自說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歲也,當漢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興於高祖考之門.門為開通,梓猶子也,言王氏當有賢子開通祖統,起於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建昭五年,兗州刺史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陽橐茅鄉社有大槐樹,吏伐斷之,其夜樹復立其故處。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郵樗樹生支如人頭,眉、目、須皆具亡發、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陽鄉柱仆地,生支如人形,身青黃色,面白,頭有鬚髮,稍長大,凡長六寸一分。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將起,則有木生為人狀。\"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樹僵地,圍丈六尺,長十丈七尺。民斷其本,長九尺餘,皆枯。三月,樹卒自立故處。京房《易傳》曰:\"棄正作淫,厥妖木斷自屬。妃後有顓,木僕反立,斷枯復生。天辟惡之。\"光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葉相D469結,大如彈丸。平帝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狀如永光時,京房《易傳》曰:\"君吝於祿,信衰賢去,厥妖天雨草。\"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雊鵒來巢\".劉歆以為,羽蟲之孽'其色黑,又黑祥也,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劉向以為,有蜚有蜮不言來者,氣所生,所謂眚也;雊鵒言來者,氣所致,所謂祥也。雊鵒,夷狄穴藏之禽,來至中國,不穴而巢,陰居陽位,像季氏將逐昭公,去宮室而居外野也。雊鵒白羽,旱之祥也;穴居而好水,黑色,為主急之應也。天戒若曰,既失眾,不可急暴;急暴,陰將持節陽以逐爾,去宮室而居外野矣。昭不寤,而舉兵圍季氏,為季氏所敗,出奔於齊,遂死於外野。董仲舒指略同。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頸烏與黑烏群鬥楚國呂縣,白頸不勝,墮泗水中,死者數千。劉向以為近白黑祥也。時楚王戊暴逆無道,刑辱申公,與吳王謀反。烏群鬥者,師戰之象也。白頸者小,明小者敗也。墮於水者,將死水地。王戊不寤,遂舉兵應吳,與漢大戰,兵敗而走,至於丹徒,為越人所斬,墮死於水之效也。京房《易傳》曰:\"逆親親,厥妖白黑烏斗於國。\"昭帝元鳳元年,有烏與鵲斗燕王宮中池上,烏墮池死,近黑祥也。時燕王旦謀為亂,遂不改寤,伏辜而死。楚、燕皆骨肉籓臣,以驕怨而謀逆,俱有烏鵲斗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一烏鵲斗於宮中而黑者死,楚以萬數斗於野外而白者死,像燕陰謀未發,獨王自殺於宮,故一烏水色者死,楚炕陽舉兵,軍師大敗於野,故眾烏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傳》曰:\"專征劫殺,厥妖烏鵲鬥.\"昭帝時有鵜鶘或曰禿鶖,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殺之。劉向以為,水鳥色青,青祥也,時,王馳騁無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見也。野鳥入處,宮室將空。王不悟,卒以亡。京房《易傳》曰:\"辟退有德,厥咎狂,厥妖水鳥集於國中。\"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B06E焚其巢。男子孫通等聞山中群鳥B06E鵲聲,往視,見巢然,盡墮地中,有三B06EF071燒死。樹大四圍,巢去地五丈五尺。太守平以聞。B06E色黑,近黑祥,貪虐之類也。《易》曰:\"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BA43。\"泰山,岱宗,五嶽之長,王者易姓告代之處也。天戒若曰,勿近貪虐之人,聽其賊謀,將生焚巢自害其子絕世易姓之禍。其後,趙蜚燕得幸,立為皇后,弟為昭儀,姊妹專寵,聞後宮許美人,曹偉能生皇子也,昭儀大怒,令上奪取而殺之,皆並殺其母。成帝崩,昭儀自殺,事乃發覺,趙後坐誅.此焚巢殺子後號BA43之應也。一曰,王莽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禍雲。京房《易傳》曰:\"人君暴虐,鳥焚其捨。\"鴻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禮,有飛雉集於庭,歷階登堂而雊.後雉又集太常、宗正、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馬車騎將軍之府,又集未央宮承明殿屋上。時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待詔寵等上言:\"天地之氣,以類相應,譴告人君,甚微而著。雉者聽察,先聞雷聲,故《月令》以紀氣。經載高宗雊雉之異,以明轉禍為福之驗。今雉以博士行禮之日大眾聚會,飛集於庭,歷階登堂,萬眾睢睢,驚怪連日。徑歷三公之府,太常宗正典宗廟骨肉之官,然後入宮.其宿留告曉人,具備深切,雖人道相戒,何以過是!\"後帝使中常侍晁閎詔音曰:\"聞捕得雉,毛羽頗摧折,類拘執者,得無人為之?\"音復對曰:\"陛下安得亡國之語?不知誰主為佞諂之計,誣亂聖德如此者!左右阿諛甚眾,不待臣音復諂而足。公卿以下,保位自守,莫有正言。如令陛下覺寤,懼大禍且至身,深責臣下,繩以聖法,臣音當先受誅,豈有以自解哉!今即位十五年,繼嗣不立,日日駕車而出,失行流聞,海內傳之,甚於京師。外有微行之害,內有疾病之憂,皇天數見災異,欲人變更,終已不改。天尚不能感動陛下,臣子何望?獨有極言待死,命在朝暮而已。如有不然,老母安得處所,尚何皇太后之有!高祖天下當以誰屬乎!宜謀於賢知,克己復禮,以求天意,繼嗣可立,災變尚可銷也。\"成帝綏和二年三月,天水平襄有燕生爵,哺食至大,俱飛去。京房《易傳》曰:\"賊臣在國,厥咎燕生爵,諸侯銷.\"一曰,生非其類,子不嗣世。

史記魯定公時,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得蟲若羊,近羊禍也。羊者,地上之物,幽於土中,像定公不用孔子而聽季氏,暗昧不明之應也。一曰,羊去野外而拘土缶者,像魯君失其所而拘於季氏,季氏亦將拘於家臣也。是歲,季氏家臣陽虎囚季桓子。後三年,陽虎劫公伐孟氏,兵敗,竊寶玉大弓而出亡。

《左氏傳》魯襄公時,宋有生女子赤而毛,棄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者見而收之,因名曰棄。長而美好,納之平公,生子曰佐。後宋臣伊戾讒太子痤而殺之。先是,大夫華元出奔晉,華弱奔魯,華臣奔陳,華合比奔衛.劉向以為時則火災赤眚之明應也。京房《易傳》曰:\"尊卑不別,厥妖女生赤毛。\"惠帝二年,天雨血於宜陽,一頃所,劉向以為赤眚也。時又冬雷,桃李華,常奧之罰也。是時,政舒緩,諸呂用事,讒口妄行,殺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當立之王,退王陵、趙堯、周昌。呂太后崩,大臣共誅滅諸呂,殭屍流血。京房《易傳》曰:\"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咎天雨血;茲謂不親,民有怨心,不出三年,無其宗人。\"又曰:\"佞人祿,功臣B126,天雨血。\"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湖陵雨血,廣三尺。長五尺,大者如錢,小者如麻子。後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誅貴戚丁、傅,大臣董賢等皆放徙遠方,與諸呂同象,誅死者少,雨血亦少。

傳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恆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聽之不聰,是謂不謀\",言上偏聽不聰,下情隔塞,則不能謀慮利害,失在嚴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殺物,政促迫,故其罰常寒也。寒則不生百谷,上下俱貧,故其極貧也。君嚴猛而閉下,臣戰慄而塞耳,則妄聞之氣發於音聲,故有鼓妖。寒氣動,故有魚孽。雨以龜以孽,龜能陸處,非極陰也;魚去水而死,極陰之孽也。於《易》,\"坎\"為豕,豕大耳而不聰察,聽氣毀,故有豕禍也,一曰,寒歲豕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耳者,故有耳痾.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凡聽傷者病水氣,水氣病則火痾之。其極貧者,順之,其福曰富。劉歆聽傳曰有介蟲孽也,庶征之恆寒。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周之末世舒緩微弱,政在臣下,奧暖而已,故籍秦以為驗。秦始皇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太后淫於呂不韋及D424毒,封毒為長信侯,以太原郡為毒國,宮室苑囿自恣,政事斷焉。故天冬雷,以見陽不禁閉,以涉危害,舒奧迫近之變也。始皇即冠,毒懼誅作亂,始皇誅之,斬首數百級,大臣二十人,皆車裂以徇,夷滅其宗,遷四千餘家於房陵。是歲四月,寒,民有凍死者。數年之間,緩急如此,寒奧輒應,此其效也。劉歆以為大雨雪,及未當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隕霜殺叔草,皆常寒之罰也。劉向以為常雨屬貌不恭。京房《易傳》曰:\"有德遭險,茲謂逆命,厥異寒。誅過深,當奧而寒,盡六日,亦為雹,害正不誅,茲謂養賊,寒七十二日,殺蜚禽。道人始去茲謂傷,其寒物無霜而死,湧水出。戰不量敵,茲謂辱命,其寒雖雨物不茂。聞善不予,厥咎聾.\"桓公八年\"十月,雨雪\".周十月,今八月也,未可以雪,劉向以為時夫人有淫齊之行,而桓有妒C842之心,夫人將殺,其象見也。桓不覺寤,後與夫人俱如齊而殺死。凡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專恣,陰氣盛也。

釐公十年\"冬,大雨雪\".劉向以為,先是釐公立妾為夫人,陰居陽位,陰氣盛也。《公羊經》曰\"大雨雹\".董仲舒以為,公脅於齊桓公,立妾為夫人,不敢進群妾,故專一之象見諸雹,皆為有所漸脅也,行專一之政雲。

昭公四年\"正月,大雨雪\".劉向以為,昭取於吳而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行於上,臣非於下。又三家已強,皆賤公行,慢侮之心生。董仲舒以為季孫宿任政,陰氣盛也。

文帝四年六月,大雨雪。後三歲,淮南王長謀反,發覺,遷,道死。京房《易傳》曰:\"夏雨雪,戒臣為亂.\"景帝中六年三月,雨雪。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餘人。明年,條侯周亞夫下獄死。

武帝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凍死。是歲,淮南、衡山王謀反,發覺,皆自殺。使者行郡國,治黨與,坐死者數萬人。

元鼎二年三月,雪,平地厚五尺。是歲,御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丞相嚴青翟坐與三長史謀陷湯,青翟自殺,三長史皆棄市。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關東十餘郡人相食。是歲,民不佔緡線有告者,以半畀之。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齊、楚地大雪,深五尺。是歲,魏郡太守京房為石顯所告,坐與妻父淮陽王舅張博、博弟光勸視淮陽王以不義.博要斬,光、房棄市,御史大夫鄭弘坐免為庶人。成帝即位,顯伏辜,淮陽王上書冤博,辭語增加,家屬徙者復得還。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谷永對曰:\"皇后桑蠶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廟,正以是日疾風自西北,大寒雨雪,壞敗其功,以章不鄉.宜齋戒辟寢,以深自責,請皇后就宮,鬲閉門戶,毋得擅上。且令眾妾人人更進,以時博施。皇天說喜,庶幾可以得賢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災異俞甚,天變成形,臣民欲復捐身關策,不及事已。\"其後許後坐祝詛廢.陽朔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後十二年,許皇后自殺。

定公元年\"十月,隕霜殺菽\".劉向以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為\"觀\",陰氣未至君位而殺,誅罰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時,季氏逐昭公,公死於外,定公得立,故天見災以視公也。釐公二年\"十月,隕霜不殺草\",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其後卒在臣下,則災為之生矣。異故言草,災故言菽,重殺谷。一曰菽,草之難殺者也,言殺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殺草,知菽亦不死也。董仲舒以為,菽,草之強者,天戒若曰,加誅於強臣。言菽,以微見季氏之罰也。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隕霜殺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將軍三十萬眾伏馬邑下,欲襲單于,單于覺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師出三十餘年,天下戶口減半。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元帝永興元年三月,隕霜殺桑;九月二日,隕霜殺稼,天下大饑。是時,中書令石顯用事專權,與《春秋》定公時隕霜同應。成帝即位,顯坐作威福誅.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劉向以為,盛陽雨水,溫暖而湯熱,陰氣脅之不相入,則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而冰寒,陽氣薄之不相入,則散而為霰。故沸湯之在閉器,而湛於寒泉,則為冰,及雪之銷,亦冰解而散,此其驗也。故雹者陰脅陽也,霰者陽脅陰也,《春秋》不書霰者,猶月食也。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遂專權自恣,將至於殺君,故陰脅陽之象見。釐公不寤,遂終專權,後二年殺子赤,立宣公。《左氏傳》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災。\"說曰:\"凡物不為災不書,書大,言為災也。凡雹,皆冬之愆陽,夏之伏陰也。\"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脅君之象見。昭公不寤,後季氏卒逐昭公。

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馬頭.宣帝地節四年五月,山陽濟陰雨雹如雞子,深二尺五寸,殺二十人,蜚鳥皆死。其十月,大司馬霍禹宗族謀反,誅,霍皇后廢.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國雨雹,大如斧,蜚鳥死。

《左傳》曰釐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晉文公卒,庚辰,將殯於曲沃,出絳,柩有聲如牛\".劉向以為近鼓妖也。喪,凶事;聲如牛,怒象也。將有急怒之謀,以生兵革之禍。是時,秦穆公遣兵襲鄭而不假道,還,晉大夫先軫謂襄公曰,秦師過不假塗,請擊之。遂要崤厄,以敗秦師,匹馬觭輪無反者,操之急矣。晉不惟舊,而聽虐謀,結怨強國,四被秦寇,禍流數世,兇惡之效也。

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硃博為丞相,少府趙玄為御史大夫,臨延登受策,有大聲如鐘鳴,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上以問黃門侍郎楊雄、李靈,尋對曰:\"《洪範》所謂鼓妖者也。師法以為人君不聰,為眾所惑,空名得進,則有聲無形,不知所從生。其傳曰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應天變。然雖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楊雄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失博為人強毅多權謀,宜將不宜相,恐有兇惡亟疾之怒。八月,博、玄坐為奸謀,博自殺,玄減死論。京房《易傳》曰:\"今不修本,下不安,金毋故自動,若有音。\"史記秦二世元年,天無雲而雷。劉向以為,雷當托於雲,猶君托於臣,陰陽之合也。二世不恤天下,萬民有怨畔之心。是歲,陳勝起,天下畔,趙高作亂,秦遂以亡。一曰,《易》,\"震\"為雷,為貌不恭也。

史記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劉向以為近魚孽也。是歲,始皇弟長安君將兵擊趙,反、死屯留,軍吏皆斬,遷其民於臨E4AC.明年,有D424毒之誅.魚陰類,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將不從君令為逆行也。其在天文,魚星中河而處,車騎滿野。至於二世,暴虐愈甚,終用急亡。京房《易傳》曰:\"眾逆同志,厥妖河魚逆流上。\"武帝元鼎五年秋,蛙與蝦蟆群鬥.是歲,四將軍眾十萬征南越,開九郡。

成帝鴻嘉四年秋,雨魚於信都,長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魚,長六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東萊平度出大魚,長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京房《易傳》曰:\"海數見巨魚,邪人進,賢人疏。\"桓公五年\"秋,螽\".劉歆以為貪虐取民則螽,介蟲之孽也,與魚同占。劉向以為介蟲之孽屬言不從。是歲,公獲二國之聘,取鼎易邑,興役起城。諸螽略皆從董仲舒說雲。

嚴公二十九年\"有蜚\".劉歆以為負F02F也,性不食谷,食谷為災,介蟲之孽。劉向以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國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澤,淫風所生,為蟲臭惡。是時,嚴公取齊淫女為夫人,既入,淫於兩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誅絕之尚及,不將生臭惡,聞於四方。嚴不寤,其後夫人與兩叔作亂,一嗣以殺,卒皆被辜。董仲舒指略同。

釐公十五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釐有鹹之會,後城緣陵,是歲,復以兵車為牡丘會,使公孫敖帥師,及諸侯大夫救徐,丘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於宋\".劉向以為,先是宋殺大夫而無罪。有暴虐賦斂之應。《穀梁傳》曰上下皆合,言甚。董仲舒以為宋三世內取,大夫專恣,殺生不中,故螽先死而至。劉歆以為,螽為谷災,卒遇賊陰,墜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時公伐邾取須朐,城C237。

宣公六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時宣伐莒向,後比再如齊,謀伐萊.十三年\"秋,螽\".公孫歸父會齊伐莒。

十五年\"秋,螽\".宣亡熟歲,數有軍旅。

襄公七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襄興師救陳,滕子、郯子、小邾子皆來朝。夏,城費.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時,哀用田賦.劉向以為春用田賦,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三螽,虐取於民之效也。劉歆以為,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蟄蟲皆畢,天之見變,因物類之宜,不得以螽,是歲,再失閏矣。周九月,夏七月,故傳曰:\"火猶西流,司歷過也\".宣公十五年\"冬,蝝生\".劉歆以為,蝝,蚍蜉之有翼者,食谷為災,黑眚也。董仲舒、劉向以為,蝝,螟始生也,一曰蝗始生。是時,民患上力役,解於公田。宣是時初稅畝。稅畝,就民田畝擇美者稅者什一,亂先王制而為貪利,故應是而蝝生,屬蠃蟲之孽。

景帝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邊,中尉不害將車騎材官士屯代高柳。

武帝元光五年秋,螟;六年夏,蝗。先是,五將軍眾三十萬伏馬邑,欲襲單于也。是歲,四將軍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是歲,四將軍征南越及西南夷,開十餘郡。

元封六年秋,蝗。先是,兩將軍征朝鮮,開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從東方蜚至敦煌;三年秋,復蝗。元年,貳師將軍征大宛,天下奉其役連年。

征和三年秋,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將軍眾十餘萬征匈奴。征和三年,貳師七萬人沒不還。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時,王莽秉政。

《左氏傳》曰嚴公八年齊襄公田於貝丘,見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車,傷足喪屨。劉向以為近豕禍也。先是,齊襄淫於妹魯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殺桓公,又殺彭生以謝魯。公孫無知有寵於先君,襄公絀之,無知帥怨恨之徒攻襄於田所,襄匿其戶間,足見於戶下,遂殺之。傷足喪屨,卒死於足,虐急之效也。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宮永巷中豕出BE4A,壞都灶,銜其釜六、七枚置殿前。劉向以為近豕禍也。是時,燕王旦與長公主、左將軍謀為大逆,誅殺諫者,暴急無道。灶者,生養之本,豕而敗灶,陳釜於庭,釜灶將不用,宮室將廢辱也。燕王不改,卒伏其辜。京房《易傳》曰:\"眾心不安君政,厥妖豕人居室。\"史記魯襄公二十三年,穀、洛水鬥,將毀王宮.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周靈王將擁之,有司諫曰:\"不可。長民者不崇藪,不墮山,不防川,不竇澤。今吾執政毋乃有所辭,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於爭明,以防王宮室,王而飾之,毋乃不可乎!懼及子孫,王室愈卑。\"王卒擁之。以傳推之,以四瀆比諸侯,穀、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為卿大夫將分爭以危亂王室也。是時,世卿專權,儋括將有篡殺之謀,如靈王覺寤,匡其失政,懼以承戒,則災禍除矣。不聽諫謀,簡慢大異,任其私心,塞埤擁下,以逆水勢而害鬼神。後數年有黑如日者五。是歲蚤霜,靈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殺王,而立王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並誅佞夫。及景王死,五大夫爭權,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室大亂.京房《易傳》曰:\"天子弱,諸侯力政,厥異水鬥.\"史記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秦連相坐之法,棄灰於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橫出,殘賊鄰國。至於變亂五行,氣色謬亂.天戒若曰,勿為刻急,將致敗亡。秦遂不改,至始皇滅六國,二世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圖書,秦居渭陽,而渭水數赤,瑞異應德之效也。京房《易傳》曰:\"君湎於酒,淫於色,賢人潛,國家危,厥異流水赤也\".

□ 作者:漢.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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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0-1-29 22:30 | 顯示全部樓層
卷二十七下之上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傳曰:\"思心之不容,是謂不聖,厥咎霿,厥罰恆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 \"思心之不睿,是謂不聖.\"思心者,心思慮也;睿,寬也。孔子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貌言視聽,以心為主,四者皆失,則區霿無識,故其咎霿也。雨旱寒奧,亦以風為本,四氣皆亂,故其罰常風也。常風傷物,故其極凶短折也。傷人曰凶,禽獸曰短,草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喪弟曰短,父喪子曰折。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區霿則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有脂物而夜為妖,若脂水夜污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雲風並起而杳冥,故與常風同象也。溫而風則生螟螣,有裸蟲之孽。劉向以為於《易》,\"巽\"為風為木,卦在三月、四月,繼陽而治,主木之華實。風氣盛,至秋冬木復華,故有華孽。一曰,地氣盛則秋冬復華.一曰,華者色也,土為內事,為女孽也。於《易》,\"坤\"為土為牛,牛大而心不能思慮,思心氣毀,故有牛禍。一曰,牛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痾.土色黃,故有黃眚黃祥。凡思心傷者病土氣,土氣病則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不言,\"惟\"而獨曰\"時則有\"者,非一沖氣所沴,明其異大也,其極曰凶短折,順之,其福曰考終命。劉歆思心傳曰時則有裸蟲之孽,謂螟螣之屬也。庶征之常風,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

釐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過宋都\".《左氏傳》曰:\"風也\".劉歆以為風發於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則退。經以見者為文,故記退蜚;傳以實應著,言風,常風之罰也。像宋襄公區霿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馬子魚之諫,而與強楚爭盟,後六年為楚所執,應六鶂之數雲。京房《易傳》曰:\"潛龍勿用,眾逆同志,至德乃潛,厥異風.其風也。行不解物,不長,雨小而傷。政悖德隱茲謂亂,厥風先風不雨。大風暴起,發屋折木,守義不進茲謂耄,厥風與雲俱起,折五穀莖.臣易上政,茲謂不順,厥風大飆發屋。賦斂不理茲謂禍,厥風絕經緯,止即溫,溫即蟲.侯專封茲謂不統,厥風疾,而樹不搖,谷不成。辟不思道利,茲謂無澤,厥風不搖木,旱無雲,傷禾。公常於利茲謂亂,厥風微而溫,生蟲蝗,害五穀.棄正作淫茲謂惑,厥風溫,螟蟲起,害有益人之物。侯不朝茲謂叛,厥風無恆.地變赤而殺人。\"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壽春大風毀民室,殺人。劉向以為,是歲南越反,攻淮南邊,淮南王長破之,後年入朝,殺漢故丞相壁陽侯,上赦之,歸聚奸人謀逆亂,自稱東帝,見異不寤,後遷於蜀,道死廱。

文帝五年,吳暴風雨,壞城官府民室。時吳王濞謀為逆亂,天戒數見,終不改寤,後卒誅滅。

五年十月,楚王都彭城大風從東南來,毀市門,殺人。是月王戊初嗣立,後坐淫削國,與吳王謀反,刑僇諫者。吳在楚東南,天戒若曰,勿與吳為惡,將敗市朝。王戊不寤,卒隨吳亡。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都薊大風雨,拔宮中樹七圍以上十六枚,壞城樓。燕王旦不寤,謀反發覺,卒伏其辜。

釐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廟\".劉向以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世大夫,正晝雷,其廟獨冥。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將專事暝晦。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政在季氏。至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正晝皆暝,陰為陽,臣制君也。成公不寤,其冬季氏殺公子偃。季氏萌於釐公,大於成公,此其應也。董仲舒以為,夷伯,季氏之孚也,陪臣不當有廟.震者,雷也,晦暝,雷擊其廟,明當絕去僭差之類也。向又以為此皆所謂夜妖者也。劉歆以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則天震之。展氏有隱慝,故天加誅於其祖夷伯之廟以譴告之也。

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晉侯及楚子、鄭伯戰於鄢陵\".皆月晦雲。

隱公五年\"秋,螟\".董仲舒、劉向以為時公觀漁於棠,貪利之應也。劉歆以為又逆臧釐伯之諫,貪利區霿,以生裸蟲之孽也。

八年\"九月,螟\".時鄭伯以邴將易許田,有貪利心。京房《易傳》曰:\"臣安祿茲謂貪,厥災蟲,蟲食根。德無常茲謂煩,蟲食葉.不絀無德,蟲食本。與東作爭,茲謂不時,蟲食節。蔽惡生孽,蟲食心。\"嚴公六年\"秋,螟\".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衛侯朔出奔齊,齊侯會諸侯納朔,許諸侯賂.齊人歸衛寶,魯受之,貪利應也。

文帝后六年秋,螟。是歲,匈奴大入上郡、雲中,烽火通長安,遣三將軍屯邊,三將軍屯京師。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劉向以為近牛禍也。是時,宣公與公子遂謀共殺子赤而立,又以喪娶,區霿昏亂.亂成於口,幸有季文子得免於禍,天猶惡之,生則不饗其祀,死則災燔其廟.董仲舒指略同。

秦孝文王五年,斿朐衍,有獻五足牛者。劉向以為近牛禍也。先是,文惠王初都咸陽,廣大宮室,南臨渭,北臨涇,思心失,逆土氣。足者,止也,戒秦建止著泰,將致危亡。秦遂不改,至於離官三百,復起阿房,未成而亡。一日,牛以力為人用,足所以行也。其後秦大用民力轉輸,起負海至北邊,天下叛之。京房《易傳》曰:\"興繇役,奪民時,厥妖牛生五足\".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獻牛,足上出背上。劉向以為近牛禍。先是,孝王驕奢,起苑方三百里,宮館閣道相連三十餘里。納於邪臣羊勝之計,欲求為漢嗣,刺殺議臣爰盎,事發,負斧歸死。既退歸國,猶有恨心,內則思慮霿亂,外則土功過制,故牛禍作。足而出於背,下奸上之象也。猶不能自解,發疾暴死,又凶短之極也。

《左氏傳》昭公二十一年春,周景王將鑄無射鐘,泠州鳩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天子省風以作樂,小者不窕,大者不槬。槬則不容,心是以感,感實生疾。今鍾槬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劉向以為,是時景王好聽淫聲,適庶不明,思心霿亂,明年以心疾崩,近心腹之痾,凶短之極者也。

昭二十年春,魯叔孫昭子聘於宋,元公與燕,飲酒樂,語相泣也。樂祁佐,告人曰:\"今茲君與叔孫其皆死乎!五聞之,哀樂而樂哀,皆喪心也。心之精爽,是謂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冬十月,叔孫昭子死;十一月,宋元公卒。

昭帝元鳳元年九月,燕有黃鼠銜其尾舞王宮端門中,往視之,鼠舞如故。王使夫人以酒脯祠,鼠舞不休,夜死。黃祥也。時,燕刺王旦謀反將敗,死亡象也。其月,發覺伏辜。京房《易傳》曰:\"誅不原情,厥妖鼠舞門.\"成帝建始元年四月辛丑夜,西北有如火光。壬寅晨,大風從西北起,雲氣赤黃,四塞天下,終日夜下著地者黃土塵也。是歲,帝元舅大司馬大將軍王鳳始用事;又封鳳母弟崇為安成侯,食邑萬戶;庶弟譚等五人賜爵關內侯,食邑三千戶。復益封鳳五千戶,悉封譚等為列侯,是為五侯。哀帝即位,封外屬丁氏、傅氏、周氏、鄭氏凡六人為列侯。楊宣對曰:\"五侯封日,天氣赤黃,丁、傅復然。此殆爵土過制,傷亂土氣之祥也。\"京房《易傳》曰:\"經稱'觀其生',言大臣之義,當觀賢人,知其性行,推而貢之,否則為聞善不與,茲謂不知,厥異黃,厥咎聾,厥災不嗣。黃者,日上黃光不散如火然,有黃濁氣四塞天下。蔽賢絕道,故災異至絕世也。經曰'良馬逐'.逐,進也,言大臣得賢者謀,當顯進其人,否則為下相攘善,茲謂盜明,厥咎亦不嗣,至於身僇家絕.\"史記周幽王二年,週三川皆震。劉向以為金木水火沴土者也。伯陽甫曰:\"周將亡矣!天地之氣不過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升,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填陰也。陽失而在陰,原必塞;原塞,國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無所演,而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如二代之季,其原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是歲,三川竭,岐山崩。劉向以為,陽失在陰者,謂火氣來煎枯水,故川竭也。山川連體,下竭上崩,事勢然也。時,幽王暴虐,妄誅伐,不聽諫,迷於褒姒,廢其正後,廢後之父申侯與犬戎共攻殺幽王。一曰,其在天文,水為辰星,辰星為蠻夷。月食辰星,國以女亡。幽王之敗,女亂其內,夷攻其外。京房《易傳》曰:\"君臣相背,厥異名水絕.\"文公九年\"九月癸酉,地震\".劉向以為,先是時,齊桓、晉文、魯釐二伯賢君新沒,周襄王失道,楚穆王殺父,諸侯皆不肖,權傾天下,天戒若曰,臣下強盛者將動為害。後宋、魯、晉、莒、鄭、陳、齊皆殺君。諸震,略皆從董仲舒說也。京房《易傳》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其震,於水則波,於木則搖,於屋則瓦落。大經在辟而易臣,茲謂陰動,厥震搖政宮.大經搖政,茲謂不陰,厥震搖山,山出湧水。嗣子無德專祿,茲謂不順,厥震動兵陵,湧水出。\"襄公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劉向以為,先是雞澤之會,諸侯盟,大夫又盟。是歲三月,諸侯為溴梁之會,而大夫獨相與盟。五月,地震矣。其後,崔氏專齊,欒盈亂晉,良霄傾鄭,閽殺吳子,燕逐其君,楚滅陳、蔡。

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劉向以為,是時季氏將有逐君之變。其後,宋三臣、曹會皆以地叛,蔡、莒逐其君,吳敗中國殺二君。

二十三年\"八月乙末,地震\".劉向以為,是時周景王崩,劉、單立王子猛,尹氏立子朝。其後,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吳殺其君僚,宋五大夫、晉二大夫皆以地叛。

哀公三年\"四月甲午,地震\".劉向以為,是時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尼,盜殺蔡侯、齊陳乞弒君。

惠帝二年正月,地震隴西,厭四百餘家。武帝征和二年八月癸亥,地震,厭殺人。宣帝本始四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東四十九郡,北海琅邪壞祖宗廟城郭,殺六千餘人。元帝永興三年冬,地震。綏和二年九月丙辰,地震,自京師至北邊郡國三十餘壞城郭,凡殺四百一十五人。

釐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麓崩\".《穀梁傳》曰:\"林屬於山曰麓,沙其名也\".劉向以為臣下背叛,散落不事上之象也。先是,齊桓行伯道,會諸侯,事周室。管仲既死,桓德日衰,天戒若曰,伯道將廢,諸侯散落。政逮大夫,陪臣執命,臣下不事上矣。桓公不寤,天子蔽晦。及齊桓死,天下散而從楚。王札子殺二大夫,晉敗天子之師,莫能征討,從是陵遲.《公羊》以為,沙麓,河上邑也。董仲舒說略同。一曰,河,大川象;齊,大國;桓德衰,伯道將移於晉文,故河為徙也。《左氏》以為,沙麓,晉地;沙,山名也;地震而麓崩,不書震,舉重者也。伯陽甫所謂\"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不過十年,數之紀也。\"至二十四年,晉懷公殺於高梁。京房《易傳》曰:\"小人剝廬,厥妖山崩,茲謂陰乘陽,弱勝強。\"成公五年\"夏,梁山崩\".《穀梁傳》曰廱河三日不流,晉君帥群臣而哭之,乃流。劉向以為,山,陽,君也;水,陰,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壞,下亂,百姓將失其所矣。哭然後流,喪亡象也。梁山在晉地,自晉始而及天下也。後晉暴殺三卿,厲公以弒.溴梁之會,天下大夫皆執國政,其後孫、甯出衛獻,三家逐魯昭,單、尹亂王室。董仲舒說略同。劉歆以為,梁山,晉望也;崩,弛崩也。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禍福,不是過也。國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美惡周必復。是歲,歲在鶉火,至十七年復在鶉火,欒書、中行偃殺厲公而立悼公。

高後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殺七百六十人,地震至八月乃止。文帝元年四月,齊、楚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發水,潰出。劉向以為,近水沴土也。天戒若曰,勿整齊、楚之君,今失制度,將為亂.後十六年,帝庶兄齊悼惠王之孫文王則薨,無子,帝分齊地,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為王。賈誼、晁錯諫,以為違古制,恐為亂.至景帝三年,齊、楚七國起兵百餘萬,漢皆破之。春秋四國同日災,漢七國同日眾山潰,鹹被其害,不畏天威之明效也。

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戌,犍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廱江水,江水逆流壞城,殺十三人,地震積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動。元延三年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廱江,江水逆流,三日乃通。劉向以為,周時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興也。漢家本起於蜀、漢,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攝提、大角,從參至辰,殆必亡矣。其後,三世之嗣,王莽篡位。

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咎眊,厥罰恆陰,厥極弱。時則有射妖,時則有龍蛇之孽,時則有馬禍,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 \"皇之不極,是謂不建\",皇,君也。極,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視聽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則不能立萬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雲起於山,而彌於天;天氣亂,故其罰常陰也。一曰,上失中,則下強盛而蔽君明也。《易》曰\"亢龍有悔,貴而亡位,高而亡民,賢人在下位而亡輔\",如此,則君有南面之尊,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極弱也。盛陽動進輕疾。禮,春而大射,以順陽氣。上微弱則下奮動,故有射妖。《易》曰\"雲從龍\",又曰\"龍蛇之蟄,以存身也\".陰氣動,故有龍蛇之孽。於《易》,\"乾\"為君為馬,馬任用而強力,君氣毀,故有馬禍。一曰,馬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君亂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誅,則有篡弒之禍,故有下人伐上之痾.凡君道傷者病天氣,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亂行,星辰逆行\"者,為若下不敢沴天,猶《春秋》曰\"王師敗績於貿戎\",不言敗之者,以自敗為文,尊尊之意也。劉歆皇極傳曰,有下體生上之痾.說以為下人伐上,天誅已成,不得復為痾雲。皇極之常,陰,劉向以為,《春秋》亡其應。一曰,久陰不雨是也。劉歆以為,自屬常陰。

昭帝元平元年四月崩,亡嗣,立昌邑王賀.賀即位,天陰,晝夜不見日月。賀欲出,光祿大夫夏侯勝當車諫曰:\"天久陰而不雨,臣下有謀上者,陛下欲何之,賀怒,縛勝以屬吏,吏白大將軍霍光。光時與車騎將軍張安世謀欲廢賀.光讓安世,以為洩語,安世實不洩,召問勝。勝上《洪範五行傳》曰:\"'皇之不極,厥罰常陰,時則有下人伐上。'不敢察察言,故雲臣下有謀.\"光、安世讀之,大驚,以此益重經術士。後數日,卒共廢賀,此常陰之明效也。京房《易傳》曰:\"有蜺、蒙、霧.霧,上下合也。蒙,如塵雲。蜺,日旁氣也。其占曰:后妃有專,蜺再重,赤而專,至沖旱。妻不壹順,黑蜺四背,又曰蜺雙出日中。妻以貴高夫,茲謂擅陽,蜺四方,日光不陽,解而溫。內取茲謂禽,蜺如禽,在日旁。以尊降妃,茲謂薄嗣,蜺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見而赤。女不變始,茲謂乘夫,蜺白在日側,黑蜺果之,氣正直。妻不順正,茲謂擅陽,蜺中窺貫而外專。夫妻不嚴茲謂媟,蜺與日會。婦人擅國茲謂頃,蜺白貫日中,赤蜺四背。適不答茲謂不次,蜺直在左,蜺交在左。取於不專,茲謂危嗣,蜺抱日兩未及。君淫外茲謂亡,蜺氣左日交於外。取不達茲謂不知,蜺白奪明而大溫,溫而雨。尊卑不別茲謂媟,蜺三出三已,三辰除,除則日出且雨。臣私祿及親,茲謂罔辟,厥異蒙,其蒙先大溫,已蒙起,日不見。行善不請於上,茲謂作福,蒙一日五起五解。辟不下謀,臣辟異道,茲謂不見,上蒙下霧,風三變而俱解。立嗣子疑,茲謂動欲,蒙示,日不明。德不序,茲謂不聰,蒙,日不明,溫而民病。德不試,空言祿,茲謂主窳臣夭,蒙起而白。君樂逸人,茲謂放,蒙,日青,黑雲夾日,左右前後行過日。公不任職,茲謂怙祿,蒙三日,又大風五日,蒙不解。利邪以食,茲謂閉上,蒙大起,白雲如山行蔽日。公懼不言道,茲謂閉下,蒙大起,日不見,若雨不雨,至十二日解,而有大雲蔽日。祿生於下,茲謂誣君,蒙微而小雨,已乃大雨。下相攘善,茲謂盜明,蒙黃濁。下陳功,求於上,茲謂不知,蒙,微而赤,風鳴條,解復蒙。下專列,茲謂分威,蒙而日不得明。大臣厭小臣,茲謂蔽,蒙微,日不明,若解不解,大風發,赤雲起而蔽日。眾不惡惡,茲謂閉,蒙,尊卦用事,三日而起,日不見。漏言亡喜,茲謂下厝用,蒙微,日無光,有雨雲,雨不降。廢忠惑佞,茲謂亡,蒙,天先清而暴,蒙微而日不明。有逸民,茲謂不明,蒙濁,奪日光。公不任職,茲謂不絀,蒙白,三辰止,則日青,青而寒,寒必雨。忠臣進善君不試,茲謂遏,蒙,先小雨,雨已蒙起,微而日不明。惑眾在位,茲謂覆國,蒙微而日不明,一溫一寒,風揚塵.知佞厚之,茲謂庳,蒙甚而溫。君臣故弼,茲謂悖,厥災雨霧,風拔木,亂五穀,已而大霧.庶正蔽惡,茲謂生孽災,厥異霧.\"此皆陰雲之類雲。

嚴公十八年\"秋,有蜮\".劉向以為蜮生南越。越地多婦人,男女同川,淫女為主,亂氣所在,故聖人名之曰蜮。蜮猶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處,甚者至死。南方謂之短弧,近射妖,死亡之象也。時嚴將取齊之淫女,故蜮至。天戒若曰,勿取齊女,將生淫惑篡弒之禍。嚴不寤,遂取之。入後淫於二叔,二叔以死,兩子見弒,夫人亦誅.劉歆以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來也。京房《易傳》曰:\"忠臣進善君不試,厥咎國生蜮。\"史記魯哀公時,有隼集於陳廷而死,楛矢貫之,石{奴石},長尺有咫。陳閔公使使問仲尼,仲尼曰:\"隼之來遠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蠻,使各以方物來貢,肅慎貢楛矢,石{奴石}長尺有咫。先王分異姓以遠方職,使毋忘服,故分陳以肅慎矢。\"試求之故府,果得之。劉向以為,隼近黑祥,貪暴類也;矢貫之,近射妖也;死於廷,國亡表也。像陳眊亂,不服事周,而行貪暴,將致遠夷之禍,為所滅也。是時,中國齊、晉,南夷吳、楚為強,陳交晉不親,附楚不固,數被二國之禍。後楚有白公之亂,陳乘而侵之,卒為楚所滅。

史記夏後氏之衰,有二龍止於夏廷,而言\"余,褒之二君也\".夏帝卜殺之,去之,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乃吉。於是布幣策告之。龍亡而漦在,乃櫝去之。其後夏亡,傳櫝於殷、周,三代莫發,至厲王末,發而觀之,漦流於廷,不可除也。厲王使婦人裸而噪之,漦化為玄黿,入後宮.處妾遇之而孕。生子,懼而棄之。宣王立,女童謠曰:\"檿弧萁服,實亡周國。\"後有夫婦鬻是器者,宣王使執而僇之。既去,見處妾所棄妖子,聞其夜號,哀而收之,遂亡奔褒。後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贖,是以褒姒,幽王見而愛之,生子伯服。王廢申後及太子宜咎,而立褒姒、伯服代之。廢後之父申侯與繒西畎戎共攻殺幽王。《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劉向以為,夏後季世,周之幽、厲,皆悖亂逆天,故有龍黿之怪,近龍蛇孽也。漦,血也,一曰沫也。檿弧,桑弓也。萁服,蓋以萁草為箭服,近射妖也。女童謠者,禍將生於女,國以兵寇亡也。

《左氏傳》昭公十九年,龍斗於鄭時門之外洧淵.劉向以為近龍孽也。鄭以小國攝於晉、楚之間,重以強吳、鄭當其衝,不能修德,將斗三國,以自危亡。是時,子產任政,內惠於民,外善辭令,以交三國,鄭卒亡患,能以德消變之效也。京房《易傳》曰:\"眾心不安,厥妖龍鬥.\"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兩龍見於蘭陵廷東裡溫陵井中,至乙亥夜去。劉向以為,龍貴象而困於庶人井中,像諸侯將有幽執之禍。其後呂太后幽殺三趙王,諸呂亦終誅滅。京房《易傳》曰:\"有德遭害,厥妖龍見井中。\"又曰:\"行刑暴惡,黑龍從井出。

《左氏傳》魯嚴公時有內蛇與外蛇斗鄭南門中,內蛇死。劉向以為近蛇孽也。先是,鄭厲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後厲公出奔,昭公復入。死,弟子儀代立。厲公自外劫大夫傅瑕,使僇子儀.此外蛇殺內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厲公立。嚴公聞之,問申繻曰:\"猶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炎以取之,妖由人興也。人亡EE3A焉,妖不自作。人棄常,故有妖。\"京房《易傳》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國門鬥.\"《左氏傳》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宮出,入於國,如先君之數。劉向以為近蛇孽也。泉宮在囿中,公母姜氏嘗居之,蛇從之出,像宮將不居也。《詩》曰:\"維虺維蛇,女子之祥。\"又蛇入國,國將有女憂也。如先君之數者,公母將薨象也。秋,公母薨。公惡之,乃毀泉台。夫妖孽應行而自見,非見而為害也。文不改行循正,共禦厥罰,而作非禮,以重其過.後二年薨,公子遂殺文之二子惡、視,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歸於齊.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趙有蛇從郭外入,與邑中蛇斗孝文廟下,邑中蛇死。後二年秋,有衛太子事,事自趙人江充起。

《左氏傳》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白馬駟,公嬖向魋欲之,公取而硃其尾鬣以予之。地怒,使其徒抶魋而奪之。魋懼將走,公閉門而泣之,目盡腫.公弟辰謂地曰:\"子為君禮,不過出竟,君必止子\".地出奔陳,公弗止。辰為之請,不聽。辰曰:\"是我廷吾兄也,吾以國人出,君誰與處?\"遂與其徒出奔陳。明年,俱入於蕭以叛,大為宋患,近馬禍也。

史記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馬生子而死。劉向以為皆馬禍也。孝公始用商君攻守之法,東侵諸侯,至於昭王,用兵彌烈。其象將以兵革抗極成功,而還自害也。牡馬非生類,妄生而死,猶秦恃力強得天下,而還自滅之象也。一曰,諸畜生非其類,子孫必有非其姓者,至於始皇,果呂不韋子。京房《易傳》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馬生子。亡天子,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文帝十二年,有馬生角於吳,角在耳前,上鄉.右角長三寸,左角長二寸,皆大二寸。劉向以為馬不當生角,猶吳不當舉兵鄉上也。是時,吳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餘城,內懷驕恣,變見於外,天戒早矣。王不寤,後卒舉兵,誅滅。京房《易傳》曰。\"臣易上,政不順,厥妖馬生角,茲謂賢士不足。\"又曰:\"天子親伐,馬生角。\"成帝綏和二年二月,大廄馬生角,在左耳前,圍長各二寸。是時,王莽為大司馬,害上之萌自此始矣。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馬生駒,三足,隨君飲食,太守以聞,馬,國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後侍中董賢年二十二為大司馬,居上公之位,天下不宗。哀帝暴崩,成帝母王太后召弟子新都侯王莽入,收賢印綬,賢恐,自殺,莽因代之,並誅外家丁、傅。又廢哀帝傅皇后,令自殺,發掘帝祖母傅太后、母丁太后陵,更以庶人葬之。辜及至尊,大臣微弱之禍也。

文公十一年,\"敗狄於鹹\".《穀梁》、《公羊傳》曰,長狄兄弟三人,一者之魯,一者之齊,一者之晉.皆殺之,身橫九畝;斷其首而載之,眉見於軾.何以書?記異也。劉向以為,是時周室衰微,三國為大,可責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禮義,大為夷狄之行,將致危亡。其後三國皆有篡弒之禍,近下人伐上之痾也。劉歆以為人變,屬黃樣。一曰,屬裸蟲之孽。一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凡人為變,皆屬皇極下人伐上之痾雲。京房《易傳》曰:\"君暴亂,疾有道,厥妖長狄入國。\"又曰:\"豐其屋,下獨苦。長狄生,世主虜。\"史記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於監洮。天戒若曰,勿大為夷狄之行,將受其禍。是歲,始皇初並六國,反喜以為瑞,銷天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賢聖,燔《詩》、《書》,坑儒士;奢淫暴虐,務欲廣地;南戍五嶺,北築長城,以備胡、越;塹山填谷,西起臨洮,東至遼東,逕數千里。故大人見於臨洮,明禍亂之起。後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陳勝發.史記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為丈夫。京房《易傳》曰:\"女子化為丈夫,茲謂陰昌,賤人為王;丈夫化為女子,茲謂陰勝,厥咎亡。\"一曰,男化為女,宮刑濫也;女化為男,婦政行也。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為女子,嫁為人婦,生一子,長安陳鳳言此陽變為陰,將亡繼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為人婦生一子者,將復一世乃絕.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方與女子田無嗇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乃生,不舉,葬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收養.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廣牧女子趙春病死,斂棺積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見失死父,曰:\"年二十七,不當死。\"太守譚以聞。京房《易傳》曰:\"'干父之蠱,有子,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見先人之非,不則為私,厥妖人死復生。\"一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

六月,長安女子有生兒,兩頭異頸面相鄉,四臂共匈俱前鄉,B071上有目長二寸所。京房《易傳》曰:\"'睽孤,見豕負塗',厥妖人生兩頭.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茲謂亡上,正將變更。凡妖之作,以譴失正,各象其類。二首,下不壹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勝任,或不任下也。凡下體生於上,不敬也;上體生於下,媟瀆也;生非其類,淫亂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虛也。群妖推此類,不改乃成凶也。\"景帝二年九月,膠東下密人年七十餘,生角,角有毛。時膠東、膠西、濟南、齊四王有舉兵反謀,謀由吳王濞起,連楚、趙,凡七國。下密,縣居四齊之中;角,兵象,上鄉者也;老人,吳王象也。年七十,七國象也。天戒若曰,人不當生角,猶諸侯不當舉兵以鄉京師也;禍從老人生,七國俱敗雲。諸侯不寤。明年,吳王先起,諸侯從之,七國俱滅。京房《易傳》曰:\"塚宰專政,厥妖人生角。\"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師相驚,言大水至。渭水B055上小女陳持弓年九歲,走入橫城門,入未央宮尚方掖門,殿門門衛戶者莫見,至句盾禁中而覺得。民以水相驚者,陰氣盛也。小女而入宮殿中者,下人將因女寵而居有宮室之象也。名曰持弓,有似周家檿孤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是時,帝母王太后弟鳳始為上將,秉國政,天知其後將威天下而入宮室,故象先見也。其後,王氏兄弟父子五侯秉權,至莽卒篡天下,蓋陳氏之後雲。京房《易傳》曰:\"妖言動眾,茲謂不信,路將亡人,司馬死。\"成帝綏和二年八月庚申,鄭通裡男子王褒,衣絳衣小冠,帶劍入北司馬門殿東門,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組結佩之,招前殿署長業等曰:\"天帝令我居此。\"業等收縛考問,褒故公車大誰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宮狀,下獄死。是時,王莽為大司馬,哀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見象也。姓名章服甚明,逕上前殿路寢,入室取組而佩之,稱天帝命,然時人莫察。後莽就國,天之冤之,哀帝征莽還京師。明年,帝崩,莽復為大司馬,因是而篡國。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驚走,持稿或C96A一枚,傳相付與,曰行詔籌.道中相過逢多至千數,或被發徒踐,或夜折關,或逾牆入,或乘車騎奔馳,以置驛傳行,經歷郡國二十六,至京師。其夏,京師郡國民聚會里巷阡陌,設張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傳書曰:\"母告百姓,佩此書者不死。不信我言,視門樞下,當有白髮。\"至秋止。是時,帝祖母傅太后驕,與政事,故杜鄴對曰:\"《春秋》災異,以指象為言語.籌,所以紀數。民,陰,水類也。水以東流為順走,而西行,反類逆上。像數度放溢,妄以相予,違忤民心之應也。西王母,婦人之稱.博弈,男子之事。於街巷阡陌,明離B072內,與疆外。臨事盤樂。炕陽之意。白髮,衰年之象,體尊性弱,難理易亂.門,人之所由;樞,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著。今外家丁、傅並侍帷幄,佈於列位,有罪惡者不坐辜罰,亡功能者畢受官爵。皇甫、三桓,詩人所刺,《春秋》所譏,亡以甚此。指象昭昭,以覺聖朝,奈何不應!\"後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臨朝,王莽為大司馬,誅滅丁、傅。一曰丁、傅所亂者小,此異乃王太后、莽之應雲。

□ 作者:漢.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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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0-1-29 22:32 | 顯示全部樓層
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傳》曰,食二日。董仲舒、劉向以為,其後戎執天子之使,鄭獲魯隱,滅戴,衛、魯、宋鹹殺君。《左氏》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禦厥罰,則災消而福至;不能,則災息而禍生。故經書災而不記其故,蓋吉凶亡常,隨行而成禍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魯歷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記日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傳》曰:\"亡師茲謂不御,厥異日食,其食也既,並食不一處。誅眾失理,茲謂生叛,厥食既,光散。縱畔茲謂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專祿不封,茲謂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燭.君臣不通茲謂亡,厥蝕三既。同姓上侵,茲謂誣君,厥食四方有雲,中央無雲,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茲謂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諸侯相侵,茲謂不承,厥食三毀三復。君疾善,下謀上,茲謂亂,厥食既,先雨雹,殺走獸.弒君獲位,茲謂逆,厥食既,先風雨折木,日赤。內臣外鄉,茲謂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鳴.塚宰專政,茲謂因,厥食先大風,食時日居雲中,四方亡雲。伯正越職,茲謂分威,厥食日中分。諸侯爭美於上,茲謂泰,厥食日傷月,食半,天營而鳴.賦不得,茲謂竭,厥星隨而下。受命之臣專征雲試,厥食雖侵光猶明,若文王臣獨誅紂矣。小人順受命者征其君雲殺,厥食五色,至大寒隕霜,若紂臣順武王而誅紂矣。諸侯更制,茲謂叛,厥食三復三食,食已而風.地動。適讓庶,茲謂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見。酒亡節茲謂荒,厥蝕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發霧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輒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隱三年之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弒從中成之形也。後衛州吁弒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前事已大,後事將至者又大,則既。先是,魯、宋弒君,魯又成宋亂,易許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稱王。後鄭岠王師,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劉歆以為六月,趙與晉分。先是,晉曲沃伯再弒晉侯,是歲晉大亂,滅其宗國。京房《易傳》以為桓三年日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黃,臣弒而不卒之形也。後楚嚴稱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劉向以為是時衛侯朔有罪出奔齊,天子更立衛君。朔借助五國,舉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壞。魯夫人淫失於齊,卒殺桓公。董仲舒以為,言朔不言日,惡魯桓且有夫人之禍,將不終日也。劉歆以為楚、鄭分。

嚴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傳》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史記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為夜食。劉向以為,夜食者,陰因日明之衰而奪其光,像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道。其後遂九合諸侯,天子使世子會之,此其效也。《公羊傳》曰食晦。董仲舒以為,宿在東壁,魯象也。後公子慶父、叔牙果通於夫人以劫公。劉歆以為,晦魯、衛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畢,主邊兵夷狄象也。後狄滅邢、衛.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心為明堂,文武之道廢,中國不絕若線之象也。劉向以為,時戎侵曹,魯夫人淫於慶父、叔牙,將以弒君,故比年再蝕以見戒。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魯二君弒,夫人誅,兩弟死,狄滅邢,徐取舒,晉殺世子,楚滅弦。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齊桓行伯,江、黃自至,南服強楚。其後不內自正,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鄭伯逃盟,諸侯將不從桓政,故天見戒。其後晉滅虢,楚圍許,諸侯伐鄭,晉弒二君,狄滅溫,楚伐黃,桓不能救。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是時楚滅黃,狄侵衛、鄭,莒滅?巳。劉歆以為,三月齊、衛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劉向以為象晉文公將行伯道,後遂伐衛,執曹伯,敗楚城濮,再會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惡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國,雖不正猶可,蓋《春秋》實與而文不與之義也。董仲舒以為後秦獲晉侯,齊滅項,楚敗徐於婁林。劉歆以為,二月朔齊、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大夫始執國政,公子遂如京師,後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弒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晉滅江,楚滅六,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並專會盟。劉歆以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宋、齊、莒、晉鄭八年之間五君殺死。楚滅舒蓼。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商臣弒父而立,至於嚴王遂強。諸夏大國唯有齊、晉,齊、晉新有篡弒之禍,內皆未安,故楚乘弱橫行,八年之間六侵伐而一滅國,伐陸渾戎,觀兵周室;後又入鄭,鄭伯肉袒謝罪;北敗晉師於邲,流血色水;圍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陳夏征舒弒其君,楚滅蕭,晉滅二國,王札子殺召伯、毛伯。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邾支解鄫子,晉敗王師於貿戎,敗齊於鞍。劉歆以為,三月晦朓魯、衛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敗楚、鄭於鄢陵,執魯侯。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楚滅舒庸,晉弒其君,宋魚石因楚奪君邑,莒滅鄫,齊滅萊,鄭伯弒死。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衛大夫孫、甯共逐獻公,立孫剽。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晉為雞澤之會,諸侯盟,又大夫盟,後為溴梁之會,諸侯在而大夫獨相與盟,君若綴斿,不得舉手。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陳慶虎、慶寅蔽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後庶其以漆、閭丘來奔,陳殺二慶.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晉欒盈將犯君,後入於曲沃。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軫、角,楚大國象也。後楚屈氏譖殺公子追舒,齊慶封脅君亂國。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後衛侯入陳儀,甯喜弒其君剽。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劉歆以為,五月魯、趙分。\"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比食又既,像陽將艷,夷狄主上國之象也。後六君弒,楚子果從諸侯伐鄭,滅舒鳩,魯往朝之,卒主中國,伐吳討慶封。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禮義將大滅絕之象也。時,吳子好勇,使刑人守門;蔡侯通於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後閽戕吳子,蔡世子般弒其父,莒人亦弒君而庶子爭。劉向以為,自二十年至此歲,八年間日食七作,禍亂將重起,故天仍見戒也。後齊崔杼弒君,宋殺世子,北燕伯出奔,鄭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靈王弒君而立,會諸侯,執徐子,滅賴,後陳公子招殺世子,楚因而滅之,又滅蔡,後靈王亦弒死。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傳曰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其衛君乎?魯將上卿。\"是歲,八月衛襄公卒,十一月魯季孫宿卒。晉侯謂士文伯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宴宴居息,或盡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公曰:\"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公曰:\"《詩》所謂'此日而食,於何不臧',何也?\"對曰:\"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適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此推日食之占循變復之要也。《易》曰:\"縣象著明,莫大於日月。\"是故聖人重之,載於三經。於《易》在\"豐\"之\"震\"曰:\"豐其沛,日中見昧,折其右肱,亡咎。\"於《詩。十月之交》,則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馬、師氏,鹹非其材。同於右肱之所折,協於三務之所擇,明小人乘君子,陰侵陽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劉歆以為,三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時宿在畢,晉國象也。晉厲公誅四大夫,失眾心,以弒死。後莫敢復責大夫,六卿遂相與比周,專晉國,君還事之。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後,故不載於經。劉歆以為魯、趙分。《左氏傳》平子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禮也。其餘則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百官降物,君不舉,避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嗇夫馳,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當夏四月,是謂孟夏。\"說曰:正月謂週六月,夏四月,正陽純乾之月也。慝謂陰爻也,冬至陽爻起初,故曰復。至建巳之月為純乾,亡陰爻,而陰侵陽,為災重,故伐鼓用幣,責陰之禮.降物,素服也。不舉,去樂也。避移時,避正堂,須時移災復也。嗇夫,掌幣吏。庶人,其徒役也。劉歆以為,六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周景王老,劉子、單子專權,蔡侯硃驕,君臣不說之象也。後蔡侯硃果出奔,劉子、單子立王猛。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後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於狄泉。劉歆以為,十月楚、鄭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胃,魯象也。後昭公為季氏所逐。劉向以為,自十五年至此歲,十年間天戒七見,人君猶不寤。後楚殺戎蠻子,晉滅陸渾戎,盜殺衛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吳滅巢,公子光殺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它如仲舒。劉歆以為,二日魯、趙分。是月斗建辰。《左氏傳》梓慎曰:\"將大水。\"昭子曰:\"旱也。日過分而陽猶不克,克必甚,能無旱乎!陽不克,莫將積聚也。\"是歲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為災。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長短極,故相過.相過同道而食輕,不為大災,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象也。時京師微弱,後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幾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劉向以為,時吳滅徐,而蔡滅沈,楚圍蔡,吳敗楚入郢,昭王走出。劉歆以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鄭滅許,魯陽虎作亂,竊寶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趙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三大夫以邑叛,薛弒其君,楚滅頓、胡,越敗吳,衛逐世子。劉歆以為,十二月二日楚、鄭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柳,周室大壞,夷狄主諸夏之象也。明年,中國諸侯果纍纍從楚而圍蔡,蔡恐,遷於州來。晉人執戎蠻子歸於楚,京師楚也。劉向以為,盜殺蔡侯,齊陳乞弒其君而立陽生,孔子終不用。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獲麟後。劉歆以為,三月二日齊、衛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穀梁》以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書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後二年,燕王臧{?佘}反,誅,立盧綰為燕王,後又反,敗。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虛三度,齊地也。後二年,齊王韓信徙為楚王,明年廢為列侯,後又反,誅.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張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為,歲首正月朔日,是為三朝,尊者惡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幾盡,在七星初。劉向以為,五月微陰始起而犯至陽,其占重。至其八月,宮車晏駕,有呂氏詐置嗣君之害。京房《易傳》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誅將不以理,或賊臣將暴起,日月雖不同宿,陰氣盛,薄日光也。\"高後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營室九度,為宮室中。時高後惡之,曰:\"此為我也!\"明年應。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虛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東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虛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軫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劉向以為,奎為卑賊婦人,後有衛皇后自至微興,卒有不終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劉向以為,前年高園便殿災,與春秋御廩災後日食於翼、軫同。其占,內有女變,外為諸侯。其後陳皇后廢,江都、淮南、衡山王謀反,誅.日中時食從東北,過半,晡時復。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傳》推以為,是時日食從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孫弘薨。日食從旁左者,亦君失臣;從上者,臣失君;從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東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亢二度。哺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復。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後四年,燕剌王謀反,誅.元鳳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張十二度。劉向以為,己亥而既,其占重。後六年,宮車晏駕,卒以亡嗣。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營室十五度。

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畢十九度。是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為重異。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婁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張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對曰:\"日食婺女九度,佔在皇后。地震蕭牆之內,咎在貴妾。二者俱發,明同事異人,共掩制陽,將害繼嗣也。亶日食,則妾不見;亶地震,則後不見。異日而發,則似殊事;亡故動變,則恐不知。是月,後、妾當有失節之郵,故天因此兩見其變。若曰,違失婦道,隔遠眾妾,妨絕繼嗣者,此二人也。\"杜欽對亦曰:\"日以戊申食,時加未。戊未,土也,中宮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將有爭寵相害而為患者。人事失於下,變象見於上。能應之以德,則咎異消;忽而不戒,則禍敗至。應之,非誠不立,非信不行。\"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東井六度。劉向對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東井,京師也,且既,其占恐害繼嗣。\"日蚤食時,從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元年九月日蝕,酒亡節之所致也。獨使京師知之,四國不見者,若曰,湛湎於酒,君臣不別,禍在內也。\"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今年二月日食,賦斂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見,京師陰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宮室,大營墳墓,賦斂茲重,而百姓屈竭,禍在外也。\"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壽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營室十度,與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東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漢著紀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京房《易傳》曰:\"'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婦強,為陰所乘,則月並出。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仄慝,仄慝則侯王其肅,朓則侯王其舒。\"劉向以為,朓者疾也,君舒緩則臣驕慢,故日行遲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進之意。君肅急則臣恐懼,故日行疾而月行遲,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劉歆以為,舒者侯王展意顓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肅者王侯縮BF43不任事,臣下馳縱,故月行遲也。當春秋時,侯王率多縮BF43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漢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終亡二日仄慝者,歆說信矣。此皆謂日月亂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時有景亡光。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傳》曰:\"美不上人,茲謂上弱,厥異日白,七日不溫。順亡所制茲謂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親伐,茲謂不知,日白,體動而寒。弱而有任,茲謂不亡,日白不溫,明不動。辟愆公行,茲謂不伸,厥異日黑,大風起,天無雲,日光晻。不難上政,茲謂見過,日黑居仄,大如彈丸。\"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營室,時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燭地赤黃,食後乃復。京房《易傳》曰:\"辟不聞道茲謂亡,厥異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黃,有黑氣大如錢,居日中央。京房《易傳》曰:\"祭天不順茲謂逆,厥異日赤,其中黑。聞善不予,茲謂失知,厥異日黃.\"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故聖王在上,總命群賢,以亮天功,則日之光明,五色備具,燭耀亡主;有主則為異,應行而變也。色不虛改,形不虛毀,觀日之五變,足以監矣。故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謂也。

嚴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董仲舒、劉向以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眾星,萬民之類也。列宿不見,像諸侯微也;眾星隕墜,民失其所也。夜中者,為中國也。不及地而復,像齊桓起而救存之地。鄉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國其良絕矣。劉向以為,夜中者,言不得終性命,中道敗也。或曰象其叛也。言當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視下,將欲人君防惡遠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如人君有賢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謀祖己,成王泣《金縢》,改過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繼絕,修廢舉逸,下學而上達,裁什一之稅,復三日之役,節用儉服,以惠百姓,則諸侯懷德,士民歸仁,災消而福興矣。遂莫肯改寤,法則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終於君臣乖離,上下交怨。自是之後,齊、宋之君弒,譚、遂、邢、衛之國滅,宿遷於宋,蔡獲於楚,晉相弒殺,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氏傳》曰:\"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劉歆以為晝象中國,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見之星皆不見,像中國微也。\"星隕如雨\",如,而也,星隕而且雨,故曰\"與雨偕也\",明雨與星隕,兩變相成也。《洪範》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是歲,歲在玄枵,齊分野也。夜中而星隕,像庶民中離上也。雨以解過施,復從上下,像齊桓行伯,復興周室也。週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婁,魯分野也。先是,衛侯朔奔齊,衛公子黔牟立,齊帥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衛.魯公子溺顓政,會齊以犯王命,嚴弗能止,卒從而伐衛,逐天王所立。不義至甚,而自以為功。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隕於魯,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至雞鳴止。谷永對曰\"日月星辰燭臨下土,其有食隕之異,則遐邇幽隱靡不鹹睹。星辰附離於天,猶庶民附離王者也。王者失道,綱紀廢頓,下將叛去,故星叛天而隕,以見其象。《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嚴以來,至今再見。臣聞三代所以喪亡者,皆繇婦人群小,湛湎於酒。《書》云:'乃用其婦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顛覆厥德,荒沈於酒。'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養生大奢,奉終大厚。方今國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廟之大憂也。\"京房《易傳》曰:\"君不任賢,厥妖天雨星。\"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於北斗\".董仲舒以為,孛者惡氣之所生也。謂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亂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國象。後齊、宋、魯、莒、晉皆弒君。劉向以為,君臣亂於朝,政令虧於外,則上濁三光之精,五星贏縮,變色逆行,甚則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亂臣類,篡殺之表也。《星傳》曰\"魁者,貴人之牢。\"又曰\"孛星見北斗中,大臣諸侯有受誅者。\"一曰魁為齊、晉.夫彗星較然在北斗中,天之視人顯矣,史之有占明矣,時君終不改寤。是後,宋、魯、莒、晉、鄭、陳六國鹹弒其君,齊再弒焉。中國既亂,夷狄並侵,兵革從橫,楚乘威席勝,深入諸夏,六侵伐,一滅國,觀兵周室。晉外滅二國,內敗王師,又連三國之兵大敗齊師於鞍,追亡逐北,東臨海水,威陵京師,武折大齊.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星傳》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戰,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宋華元,賢名大夫,大棘之戰,華元獲於鄭,傳舉其效雲。《左氏傳》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劉歆以為,北斗有環域,四星入其中也。鬥,天之三辰,綱紀星也。宋、齊、晉,天子方伯,中國綱紀,彗所以除舊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弒昭公;十八年,齊人弒懿公,宣公二年,晉趙穿弒靈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董仲舒以為,大辰心也,心為明堂,天子之象。後王室大亂,三王分爭,此其效也。劉向以為,《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後屋,庶子也。尾為君臣乖離.\"孛星加心,像天子適庶將分爭也。其在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也。後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亂,大夫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時楚強,宋、衛、陳、鄭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納,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後楚帥六國伐吳,吳敗之於雞父,殺獲其君臣。蔡怨楚而滅沈,楚怒,圍蔡。吳人救之,遂為柏舉之戰,敗楚師,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傳》曰:\"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申繻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恆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往年吾見,是其征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為三月,於商為四月,於周為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陳,太昊之虛;鄭,祝融之虛;皆火房也。星孛及漢;漢,水祥也。衛,顓頊之虛,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見之月。'\"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見,丙子風.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宋、衛、陳、鄭皆火。\"劉歆以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從其西過心東及漢也。宋,大辰虛,謂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陳,太昊虛,虙羲木德,火所生也。鄭,祝融虛,高辛氏火正也。故皆為火所捨。衛,顓頊虛,星為大水,營室也。天星既然,又四國失政相似,及為王室亂皆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於東方\".董仲舒、劉向以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以辰乘日而出,亂氣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終.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東方者,軫、角、亢也。軫,楚;角、亢,陳、鄭也。或曰角、亢大國象,為齊、晉也。其後楚滅陳,田氏篡齊,六卿分晉,此其效也。劉歆以為,孛,東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見與日爭光,星入而彗猶見。是歲,再失閏,十一月實八月也。日在鶉火,周分野也。十四年冬,\"有星孛\",在獲麟後。劉歆以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於大角,旬餘乃人。劉向以為,是時項羽為楚王,伯諸侯,而漢已定三秦,與羽相距滎陽,天下歸心於漢,楚將滅,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項羽坑秦卒,燒宮室,弒義帝,亂王位,故彗加之也。

文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於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虛、危,長丈餘,及天漢,十六日不見。劉向以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為燕,又為吳、越、齊.宿在漢中,負海之國水澤地也。是時,景帝新立,信用晁錯,將誅正諸侯王,其象先見。後三年,吳、楚、四齊與趙七國舉兵反,皆誅滅雲。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於北方。劉向以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與太尉武安侯田?分有邪謀,而陳皇后驕恣。其後,陳後廢;而淮南王反,誅.八月,長星出於東方,長終天,三十日去。占曰:\"是為蚩尤旗,見則王者征伐四方。\"其後,兵誅四夷,連數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長星又出西北。是時,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於東井,又孛於三台。其後江充作亂,京師紛然。此明東井、三台為秦地效也。

宣帝地節元年正月,有星孛於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劉向以為,太白為大將,彗孛加之,掃滅象也。明年,大將軍霍光薨,後二年家夷滅。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於營室,青白色,長六七丈,廣尺餘.劉向、谷永以為,營室為後宮懷任之象,彗星加之,將有害懷任絕繼嗣者。一曰,後宮將受害也。其後,許皇后坐祝詛後宮懷妊者廢.趙皇后立妹為昭儀,害兩皇子,上遂無嗣。趙後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於東井,踐五諸侯,出河戍北率行軒轅、太微,後日六度有餘,晨出東方。十三日夕見西方,犯次妃、長秋、斗、填,蜂炎再貫紫宮中。大火當後,達天河,除於妃後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攝提,至天市而按節徐行,炎入市,中旬而後西去,五十六日與倉龍俱伏。谷永對曰:\"上古以來,大亂之極,所希有也。察其馳騁驟步,芒炎或長或短,所歷奸犯,內為後宮女妾之害,外為諸夏叛逆之禍。\"劉向亦曰:\"三代之亡,攝提易方;秦、項之滅,星孛大角。\"是歲,趙昭儀害兩皇子。後五年,成帝崩,昭儀自殺。哀帝即位,趙氏皆免官爵。徙遼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廢成帝趙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殺。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歸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國。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是月,六鶂退飛過宋都\".董仲舒、劉向以為,像宋襄公欲行伯道將自敗之戒也。石,陰類;五,陽數;自上而隕,此陰而陽行,欲高反下也。石與金同類,色以白為主,近白祥也。鶂,水鳥,六,陰數;退飛,欲進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屬於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國小,勿持炕陽,欲長諸侯,與強大爭,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齊桓死,伐齊喪,執滕子,圍曹,為盂之會,與楚爭盟,卒為所執。後得反國,不悔過自責,復會諸侯伐鄭,與楚戰於泓,軍敗身傷,為諸侯笑。《左氏傳》曰:隕石,星也;鶂退飛,風也。宋襄公以問周內史叔興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是陰陽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是歲,魯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孫茲皆卒。明年,齊桓死,適庶亂.宋襄公伐齊行伯,卒為楚所敗。劉歆以為,是歲歲在壽星,其沖降婁,降婁,魯分野也,故為魯多大喪。正月,日在星紀,厭在玄枵。玄枵,齊分野也。石,山物;齊,大岳後。五石像齊桓卒而五公子作亂,故為明年齊有亂.庶民惟星,隕於宋,像宋襄將得諸侯之眾,而治五公子之亂.星隕而鶂退飛,故為得諸侯而不終.六鶂象後六年伯業始退,執於盂也。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言吉凶繇人,然後陰陽沖厭受其咎。齊、魯之災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傳》曰:\"距諫自強,茲謂卻行,厥異鶂退飛.適當黜,則鶂退飛.\"惠帝三年,隕石綿諸,一。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隕石雍,二,天晏亡雲,聲聞四百里。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隕石樑國,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隕石■,四,肥累,一。

陽朔三年二月壬戌,隕石白馬,八。

鴻嘉二年五月癸未,隕石杜衍,三。

元延四年三月,隕石都關,二。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隕石北地,十。其九月甲辰,隕石虞,二。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隕石巨鹿,二。

自惠盡平,隕石凡十一,皆有光耀雷聲,成、哀尤屢。

□ 作者:漢.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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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竹客 發表於 2010-3-20 14:34 | 顯示全部樓層
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

昔在黃帝,作舟車以濟不通,旁行天下,方制萬里,畫野分州,得百里之國萬區。是故易稱“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書》云“協和萬國”,此之謂也。堯遭洪水,褱山襄陵,天下分絕,為十二州,使禹治之。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貢。

曰:禹敷土,隨山赞木,奠高山大川。

冀州既載,壺口治梁及岐。既脩太原,至于嶽陽。覃懷底績,至于衡章。厥土惟白壤。厥賦上上錯,厥田中中。恆、衛既從,大陸既作。鳥夷皮服。夾右碣石,入于河。

泲、河惟兗州。九河既道,雷夏既澤,雍、沮會同,桑土既蠶,是降丘宅土。厥土黑墳,屮繇木條。厥田中下,賦貞,作十有三年乃同。厥貢漆絲,厥棐織文。浮于泲、漯,通于河。

海、岱惟青州。嵎夷既略,惟、甾其道。厥土白墳,海瀕廣潟。田上下,賦中上。貢鹽、絺,海物惟錯,岱畎絲、枲、鈆、松、怪石,萊夷作牧,厥棐览絲。浮于汶,達于泲。

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沂其乂,蒙、羽其藝。大野既豬,東原厎平。厥土赤埴墳,草木漸包。田上中,賦中中。貢土五色,羽畎夏狄,嶧陽孤桐,泗瀕浮磬,淮夷蠙珠臮魚,厥棐玄纖縞。浮于淮、泗,達于河。

淮、海惟揚州。彭蠡既豬,陽鳥逌居。三江既入,震澤厎定。篠簜既敷,魇夭木喬。厥土塗泥。田下下,賦下上錯。貢金三品,瑤、鲥、篠簜,齒、革、羽毛,鳥夷卉服,厥棐織貝,厥包橘、柚,錫貢。均江海,通于淮、泗。

荊及衡陽惟荊州。江、漢朝宗于海。九江孔殷,沱、灊既道,雲夢,土作乂。厥土塗泥。田下中,賦上下。貢羽旄、齒、革,金三品,杶、幹、栝、柏,厲、砥、砮、丹,惟箘廐、楛,三國厎貢厥名,包匭菁茅,厥棐玄纁璣組,九江納錫大龜。浮于江、沱、灊、漢,逾于洛,至于南河。

荊、河惟豫州。伊、雒、瀍、澗既入于河,滎、波既豬,道荷澤,被盟豬。厥土惟壤,下土墳壚。田中上,賦錯上中。貢漆、枲、絺、紵、棐纖纊,錫貢磬錯。浮于洛,入于河。

華陽、黑水惟梁州。岷、嶓既藝,沱、灊既道,蔡、蒙旅平,和夷厎績。厥土青黎。田下上,賦下中三錯。貢璆、鐵、銀、鏤、砮、磬,熊、羆、狐、貍、織皮。西頃因桓是來,浮于灊,逾于沔,入于渭,亂于河。

黑水、西河惟雍州。弱水既西,涇屬渭汭。漆、沮既從,酆水逌同。荊、岐既旅,終南、惇物,至于鳥鼠。原隰厎績,至于豬野。三危既宅,三苗丕敘。厥土黃壤。田上上,賦中下。貢球、琳、琅玕。浮于積石,至于龍門西河,會于渭汭。織皮昆崙、析支、渠叟,西戎即敘。

道钐及岐,至于荊山,逾于河;壺口、雷首,至于大嶽;厎柱、析城,至于王屋;太行、恆山,至于碣石,入于海。西傾、朱圉、鳥鼠,至于太華;熊耳、外方、桐柏,至于倍尾。道嶓冢,至于荊山;內方,至于大別;崏山之陽,至于衡山,過九江,至于敷淺原。

道弱水,至于合藜,餘波入于流沙。道黑水,至于三危,入于南海。道河積石,至于龍門,南至于華陰,東至于厎柱,又東至于盟津,東過洛汭,至于大伾,北過降水,至于大陸,又北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于海。嶓冢道漾,東流為漢,又東為滄浪之水,過三澨,至于大別,南入于江,東匯澤為彭蠡,東為北江,入于海。崏山道江,東別為沱,又東至于醴,過九江,至于東陵,東迆北會于匯,東為中江,入于海。道沇水,東流為泲,入于河,軼為滎,東出于陶丘北,又東至于荷,又東北會於汶,又北東入于海。道淮自桐柏,東會于泗、沂,東入于海。道渭自鳥鼠同穴,東會于酆,又東至于涇,又東過漆、沮,入于河。道洛自熊耳,東北會于澗、瀍,又東會于伊,又東北入于河。

九州逌同,四奧既宅,九山刊旅,九川滌原,九澤既陂,四海會同。六府孔修,庶土交正,厎慎財賦,咸則三壤,成賦中國。錫土姓:“祗台德先,不距朕行。”

五百里甸服:百里賦內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內戛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國,三百里諸侯。五百里綏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奮武衛。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蠻,二百里流。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臮,聲教訖于四海。

禹錫玄圭,告厥成功。

後受禪於虞,為夏后氏。

殷因於夏,亡所變改。周既克殷,監於二代而損益之,定官分職,改禹徐、梁二州合之於雍、青,分冀州之地以為幽、并。故周官有職方氏,掌天下之地,辯九州之國。

東南曰揚州:其山曰會稽,藪曰具區,川曰三江,寖曰五湖;其利金、錫、竹箭;民二男五女;畜宜鳥獸,穀宜稻。

正南曰荊州:其山曰衡,藪曰雲夢,川曰江、漢,寖曰潁、湛;其利丹、銀、齒、革;民一男二女;畜及穀宜,與揚州同。

河南曰豫州:其山曰華,藪曰圃田,川曰滎、雒,簧曰波、溠;其利林、漆、絲枲;民二男三女;畜宜六擾,其穀宜五種。

正東曰青州:其山曰沂,藪曰孟諸,川曰淮、泗,寖曰沂、沭;其利蒲、魚;民二男三女;其畜宜雞、狗,穀宜稻、麥。

河東曰兗州:其山曰岱,藪曰泰野,其川曰河、泲,浸曰盧、濰;其利蒲、魚;民二男三女;其畜宜六擾,穀宜四種。

正西曰雍州:其山曰嶽,藪曰弦蒲,川曰涇、汭,其浸曰渭、洛;其利玉、石;其民三男二女;畜宜牛、馬,穀宜黍、稷。

東北曰幽州:其山曰醫無閭,藪曰豯養,川曰河、泲,浸曰菑、時;其利魚、鹽;民一男三女;畜宜四擾,穀宜三種。

河內曰冀州:其山曰霍,藪曰揚紆,川曰漳,浸曰汾、潞;其利松、柏;民五男三女;畜宜牛、羊,穀宜黍、稷。

正北曰并州:其山曰恆山,藪曰昭餘祁,川曰虖池、嘔夷,浸曰淶、易;其利布帛;民二男三女;畜宜五擾,穀宜五種。

而保章氏掌天文,以星土辯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視吉凶。

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滿為附庸,蓋千八百國。而太昊、黃帝之後,唐、虞侯伯猶存,帝王圖籍相踵而可知。周室既衰,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轉相吞滅,數百年間,列國秏盡。至春秋時,尚有數十國,五伯迭興,總其盟會。陵夷至於戰國,天下分而為七,合從連衡,經數十年。秦遂并兼四海。以為周制微弱,終為諸侯所喪,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為郡縣,盪滅前聖之苗裔,靡有孑遺者矣。

漢興,因秦制度,崇恩德,行簡易,以撫海內。至武帝攘卻胡、越,開地斥境,南置交阯,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涼,改梁曰益,凡十三郡,置刺史。先王之跡既遠,地名又數改易,是以采獲舊聞,考跡詩書,推表山川,以綴禹貢、周官、春秋,下及戰國、秦、漢焉。

京兆尹,元始二年戶十九萬五千七百二,口六十八萬二千四百六十八。縣十二:長安,新豐,船司空,藍田,華陰,鄭,湖,下邽,南陵,奉明,霸陵,杜陵。

左馮翊,戶二十三萬五千一百一,口九十一萬七千八百二十二。縣二十四:高陵,櫟陽,翟道,池陽,夏陽,衙,粟邑,谷口,蓮勺,頻陽,臨晉,重泉,郃陽,祋祤,武城,沈陽,褱德,徵,雲陵,萬年,長陵,陽陵,雲陽。

右扶風,戶二十一萬六千三百七十七,口八十三萬六千七十。縣二十一:渭城,槐里,鄠,盩厔,斄,郁夷,美陽,郿,雍,漆,栒邑,隃麋,陳倉,杜陽,汧,好畤,虢,安陵,茂陵,平陵,武功,弘農郡,戶十一萬八千九十一,口四十七萬五千九百五十四。縣十一:弘農,盧氏,陝,宜陽,黽池,丹水,新安,商,析,陸渾,上雒。

河東郡,戶二十三萬六千八百九十六,口九十六萬二千九百一十二。縣二十四:安邑,大陽,猗氏,解,蒲反,河北,左邑,汾陰,聞喜,濩澤,端氏,臨汾,垣,皮氏,長脩,平陽,襄陵,彘,楊,北屈,蒲子,絳,狐讘,騏。

太原郡,戶十六萬九千八百六十三,口六十八萬四百八十八。

縣二十一:晉陽,葰人,界休,榆次,中都,于離,茲氏,狼孟,鄔,盂,平陶,汾陽,京陵,陽曲,大陵,原平,祁,上艾,慮虒,陽邑,廣武。

上黨郡,戶七萬三千七百九十八,口三十三萬七千七百六十六。縣十四:長子,屯留,余吾,銅鞮,沾,涅氏,襄垣,壺關,泫氏,高都,潞,陭氏,陽阿,穀遠。

河內郡,戶二十四萬一千二百四十六,口百六萬七千九十七。縣十八:懷,汲,武德,波,山陽,河陽,州,共,平皋,朝歌,脩武,溫,野王,獲嘉,軹,沁水,隆慮,蕩陰。

河南郡,戶二十七萬六千四百四十四,口一百七十四萬二百七十九。縣二十二:雒陽,滎陽,偃師,京,平陰,中牟,平,陽武,河南,緱氏,卷,原武,鞏,穀成,故市,密,新成,開封,成皋,苑陵,。梁,新鄭。

東郡,戶四十萬一千二百九十七,口百六十五萬九千二十八。縣二十二:濮陽,畔觀,聊城,頓丘,發干,范,茬平,東武陽,博平,黎,清,東阿,離狐,臨邑,利苗,須昌,壽良,樂昌,陽平,白馬,南燕,廩丘。

陳留郡,戶二十九萬六千二百八十四,口一百五十萬九千五十。縣十七:陳留,小黃,成安,寧陵,雍丘,酸棗,東昏,襄邑,外黃,封丘,長羅,尉氏,傿,長垣,平丘,濟陽,浚儀。

潁川郡,戶四十三萬二千四百九十一,口二百二十一萬九百七十三。縣二十:陽翟,昆陽,潁陽,定陵,長社,新汲,襄城,郾,郟,舞陽,潁陰,崇高,許,傿陵,臨潁,父城,成安,周承休,陽城,綸氏。

汝南郡,戶四十六萬一千五百八十七,口二百五十九萬六千一百四十八。縣三十七:平輿,陽安,陽城,郦強,富波,女陽,鮦陽,吳房,安成,南頓,朗陵,細陽,宜春,女陰,新蔡,新息,灈陽,期思,慎陽,慎,召陵,弋陽,西平,上蔡,浸,西華,長平,宜祿,項,新郪,歸德,新陽,安昌,安陽,博陽,成陽,定陵。

南陽郡,戶三十五萬九千一百一十六,口一百九十四萬二千五十一。縣三十六:宛,犨,杜衍,酇,育陽,博山,涅陽,陰,堵陽,雉,山都,蔡陽,新野,筑陽,棘陽,武當,舞陰,西鄂,穰,酈,安眾,冠軍,比陽,平氏,隨,葉,鄧,朝陽,魯陽,舂陵,新都,湖陽,紅陽,樂成,博望,復陽。

南郡,戶十二萬五千五百七十九,口七十一萬八千五百四十。縣十八:江陵,臨沮,夷陵,華容,宜城,郢,踬,當陽,中盧,枝江,襄陽,編,秭歸,夷道,州陵,若,巫,高成。

江夏郡,戶五萬六千八百四十四,口二十一萬九千二百一十八。縣十四:西陵,竟陵,西陽,襄,邾,軑,鄂,安陸,沙羨,蘄春,鄳,雲杜,下雉,鍾武。

廬江郡,戶十二萬四千三百八十三,口四十五萬七千三百三十三。縣十二:舒,居巢,龍舒,臨湖,雩婁,襄安,樅陽,尋陽,灊,睆,湖陵邑,松茲。

九江郡,戶十五萬五十二,口七十八萬五百二十五。縣十五:壽春邑,浚遒,成德,橐皋,陰陵,歷陽,當塗,鍾離,合肥,東城,博鄉,曲陽,建陽,全椒,阜陵。

山陽郡,戶十七萬二千八百四十七,口八十萬一千二百八十八。縣二十三:昌邑,南平陽,成武,湖陵,東嬢,方與,橐,鉅野,單父,薄,都關,城都,黃,爰戚,郜成,中鄉,平樂,鄭,瑕丘,甾鄉,栗鄉,曲鄉,西陽。

濟陰郡,戶二十九萬二千五,口百三十八萬六千二百七十八。縣九:定陶,冤句,呂都,葭密,成陽,鄄城,句陽,秺,乘氏。

沛郡,戶四十萬九千七十九,口二百三萬四百八十。縣三十七:相,龍亢,竹,穀陽,蕭,向,銍,廣戚,下蔡,豐,鄲,譙,蘄,颛,輒與,山桑,公丘,符離,敬丘,夏丘,洨,沛,芒,建成,城父,建平,酇,栗,扶陽,高,高柴,漂陽,平阿,東鄉,臨都,義成,祈鄉。

魏郡,戶二十一萬二千八百四十九,口九十萬九千六百五十五。縣十八:鄴,館陶,斥丘,沙,內黃,清淵,魏,繁陽,元城,梁期,黎陽,即裴,武始,邯會,陰安,平恩,邯溝,武安。

鉅鹿郡,戶十五萬五千九百五十一,口八十二萬七千一百七十七。縣二十:鉅鹿,南读,廣阿,象氏,廮陶,宋子,楊氏,臨平,下曲陽,貰,郻,新巿,堂陽,安定,敬武,歷鄉,樂信,武陶,柏鄉,安鄉。

常山郡,戶十四萬一千七百四十一,口六十七萬七千九百五十六。縣十八:元氏,石邑,桑中,靈壽,蒲吾,上曲陽,九門,井陘,房子,中丘,封斯,關,平棘,鄗,樂陽,平臺,都鄉,南行唐。

清河郡,戶二十萬一千七百七十四,口八十七萬五千四百二十二。縣十四:清陽,東武城,繹幕,靈,厝,鄃,貝丘,信成,衬題,東陽,信鄉,繚,棗彊,復陽。

涿郡,戶十九萬五千六百七,口七十八萬二千七百六十四。縣二十九:涿,迺,穀丘,故安,南深澤,范陽,蠡吾,容城,易,廣望,鄚,高陽,州鄉,安平,樊輿,成,良鄉,利鄉,臨鄉,益昌,陽鄉,西鄉,饒陽,中水,武垣,阿陵,阿武,高郭,新昌。

勃海郡,戶二十五萬六千三百七十七,口九十萬五千一百一十九。縣二十六:浮陽,陽信,東光,阜城,千童,重合,南皮,定,章武,中邑,高成,高樂,參戶,成平,柳,臨樂,東平舒,重平,安次,脩市,文安,景成,束州,建成,章鄉,蒲領。

平原郡,戶十五萬四千三百八十七,口六十六萬四千五百四十三。縣十九:平原,鬲,高唐,重丘,平昌,羽,般,樂陵,祝阿,瑗,阿陽,漯陰,朸,富平,安德,合陽,樓虛,龍哣,安。

千乘郡,戶十一萬六千七百二十七,口四十九萬七百二十。縣十五:千乘,東鄒,溼沃,平安,博昌,蓼城,建信,狄,琅槐,樂安,被陽,高昌,繁安,高宛,延鄉。

濟南郡,戶十四萬七百六十一,口六十四萬二千八百八十四。縣十四:東平陵,鄒平,臺,梁鄒,土鼓,於陵,陽丘,般陽,菅,朝陽,歷城,猇,著,宜成。

泰山郡,戶十七萬二千八十六,口七十二萬六千六百四。縣二十四:奉高,博,茬,盧,肥成,蛇丘,剛,柴,蓋,梁父,東平陽,南武陽,萊蕪,鉅平,嬴,牟,蒙陰,華,寧陽,乘丘,富陽,桃山,桃鄉,式。

齊郡,戶十五萬四千八百二十六,口五十五萬四千四百四十四。縣十二:臨淄,昌國,利,西安,鉅定,廣,廣饒,昭南,臨朐,北鄉,平廣,臺鄉。

北海郡,戶十二萬七千,口五十九萬三千一百五十九。縣二十六:營陵,劇魁,安丘,瓡,淳于,益,平壽,劇,都昌,平望,平的,柳泉,壽光,樂望,饒,斟,桑犢,平城,密鄉,羊石,樂都,石鄉,上鄉,新成,成鄉,膠陽。

東萊郡,戶十萬三千二百九十二,口五十萬二千六百九十三。縣十七:掖,腄,平度,黃,臨朐,曲成,牟平,東牟,脏,育犁,昌陽,不夜,當利,盧鄉,陽樂,陽石,徐鄉。

琅邪郡,戶二十二萬八千九百六十,口一百七萬九千一百。縣五十一:東武,不其,海曲,贛榆,朱虛,諸,梧成,靈門,姑幕,虛水,臨原,琅邪,祓,柜,缾,邞,雩段,黔陬,雲,計斤,稻,皋虞,平昌,長廣,橫,東莞,魏其,昌,茲鄉,箕,椑,高廣,高鄉,柔,即來,麗,武鄉,伊鄉,新山,高陽,昆山,參封,折泉,博石,房山,慎鄉,駟望,安丘,高陵,臨安,石山。

東海郡,戶三十五萬八千四百一十四,口百五十五萬九千三百五十七。縣三十八:郯,蘭陵,襄賁,下邳,良成,平曲,戚,朐,開陽,費,利成,海曲,蘭祺,繒,南成,山鄉,建鄉,即丘,祝其,臨沂,厚丘,容丘,東安,合鄉,承,建陽,曲陽,司吾,于鄉,平曲,都陽,陰平,郚鄉,武陽,新陽,建陵,昌慮,都平。

臨淮郡,戶二十六萬八千二百八十三,口百二十三萬七千七百六十四。縣二十九:徐,取慮,淮浦,盱眙,厹猶,僮,射陽,開陽,贅其,高山,睢陵,鹽瀆,淮陰,淮陵,下相,富陵,東陽,播旌,西平,高平,開陵,昌陽,廣平,蘭陽,襄平,海陵,輿,堂邑,樂陵。

會稽郡,戶二十二萬三千三十八,口百三萬二千六百四。縣二十六:吳,曲阿,烏傷,毗陵,餘暨,陽羨,諸暨,無錫,山陰,丹徒,餘姚,婁,上虞,海鹽,剡,由拳,大末,烏程,句章,餘杭,鄞,錢唐,鄮,富春,冶,回浦。

丹揚郡,戶十萬七千五百四十一,口四十萬五千一百七十一。縣十七:宛陵,於骄,江乘,春穀,秣陵,故鄣,句容,涇,丹陽,石城,胡孰,陵陽,蕪湖,黝,溧陽,歙,宣城。

豫章郡,戶六萬七千四百六十二,口三十五萬一千九百六十五。縣十八:南昌,廬陵,彭澤,鄱陽,歷陵,餘汗,柴桑,艾,贛,新淦,南城,建成,宜春,海昏,雩都,鄡陽,南野,安平,桂陽郡,戶二萬八千一百一十九,口十五萬六千四百八十八。縣十一:郴,臨武,便,南平,耒陽,桂陽,陽山,曲江,含洭,湞陽,陰山。

武陵郡,戶三萬四千一百七十七,口十八萬五千七百五十八。縣十三:索,孱陵,臨沅,沅陵,鐔成,無陽,遷陵,辰陽,酉陽,義陵,佷山,零陽,充。

零陵郡,戶二萬一千九十二,口十三萬九千三百七十八。縣十:零陵,營道,始安,夫夷,營浦,都梁,泠道,泉陵,洮陽,鍾武。

漢中郡,戶十萬一千五百七十,口三十萬六百一十四。縣十二:西城,旬陽,南鄭,褒中,房陵,安陽,成固,沔陽,鍚,武陵,上庸,長利。

廣漢郡,戶十六萬七千四百九十九,口六十六萬二千二百四十九。縣十三:梓潼,汁方,涪,雒,綿竹,廣漢,葭明,郪,新都,甸氐道,白水,剛氐道,陰平道。

蜀郡,戶二十六萬八千二百七十九,口百二十四萬五千九百二十九。縣十五:成都,郫,繁,廣都,臨邛,青衣,江原,嚴道,綿虒,旄牛,徙,湔氐道,汶江,廣柔,蠶陵。

犍為郡,戶十萬九千四百一十九,口四十八萬九千四百八十六。縣十二:僰道,江陽,武陽,南安,資中,符,牛鞞,南廣,漢陽,瘾癣,朱提,堂琅。

越嶲郡,戶六萬一千二百八,口四十萬八千四百五。縣十五:邛都,遂久,靈關道,臺登,定莋,會無,莋秦,大莋,姑復,三絳,蘇示,闌,卑水,绀街,青蛉。

益州郡,戶八萬一千九百四十六,口五十八萬四百六十三。縣二十四:滇池,雙柏,同勞,銅瀨,連然,俞元,收靡,穀昌,秦臧,邪龍,味,昆澤,葉榆,律高,不韋,雲南,嶲唐,弄棟,比蘇,賁古,毋棳,勝休,健伶,來唯。

牂柯郡,戶二萬四千二百一十九,口十五萬三千三百六十。縣十七:故且蘭,鐔封,鄨,漏臥,平夷,同並,談指,宛溫,毋斂,夜郎,毋單,漏江,西隨,都夢,談稿,進桑,句町。

巴郡,戶十五萬八千六百四十三,口七十萬八千一百四十八。縣十一:江州,臨江,枳,閬中,墊江,朐忍,安漢,宕渠,魚復,充國,涪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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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八下地理志下

1武都郡,戶五萬一千三百七十六,口二十三萬五千五百六十。縣九:武都,上祿,故道,河池,平樂道,沮,嘉陵道,循成道,下辨道。

2隴西郡,戶五萬三千九百六十四,口二十三萬六千八百二十四。縣十一:狄道,上邽,安故,氐道,首陽,予道,大夏,羌道,襄武,臨洮,西。

3金城郡,戶三萬八千四百七十,口十四萬九千六百四十八。縣十三:允吾,浩亹,令居,枝陽,金城,榆中,枹罕,白石,河關,破羌,安夷,允街,臨羌。

4天水郡,戶六萬三百七十,口二十六萬一千三百四十八。縣十六:平襄,街泉,戎邑道,望垣,罕幵,綿諸道,阿陽,略陽道,冀,勇士,

5成紀,清水,奉捷,隴,豲道,蘭干。

6武威郡,戶萬七千五百八十一,口七萬六千四百一十九。縣十:姑臧,張掖,武威,休屠,揟次,鸞鳥,撲峦,媼圍,蒼巅,宣威。

7張掖郡,戶二萬四千三百五十二,口八萬八千七百三十一。縣十:觻得,昭武,刪丹,氐池,屋蘭,曰勒,驪靬,番和,居延,顯美。

8酒泉郡,戶萬八千一百三十七,口七萬六千七百二十六。縣九:祿福,表是,樂涫,天孪,玉門,會水,池頭,綏彌,乾齊。

9敦煌郡,戶萬一千二百,口三萬八千三百三十五。縣六:敦煌,冥安,效穀,淵泉,廣至,龍勒。

10安定郡,戶四萬二千七百二十五,口十四萬三千二百九十四。縣二十一:高平,復累,安俾,撫夷,朝那,

11涇陽,臨涇,鹵,烏氏,陰密,安定,參读,三水,陰槃,安武,祖厲,爰得,眴卷,彭陽,鶉陰,月支道。

12北地郡,戶六萬四千四百六十一,口二十一萬六百八十八。縣十九:馬領,直路,靈武,富平,靈州,昫衍,方渠,除道,五街,鶉孤,歸德,回獲,略畔道,泥陽,郁郅,義渠道,弋居,大呓,廉。

13上郡,戶十萬三千六百八十三,口六十萬六千六百五十八。縣二十三:膚施,獨樂,陽周,木禾,平都,淺水,京室,洛都,白土,襄洛,原都,漆垣,奢延,雕陰,推邪,楨林,高望,雕陰道,龜茲,定陽,高奴,望松,宜都。

14西河郡,戶十三萬六千三百九十,口六十九萬八千八百三十六。縣三十六:富昌,騶虞,鵠澤,平定,美稷,中陽,樂街,徒經,皋狼,大成,廣田,圜陰,益闌,平周,鴻門,藺,宣武,千章,增山,圜陽,廣衍,武車,虎猛,離石,穀羅,饒,方利,隰成,臨水,土軍,西都,平陸,陰山,觬是,博陵,鹽官。

15朔方郡,戶三萬四千三百三十八,口十三萬六千六百二十八。縣十:三封,朔方,修都,臨河,

16呼遒,窳渾,

17渠搜,沃野,廣牧,臨戎。

18五原郡,戶三萬九千三百二十二,口二十三萬一千三百二十八。縣十六:九原,固陵,五原,臨沃,文國,河陰,蒱澤,南興,武都,宜梁,曼柏,成宜,稒陽,莫庞,西安陽,河目。

19雲中郡,戶三萬八千三百三,口十七萬三千二百七十。縣十一:雲中,咸陽,陶林,楨陵,犢和,沙陵,原陽,沙南,北輿,武泉,陽壽。

20定襄郡,戶三萬八千五百五十九,口十六萬三千一百四十四。縣一十二:成樂,桐過,都武,武進,襄陰,武皋,駱,定陶,武城,武要,定襄,復陸。莽曰聞武。

21鴈門郡,戶七萬三千一百三十八,口二十九萬三千四百五十四。縣十四:善無,沃陽,繁畤,中陵,陰館,樓煩,武州,鬓陶,劇陽,崞,平城,埒,馬邑,

22彊陰。

23代郡,戶五萬六千七百七十一,口二十七萬八千七百五十四。縣十八:桑乾,道人,當城,高柳,馬城,班氏,延陵,狋氏,且如,平邑,陽原,東安陽,參合,平舒,代,靈丘,廣昌,鹵城。

24上谷郡,戶三萬六千八,口十一萬七千七百六十二。縣十五:沮陽,

25泉上,潘,軍都,居庸,雊瞀,夷輿,寧,昌平,廣寧,涿鹿,且居,茹,女祈,下落。

26漁陽郡,戶六萬八千八百二,口二十六萬四千一百一十六。縣十二:漁陽,狐奴,路,雍奴,泉州,平谷,安樂,厗奚,獷平,要陽,白檀,滑鹽。

27右北平郡,戶六萬六千六百八十九,口三十二萬七百八十。縣十六:平剛,無終,石成,廷陵,俊靡,薋,徐無,字,土垠,白狼,夕陽,昌城,驪成,廣成,聚陽,平明。

28遼西郡,戶七萬二千六百五十四,口三十五萬二千三百二十五。縣十四:且慮,海陽,新安平,柳城,令支,肥如,賓從,交黎,陽樂,狐蘇,徒河,文成,臨渝,絫。

29遼東郡,戶五萬五千九百七十二,口二十七萬二千五百三十九。縣十八:襄平,新昌,無慮,

30望平,房,候城,遼隊,遼陽,險瀆,居就,高顯,安市,武次,平郭,西安平,文,番汗,沓氏。

31玄菟郡,戶四萬五千六,口二十二萬一千八百四十五。縣三:高句驪,上殷台,西蓋馬。

32樂浪郡,戶六萬二千八百一十二,口四十萬六千七百四十八。縣二十五:朝鮮,俨邯,浿水,含資,黏蟬,遂成,增地,帶方,駟望,海冥,列口,長岑,屯有,昭明,鏤方,提奚,渾彌,吞列,東傥,不而,蠶台,華麗,邪頭昧,前莫,夫租。

33南海郡,戶萬九千六百一十三,口九萬四千二百五十三。縣六:番禺,博羅,中宿,龍川,四會,揭陽。

34鬱林郡,戶萬二千四百一十五,口七萬一千一百六十二。縣十二:布山,安廣,阿林,廣鬱,中留,桂林,潭中,臨塵,定周,增食,

35領方。雍雞。

36蒼梧郡,戶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九,口十四萬六千一百六十。縣十:廣信,謝沐,高要,封陽,臨賀,端谿,馮乘,富川,荔蒲,猛陵。

37交趾郡,戶九萬二千四百四十,口七十四萬六千二百三七。縣十:羸啮,安定,苟龈,麊泠,曲昜,北帶,稽徐,西于,龍編,朱觏。

38合浦郡,戶萬五千三百九十八,口七萬八千九百八十。縣五:徐聞,高涼,合浦,臨允,朱盧。

39九真郡,戶三萬五千七百四十三,口十六萬六千一十三。縣七:胥浦,居風,都龐,餘發,咸驩,無切,無編。

40日南郡,戶萬五千四百六十,口六萬九千四百八十五。縣五:朱吾,比景,盧容,西捲,象林。

41趙國,戶八萬四千二百二,口三十四萬九千九百五十二。縣四:邯鄲,易陽,柏人,襄國。

42廣平國,戶二萬七千九百八十四,口十九萬八千五百五十八。縣十六:廣平,張,朝平,南和,列人,斥章,任,曲周,南曲,曲梁,廣鄉,平利,平鄉,陽臺,廣年,城鄉。

43真定國,戶三萬七千一百二十六,口十七萬八千六百一十六。縣四:真定,稿城,肥纍,綿曼。

44中山國,戶十六萬八百七十三,口六十六萬八千八十。縣十四:盧奴,北平,

45北新成,唐,深澤,苦陘,安國,曲逆,望都,新市,新處,毋極,陸成,安險。

46信都國,戶六萬五千五百五十六,口三十萬四千三百八十四。縣十七:信都,歷,扶柳,辟陽,南宮,下博,

47武邑,觀津,高隄,廣川,樂鄉,平隄,桃,西梁,昌成,東昌,脩。

48河間國,戶四萬五千四十三,口十八萬七千六百六十二。縣四:樂成,候井,武隧,弓高。

49廣陽國,戶二萬七百四十,口七萬六百五十八。縣四:薊,方城,廣陽,陰鄉。

50甾川國,戶五萬二百八十九,口二十二萬七千三十一。縣三:劇,東安平,樓鄉。

51廣陽國,戶二萬七百四

52膠東國,戶七萬二千二,口三十二萬三千三百三十一。縣八:即墨,昌武,下密,壯武,郁秩,挺,觀陽,鄒盧。

53高密國,戶四萬五百三十一,口十九萬二千五百三十六。縣五:高密,昌安,石泉,夷安,

54成鄉。

55城陽國,戶五萬六千六百四十二,口二十萬五千七百八十四。縣四:莒,陽都,東安,慮。

56淮陽國,戶十三萬五千五百四十四,口九十八萬一千四百二十三。縣九:陳,苦,陽夏,寧平,扶溝,

57固始,圉,新平,柘。

58梁國,戶三萬八千七百九,口十萬六千七百五十二。縣八:碭,甾,杼秋,蒙,已氏,虞,下邑,睢陽。

59東平國,戶十三萬一千七百五十三,口六十萬七千九百七十六。縣七:無鹽,任城,東平陸,富城,

60章,亢父,樊。

61魯國,戶十一萬八千四十五,口六十萬七千三百八十一。縣六:魯,卞,汶陽,

62蕃,騶,薛。

63楚國,戶十一萬四千七百三十八,口四十九萬七千八百四。縣七:彭城,留,梧,傅陽,呂,武原,甾丘。

64泗水國,戶二萬五千二十五,口十一萬九千一百一十四。縣三:淩,泗陽,于。

65廣陵國,戶三萬六千七百七十三,口十四萬七百二十二。縣四:廣陵,江都,高郵,平安。

66六安國,戶三萬八千三百四十五,口十七萬八千六百一十六。縣五:六,蓼,安豐,安風,陽泉。

67長沙國,戶四萬三千四百七十,口二十三萬五千八百二十五。縣十三:臨湘,羅,連道,益陽,下雋,收,酃,承陽,湘南,昭陵,荼陵,容陵,安成。

68本秦京師為內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漢興,以其郡大大,稍復開置,又立諸侯王國。武帝開廣三邊。故自高祖增二十六,文、景各六,武帝二十八,昭帝一,訖於孝平,凡郡國一百三,縣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國二百四十一。地東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提封田一萬萬四千五百一十三萬六千四百五頃,其一萬萬二百五十二萬八千八百八十九頃,邑居道路,山川林澤,群不可墾,其三千二百二十九萬九百四十七頃,可墾不可墾,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百三十六頃。民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漢極盛矣。

69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音聲不同,繫水土之風氣,故謂之風;好惡取舍,動靜亡常,隨君上之情欲,故謂之俗。孔子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言聖王在上,統理人倫,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一之虖中和,然後王教成也。漢承百年之末,國土變改,民人遷徙,成帝時劉向略言其域分,丞相張禹使屬潁川朱贛條其風俗,猶未宣究,故輯而論之,終其本末著於篇。

70秦地,於天官東井、輿鬼之分野也。其界自弘農故關以西,京兆、扶風、馮翊、北地、上郡、西河、安定、天水、隴西,南有巴、蜀、廣漢、犍為、武都,西有金城、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又西南有牂柯、越巂、益州,皆宜屬焉。

71秦之先曰柏益,出自帝顓頊,堯時助禹治水,為舜朕虞,養育草木鳥獸,賜姓嬴氏,歷夏、殷為諸侯。至周有造父,善馭習馬,得華騮、綠耳之乘,幸於穆王,封於趙城,故更為趙氏。後有非子,為周孝王養馬汧、渭之間。孝王曰:“昔伯益知禽獸,子孫不絕。”乃封為附庸,邑之於秦,今隴西秦亭秦谷是也。至玄孫,氏為莊公,破西戎,有其地。子襄公時,幽王為犬戎所敗,平王東遷雒邑。襄公將兵救周有功,賜受廄、酆之地,列為諸侯。後八世,穆公稱伯,以河為竟。十餘世,孝公用商君,制轅田,開仟伯,東雄諸侯。子惠公初稱王,得上郡、西河。孫昭王開巴蜀,滅周,取九鼎。昭王曾孫政并六國,稱皇帝,負力怙威,燔書阬儒,自任私智。至子胡亥,天下畔之。

72天水、隴西,山多林木,民以板為室屋。及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習戰備,高上氣力,以射獵為先。故《秦詩》曰“在其板屋”;又曰“王于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及車轔、四臷、小戎之篇,皆言車馬田狩之事。漢興,六郡良家子選給羽林、期門,以材力為官,名將多出焉。孔子曰:“君子有勇而亡誼則為亂,小人有勇而亡誼則為盜。”故此數郡,民俗質木,不恥寇盜。
故秦地於禹貢時跨雍、梁二州,詩風兼秦、豳兩國。昔后稷封鹅,公劉處豳,大王徙廄,文王作酆,武王治鎬,其民有先王遺風,好稼穡,務本業,故豳詩言農桑衣食之本甚備。有鄠、杜竹林,南山檀柘,號稱陸海,為九州膏腴。始皇之初,鄭國穿渠,引涇水溉田,沃野千里,民以富饒。漢興,立都長安,徙齊諸田,楚昭、屈、景及諸功臣家於長陵。後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桀并兼之家於諸陵。蓋亦以彊幹弱支,非獨為奉山園也。是故五方雜厝,風俗不純。其世家則好禮文,富人則商賈為利,豪桀則游俠通姦。瀕南山,近夏陽,多阻險輕薄,易為盜賊,常為天下劇。又郡國輻湊,浮食者多,民去本就末,列侯貴人車服僭上,眾庶放效,羞不相及,嫁娶尤崇侈靡,送死過度。

74自武威以西,本匈奴昆邪王、休屠王地,武帝時攘之,初置四郡,以通西域,鬲絕南羌、匈奴。其民或以關東下貧,或以報怨過當,或以誖逆亡道,家屬徙焉。習俗頗殊,地廣民稀,水屮宜畜牧,古涼州之畜為天下饒。保邊塞,二千石治之,咸以兵馬為務;酒禮之會,上下通焉,吏民相親。是以其俗風雨時節,穀糴常賤,少盜賊,有和氣之應,賢於內郡。此政寬厚,吏不苛刻之所致也。

75巴、蜀、廣漢本南夷,秦并以為郡,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疏食果實之饒。南賈滇、僰僮,西近邛、莋馬旄牛。民食稻魚,亡凶年憂,俗不愁苦,而輕易淫泆,柔弱褊阨。景、武間,文翁為蜀守,教民讀書法令,未能篤信道德,反以好文刺譏,貴慕權勢。及司馬相如游宦京師諸侯,以文辭顯於世,鄉黨慕循其跡。後有王褒、嚴遵、揚雄之徒,文章冠天下。繇文翁倡其教,相如為之師,故孔子曰:“有教亡類。”

76武都地雜氐、羌,及犍為、牂柯、越巂,皆西南外夷,武帝初開置。民俗略與巴、蜀同,而武都近天水,俗頗似焉。

77故秦地天下三分之一,而人眾不過什三,然量其富居什六。秦豳吳札觀樂,為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夫能夏則大,大之至也,其周舊乎?”

78自井十度至柳三度,謂之鶉首之次,秦之分也。

79魏地,觜觿、參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東,盡河東、河內,南有陳留及汝南之召陵、郦彊、新汲、西華、長平,潁川之舞陽、郾、許、傿陵,河南之開封、中牟、陽武、酸棗、卷,皆魏分也。

80河內本殷之舊都,周既滅殷,分其畿內為三國,詩風邶、庸、衛國是也。鄁,以封紂子武庚;庸,管叔尹之;衛,蔡叔尹之:以監殷民,謂之三監。故《書序》曰“武王崩,三監畔”,周公誅之,盡以其地封弟康叔,號曰孟侯,以夾輔周室;遷邶、庸之民于雒邑,故邶、庸、衛三國之詩相與同風。《邶詩》曰“在浚之下”,《庸》曰“在浚之郊”;《邶》又曰“亦流于淇”,“河水洋洋”,《庸》曰“送我淇上”,“在彼中河”,《衛》曰“瞻彼淇奧”,“河水洋洋”。故吳公子札聘魯觀周樂,聞邶、庸、衛之歌,曰:“美哉淵乎!吾聞康叔之德如是,是其衛風乎?”至十六世,懿公亡道,為狄所滅。齊桓公帥諸侯伐狄,而更封衛於河南曹、楚丘,是為文公。而河內殷虛,更屬于晉。康叔之風既歇,而紂之化猶存,故俗剛彊,多豪桀侵奪,薄恩禮,好生分。

81河東土地平易,有鹽鐵之饒,本唐堯所居,詩風唐、魏之國也。周武王子唐叔在母未生,武王夢帝謂己曰:“余名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之參。”及生,名之曰虞。至成王滅唐,而封叔虞。唐有晉水,及叔虞子燮為晉侯云,故參為晉星。其民有先王遺教,君子深思,小人儉陋。故唐詩蟋蟀、山樞、葛生之篇曰“今我不樂,日月其邁”;“宛其死矣,它人是媮”;“百歲之後,歸于其居”。皆思奢儉之中,念死生之慮。吳札聞唐之歌,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

82魏國,亦姬姓也,在晉之南河曲,故其《詩》曰“彼汾一曲”;“寘諸河之側”。自唐叔十六世至獻公,滅魏以封大夫畢萬,滅耿以封大夫趙夙,及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晉於是始大。至於文公,伯諸侯,尊周室,始有河內之土。吳札聞魏之歌,曰:“美哉渢渢乎!以德輔此,則明主也。”文公後十六世為韓、魏、趙所滅,三家皆自立為諸侯,是為三晉。趙與秦同祖,韓、趙皆姬姓也。自畢萬後十世稱侯,至孫稱王,徙都大梁,故魏一號為梁,七世為秦所滅。

83周地,柳、七星、張之分野也。今之河南雒陽、穀成、平陰、偃師、鞏、緱氏,是其分也。

84昔周公營雒邑,以為在于土中,諸侯蕃屏四方,故立京師。至幽王淫褒姒,以滅宗周,子平王東居雒邑。其後五伯更帥諸侯以尊周室,故周於三代最為長久。八百餘年至於赧王,乃為秦所兼。初雒邑與宗周通封畿,東西長而南北短,短長相覆為千里。至襄王以河內賜晉文公,又為諸侯所侵,故其分墬小。

85周人之失,巧偽趨利,貴財賤義,高富下貧,埙為商賈,不好仕宦。

86自柳三度至張十二度,謂之鶉火之次,周之分也。

87韓地,角、亢、氐之分野也。韓分晉得南陽郡及潁川之父城、定陵、襄城、潁陽、潁陰、長社、陽翟、郟,東接汝南,西接弘農得新安、宜陽,皆韓分也。及詩風陳、鄭之國,與韓同星分焉。

88鄭國,今河南之新鄭,本高辛氏火正祝融之虛也。及成皋、滎陽,潁川之崇高、陽城,皆鄭分也。本周宣王弟友為周司徒,食采於宗周畿內,是為鄭。鄭桓公問於史伯曰:“王室多故,何所可以逃死?”史伯曰:“四方之國,非王母弟甥舅則夷狄,不可入也,其濟、洛、河、潁之間乎!子男之國,虢、會為大,恃勢與險,镯侈貪冒,君若寄帑與賄,周亂而敝,必將背君;君以成周之眾,奉辭伐罪,亡不克矣。”公曰:“南方不可乎?”對曰:“夫楚,重黎之後也,黎為高辛氏火正,昭顯天地,以生鲫嘉之材。姜、嬴、荊、羋,實與諸姬代相干也。姜,伯夷之後也;嬴,伯益之後也。伯夷能禮於神以佐堯,伯益能儀百物以佐舜,其後皆不失祠,而未有興者,周衰將起,不可偪也。”桓公從其言,乃東寄帑與賄,虢、會受之。後三年,幽王敗,威公死,其子武公與平王東遷,卒定虢、會之地,右雒左沛,食溱、洧焉。土骥而險,山居谷汲,男女亟聚會,故其俗淫。《鄭詩》曰:“出其東門,有女如雲。”又曰:“溱與洧方灌灌兮,士與女方秉菅兮。”“恂盱且樂,惟士與女,伊其相謔。”此其風也。吳札聞鄭之歌,曰:“美哉!其細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自武公後二十三世,為韓所滅。

89陳國,今淮陽之地。陳本太昊之虛,周武王封舜後媯滿於陳,是為胡公,妻以元女大姬。婦人尊貴,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陳詩》曰:“坎其擊鼓,宛丘之下,亡冬亡夏,值其鷺羽。”又曰:“東門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此其風也。吳札聞陳之歌,曰:“國亡主,其能久乎!”自胡公後二十三世為楚所滅。陳雖屬楚,於天文自若其故。

90潁川、南陽,本夏禹之國。夏人上忠,其敝鄙朴。韓自武子後七世稱侯,六世稱王,五世而為秦所滅。秦既滅韓,徙天下不軌之民於南陽,故其俗夸奢,上氣力,好商賈漁獵,藏匿難制御也。宛,西通武關,東受江、淮,一都之會也。宣帝時,鄭弘、召信臣為南陽太守,治皆見紀。信臣勸民農桑,去末歸本,郡以殷富。潁川,韓都。士有申子、韓非,刻害餘烈,高士宦,好文法,民以貪遴爭訟生分為失。韓延壽為太守,先之以敬讓;黃霸繼之,教化大行,獄或八年亡重罪囚。南陽好商賈,召父富以本業;潁川好爭訟分異,黃、韓化以篤厚。“君子之德風也,小人之德草也”,信矣。

91自東井六度至亢六度,謂之壽星之次,鄭之分野,與韓同分。

92趙地,昴、畢之分野。趙分晉,得趙國。北有信都、真定、常山、中山,又得涿郡之高陽、鄚、州鄉;東有廣平、鉅鹿、清河、河間,又得渤海郡之東平舒、中邑、文安、束州、成平、章武,河以北也;南至浮水、繁陽、內黃、斥丘;西有太原、定襄、雲中、五原、上黨。上黨,本韓之別郡也,遠韓近趙,後卒降趙,皆趙分也。

93自趙夙後九世稱侯,四世敬侯徙都邯鄲,至曾孫武靈王稱王,五世為秦所滅。

94趙、中山地薄人眾,猶有沙丘紂淫亂餘民。丈夫相聚游戲,悲歌慷慨,起則椎剽掘冢,作姦巧,多弄物,為倡優。女子彈弦跕硔,游媚富貴,遍諸侯之後宮。

95邯鄲北通燕、涿,南有鄭、衛,漳、河之間一都會也。其土廣俗雜,大率精急,高氣勢,輕為姦。

96太原、上黨又多晉公族子孫,以詐力相傾,矜夸功名,報仇過直,嫁取送死奢靡。漢興,號為難治,常擇嚴猛之將,或任殺伐為威。父兄被誅,子弟怨憤,至告訐刺史二千石,或報殺其親屬。

97鍾、代、石、北,迫近胡寇,民俗懻忮,好氣為姦,不事農商,自全晉時,已患其剽悍,而武靈王又益厲之。故冀州之部,盜賊常為它州劇。

98定襄、雲中、五原,本戎狄地,頗有趙、齊、衛、楚之徙。其民鄙朴,少禮文,好射獵。雁門亦同俗,於天文別屬燕。

99燕地,尾、箕分野也。武王定殷,封召公於燕,其後三十六世與六國俱稱王。東有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西有上谷、代郡、雁門,南得涿郡之易、容城、范陽、北新城、故安、涿縣、良鄉、新昌,及勃海之安次,皆燕分也。樂浪、玄菟,亦宜屬焉。

100燕稱王十世,秦欲滅六國,燕王太子丹遣勇士荊軻西刺秦王,不成而誅,秦遂舉兵滅燕。

101薊,南通齊、趙,勃、碣之間一都會也。初太子丹賓養勇士,不愛後宮美女,民化以為俗,至今猶然。賓客相過,以婦侍宿,嫁取之夕,男女無別,反以為榮。後稍頗止,然終未改。其俗愚悍少慮,輕薄無威,亦有所長,敢於急人,燕丹遺風也。

102上谷至遼東,地廣民希,數被胡寇,俗與趙、代相類,有魚鹽棗栗之饒。北隙烏丸、夫餘,東賈真番之利。

103玄菟、樂浪,武帝時置,皆朝鮮、濊貉、句驪蠻夷。殷道衰,箕子去之朝鮮,教其民以禮義,田蠶織作。樂浪朝鮮民犯禁八條:相殺以當時償殺;相傷以穀償;相盜者男沒入為其家奴,女子為婢,欲自贖者,人五十萬。雖免為民,俗猶羞之,嫁取無所讎,是以其民終不相盜,無門戶之閉,婦人貞信不淫辟。其田民飲食以籩豆,都邑頗放效吏及內郡賈人,往往以杯器食。郡初取吏於遼東,吏見民無閉臧,及賈人往者,夜則為盜,俗稍益薄。今於犯禁浸多,至六十餘條。可貴哉,仁賢之化也!然東夷天性柔順,異於三方之外,故孔子悼道不行,設浮於海,欲居九夷,有以也夫!樂浪海中有倭人,分為百餘國,以歲時來獻見云。

104自危四度至斗六度,謂之析木之次,燕之分也。

105齊地,虛、危之分野也。東有甾川、東萊、琅邪、高密、膠東,南有泰山、城陽,北有千乘,清河以南,勃海之高樂、高城、重合、陽信,西有濟南、平原,皆齊分也。

106少昊之世有爽鳩氏,虞、夏時有季崱,湯時有逢公柏陵,殷末有薄姑氏,皆為諸侯,國此地。至周成王時,薄姑氏與四國共作亂,成王滅之,以封師尚父,是為太公。詩風齊國是也。臨甾名營丘,故《齊詩》曰:“子之營兮,遭我虖嶩之間兮。”又曰:“俟我於著乎而。”此亦其舒緩之體也。吳札聞齊之歌,曰:“泱泱乎,大風也哉!其太公乎?國未可量也。”

107古有分土,亡分民。太公以齊地負海舄鹵,少五穀而人民寡,乃勸以女工之業,通魚鹽之利,而人物輻湊。後十四世,桓公用管仲,設輕重以富國,合諸侯成伯功,身在陪臣而取三歸。故其俗彌侈,織作冰紈綺繡純麗之物,號為冠帶衣履天下。

108初太公治齊,修道術,尊賢智,賞有功,故至今其土多好經術,矜功名,舒緩闊達而足智。其失夸奢朋黨,言與行繆,虛詐不情,急之則離散,緩之則放縱。始桓公兄襄公淫亂,姑姊妹不嫁,於是令國中民家長女不得嫁,名曰“巫兒”,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為俗。痛乎,道民之道,可不慎哉!

109昔太公始封,周公問“何以治齊?”太公曰:“舉賢而上功。”周公曰:“後世必有篡殺之臣。”其後二十九世為彊臣田和所滅,而和自立為齊侯。初,和之先陳公子完有罪來奔齊,齊桓公以為大夫,更稱田氏。九世至和而篡齊,至孫威王稱王,五世為秦所滅。

110臨甾,海、岱之間一都會也,其中具五民云。

111魯地,奎、婁之分野也。東至東海,南有泗水,至淮,得臨淮之下相、睢陵、僮、取慮,皆魯分也。

112周興,以少昊之虛曲阜封周公子伯禽為魯侯,以為周公主。其民有聖人之教化,故孔子曰“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言近正也。瀕洙泗之水,其民涉度,幼者扶老而代其任。俗既益薄,長老不自安,與幼少相讓,故曰:“魯道衰,洙泗之間齗齗如也。”孔子閔王道將廢,乃修六經,以述唐虞三代之道,弟子受業而通者七十有七人。是以其民好學,上禮義,重廉恥。周公始封,太公問“何以治魯?”周公曰:“尊尊而親親。”太公曰:“後世浸弱矣。”故魯自文公以後,祿去公室,政在大夫,季氏逐昭公,陵夷微弱,三十四世而為楚所滅。然本大國,故自為分野。

113今去聖久遠,周公遺化銷微,孔氏庠序衰壞。地骥民眾,頗有桑麻之業,亡林澤之饒。俗儉嗇愛財,趨商賈,好訾毀,多巧偽,喪祭之禮文備實寡,然其好學猶愈於它俗。

114漢興以來,魯東海多至卿相。東平、須昌、壽良,皆在濟東,屬魯,非宋地也,當考。

115宋地,房、心之分野也。今之沛、梁、楚、山陽、濟陰、東平及東郡之須昌、壽張,皆宋分也。

116周封微子於宋,今之睢陽是也,本陶唐氏火正閼伯之虛也。濟陰定陶,詩風曹國也。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其後稍大,得山陽、陳留,二十餘世為宋所滅。

117昔堯作游成陽,舜漁剨澤,湯止于亳,故其民猶有先王遺風,重厚多君子,好稼穡,惡衣食,以致畜藏。

118宋自微子二十餘世,至景公滅曹,滅曹後五世亦為齊、楚、魏所滅,參分其地。魏得其梁、陳留,齊得其濟陰、東平,楚得其沛。故今之楚彭城,本宋也,春秋經曰“圍宋彭城”。宋雖滅,本大國,故自為分野。

119沛楚之失,急疾顓己,地薄民貧,而山陽好為姦盜。

120衛地,營室、東壁之分野也。今之東郡及魏郡黎陽,河內之野王、朝歌,皆衛分也。

121衛本國既為狄所滅,文公徙封楚丘,三十餘年,子成公徙於帝丘。故春秋經曰“衛俣于帝丘”,今之濮陽是也。本顓頊之虛,故謂之帝丘。夏后之世,昆吾氏居之。成公後十餘世,為韓、魏所侵,盡亡其旁邑,獨有濮陽。後秦滅濮陽,置東郡,徙之於野王。始皇既并天下,猶獨置衛君,二世時乃廢為庶人。凡四十世,九百年,最後絕,故獨為分野。

122衛地有桑間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會,聲色生焉,故俗稱鄭衛之音。周末有子路、夏育,民人慕之,故其俗剛武,上氣力。漢興,二千石治者亦以殺戮為威。宣帝時韓延壽為東郡太守,承聖恩,崇禮義,尊諫爭,至今東郡號善為吏,延壽之化也。其失頗奢靡,嫁取送死過度,而野王好氣任俠,有濮上風。

123楚地,翼、軫之分野也。今之南郡、江夏、零陵、桂陽、武陵、長沙及漢中、汝南郡,盡楚分也。

124周成王時,封文、武先師鬻熊之曾孫熊繹於荊蠻,為楚子,居丹陽。後十餘世至熊達,是為武王,簧以彊大。後五世至嚴王,總帥諸侯,觀兵周室,并吞江、漢之間,內滅陳、魯之國。後十餘世,頃襄王東徙于陳。

125楚有江漢川澤山林之饒;江南地廣,或火耕水耨。民食魚稻,以漁獵山伐為業,果蓏蠃蛤,食物常足。故髁窳媮生,而亡積聚,飲食還給,不憂凍餓,亦亡千金之家。信巫鬼,重淫祀。而漢中淫失枝柱,與巴蜀同俗。汝南之別,皆急疾有氣勢。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東有雲夢之饒,亦一都會也。

126吳地,斗分野也。今之會稽、九江、丹陽、豫章、廬江、廣陵、六安、臨淮郡,盡吳分也。

127殷道既衰,周大王亶父興廄梁之地,長子大伯,次曰仲雍,少曰公季。公季有聖子昌,大王欲傳國焉。大伯、仲雍辭行采藥,遂奔荊蠻。公季嗣位,至昌為西伯,受命而王。故孔子美而稱曰:“大伯,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大伯初奔荊蠻,荊蠻歸之,號曰句吳。大伯卒,仲雍立,至曾孫周章,而武王克殷,因而封之。又封周章弟中於河北,是為北吳,後世謂之虞,十二世為晉所滅。後二世而荊蠻之吳子壽夢盛大稱王。其少子則季札,有賢材。兄弟欲傳國,札讓而不受。自大伯壽夢稱王六世,闔廬舉伍子胥、孫武為將,戰勝攻取,興伯名於諸侯。至子夫差,誅子胥,用宰嚭,為粵王句踐所滅。

128吳、粵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劍,輕死易發。

129粵既并吳,後六世為楚所滅。後秦又擊楚,徙壽春,至子為秦所滅。

130壽春、合肥受南北湖皮革、鮑、木之輸,亦一都會也。始楚賢臣屈原被讒放流,作離騷諸賦以自傷悼。後有宋玉、唐勒之屬慕而述之,皆以顯名。漢興,高祖王兄子濞於吳,招致天下之娛游子弟,枚乘、鄒陽、嚴夫子之徒興於文、景之際。而淮南王安亦都壽春,招賓客著書。而吳有嚴助、朱賈臣,貴顯漢朝,文辭並發,故世傳楚辭。其失巧而少信。初淮南王異國中民家有女者,以待游士而妻之,故至今多女而少男。本吳粵與楚接比,數相并兼,故民俗略同。

131吳東有海鹽章山之銅,三江五湖之利,亦江東之一都會也。豫章出黃金,然菫菫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費。江南卑溼,丈夫多夭。

132會稽海外有東鯷人,分為二十餘國,以歲時來獻見云。

133粵地,牽牛、婺女之分野也。今之蒼梧、鬱林、合浦、交阯、九真、南海、日南,皆粵分也。

134其君禹後,帝少康之庶子云,封於會稽,文身斷髮,以避蛟龍之害。後二十世,至句踐稱王,與吳王闔廬戰,敗之雋李。夫差立,句踐乘勝復伐吳,吳大破之,棲會稽,臣服請平。後用范蠡、大夫種計,遂伐滅吳,兼并其地。度淮與齊、晉諸侯會,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使賜命為伯,諸侯畢賀。後五世為楚所滅,子孫分散,君服於楚。後十世,至閩君搖,佐諸侯平秦。漢興,復立搖為越王。是時,秦南海尉趙佗亦自王,傳國至武帝時,盡滅以為郡云。

135處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璣、銀、銅、果、布之湊,中國往商賈者多取富焉。番禺,其一都會也。

136自合浦徐聞南入海,得大州,東西南北方千里,武帝元封元年略以為儋耳、珠崖郡。民皆服布如單被,穿中央為貫頭。男子耕農,種禾稻紵麻,女子桑蠶織績。亡馬與虎,民有五畜,山多麈嗷。兵則矛、盾、刀,木弓弩,竹矢,或骨為鏃。自初為郡縣,吏卒中國人多侵陵之,故率數歲壹反。元帝時,遂罷棄之。

137自日南障塞、徐聞、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國;又船行可四月,有邑盧沒國;又船行可二十餘日,有諶離國;步行可十餘日,有夫甘都盧國。自夫甘都盧國船行可二月餘,有黃支國,民俗略與珠劯相類。其州廣大,戶口多,多異物,自武帝以來皆獻見。有譯長,屬黃門,與應募者俱入海巿明珠、璧流離、奇石異物,齎黃金雜繒而往。所至國皆稟食為耦,蠻夷賈船,轉送致之。亦利交易,剽殺人。又苦逢風波溺死,不者數年來還。大珠至圍二寸以下。平帝元始中,王莽輔政,欲燿威德,厚遺黃支王,令遣使獻生犀牛。自黃支船行可八月,到皮宗;船行可八月,到日南、象林界云。黃支之南,有已程不國,漢之譯使自此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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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卷溝洫志

1夏書:禹堙洪水十三年,過家不入門。陸行載車,水行乘舟,泥行乘毳,山行則梮,以別九州;隨山浚川,任土作貢;通九道,陂九澤,度九山。然河災之羨溢,害中國也尤甚。唯是為務,故道河自積石,歷龍門,南到華陰,東下底柱,及盟津、雒內,至于大伾。於是禹以為河所從來者高,水湍悍,難以行平地,數為敗,乃釃二渠以引其河,北載之高地,過洚水,至於大陸,播為九河,同為迎河,入于勃海。九川既疏,九澤既陂,諸夏乂安,功施乎三代。

2自是之後,滎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以通宋、鄭、陳、蔡、曹、衛,與濟、汝、淮、泗會。於楚,西方則通渠漢川、雲夢之際,東方則通溝江淮之間。於吳,則通渠三江、五湖。於齊,則通淄濟之間。於蜀,則蜀守李冰鑿離馈,避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中。此渠皆可行舟,有餘則用溉,百姓饗其利。至於它,往往引其水,用溉田,溝渠甚多,然莫足數也。

3魏文侯時,西門豹為鄴令,有令名。至文侯曾孫襄王時,與群臣飲酒,王為群臣祝曰:“今吾臣皆西門豹之為人臣也!”史起進曰:“魏氏之行田也以百畝,鄴獨二百畝,是田惡也。漳水在其旁,西門豹不知用,是不智也。知而不興,是不仁也。仁智豹未之盡,何足法也!”於是以史起為鄴令,遂引漳水溉鄴,以富魏之河內。民歌之曰:“鄴有賢令兮為史公,決漳水兮灌鄴旁,終古秽鹵兮生稻梁。”

4其後韓聞秦之好興事,欲罷之,無令東伐。乃使水工鄭國間說秦,令鑿涇水,自中山西邸瓠口為渠,並北山,東注洛,三百餘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覺,秦欲殺鄭國。鄭國曰:“始臣為間,然渠成亦秦之利也。臣為韓延數歲之命,而為秦建萬世之功。”秦以為然,卒使就渠。渠成而用溉注填閼之水,溉秽鹵之地四萬餘頃,收皆畝一鍾。於是關中為沃野,無凶年,秦以富彊,卒并諸侯,因名曰鄭國渠。

5漢興三十有九年,孝文時河決酸棗,東潰金隄,於是東郡大興卒塞之。

6其後三十六歲,孝武元光中,河決於瓠子,東南注鉅野,通於淮、泗。上使汲黯、鄭當時興人徒塞之,輒復壞。是時武安侯田蚡為丞相,其奉邑食鄃。鄃居河北,河決而南則鄃無水災,邑收入多。蚡言於上曰:“江河之決皆天事,未易以人力彊塞,彊塞之未必順天。”而望氣用數者亦以為然,是以久不復塞也。

7時鄭當時為大司農,言“異時關東漕粟從渭上,度六月罷,而渭水道九百餘里,時有難處。引渭穿渠起長安,旁南山下,至河三百餘里,徑,易遭,度可令三月罷;罷而渠下民田萬餘頃又可得以溉。此捐漕省卒,而益肥關中之地,得穀。”上以為然,令齊人水工徐伯表,發卒數萬人穿漕渠,三歲而通。以漕,大便利。其後漕稍多,而渠下之民頗得以溉矣。

8後河東守番係言:“漕從山東西,歲百餘萬石,更底柱之艱,敗亡甚多而煩費。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陰下,引河溉汾陰、蒲阪下,度可得五千頃。故盡河堧棄地,民茭牧其中耳,今溉田之,度可得穀二百萬石以上。穀從渭上,與關中無異,而底柱之東可毋復漕。”上以為然,發卒數萬人作渠田。數歲,河移徙,渠不利,田者不能償種。久之,河東渠田廢,予越人,令少府以為稍入。

9其後人有上書,欲通褒斜道及漕,事下御史大夫張湯。湯問之,言“抵蜀從故道,故道多阪,回遠。今穿褒斜道,少阪,近四百里;而褒水通沔,斜水通渭,皆可以行船漕。漕從南陽上沔入褒,褒絕水至斜,間百餘里,以車轉,從斜下渭。如此,漢中穀可致,而山東從沔無限,便於底柱之漕。且褒斜材木竹箭之饒,儗於巴蜀。”上以為然。拜湯子卬為漢中守,發數萬人作褒斜道五百餘里。道果便近,而水多湍石,不可漕。

10其後嚴熊言“臨晉民願穿洛以溉重泉以東萬餘頃故惡地。誠即得水,可令畝十石。”於是為發卒萬人穿渠,自徵引洛水至商顏下。岸善崩,乃鑿井,深者四十餘丈。往往為井,井下相通行水。水隤以絕商顏,東至山領十餘里間。井渠之生自此始。穿得龍骨,故名曰龍首渠。作之十餘歲,渠頗通,猶未得其饒。

11自河決瓠子後二十餘歲,歲因以數不登,而梁楚之地尤甚。上既封禪,巡祭山川,其明年,乾封少雨。上乃使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河。於是上以用事萬里沙,則還自臨決河,湛白馬玉璧,令群臣從官自將軍以下皆負薪寘決河。是時東郡燒草,以故薪柴少,而下淇園之竹以為揵。上既臨河決,悼功之不成,乃作歌曰:

12瓠子決兮將奈何?浩浩洋洋,慮殫為河。殫為河兮地不得寧,功無已時兮吾山平。吾山平兮鉅野溢,魚弗鬱兮柏冬日。正道弛兮離常流,蛟龍騁兮放遠游。歸舊川兮神哉沛,不封禪兮安知外!皇謂河公兮何不仁,泛濫不止兮愁吾人!齧桑浮兮淮、泗滿,久不反兮水維緩。

13一曰:

14河湯湯兮激潺湲,北渡回兮迅流難。搴長茭兮湛美玉,河公許兮薪不屬。薪不屬兮衛人罪,燒蕭條兮噫乎何以御水!隤林竹兮揵石菑,宣防塞兮萬福來。

15於是卒塞瓠子,築宮其上,名曰宣防。而道河北行二渠,復禹舊跡,而梁、楚之地復寧,無水災。

16自是之後,用事者爭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關中靈軹、成國、湋渠引諸川,汝南、九江引淮,東海引鉅定,泰山下引汶水,皆穿渠為溉田,各萬餘頃。它小渠及陂山通道者,不可勝言也。

17自鄭國渠起,至元鼎六年,百三十六歲,而兒寬為左內史,奏請穿鑿六輔渠,以益溉鄭國傍高卬之田。上曰:“農,天下之本也。泉流灌寖,所以育五穀也。左、右內史地,名山川原甚眾,細民未知其利,故為通溝瀆,畜陂澤,所以備旱也。今內史稻田租挈重,不與郡同,其議減。令吏民勉農,盡地利,平繇行水,勿使失時。”

18後十六歲,太始二年,趙中大夫白公復奏穿渠。引涇水,首起谷口,尾入櫟陽,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餘頃,因名曰白渠。民得其饒,歌之曰:“田於何所?池陽、谷口。鄭國在前,白渠起後。舉臿為雲,決渠為雨。涇水一石,其泥數斗。且溉且糞,長我禾黍。衣食京師,億萬之口。”言此兩渠饒也。

19是時方事匈奴,興功利,言便宜者甚眾。齊人延年上書言:“河出昆侖,經中國,注勃海,是其地勢西北高而東南下也。可案圖書,觀地形,令水工準高下,開大河上領,出之胡中,東注之海。如此,關東長無水災,北邊不憂匈奴,可以省隄防備塞,士卒轉輸,胡寇侵盜,覆軍殺將,暴骨原野之患。天下常備匈奴而不憂百越者,以其水絕壤斷也。此功壹成,萬世大利。”書奏,上壯之,報曰:“延年計議甚深。然河乃大禹之所道也,聖人作事,為萬世功,通於神明,恐難改更。”

20自塞宣房後,河復北決於館陶,分為屯氏河,東北經魏郡、清河、信都、勃海入海,廣深與大河等,故因其自然,不隄塞也。此開通後,館陶東北四五郡雖時小被水害,而兗州以南六郡無水憂。宣帝地節中,光祿大夫郭昌使行河。北曲三所水流之勢皆邪直貝丘縣。恐水盛,隄防不能禁,乃各更穿渠,直東,經東郡界中,不令北曲。渠通利,百姓安之。元帝永光五年,河決清河靈鳴犢口,而屯氏河絕。

21成帝初,清河都尉馮逡奏言:“郡承河下流,與兗州東郡分水為界,城郭所居尤卑下,土壤輕脆易傷。頃所以闊無大害者,以屯氏河通,兩川分流也。今屯氏河塞,靈鳴犢口又益不利,獨一川兼受數河之任,雖高增隄防,終不能泄。如有霖雨,旬日不霽,必盈溢。靈鳴犢口在清河東界,所在處下,雖令通利,猶不能為魏郡、清河減損水害。禹非不愛民力,以地形有勢,故穿九河,今既滅難明,屯氏河不流行七十餘年,新絕未久,其處易浚。又其口所居高,於以分殺水力,道里便宜,可復浚以助大河泄暴水,備非常。又地節時郭昌穿直渠,後三歲,河水更從故第二曲間北可六里,復南合。今其曲勢復邪直貝丘,百姓寒心,宜復穿渠東行。不豫修治,北決病四五郡,南決病十餘郡,然後憂之,晚矣。”事下丞相、御史,白博士許商治尚書,善為算,能度功用。遣行視,以為屯氏河盈溢所為,方用度不足,可且勿浚。

22後三歲,河果決於館陶及東郡金隄,泛溢兗、豫,入平原、千乘、濟南,凡灌四郡三十二縣,水居地十五萬餘頃,深者三丈,壞敗官亭室廬且四萬所。御史大夫尹忠對方略疏闊,上切責之,忠自殺。遣大司農非調調均錢穀河決所灌之郡,謁者二人發河南以東漕船五百馏,徙民避水居丘陵,九萬七千餘口。河隄使者王延世使塞,以竹落長四丈,大九圍,盛以小石,兩船夾載而下之。三十六日,河隄成。上曰:“東郡河決,流漂二州,校尉延世隄防三旬立塞。其以五年為河平元年。卒治河者為著外繇六月。惟延世長於計策,功費約省,用力日寡,朕甚嘉之。其以延世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

23後二歲,河復決平原,流入濟南、千乘,所壞敗者半建始時,復遣王延世治之。杜欽說大將軍王鳳,以為“前河決,丞相史楊焉言延世受焉術以塞之,蔽不肯見。今獨任延世,延世見前塞之易,恐其慮害不深。又審如焉言,延世之巧,反不如焉。且水勢各異,不博議利害而任一人,如使不及今冬成,來春桃華水盛,必羨溢,有填淤反壤之害。如此,數郡種不得下,民人流散,盜賊將生,雖重誅延世,無益於事。宜遣焉及將作大匠許商、諫大夫乘馬延年雜作。延世與焉必相破壞,深論便宜,以相難極。商、延年皆明計算,能商功利,足以分別是非,擇其善而從之,必有成功。”鳳如欽言,白遣焉等作治,六月乃成。復賜延世黃金百斤。治河卒非受平賈者,為著外繇六月。

24後九歲,鴻嘉四年,楊焉言“從河上下,患底柱隘,可鐫廣之。”上從其言,使焉鐫之。鐫之裁沒水中,不能去,而令水益湍怒,為害甚於故。

25是歲,勃海、清河、信都河水湓溢,灌縣邑三十一,敗官亭民舍四萬餘所。河隄都尉許商與丞相史孫禁共行視,圖方略。禁以為“今河溢之害數倍於前決平原時。今可決平原金隄間,開通大河,令入故篤馬河。至海五百餘里,水道浚利,又乾三郡水地,得美田且二十餘萬頃,足以償所開傷民田廬處,又省吏卒治隄救水,歲三萬人以上。”許商以為“古說九河之名,有徒駭、胡蘇、鬲津,今見在成平、東光、鬲界中。自鬲以北至徒駭間,相去二百餘里,今河雖數移徙,不離此域。孫禁所欲開者,在九河南篤馬河,失水之跡,處勢平夷,旱則淤絕,水則為敗,不可許。”公卿皆從商言。先是,谷永以為“河,中國之經瀆,聖王興則出圖書,王道廢則竭絕。今潰溢橫流,漂沒陵阜,異之大者也。修政以應之,災變自除。”是時李尋、解光亦言“陰氣盛則水為之長,故一日之間,晝減夜增,江河滿溢,所謂水不潤下,雖常於卑下之地,猶日月變見於朔望,明天道有因而作也。眾庶見王延世蒙重賞,競言便巧,不可用。議者常欲求索九河故跡而穿之,今因其自決,可且勿塞,以觀水勢。河欲居之,當稍自成川,跳出沙土,然後順天心而圖之,必有成功,而用財力寡。”於是遂止不塞。滿昌、師丹等數言百姓可哀,上數遣使者處業振贍之。

26哀帝初,平當使領河隄,奏言“九河今皆寘滅,按經義治水,有決河深川,而無隄防雍塞之文。河從魏郡以東,北多溢決,水跡難以分明。四海之眾不可誣,宜博求能浚川疏河者。”下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請部刺史、三輔、三河、弘農太守舉吏民能者,莫有應書。待詔賈讓奏言:

27治河有上中下策。古者立國居民,疆理土地,必遺川澤之分,度水勢所不及。大川無防,小水得入,陂障卑下,以為汙澤,使秋水多,得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寬緩而不迫。夫土之有川,猶人之有口也。治土而防其川,猶止兒啼而塞其口,豈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故曰:“善為川者,決之使道;善為民者,宣之使言。”蓋隄防之作,近起戰國,雍防百川,各以自利。齊與趙、魏,以河為竟。趙、魏瀕山,齊地卑下,作隄去河二十五里。河水東抵齊隄,則西泛趙、魏,趙、魏亦為隄去河二十五里。雖非其正,水尚有所游盪。時至而去,則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無害,稍築室宅,遂成聚落。大水時至漂沒,則更起隄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水澤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今隄防骥者去水數百步,遠者數里。近黎陽南故大金隄,從河西西北行,至西山南頭,乃折東,與東山相屬。民居金隄東,為廬舍,住十餘歲更起隄,從東山南頭直南與故大隄會。又內黃界中有澤,方數十里,環之有隄,往十餘歲太守以賦民,民今起廬舍其中,此臣親所見者也。東郡白馬故大隄亦復數重,民皆居其間。從黎陽北盡魏界,故大隄去河遠者數十里,內亦數重,此皆前世所排也。河從河內北至黎陽為石隄,激使東抵東郡平剛;又為石隄,使西北抵黎陽、觀下;又為石隄,使東北抵東郡津北;又為石隄,使西北抵魏郡昭陽;又為石隄,激使東北。百餘里間,河再西三東,迫阨如此,不得安息。

28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當水衝者,決黎陽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河西薄大山,東薄金隄,勢不能遠泛濫,期月自定。難者將曰:“若如此,敗壞城郭田廬冢墓以萬數,百姓怨恨。”昔大禹治水,山陵當路者毀之,故鑿龍門,辟伊闕,析底柱,破碣石,墮斷天地之性。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今瀕河十郡治隄歲費且萬萬,及其大決,所殘無數。如出數年治河之費,以業所徙之民,遵古聖之法,定山川之位,使神人各處其所,而不相奸。且以大漢方制萬里,豈其與水爭咫尺之地哉?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載無患,故謂之上策。

29若乃多穿漕渠於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殺水怒,雖非聖人法,然亦救敗術也。難者將曰:“河水高於平地,歲增隄防,猶尚決溢,不可以開渠。”臣竊按視遮害亭西十八里,至淇水口,乃有金隄,高一丈。自是東,地稍下,隄稍高,至遮害亭,高四五丈。往六七歲,河水大盛,增丈七尺,壞黎陽南郭門,入至隄下。水未踰隄二尺所,從隄上北望,河高出民屋,百姓皆走上山。水留十三日,隄潰二所,吏民塞之。臣循隄上,行視水勢,南七十餘里,至淇口,水適至隄半,計出地上五尺所。今可從淇口以東為石隄,多張水門。初元中,遮害亭下河去隄足數十步,至今四十餘歲,適至隄足。由是言之,其地堅矣。恐議者疑河大川難禁制,滎陽漕渠足以下之,其水門但用木與土耳,今據堅地作石隄,勢必完安。冀州渠首盡當卬此水門。治渠非穿地也,但為東方一隄,北行三百餘里,入漳水中,其西因山足高地,諸渠皆往往股引取之;旱則開東方下水門溉冀州,水則開西方高門分河流。通渠有三利,不通有三害。民常罷於救水,半失作業;水行地上,湊潤上徹,民則病溼氣,木皆立枯,鹵不生穀;決溢有敗,為魚鱉食:此三害也。若有渠溉,則鹽鹵下溼,填淤加肥;故種禾麥,更為岻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轉漕舟船之便:此三利也。今瀕河隄吏卒郡數千人,伐買薪石之費歲數千萬,足以通渠成水門;又民利其溉灌,相率治渠,雖勞不罷。民田適治,河隄亦成,此誠富國安民,興利除害,支數百歲,故謂之中策。

30若乃繕完故隄,增卑倍薄,勞費無已,數逢其害,此最下策也。

31王莽時,徵能治河者以百數,其大略異者,長水校尉平陵關並言:“河決率常於平原、東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惡。聞禹治河時,本空此地,以為水猥,盛則放溢,少稍自索,雖時易處,猶不能離此。上古難識,近察秦漢以來,河決曹、衛之域,其南北不過百八十里者,可空此地,勿以為官亭民室而已。”大司馬史長安張戎言:“水性就下,行疾則自刮除成空而稍深。河水重濁,號為一石水而六斗泥。今西方諸郡,以至京師東行,民皆引河、渭山川水溉田。春夏乾燥,少水時也,故使河流遲,貯淤而稍淺;雨多水暴至,則溢決。而國家數隄塞之,稍益高於平地,猶築垣而居水也。可各順從其性,毋復灌溉,則百川流行,水道自利,無溢決之害矣。”御史臨淮韓牧以為“可略於禹貢九河處穿之,縱不能為九,但為四五,宜有益。”大司空掾王橫言:“河入勃海,勃海地高於韓牧所欲穿處。往者天嘗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浸數百里,九河之地已為海所漸矣。禹之行河水,本隨西山下東北去。周譜云定王五年河徙,則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決河灌其都,決處遂大,不可復補。宜卻徙完平處,更開空,使緣西山足乘高地而東北入海,乃無水災。”沛郡桓譚為司空掾,典其議,為甄豐言:“凡此數者,必有一是。宜詳考驗,皆可豫見,計定然後舉事,費不過數億萬,亦可以事諸浮食無產業民。空居與行役,同當衣食;衣食縣官,而為之作,乃兩便,可以上繼禹功,下除民疾。”王莽時,但崇空語,無施行者。

32贊曰:古人有言:“微禹之功,吾其魚乎!”中國川原以百數,莫著於四瀆,而河為宗。孔子曰:“多聞而志之,知之次也。”國之利害,故備論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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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卷上藝文志上

1昔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故春秋分為五,詩分為四,易有數家之傳。戰國從衡,真偽分爭,諸子之言紛然殽亂。至秦患之,乃燔滅文章,以愚黔首。漢興,改秦之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迄孝武世,書缺簡脫,禮壞樂崩,聖上喟然而稱曰:“朕甚閔焉!”於是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下及諸子傳說,皆充祕府。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今刪其要,以備篇籍。

2易經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

3易傳周氏二篇。

4服氏二篇。

5楊氏二篇。

6蔡公二篇。

7韓氏二篇。

8王氏二篇。

9丁氏八篇。

10古五子十八篇。

11淮南道訓二篇。

12古雜八十篇,雜災異三十五篇,神輸五篇,圖一。

13孟氏京房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五鹿充宗略說三篇,京氏段嘉十二篇。

14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

15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

16《易》曰:“宓戲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事,傳者不絕。漢興,田和傳之。訖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於學官,而民間有費、高二家之說。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

17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

18經二十九卷。

19傳四十一篇。

20歐陽章句三十一卷。

21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22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

23歐陽說義二篇。

24劉向五行傳記十一卷。

25許商五行傳記一篇。

26周書七十一篇。

27議奏四十二篇。

28凡書九家,四百一十二篇。

29《易》曰:“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故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篹焉,上斷於堯,下訖于秦,凡百篇,而為之序,言其作意。秦燔書禁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之間。訖孝宣世,有歐陽、大小夏侯氏,立於學官。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鍾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于學官。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書者,古之號令,號令於眾,其言不立具,則聽受施行者弗曉。古文讀應爾雅,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

30詩經二十八卷,魯、齊、韓三家。

31魯故二十五卷。

32魯說二十八卷。

33齊后氏故二十卷。

34齊孫氏故二十七卷。

35齊后氏傳三十九卷。

36齊孫氏傳二十八卷。

37齊雜記十八卷。

38韓故三十六卷。

39韓內傳四卷。

40韓外傳六卷。

41韓說四十一卷。

42毛詩二十九卷。

43毛詩故訓傳三十卷。

44凡詩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45書曰:“詩言志,哥詠言。”故哀樂之心感,而哥詠之聲發。誦其言謂之詩,詠其聲謂之哥。故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純取周詩,上采殷,下取魯,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也。漢興,魯申公為詩訓故,而齊轅固、燕韓生皆為之傳。或取春秋,采雜說,咸非其本義。與不得已,魯最為近之。三家皆列於學官。又有毛公之學,自謂子夏所傳,而河間獻王好之,未得立。

46禮古經五十六卷,經七十篇。

47記百三十一篇。

48明堂陰陽三十三篇。

49王史氏二十一篇。

50曲臺后倉九篇。

51中庸說二篇。

52明堂陰陽說五篇。

53周官經六篇。

54周官傳四篇。

55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

56古封禪群祀二十二篇。

57封禪議對十九篇。

58漢封禪群祀三十六篇。

59議奏三十八篇。

60凡禮十三家,五百五十五篇。

61 《易》曰:“有夫婦父子君臣上下,禮義有所錯。”而帝王質文世有損益,至周曲為之防,事為之制,故曰:“禮經三百,威儀三千。”及周之衰,諸侯將踰法度,惡其害己,皆滅去其籍,自孔子時而不具,至秦大壞。漢興,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訖孝宣世,后倉最明。戴德、戴聖、慶普皆其弟子,三家立於學官。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及孔氏,學七十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陰陽、王史氏記所見,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雖不能備,猶瘉倉等推士禮而致於天子之說。

62樂記二十三篇。

63樂記二十三篇。

64王禹記二十四篇。

65雅歌詩四篇。

66雅琴趙氏七篇。

67雅琴師氏八篇。

68雅琴龍氏九十九篇。

69凡樂六家,百六十五篇。

70《易》曰:“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享祖考。”故自黃帝下至三代,樂各有名。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二者相與並行。周衰俱壞,樂尤微眇,以音律為節,又為鄭衛所亂故無遺法。漢興,制氏以雅樂聲律,世在樂官,頗能紀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為好古,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獻其書,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遠。其內史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二十四卷記。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

71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一卷。

72左氏傳三十卷。

73公羊傳十一卷。

74穀梁傳十一卷。

75鄒氏傳十一卷。

76夾氏傳十一卷。

77左氏微二篇。

78鐸氏微三篇。

79張氏微十篇。

80虞氏微傳二篇。

81公羊外傳五十篇。

82穀梁外傳二十篇。

83公羊章句三十八篇。

84穀梁章句三十三篇。

85公羊雜記八十三篇。

86公羊顏氏記十一篇。

87公羊董仲舒治獄十六篇。

88議奏三十九篇。

89國語二十一篇。

90新國語五十四篇。

91世本十五篇。

92戰國策二十三篇。

93奏事二十篇。

94楚漢春秋九篇。

95太史公百三十篇。

96馮商所續太史公七篇。

97太古以來年紀二篇。

98漢著記百九十卷。

99漢大年紀五篇。

100凡春秋二十三家,九百四十八篇。

101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帝王靡不同之。周室既微,載籍殘缺,仲尼思存前聖之業,乃稱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以魯周公之國,禮文備物,史官有法,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據行事,仍人道,因興以立功,就敗以成罰,假日月以定曆數,藉朝聘以正禮樂。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明夫子不以空言說經也。春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勢力,其事實皆形於傳,是以隱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及末世口說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鄒、夾之傳。四家之中,公羊、穀梁立於學官,鄒氏無師,夾氏未有書。

102論語古二十一篇。

103齊二十二篇。

104魯二十篇,傳十九篇。

105齊說二十九篇。

106魯夏侯說二十一篇。

107魯安昌侯說二十一篇。

108魯王駿說二十篇。

109燕傳說三卷。

110議奏十八篇。

111孔子家語二十七卷。

112孔子三朝七篇。

113孔子徒人圖法二卷。

114凡論語十二家,二百二十九篇。

115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於夫子之語也。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篹,故謂之論語。漢興,有齊、魯之說。傳齊論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御史大夫貢禹、尚書令五鹿充宗、膠東庸生,唯王陽名家。傳魯論語者,常山都尉龔奮、長信少府夏侯勝、丞相韋賢、魯扶卿、前將軍蕭望之、安昌侯張禹,皆名家。張氏最後而行於世。

116孝經古孔氏一篇。

117孝經古孔氏一篇。

118孝經一篇。

119長孫氏說二篇。

120江氏說一篇。

121翼氏說一篇。

122后氏說一篇。

123雜傳四篇。

124安昌侯說一篇。

125五經雜議十八篇。

126爾雅三卷二十篇。

127小爾雅一篇,古今字一卷。

128弟子職一篇。

129說三篇。

130凡孝經十一家,五十九篇。

131孝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也。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舉大者言,故曰孝經。漢興,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后倉、諫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傳之,各自名家。經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為異。“父母生之,續莫大焉”,“故親生之膝下”,諸家說不安處,古文字讀皆異。

132史籀十五篇。

133八體六技。

134蒼頡一篇。

135凡將一篇。

136急就一篇。

137元尚一篇。

138訓纂一篇。

139別字十三篇。

140蒼頡傳一篇。

141揚雄蒼頡訓纂一篇。

142杜林蒼頡訓纂一篇。

143杜林蒼頡故一篇。

144凡小學十家,四十五篇。

145 《易》曰:“上古結繩以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夬,揚於王庭”,言其宣揚於王者朝廷,其用最大也。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漢興,蕭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書幡信也。古制,書必同文,不知則闕,問諸故老,至於衰世,是非無正,人用其私。故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夫!”蓋傷其浸不正。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與孔氏壁中古文異體。蒼頡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歷六章者,車府令趙高所作也;博學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體復頗異,所謂秦篆者也。是時始造隸書矣,起於官獄多事,苟趨省易,施之於徒隸也。漢書,閭里書師合蒼頡、爰歷、博學三篇,斷六十字以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為蒼頡篇。武帝時司馬相如作凡將篇,無復字。元帝時黃門令史游作急就篇,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元尚篇,皆蒼頡中正字也。凡將則頗有出矣。至元始中,徵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庭中。揚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訓纂篇,順續蒼頡,又易蒼頡中重復之字,凡八十九章。臣復續揚雄作十二章,凡一百二章,無復字,六藝群書所載略備矣。蒼頡多古字,俗師失其讀,宣帝時徵齊人能正讀者,張敞從受之,傳至外孫之子杜林,為作訓故,并列焉。

146凡六藝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

147六藝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故曰“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言與天地為終始也。至於五學,世有變改,猶五行之更用事焉。古之學者耕且養,三年而通一藝,存其大體,玩經文而已,是故用日少而畜德多,三十而五經立也。後世經傳既已乖離,博學者又不思多聞闕疑之義,而務碎義逃難,便辭巧說,破壞形體;說五字之文,至於二三萬言。後進彌以馳逐,故幼童而守一藝,白首而後能言;安其所習,毀所不見,終以自蔽。此學者之大患也。序六藝為九種。

148晏子八篇。

149子思二十三篇。

150曾子十八篇。

151漆雕子十三篇。

152宓子十六篇。

153景子三篇。

154世子二十一篇。

155魏文侯六篇。

156李克七篇。

157公孫尼子二十八篇。

158孟子十一篇。

159孫卿子三十三篇。

160羋子十八篇。

161內業十五篇。

162周史六弢六篇。

163周政六篇。

164周法九篇。

165河間周制十八篇。

166讕言十一篇。

167功議四篇。

168甯越一篇。

169王孫子一篇。

170公孫固一篇。

171李氏春秋二篇。

172羊子四篇。

173董子一篇。

174侯子一篇。

175徐子四十二篇。

176魯仲連子十四篇。

177平原君七篇。

178虞氏春秋十五篇。

179高祖傳十三篇。

180陸賈二十三篇。

181劉敬三篇。

182孝文傳十一篇。

183賈山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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