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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教育课程] 傳統文化常識之國學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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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2-9-14 21: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經部

經的涵義

經的本質

六經與六藝

五經到十三經

儀禮

禮記

周禮

左傳

公羊傳

穀梁傳

三傳的比較

論語

孝經

爾雅

孟子

 

 

四書

大學

中庸

 

 

今古文經問題的產生

十三經的今古文之屬

今古文經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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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通史

 

 

 

 

經的涵義

  1. 經者,乃織布之縱絲也;此乃織布的最重要的兩條絲之一,引申有「常」的意思。經書,乃記述天道人事「常理」的書。

  2. 一家傳道之書,皆可謂之為「經」。如《道德經》、《醫經》、《墨經》。後世則以「經」字專稱儒家傳道之典籍。

  3. 最早以「經」稱儒家典籍者,為《莊子‧天運篇》:「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自以為久矣。」,可見戰國時已對孔子據以傳道之書,稱之為「經」。

經的本質

  1. 經書,乃我國流傳下來最早的典籍。

  2. 經書,乃中華文化承先啟後的關鍵文獻。

  3. 經書,乃中國文化的根本。

 

六經

  1. 「六經」一詞,最早見於《莊子‧天運篇》。

  2. 《六經》乃指《詩》、《書》、《易》、《禮》、《樂》、《春秋》等六部儒家傳道之典籍。

  3. 漢代無《六經》之名,只有《五經》之稱;至於《六經》則是稱為《六藝》,只是個名詞而已。

  4. 《六藝》有二義:

   (1)指《六經》:《詩》、《書》、《易》、《禮》、《樂》、《春秋》。

   (2)指儒家教育的六種內容:禮、樂、射、御、書、數。

 

 

從《五經》到《十三經》

  1. 漢代《五經》:《詩經》、《尚書》、《易經》、《儀禮》、《春秋》。

  2. 唐代《五經》:

孔穎達作《五經正義》:《毛詩》、《偽古文尚書》、《周易》、《禮記》、《左氏春秋傳》。此後五經皆以此為準。

  1. 漢以後有《七經》、《九經》、《十經》、《十二經》之說。

  2. 《十三經》:

  南宋光宗紹熙年間,有《十三經注疏》的合刊本,自此乃有《十三經》之名。

  1. 《十三經》之內容:

《易》、《詩》、《書》、《儀禮》、《周禮》、《禮記》、《左傳》、《公羊傳》、《穀梁傳》、《論語》、《孟子》、《孝經》、《爾雅》

  等十三部典籍,其中包含:

  (1)「經」六部:《易》、《詩》、《書》、《儀禮》、《周禮》、《春秋》。其

    中《春秋》經文合於《三傳》之內,不佔十三之數。

  (2)「傳」三部:《左傳》、《公羊傳》、《穀梁傳》。

  (3)「記」四部:《禮記》、《論語》、《孝經》、《爾雅》。

  (4)「子」一部:《孟子》。

 

周易

1.名稱:

 《易經》,又名《周易》,明代以後,通稱《易經》。

2.由來:

 《易》,由《八卦》所演成。相傳伏羲畫《八卦》,文王作《繫辭》,孔子作《十

 翼》。本為卜筮之書,經補充闡釋而成哲理之書;但因其卜筮書之性質,故經秦 

 火而尚存。《易經》為我國最早之哲理書。

3.版本:

 古《易經》有三種:

 (1)《連山》:夏代之易經,以《艮卦》為首。

 (2)《歸藏》:商代之易經,以《坤卦》為首。

 (3)《周易》:周代之易經,以《乾卦》為首。

 《連山》、《歸藏》早亡,今唯存《周易》。

4.「易」有三義:

 東漢‧鄭玄《六藝論》云:易簡、變易、不易。

 (1)易簡:物之始也。《易》述天道人事之理,以六十四卦象萬事萬物,以簡馭繁。

⒉(2)變易:物之用也。每卦六爻,變動不居,而其所得之結果皆不同。

⒊(3)不易:物之體也。宇宙萬物,變化無窮,而終歸於循環無盡。

5.內容:

 (1)《卦》:共六十四卦,始於《乾卦》,終於《未濟》卦。

  (2)《卦辭》:解釋一卦之意義。

 (3)《爻辭》:每卦共有六爻,每爻有一爻辭,分別說明各爻之意義。

 (4)《十翼》:共分為《彖辭》(分上、下)、《象辭》(分上、下)、《繫辭》(分上、

  下)、《文言》、《說卦》、《序卦》、《雜卦》等十篇。

  其中《卦辭》、《爻辭》乃解釋卦意,稱為《經》;《十翼》又稱為《易傳》。

6.注疏:

 今《十三經注疏》中之《易經》為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正

 義》。

 

書經

名稱:

 尚書者,上古之書也;簡稱《書》,元以後,稱為《書經》。

由來:

 傳說古時右史記言,左史記事;記事者為《春秋》,記言者為《尚書》。《尚書》

 中記言之篇幅,約占十之八九。

篇章及體裁:

 1.凡五十八篇,分為《虞書》、《夏書》、《商書》、《周書》四部份;包含

  虞、夏、商、周等朝代史事。

 2.《尚書》共有六種體裁:《典》、《謨》、《訓》、《誥》、《誓》、《命》。

流變:

  1. 書經有今、古文之分,今傳本則為《偽古文尚書》。

 2.《今文尚書》:

    秦火之後,故秦博士伏生(伏勝)口授尚書二十九篇,漢文帝令晁錯習之,以當

    時通行之隸書寫定,稱為《今文尚書》,以別於古文。

 3.《古文尚書》:

    漢景帝時,魯恭王壞孔子故居,得古籍,皆以蝌蚪文字(孔壁古文)寫成;孔安

    國以校伏生二十九篇,結果多得十六篇,是為《古文尚書》。

 4.《偽古文尚書》:

    晉代永嘉之亂,《古文尚書》亡佚。晉元帝時,梅賾奏上《古文尚書》孔安國

    《傳》共五十八篇,當時以為真《尚書》。唐‧孔穎達《五經正義》亦以此為

    定本,此後流傳千餘年。宋元明清各代皆有學者懷疑其真實性,至清‧閻若璩

    始考證確定其中廿篇為偽作。但以該書行之既久,仍不能廢。今通行存於《十

    三經》中而為定本,每被稱為《偽古文尚書》。

地位:《尚書》乃中國最早的史書;為我國散文之祖。

注疏:《十三經注疏》中有漢‧孔安國《傳》;唐‧孔穎達《正義》。

 

 

詩經

由來:

  1. 詩經為我國最早之詩歌總集。孔子以前,即流傳為數眾多的詩篇,經孔子重編之後,遂為三一一篇定本《詩經》。

  2. 舊說以為孔子曾刪詩,頗有疑義。吳國公子季札至魯國觀樂,其演出次序大致同今本詩經,時孔子方八歲,可見三百篇《詩經》早已流傳於魯國。然孔子曾經整理《詩經》,使「雅頌各得其所」,對詩之保存及流傳甚有功勞也。

作品時間:

    商周之際~春秋中葉。(西元前一一○○妿西元前六○○年),大概網羅春秋中葉以前五、六百年間的作品。

篇章及名稱:

    凡三一一篇,其中《小雅》有六篇「有目無辭」,故實有三○五篇,統稱三百篇, 故《詩經》又名《詩三百》。今本《詩經》乃傳自西漢毛亨,故又稱為《毛詩》。宋以後通稱《詩經》。

作者:

 除少數作品列有作者之姓名,其餘作者均不可考。

詩六義:

 「風、雅、頌、賦、比、興」合稱為「詩六義」,可分為二部份:

⒈1.內容:

  (1)風:

      共有十五國風,多為民間歌謠;地域包括黃河流域及漢江上游。其樂調 皆為地方流行之腔調,傳唱鄉里如風之吹動,無所不及,故稱為「風」。

  (2)雅:

      包括《大雅》與《小雅》,為士大夫之歌詠。其中《大雅》多恭敬齊莊之辭,《小雅》多和悅抒情之歌;朝會之樂歸於《大雅》,燕饗之樂歸於《小雅》。雅者,正也,其詩相對於地方民謠(國風),乃「中夏之正聲」也,故稱為「雅」。

  (3)頌:

      分為《周頌》、《魯頌》、《商頌》等三部份,乃祭祀時頌贊的樂歌,即廟堂樂歌。頌者,容也,乃兼具歌舞之型態。故「頌」不僅樂歌而已,且又兼有舞蹈。

      古來皆以《風》乃里巷民謠,《雅》為貴族政歌,《頌》為郊廟樂曲。然十五《國風》、二《雅》、 三《頌》風格頗多混淆,難據以斷定一詩之歸屬。或以為三者乃音樂上之分別,但此論不足以推翻舊說。今暫依古說,竟無定論。

 2.作法:

  (1)賦:《賦》者,直陳其事也,即「鋪陳直敘」的白描寫法。

  (2)比:《比》者,譬喻說明也,即「以彼狀此」的譬喻寫法。

  (3)興:《興》者,因物有感也,即「託物興辭」的聯想寫法。

版本:

 秦火之後,漢代傳《詩》有四家:

  1. 魯詩:申培所傳

  2. 齊詩:轅固所傳

  3. 韓詩:韓嬰所傳

    以上並為今文經,合稱為「三家詩」,皆立於學官。 今均亡佚,僅存《韓詩外傳》十餘篇。

 4.毛詩:毛亨所傳。⇩屬古文經,乃今傳本之《詩經》。

文字:

 以四言為主,乃四言古詩的代表作。

價值:

 1.《詩經》為我國最早之詩歌總集。

 2.《詩經》為我國韻文之祖。

 3.春秋時代之實用價值:

    (1)朝會聘問,出使專對:

      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

  (2)時人議論,引詩為證:

      子曰:「不學詩,無以言。」

    (3)表現情志,掌握倫理,認識事物:

      子曰:「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注疏:

  1. 《十三經注疏》:西漢毛亨《傳》,東漢鄭玄《箋》,唐孔穎達《正義》。

  2. 宋‧歐陽修《毛詩本義》:論辯《詩經》中《毛傳》與《鄭箋》之說,開後世考辯《毛詩》大小序及《傳》《箋》之先聲。

  3. 宋‧朱熹《詩集傳》:廢去《詩序》,多有新義,為明清以降之通行本。

 

儀禮

作者:

 古文學者以為周公所作;今文學者以為孔子所定。

名稱:

    《儀禮》在漢代只稱為《禮》,乃是《禮經》。「儀禮」二字,最早見於《後漢書》。又名:《士禮》。

  • 內容:

    記古代之禮儀,其中又以「士禮」為多,十七篇中,以「士」名篇者有五,故《儀禮》又稱《士禮》。

  • 由來:

    漢初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即今之《儀禮》,又名《士禮》,屬今文經。(古文儀禮已佚)

版本:

    《儀禮》版本有三:戴德本、戴聖本、劉向別錄本,皆屬今文經。東漢鄭玄注《儀禮》,採別錄本,是為今本《儀禮》。《禮記》、《儀禮》皆有大戴本、小戴本之別。

注疏:

⒈《十三經》:鄭玄《注》;唐‧賈公彥《疏》。清‧張爾岐《儀禮鄭注句讀》。

 

 

禮記

作者:

 孔子弟子及其後學者所記,或謂秦漢間儒者所記。 (非一時一地一人之作)

由來:

    《禮記》本不是《經》,乃是《儀禮》之《記》;附於禮經(儀禮)各篇之末,闡述《儀禮》各篇之義理,後篇幅日增、內涵益豐,乃獨立成書。今《儀禮》十七篇中尚有十一篇遺有此制。

版本:

    《禮記》本為一百三十一篇。漢‧戴德刪取八十五篇,是為《大戴禮記》;戴聖刪取四十九篇,是為《小戴禮記》。大、小戴《禮記》皆屬於今文經。孔壁所發現的書籍亦有《禮記》; 東漢‧鄭玄注解小戴《禮記》則以古文《禮記》為主,兼用今古文。但《禮記》在漢代並不屬於經書,故無今、古文之爭。唐‧孔穎達《五經正義》,以《小戴禮記》為禮經;《十三經》中之《禮記》取《小戴禮記》。《大戴禮記》散佚,今僅存三十九篇。

內容:

    或言哲理、或論政治制度、或記禮樂器物、或述生活儀節,乃古代生活大全、禮學叢書。

  • 篇章:

⑴雜記禮之制度三十三篇,解釋《儀禮》經義六篇,通論禮之義理十篇。

性質:

 儒家禮治主義與人格教育的重要典籍。

重要篇章:

⒈《大學》:初學入德之門,儒家最高政治哲學。

⒉《中庸》:孔門傳授心法之書。

⒊《禮運》:闡述大同世界之政治理想。

⒋《學記》:闡述古代教育制度、學習方法等思想。

⒌《檀弓》:以其散文風格多變化而著稱。

⒍《樂記》:《六經》中之《樂經》以佚,由此篇或能見古代音樂方面之思想。

價值:

    梁啟超言:「《禮記》之最大價值,在能供給以研究戰國秦漢間儒家者流--尤其是荀子一派--學術思想史之極豐富的資料。蓋孔氏之學,在此期間始確立,亦在此期間而漸失其真,其蛻變之跡與其幾,讀此兩戴《記》八十餘篇最能明了也。」

注疏:

 《十三經注疏》:鄭玄《注》、孔穎達《正義》。

 

周禮

作者:鄭玄以為乃周公所作,然缺乏確實證據。

名稱:原名《周官》;屬經部,又稱《周官經》。

出現:

    漢初並無此書。武帝時,河間獻王得古文本《周禮》,秘而不傳。王莽時,劉歆為國師,始建立《周官經》,以為《周禮》。屬古文經。

性質:

    《周禮》之內容乃記古代官制。(禮者,並不專指禮儀而已,官制亦屬禮之範圍)《周禮》者,顧名思義,應指周代官制。然其內容實未能與周代實際官制相合,故可視之為理想中的官制。

內容:

 《周禮》所載之官制共分為六部分,故此書分為六篇:

⒈天官:天官冢宰所司,掌理邦治之事。

⒉地官:地官司徒所司,掌理邦教之事。

⒊春官:春官宗伯所司,掌理邦禮之事。

⒋夏官:夏官司馬所司,掌理邦政之事。

⒌秋官:秋官司寇所司,掌理邦刑之事。

⒍冬官:冬官司空所司,掌理邦事之事。

 ◎《冬官》一篇,在漢時已亡佚,乃以《考工記》補之。

鬹《考工記》:

 凡一卷,專記百工之事。清‧江永謂此書為東周後齊人所作。

價值:

    乃我國第一部職官治事的政典。《周禮》所載,不出治國之要務。雖當時並未實行,而後世政治制度,頗受其 影響。隋、唐之世,設吏、戶、禮、兵、刑、工等六部,乃受《周官》六部影響而來。

注疏:

 《十三經注疏》: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

 

春秋左氏傳

  • 作者:

    相傳為春秋時魯國太史左丘明所作。魯君子左丘明,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見《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孔子據魯史而作《春秋》,多所褒諱貶損;左丘明論輯本事而為之傳,明夫子不以空言立說。

  • 左丘明其人:

  1. 姓左,名丘明。《太史公自序》:「左丘失明,厥有國語。」言左丘者,蓋左丘明三字之省也。如:晉重耳(文公),《左傳》稱之「晉重」,名二字則省一字,乃古之常例也。

  2. 當與孔子同時。《論語》中有孔子云:「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可證。至於《左傳》一書中之記載史事超出孔子以後數百年者,蓋有後人增益者。古書鮮有未經增益者,《左傳》自不能免。

  3. 國籍與身分──魯人,曾任太史。《左傳》中稱魯國為「我」,可知作者應為魯人;又,非有太史之位,應未能睹如此豐富的史料;左丘明當與孔子是師友之間,《論語》中孔子對左丘明之讚美,與《左傳》中引孔子言皆曰「仲尼」,可證。

名稱:亦名《左氏春秋》、《春秋內傳》。

  • 體例及時間:

 編年體。起自魯隱公元年,迄於魯哀公二十七年,共二五五年間之事。

  • 內容:

 內容以記《春秋》所書之史事為主;以魯史為中心,旁及於同時代各國之事。

流變:

    《左傳》原不是經,乃是《春秋經》之傳(解經為傳)。唐孔穎達作《五經正義》,《春秋》取《左氏傳》,此後言《五經》則《春秋》屬《左氏傳》。

《左傳》是否解《春秋經》?

    《春秋經》與《三傳》皆起自魯隱公元年;《春秋經》經文止於哀公十六年,《公羊》、《穀梁》二傳皆止於魯哀公十四 年;《左傳》則止於哀公二十七年,而其敘事則遠至孔子身後百餘年,可見非一人之作。且《左傳》記事有經文所無者;經文之記,有《左傳》所無者,足可見二書 之史觀與史料皆有出入;《左傳》雖然以「以事翼經」為主,似亦有自成一家之言之志。

價值:

  1. 敘事詳明,令百世以下,具見其本末,對解說《春秋經》甚有貢獻,且具有歷史價值,故有「經之臣,史之祖」的美譽。

  2. 腴辭美句,跌宕不群,運筆傳神,縱橫自得,漢之馬、班及唐之韓、柳,皆受其沾溉。

  3. 劉知幾《史通》以《左傳》為編年史之祖。 (《四庫全書總目》則以《竹書紀年》為編年史之祖)

注疏:

    《十三經注疏》本:《春秋左傳正義》六十卷,晉‧杜預《注》;唐‧孔穎達《正義》。

     

     

春秋公羊傳

    • 作者:

      據唐‧徐彥《公羊傳疏》言:此書原傳自子夏,子夏再傳於公羊高,公羊高口傳於其子,子孫五代口傳至漢景帝時,公羊壽乃與齊人胡母子都,寫定成書。

    內容:

     以解《春秋》經為主,多釋義例而少記史事。

    • 特色:大體而言,《公羊傳》之優點在解經,只因太重解經,而忽略記事:

      1.優點:其解經往往字釋句解,自作問答,反覆申述,極為詳盡。

    ⒉2.缺點:敘事太少,史事不詳,往往需《左氏傳》的記事來補足。

    價值:

      《公羊傳》對《春秋》大義中的正名分、別善惡的解說,最為詳盡,故要研究《春秋》大義,不可不讀《公羊傳》。

    注疏:

     《十三經注疏》:漢‧何休《注》;唐‧徐彥《疏》。

     

穀梁傳

    作者:

      戰國時魯人穀梁子所作。(穀梁子之名各書記載其名不同,或謂名俶,字元始;或謂名喜;或謂名俶,一名赤)穀梁子其人據唐‧楊士勛《穀梁傳疏》言:乃受《經》於子夏,與公羊高同一師承,為《經》作《傳》。

    內容:

      亦以解《春秋經》之義例為主,以字釋句解,自作問答之方式解《經》,與《公羊傳》同。

    價值:

      《公羊傳》、《穀梁傳》皆以釋義例為主,而《穀》傳之內容不如《公》傳之豐富。《穀》、《公》二傳自西漢以來並立,流傳不絕,可見其本身自有其存在之價值。

    《穀》傳之存在,不在其內容豐富與否,而在解《經》之觀點與《公》傳不同。

    注疏:

     《十三經注疏》:晉‧范寧《注》;唐‧楊士勛《疏》。

     

     

《春秋三傳》之比較

    內容:

    ⒈《左傳》以記事為主,世稱「記載之傳」。

    ⒉《公羊傳》、《穀梁傳》以釋義例為主,世稱「訓詁之傳」。

      ⒊宋‧胡安國《春秋傳》:「事莫備於《左傳》,例莫明於《公羊》,義莫精於《穀梁》。」

    時間:

      《春秋經》與《三傳》皆起自魯隱公元年;《春秋經》經文止於哀公十六年,《公羊》、《穀梁》二傳皆止於魯哀公十四年;《左傳》則止於哀公二十七年。

    價值:

      一部《春秋》同樣文字,而三《傳》解釋不同,各家自守門戶,堅持己說。讀《春秋》者,可互相參考,取其適當。故三《傳》足為研究《春秋》經互為參考之用。

       

       

論語

    作者:

     由孔子弟子及再傳弟子記述編輯而成。

    性質:

      屬於「語錄體」。《藝文志》:「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於夫子之語也。」是書乃孔門弟子聽課及日常發問的筆記,或記孔子的言語行事。

     《論語》為語錄體之祖。

    名稱:

     論─有編纂整理之意;語─指夫子(孔子)之語也。

    • 版本:

     據何晏《集解》所云,共有三種:

    ⑴1.《魯論》:魯人所學,屬今文經,凡二十篇。

    ⑵2.《齊論》:齊人所學,屬今文經,凡二十二篇。

    ⑶3.《古論》:得之於孔壁,屬古文經,凡二十一篇。

    ◎今所傳《論語》為《張侯論》:

      西漢成帝時,安昌侯張禹,傳《魯論》,後又學《齊論》,採《古論》之說,合而考之,刪其繁惑,從《魯論》二十篇定本,始《學而》終《堯曰》篇,即今之《論語》。

    篇章及內容:

      分上、下《論》,共二十篇。北宋‧

      其思想以「仁」為重心。闡揚孔子仁義道德之說,倡導愛人及義利之辨,建立道

      德明確觀念,而成為中國文化的重心,更發展成中國的傳統文化。

    注疏:

    ⑴《十三經注疏》為: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

      朱熹《論語集注》輯宋儒十一家之說,列為《四子書》之一,成為宋以後士子必讀之典籍。

    ⑶另有清‧劉寶楠《論語正義》,能集眾說之大成。

     

孝經

    作者:

      《孝經》一書乃孔子為曾子述孝道之書。《孝經》中有「仲尼居,曾子侍」句,可見並非孔子或曾子自作,或為曾子之弟子所作。

    性質:

      此書應屬記孔子言行理論的一篇,可歸之於《禮記》,然以儒家特重孝道,故單獨提出而為一經。

    篇章:

     凡十八章,共一千八百餘字,乃諸經中文字最少者。

    內容思想:

      主要意義在《開宗明義》章中提出簡要的總綱:「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由一身以至於天下國家皆在孝道範圍之內。

    孝為百行之首,萬德之源,從孝出發,可達於仁。

    孝道為我國倫理重要的起點,亦可謂之立國之根本。

    注疏:《十三經注疏》:唐玄宗御《注》;宋‧邢昺《疏》。

     

     

爾雅

    作者:

      相傳為周公所作,或謂漢‧叔孫通所作,或謂孔門弟子解釋六藝之作;依內容觀之,應為漢代小學家綴輯舊文、遞相增益之作。

    篇章及內容:

     今傳《爾雅》共十九篇。

      蒐輯古書中的傳注解釋,分類編列;引古今天下之異言,以近於正言;通訓詁之指歸,釋《六藝》之要旨,辨章句之異同;乃分類辭義之辭書。

    • 價值:

      其所錄者,群經之外,廣及先秦各書。由此可窺見先秦名物訓釋、古今異言之大略情形。分類編成,利於訓釋之備查,可為讀古書之輔助。我國最古之訓詁書。訓詁之學屬於小學,古人視小學為經學之附庸,故《爾雅》列為《十三經》之一。

    注疏:《十三經》:晉‧郭璞《注》;宋‧邢昺《疏》。

     

孟子

    作者:

      非出於一人、輯於一時。或由戰國時鄒人孟軻之弟子公孫丑、萬章等人筆記,而經孟子潤飾而成。

    篇章及體例:

     今傳七篇,每篇又分上、下,屬「語錄體」。

    思想及內容:

      孔子提出仁字,建立起中國文化的重心;孟子強調義字,將仁的學說動了起來,使仁義二字連接起來,建立起仁義的思想。

    ⒉孟子主張性善,認為性善乃仁義之根本。

      道性善、講仁政、尊王賤霸、民貴君輕、重禮義、輕功利、先富後教、距楊墨、放淫辭。

    地位:

      《孟子》一書原屬子書,在《漢書‧藝文志》中列於《諸子略》,乃屬於子書。《孟子》最早列經部,始於五代後蜀孟昶,刻石經於成都。宋代特別重視《孟子》,程頤、張載都表彰《孟子》。

      朱熹作《四書集注》,宗程子之說,以為孟子傳孔子之道統,自此《孟子》升格為經書。

    ⒌南宋光宗紹熙年間,叢刻《十三經》,《孟子》正式被收入,為《十三經》之一。

    注疏:

     《十三經注疏》:漢‧趙岐《注》、宋‧孫奭《疏》。

     

四書略說

    內容:

      《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合稱為《四書》。其實皆出於《十三經》之中,乃一「經書選輯」。

    編纂:

      《四書》之成,乃南宋孝宗淳熙年間(一一七四妿一一八九),由朱熹所編成,原稱為《四子書》。

    《四子書》:

      以《大學》為曾子所作;《中庸》為子思所作;《論語》屬孔子;《孟子》屬孟軻,故為《四子書》。

    地位:

      《四書》既出,一時大為盛行。朱熹歿後,朝廷以其《四書》訓說立於學官,於是《四書》別為一經。元、明、清以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取士,《四書》遂為家喻戶曉之書,影響數百年來之學術政治甚鉅。

    義旨:

      大學之道,以「明明德」為總綱;「格、致、誠、正、修、齊、治、平」為分目,「止於至善」為終極目標。

      《論語》、《孟子》的仁、義,乃一切的基本、行為的準則;「道」乃此一行動的途徑,「德」乃至善的達成。

      人有「仁、義、禮、智」四端,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有此心乃成善性。

      性者,人心所具之理。「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格致誠正修齊治平」皆在修道之中,故為「大學之道」。

      道不可須臾離。「中」則不偏,「庸」則不易,行天下之正道,得天下之定理。依仁、行義、達道、成德,止於至善。

    此四本書可以合為一本書,義理通徹。以其皆孔孟傳統之學,自然可以融會貫通。

    《四書》是儒家思想重心所在的一部小叢書。

     

大學

    作者:

     作者有二說:

    1. 子思:漢‧賈逵云:「孔伋(子思,孔子之孫)窮居於宋,懼家學之不明,作《大學》以經之,《中庸》以緯之。」

    2. 曾子及其門人:朱熹云:「經一章,蓋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傳十章,則曾子之意,而門人記之也。」

      《大學》作者,漢時已不可考,二說皆不可信。

    由來:

      《大學》本為《禮記》之一篇,宋以前未有單行。宋‧司馬光著《中庸大學廣義》一卷後,至此《大學》始與《中庸》並稱別出。二程兄弟又加以表彰,改定文字章節,各為定本。朱熹復從二程之定本,重分章句,並作《集注》,與《論語》、《孟子》合為《四書》。

    名稱:

     大學者,以其記博學而可以為政也。

    性質:

      《大學》一書,乃古之大學用以教育學者成為「大人」(成德之人)之重要經典。(朱熹所主張)

    內容思想:

    ⑴總綱:「大學之道,在明明德」。

    ⑵分目:「格、致、誠、正、修、齊、治、平」。

    ⑶終極目標:「止於至善」。

    ⑷三綱領: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

    ⑸六步驟:止、定、靜、安、慮、得。

    ⑹八條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⑺熔「道德哲學」與「政治哲學」於一爐,達到「內聖外王」的目標。

    價值:

      說明自修身以至於平天下的過程,為古人進德修業之主要內容與項目。乃孔門最高之政治哲學。

      乃初學入德之門。(程頤所言)

    注疏:朱熹《四書章句集注》最佳。

     

中庸

    由來:

      《中庸》本為《禮記》中之一篇,然單篇別出,由來已久。《藝文志》中有《中庸說》二篇;《隋書經籍志》中有《中庸傳》、《中庸講疏》,可見《中庸》之別出當在《大學》之前。

    作者:不確定。

      《史記》及鄭玄以為乃子思所作;程頤、朱熹以為乃子思得自曾子所傳孔子之言,作《中庸》實授孟子。清‧袁枚疑為西漢儒生所偽託;崔述以為出於孟子之後;但皆無確切證據。

    釋名:

      程頤:「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正理。」 中庸者,鄭玄以為「以其記中和之為用也」;朱熹以為「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平常之理」。

    篇章及內容:

    凡三十三章。

    《中庸》之內容在闡述中正不變之道。儒家以中庸為道德的最高標準。

     《中庸》之綱領:「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⑷以「誠」為貫通天人之道。以「致中和」為最高境介。

    價值:

    《中庸》為孔門最高之人生哲學。

    程頤以為《中庸》乃孔門傳授心法之書。

    注疏:朱熹《四書章句集注》。

     

今古文經問題的產生

    今、古文經分別的產生,主要是由於秦的焚書。

    1. 今文經:

       漢興以後,廣求遺書,於是有:

    ⒈  《尚書》:濟南伏生(勝)所傳。

    ⒉  《詩經》:有齊轅固、魯申培、燕韓嬰等三家。

    ⒊  《易經》:田何所傳。(《易經》視為卜筮之書,未焚)

    ⒋  《禮經》:高堂生所傳《士禮》十七篇。

    ⒌  《春秋》:胡母生傳《公羊》之學,瑕丘江公授《穀梁春秋》。

      以上皆以當時所通行的隸書所寫定,屬今文經。

      漢武帝立「五經博士」,皆為今文經。

    ㈡2.古文經:

      漢武帝時,魯恭王壞孔子故居,於壞壁中發現以先秦文字(蝌蚪文字)所寫成的書籍,包括:

    ⑴ 《尚書》《禮》《禮記》《春秋》《論語》《孝經》等。

     ⒉漢哀帝時,劉歆校書於秘府,得《周禮》。

    ⒊ 毛亨治《詩經》,為河間王博士。

    ⒋ 漢初張蒼、賈誼、張敞等修《春秋左氏傳》。

      以上乃漢代所發現以先秦文字所寫成的經典,屬古文經。

    今、古文經所爭執的問題,並不在於文字的不同,而是在於傳授的不同。

     

     

十三經的今古文之屬

    《易經》:

    ⒈《易經》在秦視為卜筮之書,未焚。

    ⒉今文:漢‧田何所傳;施讎、孟喜、梁丘賀、京房等四家為博士,皆出於田何。

    ⒊古文:費直、高相所傳。

    ⒋今傳本為費氏《易》,古文。

    《書經》:

      今文:漢‧伏生所傳《尚書》二十九篇;歐陽生、夏侯勝、夏侯建為博士,皆出於伏生。

    ⒉古文:孔壁所出《尚書》,為古文,孔安國所傳,較今文多十六篇。

    ⒊今傳本為晉‧梅賾所上,其中二十五篇為「偽古文」。

    《詩經》:

    ⒈今文:申培傳《魯詩》、轅固傳《齊詩》、韓嬰傳《韓詩》。三家詩今皆已佚。

    ⒉古文:毛亨傳《毛詩》。為河間王博士,未立於學官。

    ⒊今傳本為《毛詩》,屬古文。

    《周禮》:

      只有古文經。河間獻王所得書有《周官》,漢哀帝時,劉歆校書於秘府,名之曰《周禮》,為古文。

    《儀禮》:

      今文:漢初高堂生所傳十七篇《士禮》。漢‧后倉傳《儀禮》弟子戴德、戴聖、慶普,皆立為博士。

    ⒉古文:孔壁所出,有五十六篇,後亡佚。

    ⒊今傳本為十七篇《士禮》。

    《禮記》:

    ⒈《禮記》在漢代並不屬《經》,無今古文的爭議。

    ⒉亦有孔壁所出,亦有隸書寫定,此書當是今古文都有。

    ⒊今文家謂《禮記》為今文。

    《春秋》:

    ⒈今文:《公羊傳》、《穀梁傳》。

    ⒉古文:《左氏傳》。

    ⒊皆列入《十三經》中。

    《論語》:

    ⒈今文:漢初有《齊論》、《魯論》,屬今文。

    ⒉古文:孔壁所出,稱為《古論》。

      《張侯論》:西漢成帝時,張禹傳《魯論》,取《齊論》之說,又採《古論》之說,稱《張侯論》,今古文混合。

    ⒋今傳本為《張侯論》。

    《孝經》:

    ⒈今文本十八章,即今所傳《孝經》。

    ⒉古文本已佚。

    《爾雅》:

     無今古文的分別。

    《孟子》:

     原為子書,無今古文問題。

     

今古文經學的爭論與分合

    今古文經之爭,並不在於典籍屬今文或古文,而是在於今古文傳授的不同:

    漢代立五經博士,皆屬今文經(東漢曾立《左氏傳》博士):

    ⒈漢代今文經先出,故得先立於學官。古文經後出,不得立於學官,只在民間流傳。

    今、古文兩派的爭執:

      今、古文兩派的爭議乃因劉歆校書秘府,發現古文經書,力爭立古文博士,兩派大起爭執。當時今文經獲勝。

      古文經只於光武帝時曾立《春秋左氏傳》於學官,但不久又廢。終兩漢之世,古文經終不得立於學官。

    ⒊兩漢以來今、古文經兩派學說對立,持續達二百年之久。

     古文經雖只能在民間流傳,但其勢力卻暗中漲大而生根。

    今、古文經的合一:

    ⒈1.鄭玄:

      東漢末年鄭玄初修今文,又修古文,注釋群經,兼用今古文之說。鄭《注》一出,被人重視,今文各家漸衰,而或廢或亡。今古文之學在內容上混一,門戶之見,漸不強烈。

    ⒉2.王肅:

      晉‧王肅亦是兼通今古文之學,其所注釋之群經,與其父王朗的《易傳》皆立於學官。今古文乃更為混一,由分立而變為合一。

       

       

漢代的經學

      西漢:(參閱前文「十三經的今古文之屬」)

        秦火之後,經籍焚燬殆盡。漢興,除挾書之律,開獻書之路,諸經逐漸出現而流傳:

      《易經》:今文四家,立為博士。古文有二家。

      ⑵《尚書》:今文三家,都立博士。古文有一家。

      ⑶《詩經》:今文三家,都立博士。古文有一家。

      ⑷《禮經》:今文三家,都立博士。

            孔壁所出的《逸禮》與劉歆發現的《周禮》,未得立。

      ⑸《春秋》:嚴彭祖、顏安樂傳《公羊春秋》立博士;

            瑕丘江公授《穀梁春秋》,其孫立博士。

       《左氏傳》由張蒼傳賈誼,數傳至劉歆。

      東漢:

      ⑴漢光武帝:愛好經術,建太學。

      ⑵東漢明帝:好經術,自講經義。

      ⑶東漢章帝:詔諸儒會於白虎觀,考詳諸經同異,詔史臣著《白虎通義》。

      鬹《白虎通義》:

        簡稱《白虎通》;又稱《白虎通德論》。徵引六經傳記,並收讖緯家之說。漢時 崇尚經學,古義舊聞多存於此,是為治經者重要參考書籍。清‧盧文弨(音:超)校刻本最稱精善。

        漢末古文漸盛,大家有鄭眾、馬融、鄭玄。其中鄭玄廣注群經,今古文之學漸合一。

         

         

晉代到唐代的經學

        永嘉之亂後,諸經的流失:

        ⑴《易經》:亡掉施氏、梁丘氏。孟氏《易》、京氏《易》已無傳人。

        ⑵《書經》:亡掉歐陽氏、大小夏侯氏。

        ⑶《詩經》:亡掉魯詩(齊詩早亡於魏)。

        ⑷《春秋》:《公羊傳》、《穀梁傳》漸衰。

        ⒉東晉元帝立博士,西漢《五經》十四博士已無一存。

        經學至南北朝,又分為南學、北學:

        ⑴南學:《周易》王弼、《尚書》孔安國、《左傳》杜預。

        ⑵北學:《左傳》服虔、《尚書》《周易》鄭玄。

         南、北同尊者:《毛詩》與鄭玄《禮》。

        ⑶雖有南北之分,但多為古文經,或今古文混一的鄭氏之學。

         

         

宋元明的經學

        宋代:

        ⑴§宋儒首先疑《經》:

        旿 歐陽修《論經學劄子》批評孔穎達《五經正義》。

          王安石、王髣父子《新義》、《毛詩義》;安石自作《周禮義》、《易解》、《論語解》、《孟子解》;王髣自作《尚書義》,均自立新說,不守舊義。王書多已佚,只《周禮義》自《永樂大典》錄出,猶存其概。

        ⑵§宋儒經學自闢新徑,如:

        旿 司馬光《易說》 蘇軾《易傳》、《書傳》

          歐陽修《毛詩本義》 蘇轍《詩集傳》

          葉時《禮經會元》 劉敞《春秋權衡》葉夢得《春秋傳》

        昘 朱熹:

              自作《周易本義》、《詩集傳》、《四書章句集注》。命其弟子蔡沈作《書集傳》。

             宋代經學集大成於朱熹,其後治經學者多崇尚朱說。

        元代:

         元代經學尊朱熹之說:

          元代仁宗延祐間,定科舉法,《易》、《書》、《詩》皆為朱學,《春秋》用胡安國《傳》,胡氏之學出於朱熹; 只有《禮記》用鄭玄《注》。其尊朱熹之學可知。

        明代:

         明代經學,幾無建樹可言:

        ⑴明代惟承元人之學,甚至對宋人之學亦很少研究。

          永樂十二年《五經四書大全》的編輯,使明代士人皆奉此為準則,完全不讀漢、唐與宋儒之書。此為經學之沈淪時期。

           

           

清代的經學

          清代為經學復盛的時代:

          ⑴§清初:

          旿 顧炎武主張「舍經學,無理學」,矯正晚明士人「束書不觀,游談無根」之弊。

           昘黃宗羲教人說經宗漢儒,立身則宗宋學。

          昣 王夫之論學以漢儒為門戶,以宋學為堂奧。

          晣 顧、黃、王以及其後的萬斯大、閻若璩、胡渭等人,治經皆為漢、宋雜治。

           §乾隆、嘉慶、道光:

          旿 A.漢學:

          媠 吳派:由惠棟開始,弟子江聲、余蕭客於諸經多有著述。

          媡 皖派:由江永開始,弟子戴震能全得其學,

          由聲韻文字以求訓詁,由訓詁以尋義理,有著作數十種。

              清代學術自顧炎武開端,至戴震而集大成;自乾隆至於嘉、道,言經學不出漢學,言漢學則不出吳、皖兩派。

          昘§宋學:

          媠 有桐城派方苞、姚範,而以姚鼐為大師。

          媡 姚鼐弟子方東樹作《漢學商兌》,漢學與宋學乃生爭論。

          今文經學的復興:

          ⑴§今文經學之復興,起自常州:

          旿 莊存與博通諸經,喜治《公羊》之學,但仍雜治古文。

            莊述祖(莊存與之姪)撰《夏小正經傳考釋古文甲乙編》,發明六書義例所出,引籀文分別部居。故常州學者說《經》必宗西漢,解字必宗籀文。

          昣 祖述之二甥劉逢祿與宋翔鳳,皆傳其學而抑古文經。於是今文之學大興。

          晣 劉氏弟子龔自珍、宋氏弟子戴望,皆宣《公羊》之學。

          ⑵§浙中的今文之學:

          旿 魏源與龔自珍友善,作《兩漢經師今古文家法考》。

          昘 皮錫瑞作《經學通論》。

            粵人康有為作《新學偽經考》,力貶古文,以《公羊》之學倡變法維新;據《禮記‧禮運》衍為《大同書》,其理想與今世所謂世界主義相近,但實與經學無關。

          • 結論:

            經今古文之爭,由鄭玄混一之後,已趨平靜。清代漢學復興,今古文又形分立,門戶之見甚深。民國以來,治經學已有時代觀點,門戶之見已漸淡薄,而不甚注重家法。

 

 

史部



史書之分類:

唐‧劉知幾<史通>分史書為六家:

㈠尚書家(記言家) ㈣國語家(國別家)

㈡春秋家(記事家) ㈤史記家(通古紀傳家)

㈢左傳家(編年家) ㈥漢書家(斷代紀傳家)

  • 劉知幾又分六家為「編年」、「紀傳」二體。

  • 宋‧袁樞又創「紀事本末」體,至是史書體例有三。

<四庫全書>分史書為十五類。

  • 正史、編年、紀事本末、別史、雜史、詔令奏議、傳記、史鈔、載記、時令、地理、職官、政書、目錄、史評



正史:

即<二十五史>,皆屬「紀傳體」。

紀傳體:

  1. 首創於<史記>。

  2. 記史以「人物傳記」為主。

  3. 體例:

  4. 包含:本紀(記帝王)、世家(記諸侯)、列傳(記人臣事跡)、表(羅列史事)、書(記典章制度)<史記>之體例。

  5. <漢書>為斷代史之祖,後世正史遵循其體例。包含:本紀、列傳、表、志(記典章制度)。

  6. <後漢書>開始,正史無「表」。

編年:
  1. 年次為序,編列史事。

  2. <春秋>即為編年體,但屬於經部。

  3. <四庫全書>以<竹書紀年>為編年史之首。

  4. <資治通鑑>為編年史之代表作。

  5. <漢紀>、<後漢紀>亦為編年之作。

紀事本末:
  1. 以一段史事為一篇,不受人物拘束亦不受時間限制,專以「事」為主,可補正史(人物為主)及編年(時間為主)之不足。

  2. 宋‧袁樞<通鑑紀事本末>為紀事本末體之祖。

別史
  1. 介於正史與雜史之間的史書。

  2. <二十五史>已列為正史,其旁出之史書皆列為「別史」。

  3. 如:<逸周書>、<國語>、<戰國茦>、<東觀漢記>。

雜史:
  1. 事關國家,遺文舊事,足以存掌故、備考證,供史家參考。

  2. 如:唐‧吳兢<貞觀政要>;宋‧司馬光<涑水紀聞>。

詔令奏議:
  1. 書明政令之發佈,為治道得失之所繫。

  2. 如:唐‧陸贄<陸宣公奏議>、明‧黃淮、楊士奇<歷代名臣奏議>等皆屬之。

傳記:
  1. 記個人事跡、或為行事雜記、或為編年之譜,可補史傳之缺略。

  2. 如:宋‧胡仔<孔子編年>、孔傳<東家雜記>、朱熹<名臣言行錄>;漢‧劉向<列女傳>等皆屬之。

史鈔:
  1. 節錄典籍之精華,不足言博大精深,僅供淺窺之用。

  2. 如:宋呂祖謙<十七史詳節>、錢端禮<諸史提要>、沈樞<通鑑總類>等皆屬之。

載記:
  1. 又稱為「偽史」或「霸史」。

  2. 此類書上不載於正史,下不至於野史,所記多為非正統國之史事,或遺聞逸事。

  3. 如:漢‧趙煜<吳越春秋>;晉‧常璩<華陽國志>;清‧吳任臣<十國春秋>;宋‧陸游<南唐書>等皆屬載記。

時令:
  1. 今人讀舊日時令之書,可供摭拾故事,觀風俗;乃古人治史不可或缺之書。

  2. 如:宋‧陳元靚<歲時廣記>;梁‧宗懍<荊楚歲時記>。

地理:
  1. 上自歷朝<一統志>、下至各<地方志>皆屬此類。多言人文,而言自然地形者較少,不甚同於今日之地理學。

  2. 如:北魏‧酈道元,<水經注>; 宋‧樂史<太平寰宇記>; 清‧顧祖輿<讀史方輿記要>、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乾隆敕編<大清一統志>等皆屬之。

職官:
  1. 或併入「政書」,<四庫>以為百度之綱,而別為一目。

  2. 如:<唐六典>、<明會典>、<大清會典圖說事例>等皆屬職官。

政書:
  1. 單記典章制度,而不及治亂興衰,藉以明因革,知損益。

  2. 如:唐‧杜佑<通典>、宋‧鄭樵<通志>、元‧馬端臨<文獻通考>,合稱「三通」;宋‧王溥<唐會要>、蘇洵<諡法>。

目錄:
  1. 古籍之目錄最早為漢‧劉歆<七略>;

  2. 今存書目最早為<漢書藝文志>(因<七略>而刪定其要);

  3. 專屬目錄,各別成書,最早者為宋‧王堯臣等奉敕編<崇文總目>。

  4. 另有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清‧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等皆屬目錄。

史評:
  1. 司馬遷<史記>創論贊以見作者抑揚之意;

  2. 唐‧劉知幾<史通>闡明諸史籍之義例得失,為史評之第一部書。

  3. 另有清‧王夫之<宋論>、<讀通鑑論>;章學誠<文史通義>(此書主張「六經皆史」)等皆屬之。

二十五史 史記:
  1. 作者:漢‧司馬遷。其父司馬談對<史記>內容已先有鉤勒,司馬遷繼承父業而完成之)。

  2. 屬私修史書。

  3. 體例:共有本紀、世家、列傳、書、表;凡一三○篇。

  4. 記事年代:黃帝妿漢武帝;共二五○○年。

  5. 其文雄深雅健,善敘事理,後世散文家莫不奉之為圭臬,推為文史之大宗師。

  6. 地位:

  7. 紀傳體之祖、通史之祖、第一部正史。

    首創「論贊」以見史家抑揚之意。

  8. 定名:

  9. 「史記」本史書之通稱。司馬遷所著,稱<太史公記>或<太史公書>,魏晉以後始以「史記」為司馬遷書之專稱。

  10. 注解:

      史記<三家注>:南朝宋‧裴駰<集解>;唐‧張守節<正義>、司馬貞<索隱>。

漢書:
  1. 作者:

  2. 東漢‧班固及班彪、班昭、馬續──

  3. 班 彪見<史記>止於漢武帝,乃采前漢史事,作<後傳>補之;班固見其父班彪之遺作,乃變其體例為斷代史,繼續撰著;班昭(班固之 妹)、馬續(馬融之兄),班固作<漢書>尚餘八<表>及<天文志>未成而卒,東漢和帝詔令班昭及馬續完成之。

  4. 記事年代:漢武帝~王莽,凡二二九年史事。

  5. 體例:

  6. 共有帝紀、列傳、表、志等體例,凡一二○卷。其體例多沿用<史記>,所不同者,乃將<世家>併入<列傳>,改<書>為<志>。斷前漢一代之史事,乃「斷代史」之祖。

  7. 價值:

  8. 文字精鍊,敘事詳密,與<史記>齊名,並稱「史漢」。

    <史記>長於文字;<漢書>長於體例。後世正史之體例乃師法<漢書>。

  9. 注疏:唐‧顏師古<注>;清‧王先謙<補注>。

◎<漢書藝文志>:

    <藝文志>為史書之一種體例,首創於<漢書>,故又稱<漢志>,後世史書多沿此體例,而名稱或有變,如魏徵<隋書>則稱家之為<經籍志>。

後漢書:
  1. 作者:

  2. 南朝宋‧范瞱撰。范瞱未及作<志>而卒,其<志>乃梁‧劉昭取司馬彪<續漢書>所補。

  3. 記事年代:東漢光武帝⇩獻帝禪漢而止之史事。

  4. 編纂:

  5. 范瞱著書以前已有許多記後漢史事之書,范瞱以諸家所撰多未善,遂以劉珍<東觀漢記>為藍本,博載群籍,自定體例,撰成<後漢書>。

    • < 東觀漢記>:記東漢史事。<隋書‧經籍志>稱長水校尉劉珍等撰。晉時曾以此書與<史記>、<漢書>合稱為「三 史」,人多習之。六朝與初唐人,隸事釋書,頗多徵引。自范書盛行,此書遂微。北宋尚有殘本,元以來,此書已佚。清人姚之駰曾輯其遺文,然挂漏殊多。

  1. 體例:

  2. 本紀、志、列傳,無表(正史無<表>自此書始)。范瞱書僅作成十<紀>及八十<列傳>。 梁‧劉昭取司馬彪<續漢書>之文以成八<志>。宋‧熊方另補<表>八卷別行,未列入<後漢書>中。

  3. 價值:

  4. 文字優美精鍊,史實豐富,編次得當,體仿馬、班,而精審過之。獨創<黨錮>、<獨行>、<逸民>、<列女>等列傳體例,為後代正史所沿用。

    劉知幾評此書:「簡而且周,疏而不漏」。

  5. 注疏:

    梁‧劉昭<注>;唐‧章懷太子李賢<注>;清‧惠棟<補注>;清‧王先謙<集解>最為詳博。

三國志:
  1. 作者:晉‧陳壽撰。

  2. 編纂:

  3. 蜀人陳壽,蜀亡前,留心蜀事,先完成<蜀書>, 後又完成<魏志>及<吳志>,乃成<三國志>。

  4. 體例:

  5. 紀傳斷代史。以魏為正統,惟<魏志>有<紀>,此點為後世所詬病。⒊至晉‧習鑿齒<漢晉春秋>,以蜀繼承漢正統; 宋‧朱熹<通鑑綱目>亦以蜀為正統。劉知幾謂陳壽<三國志>:「曲陳曹美,虛說劉非」;實則陳壽尊魏為正統,乃著眼於史家立場,其主張不為無據。

  6. 注疏:南朝宋‧裴松之<注>。

    • 裴<注>之價值:

          雜引諸書,網羅豐富,舊籍不傳者往往可見,且又多首>尾完具。多有保存佚書及史料,其價值甚或高於<三國志>原書。

  1. 價值:

    陳壽著<三國志>剪裁斟酌,矜慎不茍,善敘事,有良史之才。

    <史記>、<漢書>、<後漢書>皆以史才文筆兼勝,<三國志>則除本身價值之外,裴松之<注>價值極高。

晉書:
  1. 作者:唐‧房喬等人奉敕撰。

  2. 體例:共有<帝紀>、<志>、<列傳>、<載記>等四類。

  3. 記事年代:包含東、西晉,及五胡十六國史事。

  4. 內容:

  5. 雜取晉代諸書,如<語林>、<世說>、<幽明錄>、<搜神記>等,往往采為史料,故不免類於小說家者言,取材不甚嚴謹。

  6. 屬斷代史,為官修史書之第一部。(<四史>皆私修之史書)。

宋書:
  1. 作者:梁‧沈約奉敕撰。

  2. 體例:共有<紀>、<志>、<列傳>等三類。

  3. 內容:清‧趙翼謂此書多取徐爰舊本增刪而成。

  4. 文字優美,為史中之佳作;亦諸史中,修史最快者。

南齊書:
  1. 作者:梁‧蕭子顯撰。

  2. 體例:共有<紀>、<志>、<列傳>等三類。

梁書:
  1. 作者:唐‧姚思廉撰。

  2. 體例:共有<本紀>、<列傳>等二類。

陳書:
  1. 作者:唐‧姚思廉撰。

  2. 體例:共有<本紀>、<列傳>等二類。

魏書:
  1. 作者:北齊‧魏收等奉敕撰。

  2. 體例:共有<帝紀>、<志>、<列傳>等三類。

  3. 評論:

      清‧趙翼謂此書「趨附避諱,是非不公」,乃正史中之顯有偏見者。其內容蕪穢,體例荒謬,世稱「穢史」。

北齊書:
  1. 作者:唐‧李百藥奉敕撰。

  2. 體例:共有<本紀>、<列傳>等二類。

周書:
  1. 作者:唐‧令狐德棻奉敕主編。

  2. 體例:共有<本紀>、<列傳>等二類。

隋書:
  1. 作者:唐‧魏徵等奉敕撰。

  2. 體例:共有<帝紀>、<志>、<列傳>等三類。

南史:
  1. 作者:唐‧李延壽撰。

  2. 記事年代:記載宋、齊、梁、陳等四朝史事。

  3. 體例:共有<本紀>、<列傳>等二類。屬通史。

北史:
  1. 作者:唐‧李延壽撰。

  2. 記事年代:記北魏、西魏、北周、隋等共二四四年之史事。

  3. 體例:共有<本紀>、<列傳>等二類。 屬通史。

<南史>、<北史>皆出於李延壽之手,敘事簡淨,並為史籍之佳構,而<北史>較<南史>為勝。

唐書:
  1. 又名<舊唐書>。

  2. 作者:後晉‧劉煦等撰。

  3. 體例:共有<帝紀>、<列傳>、<志>等三類。

  4. 內容:

      穆宗長慶以前,<本紀>簡而有體,<列傳>敘述詳明。長慶以後,語多支蔓,<列傳>多敘官資,無事實。

新唐書:
  1. 作者:宋‧歐陽修、宋祈等奉敕撰。

  2. 以<舊唐書>成於五代文氣卑弱之時,紀傳失中,論多儷語,乃作<新唐書>,以補舊書之舛漏。

  3. 體例:共有<本紀>、<表>、<志>、<列傳>等四類。

  4. 通篇簡淨、勝於唐書。

◎新、舊<唐書>之比較:

    清‧ 王鳴盛<十七史商榷>云:「<新唐書>最佳者<志>;<表>、<列傳>次之;<本 紀>最下。<舊唐書>則<紀>、<志>、<傳>美惡適相等。」

㈡顧亭林以為<新唐書>簡易而不明,遜於<舊唐書>。

五代史:
  1. 又名<舊五代史>。

  2. 作者:北宋‧薛居正等奉敕撰。

  3. 體例:共有<本紀>、<志>、<傳>等三類。

  4. 內容:記梁、唐、晉、漢、周等朝十三主、五十三年史事。

新五代史:
  1. 又名<五代史記>。

  2. 作者:宋‧歐陽修撰。

  3. 體例:共有<本紀>、<考>、<世家年譜>、<列傳>、<附錄>等五類。

  4. 內容:

  5. 記載梁、唐、晉、漢、周等朝十三主、五十三年史事。取春秋義法,寓褒貶之微旨。

  6. 刊行:

  7. 此書本為歐陽修私撰之作,成書後藏於家,宋神宗時,詔求其書,為之刊行,遂與舊史並行於世。

  8. 價值:

      義例嚴謹,褒貶祖述<春秋>。行文高簡,敘事祖述<史記>。私人所撰正史,唐以後僅此一部。

宋史:
  1. 作者:元‧脫脫(脫克脫)奉敕撰。

  2. 體例:共有<本紀>、<表>、<志>、<列傳>等四類。

遼史:
  1. 作者:元‧脫脫(脫克脫)奉敕撰。

  2. 體例:共有<本紀>、<表>、<志>、<列傳>等四類。

金史:
  1. 作者:元‧脫脫(脫克脫)奉敕撰。

  2. 體例:共有<本紀>、<表>、<志>、<列傳>等四類。

◎<宋史>、<遼史>、<金史>皆出於元‧脫脫之手。

元史:
  1. 作者:明‧宋濂撰。

  2. 體例:共有<本紀>、<表>、<志>、<列傳>等四類。

  3. 此書乃諸史之中,疏失較多者。宋濂不懂蒙古文,譯述多有錯誤;至民國以後,乃有柯劭忞作<新元史>。

明史:
  1. 作者:清‧張廷玉主修。

  2. 體例:共有<本紀>、<表>、<志>、<列傳>等四類。

  3. 編纂歷時甚久(康熙十七年至乾隆年間刊行),經多人分纂修定;主其事者多為碩彥,故其書甚為完備。

◎清廷曾召顧炎武修<明史>,不往。

新元史:
  1. 作者:民國‧柯劭忞撰。

  2. 體例:共有<本紀>、<表>、<志>、<列傳>等四類。

  3. 編纂:元史多誤謬,後世學者多有致力於補訂者。柯氏仿歐陽修修改<五代史>而作<新元史>。此書取材於清代諸作,乃集<元史>之大成。

清史:
  1. 舊本<清史稿>乃趙爾巽、柯劭忞所撰,著者以清遺臣身分記述清朝之事,多有偏頗,故禁而不用。

  2. 今人張其昀、蕭一山取舊稿略加改訂,刊為<清史>。<敘例>:「世變日亟,舊稿易散,不得已而略變體制,是正違礙,稍予斟補,以存史料。」乃時勢使然。

其他重要史書 竹書紀年:
  1. 晉‧太康二年,汲縣人不準盜魏安釐王墓,得古竹簡數十車,中有<紀年>十三篇。

  2. 記事年代:夏以來至戰國魏安釐王二十年間史事。

  3. 其書至宋時已佚,今傳本二卷,乃輯本,題為梁‧沈約<注>,係出於偽託。

  4. 此書<四庫全書總目>列為編年史之首。

資治通鑑:
  1. 作者:北宋‧司馬光主撰;助纂者:劉邠、劉恕、范祖禹等數十人助纂。

  2. 編纂過程:

  3. 先采輯史料⇩草編叢目⇩纂成長篇⇩再由司馬光抉擇取捨,成為定本。歷十九年而成;凡二九四卷。其書網羅宏富,文繁義博,體大思精;所采之史書,除正史之外,雜史多達三百餘種。書成,神宗特重之,以為「鑑於往古,有資治道」,賜名為<資治通鑑>。

  4. 記事年代:

  5. 戰國妿五代;歷十二代,一三六二年之史事。其始於戰國(智伯求地)者,意在接續<左氏傳>。

  6. 價值:

  7. 司馬光:「鑑前世之興衰,考當今之得失;嘉善矜惡,取是捨非」。博而得其要,簡而周於事,最為體大思精之作。

  8. 注疏:以元‧胡三省<注>最佳。

資治通鑑的續作:
  1. 續資治通鑑:

  2. 清‧畢沅撰,凡二二○卷。記事年代:起於宋,迄於明。敘事詳明簡要,頗得史法。

  3. 通鑑綱目:

  4. 南 宋朱熹使門人趙師淵等,作<資治通鑑綱目>,又稱<紫陽綱目>仿<春秋>褒貶之例,采<資治通鑑>所記 之事,創立<綱目>。其「綱」乃仿<春秋>,用褒貶正名筆法;「目」仿<左傳>之記事。其意在為<春 秋>、<左傳>之續。此書於三國則尊蜀貶魏,以蜀為正統;記揚雄為王莽之大夫,皆不同於<通鑑>。

  5. 通鑑紀事本末。

通鑑紀事本末:
  1. 作者:宋‧袁樞撰。

  2. 釋名:「紀事本末體」,乃以事蹟為主,詳一事之本末。

  3. 記事年代:

  4. 始於三家分晉,終於後周世宗之征淮南。歷一三○○年,凡四十二卷,共載二三九件之史事。

  5. 編纂:取<資治通鑑>舊文,以事為類,每事成篇,自為標題而成書。

  6. 價值:

      乃史書「紀事本末」體之創始者。此書一出,史書之體例遂分為三:紀傳體、編年體、紀事本末體。

國語:
  1. 作者:

  2. 相傳為春秋魯太史左丘明所作。

    相傳<左傳>及<國語>皆為左丘明所作, 前者又稱<春秋內傳>,後者又稱<春秋外傳>。

  3. 內容:

  4. 共二十一卷;采錄周穆王十二年至周貞定王十六年之間,周魯齊晉鄭楚吳越等八國的史事。其所記之事略合於<左傳>,而不合於<春秋>。

  5. 風格:文字古樸,有類於<左傳>。

  6. 體例:乃「分國敘述」的「記言」史書,為我國「國別史」之祖。

戰國策:
  1. 作者:非一時一地一人之作,各篇作者至漢代時已不可考。

  2. 內容:

  3. 繼春秋之後,至楚漢之起,共記載東西二周、秦、齊、燕、楚、三晉、宋、衛、中山等十二國,二四五年間之史事。凡三十三卷。

  4. 所載多為戰國時策士游說諸侯之事;太史公作<史記>,多采其說。

  5. 編纂:

  6. 西漢‧劉向以前,此書脫誤錯亂,名稱紛歧,如:<國策>、<國事>、<短長>、<事語>、<長書>、<修書>;迨劉向典校中秘書,始定名為<戰國策>。

  7. 此書傳至北宋時,僅存十一篇,曾鞏訪之士大夫之家,始盡得其書共三十三卷,並正其誤謬。今所見<戰國策>,即曾氏校定本。

  8. 體例:與<國語>同,皆為「別史」、「國別史」。

  9. 注疏:

      東漢‧高誘<注>,然已亡佚過半。清‧黃丕烈重刊宋‧姚宏<注>本較佳。

水經注:
  1. 作者:北魏‧酈道元撰。

  2. 內容:

  3. 以<水經>一三七條水道為經;以記述地理、人物、古蹟、景貌為緯;詳其支流達一二五二條。

  4. 風格:

  5. 樸實筆調中,頗能喚起歷史興亡,物事人非之感。狀繪山川,描寫景物,妍麗絕倫,讀之使人有如身歷其境之感。

  6. 價值:

  7. <水經注>乃古代水系地理的專著。作者實地考察,以正誤謬,可與正史<地理志>相輔為用的。

    <水經注>為亡佚的文獻作傳承。其引用的書籍多達四三七種,北魏以前的相關地理志,幾乎蒐羅殆盡;亦收錄許多漢、魏間的碑刻。這些內容大多皆已亡佚,而賴<水經注>才得以保留一部份。另外在書中所收錄的民謠、諺語、方言、傳說等,都是珍貴的史料。

    <水經注>不只為地理書,而且是絕佳的寫景抒情文章。其文辭清新雅麗,描摹山水,冠絕古今。乃後世山水遊記文學的取法對象,後世寫景之文,必以<水經注>為宗。唐‧柳宗元最擅長寫景,實自<水經注>出。

  8. 注疏:清人校注<水經注>十餘家,其中全祖望曾七校<水經注>。清‧楊守敬<水經注疏>為最精。

水經:

    作 者:舊題為漢‧桑欽撰 (桑欽為西漢大儒孔安國之六傳弟子); <四庫提要>考其非桑欽之撰,乃成於三國時,作者已不可知。內容:記天下之水流共一三七條,乃敘述河道源流之書。價值:乃我國第一部記述河道 水系之專著(水系地理書),但內容簡略,缺乏系統。注疏:晉‧郭璞<注>三卷,已佚;今僅存酈道元<注>。

<水經>與酈道元<水經注>比較:

    < 水經>本為簡略的水系地理書,只記一三七條水流,局限中國本部,疏略而誤謬多。<水經注>所記水流範圍則東至朝鮮半島,西南至印度河, 南至中南半島,西至伊朗,北至蒙古沙漠,多達一二五二條水流;除了記水系之外,兼及山脈、氣候、物產、人文、郡邑沿革、風俗、傳說等等,名雖為<水 經>之注,其實為一全新之創作。

臺灣通史:
  1. 作者:民國‧連橫撰。

  2. 體例:

  3. 乃通史、紀傳體。共有<紀>、<志>、<傳>等三類,另有表圖附於諸<志>之中。

  4. 記事年代:

  5. 起自隋‧大業元年, 終於清‧光緒二十一年(清廷割臺);歷時一二九○年。

  6. 編纂:

  7. 作者年十三,就傅讀書,其父購<臺灣府志>授之,乃發憤撰書,以補舊志之缺。光緒十年動筆,至民國七年脫稿,歷時十年。

  8. 特色:

  9. 乃私修史書;無助纂者;不屬<二十五史>。取材宏富,事理詳賅;民族大義,縱貫其中,讀之頗能發人深省。

  10. 價值:

      「三百年來無此作,馬遷之後失宗風」;「縱橫上下,鉅細靡遺,而臺灣文獻於是乎在。」(連氏自評)。

      成於日據時期,頗受日本朝野重視與贊許,並為之題辭。章太炎贊許<臺灣通史>為民族精神之所託,乃必能傳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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