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庫 簡介 目錄 A-AA+ 書簽 查字

             

齐物论第二(四)

庄子集释作者:郭庆藩发布:懋基

2017-12-24 14:52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恑憰怪,道通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一〇。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一一。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一二。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一三;適得而幾矣一四。因是已一五。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一六。勞神明為一而不知其同也,一七謂之朝三一八。何謂朝三?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一九。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二〇,是之謂兩行二一

可於己者,即謂之可。

不可於己者,即謂之不可。

夫理無是非,而物有違順,故順其意者則謂之可,乖其情者則謂之不可。違順既空,故知可不可皆妄也。

無不成也。

大道曠蕩,亭毒含靈,周行萬物,無不成就。故在可成於可,而不當於可;在不可成不可,亦不當於不可也。

無不然也。

物情顛倒,不達違從,虛計是非,妄為然不。

心境兩空,物我雙幻,於何而有然法,遂執為然?於何不然為不然也?

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

物情執滯,觸境皆迷,必固〔謂〕有然,必固謂有可,豈知可則不可,然則不然邪!

群品云云,各私所見,皆然其所然,可其所可。

『無物不然無物不可』,崔本此下更有可於可,而不可於不可,不可於不可,而可於可也。

夫莛橫而楹縱,厲醜而西施好。所謂齊者,豈必齊形狀,同規矩哉!故舉縱橫好醜,恢恑憰怪,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則理雖萬殊而性同得,故曰道通為一也。

為是義故,略舉八事以破之。莛,屋梁也。楹,舍柱也。厲,病醜人也。西施,吳王美姬也。恢者,寬大之名。恑者,奇變之稱。憰者,矯詐之心。怪者,妖異之物。夫縱橫美惡,物見所以萬殊;恢憰奇異,世情用為顛倒。故有是非可不可,迷執其分。今以玄道觀之,本來無二,是以妍醜之狀萬殊,自得之情惟一,故曰道通為一也。

『故為』于偽反。下為是皆同。『莛』徐音庭,李音挺。司馬云:屋梁也。『楹』音盈。司馬云:屋柱也。◎俞樾曰:司馬以莛為屋梁,楹為屋柱,故郭云莛橫而楹縱。案說文:莛,莖也。屋梁之說,初非本義。漢書東方朔傳以莛撞鍾,文選答客難篇莛作筳。李注引說苑曰:建天下之鳴鐘,撞之以筳,豈能發其音聲哉!筳與莛通。是古書言莛者,謂其小也。莛楹以大小言,厲西施以好醜言。舊說非是。『厲』,如字,惡也。李音賴。司馬云:病癩。『西施』,司馬云:夏姬也。案句踐所獻吳王美女也。『恢』徐苦回反,大也。郭苦虺反。簡文本作弔。◎盧文弨曰:案弔音的。下恑字與詭同。弔詭見下文。『恑』九委反,徐九彼反。李云:戾也。『憰怪』音決。李云:憰,乖也。怪,異也。◎家世父曰:可不可,然不然,達者委而不用,而即寓用於不用之中,故通為一。『楹縱』本亦作從,同。將容反。

夫物或此以為散而彼以為成。

夫物或於此為散,於彼為成,欲明聚散無恆,不可定執。此則於不二之理更舉論端者也。

『其分』,如字。

一〇

我之所謂成而彼或謂之毀。

或於此為成,於彼為毀。物之涉用,有此不同,則散毛成氊,伐木為舍等也。

一一

夫成毀者,生於自見而不見彼也。故無成與毀,猶無是與非也。

夫成毀是非,生於偏滯者也。既成毀不定,是非無主,故無成毀,通而一之。

『復通』扶又反。

一二

寓,寄也。庸,用也。唯當達道之夫,凝神玄鑒,故能去彼二偏,通而為一。為是義故,成功不處,用而忘用,寄用群材也。

一三

夫達者無滯於一方,故忽然自忘,而寄當於自用。自用者,莫不條暢而自得也。

夫有夫至功而推功於物,馳馭億兆而寄用群材者,其惟聖人乎!是以應感無心,靈通不滯,可謂冥真體道,得玄珠於赤水者也。

一四

幾,盡也。至理盡於自得也。

幾,盡也。夫得者,內不資於我,外不資於物,無思無為,絕學絕待,適爾而得,蓋無所由,與理相應,故能盡妙也。

『幾矣』音機,盡也。下同。徐具衣反。

一五

達者因而不作。

夫達道之士,無作無心,故能因是非而無是非,循彼我而無彼我。我因循而已,豈措情哉!

一六

夫達者之因是,豈知因為善而因之哉?不知所以因而自因耳,故謂之道也。

已而者,仍前生後之辭也。夫至人無心,有感斯應,譬彼明鏡,方茲虛谷,因循萬物,影響蒼生,不知所以然,不知所以應,豈有情於臧否而係於利害者乎!以法因人,可謂自然之道也。

『謂之道』,向郭絕句。崔讀謂之道勞,云:因自然是道之功也。

一七

夫玄道妙一,常湛凝然,非由心智謀度而後不二。而愚者勞役神明邂逅言辯而求一者,與彼不一無以異矣,不足〔賴〕也。不知至理,理自混同,豈俟措心,方稱不二耶!

一八

此起譬也。◎家世父曰:謂之朝三,明以朝三為義也。蓋賦芧在朝,故以得四而喜,得三而怒,皆所見惟目前之一隅也,是以謂之因也。疏謂混同萬物以為其一因以為一者無異眾狙之惑解因是也一語,大謬。

一九

夫達者之於一,豈勞神哉?若勞神明於為一,不足賴也,與彼不一者無以異矣。亦同眾狙之惑,因所好而自是也。

此解譬也。狙,獼猴也。賦,付與也。芧,橡子也,似栗而小也。列子曰:宋有養狙老翁,善解其意,戲狙曰:『吾與汝芧,朝三而暮四,足乎?』眾狙皆起而怒。又曰:『我與汝朝四而暮三,足乎?』眾狙皆伏而喜焉。朝三暮四,朝四暮三,其於七數,並皆是一。名既不虧,實亦無損,而一喜一怒,為用愚迷。此亦同其所好,自以為是。亦猶勞役心慮,辯飾言詞,混同萬物以為其一因以為一者,亦何異眾狙之惑耶!

『狙公』七徐反,又緇慮反。司馬云:狙公,典狙官也。崔云:養猿狙者也。李云:老狙也。廣雅云:狙,獼猴。『賦芧』音序,徐食汝反,李音予。司馬云:橡子也。『朝三暮四』,司馬云:朝三升,暮四升也。『所好』呼報反。下文皆同。

二〇

莫之偏任,故付之自均而止也。

天均者,自然均平之理也。夫達道聖人,虛懷不執,故能和是於無是,同非於無非,所以息智乎均平之鄉,休心乎自然之境也。

『天鈞』本又作均。崔云:鈞,陶鈞也。

二一

任天下之是非。

不離是非而得無是非,故謂之兩行。

一、趙諫議本無各字。

二、賴字依下注文改。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惡乎至?有以為未始有物者,至矣,盡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之成。果且有成與虧乎哉?果且無成與虧乎哉?有成與虧,故昭氏之鼓琴也;無成與虧,故昭氏之不鼓琴也。昭文之鼓琴也,師曠之枝策也,惠子之據梧也,三子之知幾乎一〇,皆其盛者也,故載之末年。一一唯其好之也,以異於彼一二,其好之也,欲以明之一三。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一四。而其子又以文之綸終,終身無成一五。若是而可謂成乎?雖我亦成也一六。若是而不可謂成乎?物與我無成也一七。是故滑疑之耀,聖人之所圖也。為是不用而寓諸庸,此之謂以明一八

至,造極之名也。淳古聖人,運智虛妙,雖復和光混俗,而智則無知,動不乖寂,常真妙本。所至之義,列在下文也。

假設疑問,於何而造極耶?

此忘天地,遺萬物,外不察乎宇宙,內不覺其一身,故能曠然無累,與物俱往,而無所不應也。

未始,猶未曾。世所有法,悉皆非有,唯物與我,內外咸空,四句皆非,蕩然虛靜,理盡於此,不復可加。答於前問,意以明至極者也。

雖未都忘,猶能忘其彼此。

初學大賢,鄰乎聖境,雖復見空有之異,而未曾封執。

雖未能忘彼此,猶能忘彼此之是非也。

通欲難除,滯物之情已有;別惑易遣,是非之見猶忘也。

無是非乃全也。

夫有非有是,流俗之鄙情;無是無非,達人之通鑒。故知彼我彰而至道隱,是非息而妙理全矣。

道虧則情有所偏而愛有所成,未能忘愛釋私,玄同彼我也。

虛玄之道,既以虧損,愛染之情,於是乎成著矣。

有之與無,斯不能知,乃至。

果,決定也。夫道無增減,物有虧成。是以物愛既成,謂道為損,而道實無虧也。故假設論端以明其義。有無既不決定,虧成理非實錄。

夫聲不可勝舉也。故吹管操絃,雖有繁手,遺聲多矣。而執籥鳴弦者,欲以彰聲也,彰聲而聲遺,不彰聲而聲全。故欲成而虧之者,昭文之鼓琴也;不成而無虧者,昭文之不鼓琴也。

姓昭,名文,古之善鼓琴者也。夫昭氏鼓琴,雖云巧妙,而鼓商則喪角,揮宮則失徵,未若置而不鼓,則五音自全。亦〔猶〕有成有虧,存情所以乖道;無成無虧,忘智所以合真者也。

『可勝』音升。『操弦』七刀反,『執籥』羊灼反。『昭文』,司馬云:古善琴者。

一〇

幾,盡也。夫三子者,皆欲辯非己所明以明之,故知盡慮窮,形勞神倦,或枝策假寐,或據梧而瞑。

師曠,字子野,晉平公樂師,甚知音律。支,柱也。策,打鼓〔杖〕也,亦言擊節〔杖〕也。梧,琴也;今謂不爾。昭文已能鼓琴,何容二人共同一伎?況檢典籍,無惠子善琴之文。而言據梧者,只是以梧几而據之談說,猶隱几者也。幾,盡也。昭文善能鼓琴,師曠妙知音律,惠施好談名理。而三子之性,稟自天然,各以己能明示於世。世既不悟,己又疲怠,遂使柱策假寐,或復凭几而瞑。三子之能,咸盡於此。

『枝策』,司馬云:枝,柱也。策,杖也。崔云:舉杖以擊節。『據梧』音吾。司馬云:梧,琴也。崔云:琴瑟也。『之知』音智。『而瞑』亡千反。

一一

賴其盛,故能久,不爾早困也。

惠施之徒,皆少年盛壯,故能運載形智。至於衰末之年,是非少盛,久當困苦也。

『故載之末年』,崔云:書之於今也。

一二

言此三子,唯獨好其所明,自以殊於眾人。

三子各以己之所好,耽而翫之,方欲矜其所能,獨異於物。

一三

明示眾人,欲使同乎我之所好。

所以疲倦形神好之不已者,欲將己之道術明示眾人也。

一四

是猶對牛鼓簧耳。彼竟不明,故己之道術終於昧然也。

彼,眾人也。所明,道術也。白,即公孫龍守白馬論也。姓公孫,名龍,趙人。當六國時,弟子孔穿之徒,堅執此論,橫行天下,服眾人之口,不服眾人之心。言物稟性不同,所好各異,故知三子道異,非眾人所明。非明而強示之,彼此終成暗昧。亦何異乎堅執守白之論眩惑世閒,雖弘辯如流,終有言而無理也!

『堅白』,司馬云:謂堅石白馬之辯也。又云:公孫龍有淬劍之法,謂之堅白。崔同。又云:或曰,設矛伐之說為堅,辯白馬之名為白。◎盧文弨曰:伐即盾也,亦作𢧕,又作瞂,音皆同。『鼓簧』音黃。

一五

昭文之子又乃終文之緒,亦卒不成。

綸,緒也。言昭文之子亦乃荷其父業,終其綸緒,卒其年命,竟無所成。況在它人,如何放哉?

『之綸』音倫。崔云:琴瑟絃也。◎俞樾曰:釋文綸音倫,崔云琴瑟絃也。然以文之絃終,其義未安。郭注曰,昭文之子又乃終文之緒,則是訓綸為緒。今以文義求之。上文曰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之昧與之綸,必相對為文。周易繫辭傳,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京房注曰:綸,知也。淮南子說山篇,以小明大,以近論遠,高誘注曰:論,知也。古字綸與論通。淮南與明對言,則綸亦明也。以文之綸終,謂以文之所知者終,即是以文之明終。蓋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堅白之昧終;而昭文之子又以文之明終,則仍是非所明而明矣,故下曰終身無成也。郭注尚未達其恉。

一六

此三子雖求明於彼,彼竟不明,所以終身無成。若三子而可謂成,則雖我之不成亦可謂成也。

我,眾人也。若三子異於眾人,遂自以為成,而眾人異於三子,亦可謂之成也。

一七

物皆自明而不明彼,若彼不明,即謂不成,則萬物皆相與無成矣。故聖人不顯此以耀彼,不捨己而逐物,從而任之,各〔冥〕其所能,故曲成而不遺也。今三子欲以己之所好明示於彼,不亦妄乎!

若三子之與眾物相與而不謂之成乎?故知眾人之與三子,彼此共無成矣。

一八

夫聖人無我者也。故滑疑之耀,則圖而域之;恢恑憰怪,則通而一之;使群異各安其所安,眾人不失其所是,則己不用於物,而萬物之用用矣。物皆自用,則孰是孰非哉!故雖放蕩之變,屈奇之異,曲而從之,寄之自用,則用雖萬殊,歷然自明。

夫聖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齊其明。故能晦跡同凡,韜光接物,終不眩耀群品,亂惑蒼生,亦不矜己以率人,而各域限於分內,忘懷大順於萬物,為是寄〔用〕於群才。而此運心,斯可謂聖明真知也。

『滑疑』古沒反。司馬云:亂也。『屈奇』求物反。

一、闕誤引江南古藏本作雖我無成亦可謂成矣。

二、趙諫議本我作此。

三、杖字依釋文改。

四、冥字依宋本及世德堂本改。

打開手機掃描閱讀

收藏 書評 打賞

上一頁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