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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解老读《老子》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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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6-26 18: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5.第二十五章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解读〗

25.1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老子说:“有一个东西混沌而成,在天地之前创生。”在老子思想中,“混沌”、“浑浊”是“自然”的首要特征,也是“浑然”的代名词。在老子而言,天然的事物必然具备混沌的特征。如“此三者不致诘,故混而为一。”“混兮其若浊。”实质上古文中“混”和“浑”经常通用。“有物混成”实际上是强调阳阴未判,天地未分之前的原始状态。我们知道老子对世界的构造,很大程度上是取法了自然界的繁殖规律。他认为天地之前,应该有一个类同鸟卵的东西,作为天地万物演化的起源。

25.2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所谓“寂”就是“寂静”之意,所谓“寥”就是“空虚”。老子认为在天地之先,世界一片寂静,万类空虚。所谓“独立而不改”是指其不依赖其它事物而存在,并受到外事的影响而变更,当然这个用鸟卵来比方,就是指其能脱离母体之外存在,而且较长时间不发生变化。

那么“周行而不殆”这一句,是不见于郭店简本《老子》之中的。应该说,这是老子思想流变的结果。因为在老子看来,阳明既分,天地既判,那么这个先天地生所生的“物”的“浑然混沌”的状态整体上就不复存在了。对老子而言,“道”是一种按照某种规律形成和运行的物质。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都是这个“混然之物”自身在演变。

但是后来的道家思想,把天地形成之后的演变规律“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作为一个最初特征,以“周行而不殆”的语言表达出来,是不对的。

老子说:“这个东西可以作为天地之母。”同时《道德经》第四章又云:“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可见对老子而言,“道”并不是老子对世界本源的终极认识,但在“象帝”之先就创生了。这个“象帝”相当于天神,上帝,造物主之类说法。所以说,“道”虽然并不是老子对世界起源的终极认识,但是所谓“神鬼”也是道演化而来的万物之一,这就跟西方的上帝创世论有了极大的区别。老子否则有独立于世界的上帝存在,并把这个世界创生出来。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7-10 20:34 | 顯示全部樓層

25.3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

老子说:“我不知道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所以无法准确的命名它,所以勉强称之为“道”,所以勉强名之为“大”。古者“大”,“太”,“泰”可通用,均有“极”含义,所谓“太极”之说亦由之而来。

那么老子为什么说:“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呢?这恰恰就是后来道家“周行而不殆”的观点所表达的。用圆周运动的规律来比喻,是最明了的。如以太阳升落为例,以日出为极,日升日落为逝,那么日落之后至黎明则可称之为远,但是太阳第二天照常升起,故称之为返。

但凡是按照周期运行和变化的事物和现象可以说均有类似规律存在。古人为什么相信祖宗的灵魂会返回到最小的一个孙子身上,实际上也是这种“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的“周行而不殆”的观念在起作用。

当然“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的规律不能机械地理解为物理学意义上的圆周运动。实质上,这是事物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必然过程。特别是“返”,老子指出“返者,道之动”,反复强调“能蔽复成”,“归根复命”。当然,对于这个“返”不能教条的理解为“返回”之意,如庄子所云:“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实际上也是“返”的思想之体现,实际上强调是事物相与相成的关系。庄子说什么呢?他说:“没有这个世界就不会有我,但是没有我,这个世界也无法体现出来。”实际上强调的就是个体和整体的相与相成的依赖关系。

老子说:“弱者,道之用,返者,道之动。”实质上把“弱”和“返”是捆绑在一起。生命总是从脆弱的状态开始延续,比如种子,禽卵,胚胎等等。老子说:“物壮则老,是谓不道。”认为柔弱的事物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所以,老子主张“返”,其实就是“返弱”。所以,老子说:“如保赤子”、“复归婴儿。”从某个意义上说,人的出现是“道”自然演化的巅峰之作。因此,老子接下来说: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7-10 20:35 | 顯示全部樓層

25.4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老子说:“所以,天是一极,地是一极,王也是一极。”实际上老子在这里极大的突出了人的地位,在天地面前,人被视为弱者,一度跪倒在神灵的面前膜拜不已。老子说“王亦大”实际上是突出了人君的意志。在这个背后,实质上是神权破落和君权高涨。老子说:“世上有四个极,而王居其中之一。”在郭店楚简本《道德经》中文字为“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而并非“人居其一焉。”

当然,在这里的“王”是老子自身意义上的理想君主,而非后世唯我独尊,唯我是从的专制独裁帝王。所以,老子的“王亦大”,并不是为君主专制张目。而是以“王”作为人类的符号在使用,正如天包括“日月星辰”等等,地包括“山川湖海”等等。所以“人居其一焉。”的说法也不见得就是错误。

25.5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指出:“君王取法地的规律,地取法天的规律,天取法道的规律,道取法自然之规律。”应该说“自然”才是老子对“道”这一事物演变规律的终级认识。那么自然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呢?应该说老子不可能直接认识它,但是老子亦说过“孔德之容,唯道是从。”也就是说老子还从通过对道的观察和体悟“自然”之律。所谓“自然”就是自然而然,大制不割,浑然天成的本真状态。那么作为人对自然而然的现象体悟最深的就是“出生入死。”老子亦云:“万物生于有,生于亡。”那么这个万物是指种类,而不是指个体。比方说人类作为一个物种而言,有人生,必有人死,正是这种个体生命的新陈代谢,保证了整个人类生命的延续和繁衍。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事实上也就是“道法生”,在老子看来没有比化育和繁衍更加自然而然的现象。前面提到过老子的世界观是构筑在生命物种繁衍规律之上,加以推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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