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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满清以来中国逐步恢复法治 法制约束权力是现代化转型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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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2-10-19 13: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原题  王毅:中国阻止文革重演的安全线还远未建立


本文系凤凰网历史频道对话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毅文字实录,整理:杨超,王毅老师拟定原标题:《从一本法律新书谈谈法治对“走出历史三峡”的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毅访谈录》


嘉宾简介:王毅,1954年生于北京,1978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曾发表文学、史学、哲学、宗教、艺术史、古典园林、西方音乐文化、“文化大革命”研究等方面的著述,2007年出版《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一书,获得学术界的高度评价,2012年9月出版《法律制度与“历史三峡”》。


中国转型阻滞障碍在于法律和税收体制


凤凰历史:请谈谈您的新著《法律制度与“历史三峡”》(法律出版社,2012年9月第一版)。您在大学读的是文学系,那么为什么现在要写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更具体来说,您为什么要着重通过法律史、中西法律制度的分野,来分析中国的命运和历史走向等等问题?


王毅:为什么写这本书?因为我们文革结束后上的大学,当时气氛跟现在很不一样,经历了文革这样长达十年的民族灾难,每个人都有很深的感触,切身体会到1949年后怎么一步步走到文革,逻辑关系很清楚,大家都希望翻过这一页,有一个新方向,包括改革开放,前提是有新的认识,即要启蒙,要重新认识世界的方向。当时几乎每一个念书的人,尤其是做人文学科的人都认为应该有新的思想启蒙,中国为什么会有文革?很多人觉得是因为意识形态中传统糟粕没有清洗干净。所以回顾80年代,当时的社会思潮,人们读的书,多是哲学、伦理学、美学等等,认为这些是最前沿的东西。一直到现在都有这样的说法,中国为什么转型不成功,就是因为“封建思想”延续至今。1980年代大家都这么认为,所以对西方社会思潮,社会伦理学等都很热衷,总之是以为“新思想”抑或“旧思想”占了统治地位就能决定中国能否现代化。


“文化热”在八十年代末戛然而止,这伴随非常痛苦的大变局。另外就是以前误以为文革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不可能再回来。那么大的灾难,付了天大代价,虽然很多事情中共没有说清楚,但是痛苦人人皆知,包括邓小平在内,所以认为邓小平这些经历过文革苦难的人执政后,文革不可能再发生了。但八十年代末的事实表明并非如此,所以就要考虑为什么有这样的轮回?从学理而言,从清末开始中国走了那么长时间,付出那么大代价,就是走不进现代社会,症结在哪里?这需要清理我们以前的认知,看看有什么地方不对或偏颇了。


邓小平南巡后,中国经济迅速发展,一天一个样,但同时与“制度文明”的反差也越来越强烈,经济快速发展是与权力越来越没有制约并行的,社会的不公正日益突显,权力对社会资源的垄断、对社会财富的掠夺越来越强势。1980年代大家考虑的基础是中西之间文化上的异同,当时的文化热努力对此进行了梳理,但事实证明这个方向上的认识距离能够说明中国现代化的曲折根源差得很远,社会转型不成功的原因还远未找到。


于是随着不断体认现实社会、不断看书思考这些问题,我慢慢体会到:中国转型阻滞,远远不仅来自“思想”等等表浅的层面,相反这是一个结构性制度体系大厦的问题,这个大厦是由经济方式、行政方式、国民利益诉求方式、社会语言、制度伦理、信仰方式等许许多多的分支构成的,深及社会的几乎每个角落,而其中最关键的支柱有两个,一是法律形态和法律传统,另一个是税收体制。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所谓现代民主制度是很晚才有的,美国立国时离民主很遥远,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投票权只有拥有相当财产的白种男人才有;到将近一百年后的1865年《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才废除黑奴制度,但仍然仅仅是在法理上,由此再到黑人当上美国总统又是一百多年;英国这种传统的王权贵族社会更如此;所以西方民主也是逐步实现的。但西方社会与中国的一个最重要不同,在于它有很深刻的“法治”传统;而“法治”的核心,就是以国民与统治者之间政治契约(成文或不成文宪法)来管住权力,不让它“肆意极欲”;用现在大家熟悉的话说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个“法治传统”,它与我们中国“秦制”以后以张扬和维系权力地位和权力暴利的“法制传统”是完全不同、甚至根本悖逆。西方至少从13世纪初《大宪章》就开始确定“法治”的方向、以后更发展出了一整套法治体系,于是不论权力的专制性如何不断希望阻断它,但方向始终不能改变。


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在于缺乏约束权力的法治传统


从以前热衷“思想”的意义到现在重视是否具有法治传统,在认知上这是很大变化。举个亲身体会: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与妻子在英国中部的德勒姆市住过一阵,那时跑到周边许多地方旅游,可就是不知道身边的该市大教堂在法律史、宪政史上有重要地位。而前年我与妻子又到英国旅游时,就专门又去了一趟那座外形好像很熟悉、但其内质对我们很陌生的大教堂,这次去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看一下这个教堂档案馆里保存的历代不同版本的《大宪章》。为什么《大宪章》会有那么多版本?就是因为英国制度传统曾明确要求每个国王登基而掌握权力时,都要重新颁布《大宪章》、并且使用新国王的印玺来表示郑重其事,来强调国王权力的前提在于尊重国民的法定权利、尊重法治传统;否则的话,国民就有权动用一切手段罢黜统治者,所以一代又一代再次颁布的《大宪章》都保存在档案馆里。如果说“权力本位”、“官本位”是“秦制”以后中国的制度之本,那么很显然,“国民权利”、“法治传统”就是他们的“立国之本”。他们有多珍视这个“本位”呢?举个例子,二战期间因为害怕“国宝”《大宪章》有任何闪失,所以专门将这些破旧的羊皮纸运到美国,放在重兵日夜守卫的美国国家中央金库中珍藏,这才放心——拿这个世代相传与我们世代的“权力本位”相比较,我就慢慢体会到,中国社会根本的问题就在于没有一个能有效约束权力的法治传统和法律制度;尤其重要的是:这种根本缺失几乎存在于、渗透到亿万国民制度生活的每个角落。


近代中国致力于社会转型的这批人,如严复、梁启超,他们对中国制度的症结已经看得相当清楚,但问题是他们的思想之花没有结出成功转型之果。为什么呢?重要起因之一在于:在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之后,人们认为按照这个路径改变中国社会,这太慢了,什么快?思想风暴,即用新思想把旧思想统统置换掉,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变掉那他就变成新人了。如鲁迅就想改造国民性,造就新人,五四时期很多人都这么思考,五四的口号也是这么提的。但反观西方,它的发展历程并不是如此,西方社会的演变是逐步进行的,经过宗教改革、文艺复兴、罗马法复兴、启蒙运动等等,城镇市民经济的壮大等等众多维度的逐渐进步,并且结合在一起,逐渐才有根本的变化。西方相信社会变革的渐进过程,相信每个小百姓站在自我权利立场上争取自我利益,就能产生巨大的社会合力,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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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2-10-19 14:14 | 顯示全部樓層
此文着重从中西对比研究中国社会历史及走向。有一定参考作用,而居于作者对传统的不甚了解,此文也仅作参考之用。

与其说王先生是就中西对比,其实更似于西方文明标准之下,人治专制与法治民主的对比。而从文中内容看,作者对明代以前中国社会制度及其历史的认识都局限于近代西化知识分子对其之描述——则用西学的内容、概念、标准去套传统社会,并牵强附会地解释传统社会。这是一种历史的西化、异化,是不可取的求知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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