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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雁南飞

[儒家代表人物] 孟子旁通——南怀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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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雁南飞 發表於 2009-11-19 09:57 | 顯示全部樓層
      经济、文化、道德的连锁关系
 司马迁引《周书》的话,并举出齐国姜太公和管仲的例子,说明经济财富对政治功业的重要以后,又引用“仓凛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两句名言,讨论财富和德业的关系,提出“礼生于有而废于无”的主张。因为礼节、仁义这些德性,是以安定的生活与财富为基础的。一个君子富有了,就更乐于行善积德;而普通的人有了财富,也就安守本分,不会作奸犯科。接着他又把财富比作高山大泽,把品德比作山泽间的生物。水深了,自然有鱼,山高了,各种兽类自然繁殖其中。沟里水浅是养不活鱼的;小山也隐藏保护不了大的兽类。换句话说,贫穷就难有高超的道德修养,也难做出对人有益的善行。所以,有了财富,才能发挥出仁心义行。一个人有了钱,如果再得权势,就更容易彰显善举。反之,既无势力,又无钱财的他乡游子,自身难保,更何况其他。这是对有文化根基的中国而言,在文化低落的边疆来说,财富对德性的影响就更严重了。
 所以普天之下,熙熙攘攘,来来往往的,都是为了一个“利”字。不论千乘之国,或者万户之侯,或者百室之君,他们都一个个唯恐受到贫穷的困扰,更何况一般老百姓!
 接着,他又继续举出范蠡、子贡、猗顿、卓氏、程郑、宛孔氏、师史、任氏等十几位历史上名人的致富之道,以及对国家社会的影响,来强调财富和德业事功的关系。同时他强调说,所举的这些人,还只是少数的例子,而且都不是继承祖业,或世袭俸禄而来,都是靠自己的努力,用心经营,把握了时机,去规规矩矩地发展,以最平实的方法来赚钱,而以最高明的原则来守成。至于其他,以发展农林工商而富可倾城的,或者富甲一县,或者称富乡里的,这些就多得数不清了。
 结论说,靠自己的劳力,从小生意做起,一点点积蓄起来,这是谋生发财的正道。但是小富由勤,大富由命,发大财也要靠机运。同时司马迁又强调,发大财,还要有头脑,譬如用兵,要出奇制胜。于是他陈列出一些历史资料说,像秦扬这个人,以种田起家,他的财富居然盖过了一州,等于现在富过一省。照理说,挖人家的坟墓,偷盗葬物,这是犯法的,可是田叔就这样起来的;赌博说起来也是坏事情,但桓发却因此致富;至于行贾,类似我们现在所说跑单帮的,在古代也是大家不在意的行业,而雍乐成由此起家;卖油脂,当然也是低贱的行业,一身油垢,不受人尊重,而雍伯就在这个行业中,聚积了上千金的财产;叫卖浆汤、油条,是小生意,但张氏以此赚了千万的资财;磨刀,可以说是最简单的技术,但郅氏以磨刀闻名,人人找他磨,到后来发了大财,养了一大家的人,吃起饭来都是鼎食,气派大得很;卖猪肉干、牛肉干,也只是小本生意,浊氏却因此发财,养了几十匹马。在现代说,就是拥有几十辆汽车了。还有马医,古代医生的社会地位不像现在这么高,兽医更是如此。可是有一个兽医张里,家里开饭的时候还要敲钟,可见其富庶的程度。以上这些都是因为专精一业,勤奋努力而来的。
 最后他的结论说:从这些事实看来,致富并没有什么一定的行业,财富也不是说一定永远属于谁的。有能力的人自然会发财,懒惰的人就是站不起来。富有了自然就显贵。一个富有千金的人,就像士大夫般地被人敬重。至于巨万富翁,就和王侯一样享受。这不是上天所赐,也不是祖宗所给,都是靠自己努力得来的。
 他这篇文章里,介绍那些商业巨子和大富翁的妙论很多。谈到好货的心理时,曾经举出,像秦始皇这位暴君,对于财富也很重视。当时在四川有一个名字叫“清”的寡妇,拥有大量的丹砂矿,富有得不得了,秦始皇还特别邀请她到咸阳,待以上宾之礼二同时为她建筑了一座“女怀清台”。由此可见财富的重要。不但个人如此,他也说到,国家非财富不能强盛,社会非财富不能繁荣。
 我们看了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的议论,再来看看明人冯梦龙的一段小文,相互比对,倒是别有一番兴味:
 人生于财,死于财,荣辱于财。无钱对菊,彭泽今(陶渊明)亦当败兴。倘孔子绝粮而死,还称大圣人否?无怪乎世俗之营营矣。
 究竟人寿几何!一生吃着,亦自有限。到散场时,毫厘持不去。只落得子孙争嚷多,眼泪少。死而无知,真是枉却;如其有知,懊悔又不知如何也。吾苏陆念先应徐少宰记室聘,比就馆,绝不作一字。徐无如何,乃为道地游塞上,抵大帅某,以三十锰为寿,既去戟门,陈对金大恸曰:以汝故获祸者多矣,吾何用汝为!即投之涧水中。人笑其痴,孰知正为痴人说法乎。
 樓主| 雁南飞 發表於 2009-11-19 09:57 | 顯示全部樓層
  寡人好色
 再来看齐宣王讲到好货时,孟子不朝这一方面多作发挥,只是又把重点引向了王道仁政。其实在孟子之前的管仲的思想与理论,乃至在孟子之后的司马迁的思想与理论,孟子都了解,不过他不讲,不走这个路,而始终诱导人君们向“道德”这个方向走,这就是圣人之为圣人也。他告诉齐宣王,你好货没有关系,只要扩充你好货的境界,做到了“藏富于民”,这不是很好吗?其实,他这句话的内涵,已经包括了比他迟生四百年的司马迁一篇《货殖列传》的精义了。可惜的是,齐宣王听不懂,这一句话头,无法接受。
 这时候,齐宣王的下一招又来了,刚才一招没有推成功,他再来一个太极拳的“野马分鬃”。
 王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对曰:“昔者大王好色,爱厥妃。诗云:‘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歧下。是及姜女,幸来胥宇。’当是时也,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齐宣王说,孟先生,你有所不知啊!我不只爱财,我还有一个大毛病,我好色。孟子说,不要紧,好色有什么关系。他又提出周朝的太王——文王的祖父——古公亶父的事迹,他也有好色的档案,在《诗经·大雅·绵之篇》里就有记载,当年太王为了躲避狄人的攻击,要迁往歧山,通宵整理行装。第二天一早,骑马出发,沿着漆水、沮水,到了歧山的下面。带着他喜爱的外国太太姜女,到这里察看未来定居的地方。在那个时候,大王的国境之内,家家户户都是成双成对的,没有嫁不出去、找不到丈夫的怨女,也没有娶不到太太的旷男。每一个家庭,都幸福圆满。现在你齐宣王好色,有什么关系,只要和大王一样,把你好色的心理,扩而充之,使全国百姓都能有美满的家庭生活,这岂非是大好事!你怎么还耿耿于怀呢?
 这时我们必须了解一件事,周朝七百多年的天下,诚然是肇基于太王在西歧的仁心德政,而后才有武王伐纣的成功,同时在文化方面也发展出灿烂的成果。周朝的根基,扎得很深远,很巩固,如果我们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穷本探源的话,那就还要追溯到公刘迁自的生聚经营。自公刘又传了九世,到大王——古公直父的手里,因避狄乱而迁到西歧,于流离播迁之际,又以百姓的宜室直家为要务,奠下了稳固的政基。
 因此,我们也可说,公刘开始了周代后来的工业,而太王更为这已开始的工业,打下了深厚的基础。如果拿建筑作比方的话,公刘就好比一个垦荒者,开拓出一块建地。而太王则是架地梁、筑地基的人。文王、武王则负责盖起了这栋美仑美美、坚固耐用的巍巍大厦。所以对于周朝,对于后世几千年来直到今天的中国文化,公刘与太王都有很大的贡献。他们不但在政治上、私生活上,乃至其他方面,也都有很好的德性,并不像一般只顾个人私欲的庸主。孟子在此举他们为例,而谈好货好色,只是一种权巧方便,借此诱导宣王向他们的功勋德业看齐而已。
 眼看孟子被宣王的一招“野马分鬃”,又推于千里之外,可怜兮兮的。但齐宣王这一招,又被孟子破了,推也推不开,又落了下风。而且,齐宣王也不是什么好色的人,为了逃避孟子,而硬把自己说成是好色之徒,这也是他的可怜之处。
 奈何后世的人,读了这段书,发生了误解,以为太王和齐宣王真是好色之徒。乃至一般好冶游的人,往往引齐宣王这句“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的话来自我解嘲,这真文过饰非了。
 其次,有一点要附带声明的。诸位看了孟子引用的这段《诗经》,或许以为太王专宠了一位妃子。其实不然,因为在夏、商以前,并没有分别后妃的明文规定。国君的太太,都称作妃。所以黄帝、帝誉都有四个妃,而不见有后。一直到了周朝,武王平定天下以后,才确立制度,天子立后,正嫡称后,其他的叫做妃。所以孟子这里所说的“大王好色爱厥妃”,不能视为他冷落元配,而专宠一个姨太太。
 樓主| 雁南飞 發表於 2009-11-19 09:58 | 顯示全部樓層
  丑与美
 刚才说过,齐宣王的好色,不一定是真的,他只是用“好色”来打太极拳,企图把孟子推开。事实上他娶了一位历史上最著名的丑女人作夫人,如果他真的好色,怎么会娶那么难看的女人?这五女人就是我们常听说的“无盐”。其实无盐不是她的名字,而是一个地名,她是在这个地方的人。她复姓钟离,单名春,用现在南方习惯的叫法,应该叫她“阿春”。这位阿春丑到什么程度呢?依照书上的记载,可真有得看的了。她的前额突出,而且特别宽,当然就形成了倒三角脸。眼睛深陷下去,鼻梁又长得很高,倒似乎有点像现代的西方人。但那时代西方人还没有来到中国,这深目高鼻的样子,在人们的视觉上就很不习惯,太别扭了。还有,一个女人家,居然长了个大大的喉结,鼓鼓地突出来。很可能还缺乏碘质,脖子特别粗大,衣领都包不住。背又是驼的,手指特别长,脚也特别大,头发又黄又乱,像秋天的一堆枯草,皮肤像黑漆似的。假如把这些特征画出来,可真是不堪入目。当然,这副长相是嫁不出去的,当她四十多岁的时候,还是“小姑居处尚无郎”哩!
 一天,齐宣王在他曾经问孟子“贤者亦有此乐乎”的雪宫里,大摆筵席,招待天下的美小姐们,正在兴高采烈地饮酒作乐时,我们这位奇丑无比的阿春小姐,穿了一身又脏又破的衣服,来到了雪宫,求见齐宣王。宫门口的警卫们看到她又丑、又脏、又破,当然伸手一把拦住,不让她闯进去。她却理直气壮地说要见齐宣王。雪宫的卫队长看见她这副样子,居然要求见齐宣王,也许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蛮好玩的。同时,因为太违反常情了,也许真的是什么异人,也不敢怠慢,原原本本,去报告了齐宣王。齐宣王听到报告,也感到奇怪,正是雪宫里美女如云的时候,一个丑女子求见,总该不会来赛美的,于是也好奇地召见了她。见面后,齐宣王问她,你一普通老百姓的妇道人家,今天要来见我,难道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大本领吗?你到底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本事呢?阿春说她会打哑谜。于是齐宣王要她打一个哑谜给大家猜猜。阿春就做了九个动作,把眉毛眼睛斜斜地向上一翻;咧开厚嘴唇,露出一排凹凸不平的牙齿;举起一只手指与手掌长度不相称的手,另一只手拍拍自己的膝盖。做了这么些个怪异的动作,可以说丑上加丑。她还问齐宣王,懂不懂她这几个动作所表示的是什么意思。齐宣王当然不懂。
 于是阿春解释说,我翻眼睛,是告诉你敌国快要打来了,你危险得很;露牙齿,是告诉你,左右大臣都要不得,老百姓恨得咬牙切齿!她又建议齐宣王不要用王(马雚)、驺衍这班人。她最后说,你好色是要不得的,你应该娶我,表示你好德不好色,而且我非正宫娘娘不干。奇怪的是齐宣王果然娶了她,并且封她为无盐君。这是很尊贵的封号,像当时的孟尝君、平原君、春申君等等,都是不得了的人物。阿春虽然反对驺衍这一派的人,但却尊敬孟子。总之,从这段丑夫人的记载可以证明,齐宣王并不好色。他自称好色,只不过是和孟子打太极拳使用的招术而已。
 在我们中国历史文化上,素来是反对好色的,但很妙的是,却允许帝王好色,三宫六院,甚至更多也无妨,愈多愈好,而且建立制度规章,法令也明文规定。儒家讲了几千年的不可好色,但却没有改变了哪一个帝王这种好色的生活。想来帝王也是教化之民吧?英明的帝王好色,美色只是生活的点缀,并不会影响他的事功。差等的皇帝,一沉迷美色,就昏天黑地去了,亡国灭家在所难免。
 樓主| 雁南飞 發表於 2009-11-19 09:58 | 顯示全部樓層
 色字诗话的插曲
 讲到历代帝王好色的故事,只要从古代的诗词中,就可以看到很多,如果把这些诗词集中起来,一一加以阐述、讨论一番,又可以编辑成有关这方面的诗话了。我们仅仅随意举几个例子来研究。
 唐末的诗人李山甫题《石头城》那一首七律说:“南朝天子爱风流,尽守江山不到头。总是战争收拾得,却因歌舞破除体。尧将道德终无敌,秦把金汤岂自由。试问繁华何处有?丽莎烟草石城秋。”这是李山甫在南京,有感于南北朝时代,在此立都,沉迷歌舞女色而亡国的_名诗。诗的大概意思是说,南朝的皇帝们差不多都是战场上打下来的江山,辛苦多年,流血拼命所争取到手的,结果却为了几场歌舞,转手让人。
 像远古的尧舜,以道德垂拱,结果天下太平,人心归向。而秦始皇以武力统一了天下,又继之以严刑峻法,结果却不足以保妻子。所谓“南朝金粉”,当时这座帝王都城,在风流皇帝的奢靡下,不知是何等风光!而今,往日的荣华安在?摆在眼前的,就是这座石头城上的荒草,在细雨之中,摇曳在秋风里。
 这首诗委婉地写出了南朝帝王好色的后果,也提到尧的圣德。后来宋太祖看见了这首诗,叫大臣写下来,在宫廷立了一个碑,希望后代子孙看到这首诗,能够有所警惕。但是到了徽宗,仍然走进了这座窄门。
 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经常在讨论好色与政治的问题,自然就涉及到一些美人。如西施、王昭君、杨贵妃等等,为数很多。其中有人是谴责她们的,也有为她们叫屈的。几千年来,一直在争论不休,不曾得到定论。
       有关王昭君案外的评语
 像清代刘献廷咏王昭君的诗说:“汉主曾闻杀画师,画师何足定妍嗤。宫中多少如花女,不嫁单于君不知。”大家都知道这个故事,汉元帝时,宫廷中设有画师,把宫女们的像,画给皇帝去选择,以便召幸。当时的画师毛延寿没有把美丽的王昭君画好,以致她未得到宠幸,而被送给外国人了。汉元帝因此非常生气,把那名画师毛延寿杀了。杀掉毛延寿的传说,可靠性不大,因为后人为昭君抱不平,就都想把毛延寿杀掉。
 这首诗是说,一个画师怎么能够评断出一个人的美丑?个人的审美观点,本来就不完全相同的,后宫里的美女,像王昭君这等姿色的,可能还多的是,只因为昭君要嫁到外国,临行前向皇帝辞别时,才被元帝发现了她的美。至于那些始终没被皇帝发现,白头宫中的美女,还不知道有多少呢。表面看来这是为毛延寿喊冤的诗,其实也是对历史评论的反驳。主要寓意,则是对古代帝王后宫美女太多的一种评责。
 昭君出塞的这段史实,不知博得多少人的同声一叹,感叹着红颜薄命的悲凉。另外一首咏王昭君的诗,则有不同的论调,另持一种观点,也是明代诗人的名诗:“将军杖钺妾和番,一样承恩出玉关。死战生留俱为国,敢将薄命怨红颜。”
 这首诗以王昭君的口吻说,将军战士们出关,是拿了兵器打仗;而我王昭君一个弱女子出关去,是遵奉国家的外交政策,通婚和番,嫁给外族人,以谋国家安宁,同样都是奉了国家的命令,远出塞外。多少战士们在国外战死了;而我,身负和平使命,必须活着留下来。死者生者,都是为了国家。如今我这个弱女子,虽然远离故土,到那蛮荒的塞外,终此一生,又哪敢怨叹呢?他这一首诗,把王昭君对国家的忠义之情,推崇得就高了。昭君地下有知的话,不知作何感想!
       唐代和番政策的感伤
 另外,在唐代也发生过类似的故事。中国西北边疆的回纥、突厥等,在汉唐两代的时候,经常在边界上闹事出问题。而汉唐两代,对边防外族的确是没什么高明的办法。唯一省事的办法,是靠女人来安抚。汉唐两代,是我们声威最盛的时期,可是外交政策上却走女人和番的路线。对大汉天威而言,不能说不是一项污损。如果站在中国妇女的立场来写历史,应该说汉、唐两代外交上的辉煌史迹,大多是靠女性挣来的。因此清人刘献廷有诗感叹说:“敢惜妾身归异国,汉家长策在和番。”
 唐大历四年,回纥很强,向中国要求通婚,要一个公主嫁给他。当然,皇帝不愿把自己的女儿嫁到回纥,于是在后宫中挑选了一名宫女,封为崇徽公主,嫁到回纥去。当出嫁行列经过山西汾州,即将出关的时候,崇徽公主怀着满腔的怨恨,无奈又绝望地伏靠在关口的石壁上,真是凄凄又侧侧。然而,无奈归无奈,绝望归绝望,最后只得狠下心来,尽力一推,把自己推向那无边的塞外,真是一推成永别。美人含悲而去,石壁上则留下了她手掌的痕迹,后来有人在此,立了一座崇徽公主手痕碑,记述这件事情。
 诗人李山甫经过这里的时候,就写了这样一首诗:“一掐纤痕更不收,翠微苍藓几经秋?谁陈帝子和番策?我是男儿为国羞。寒雨洗来香已尽,澹烟笼着恨长留。可怜汾水知人意,旁与吞声未忍休。”留有崇徽公主手痕的石壁,长满了苔藓,经历了无数的春秋。究竟是谁想出这种以女子和番的办法?我们这些保国有责的男子汉,看到这种事情,不禁要为国家的声威而感到羞耻。这名女子为国牺牲的事迹,虽然像山上的花香一样,随着寒雨而逝,被人们淡忘了。可是那满含着幽怨隐恨的手痕,却仍然笼罩在烟云中。这汾河里的水,似乎也通晓人意,仍然伴着这石上的痕迹,呜咽地流着。
 前面说到李山甫悲南朝那些风流皇帝的诗,有多少兴亡慨叹!同在唐代,名诗人韦庄的七律咏南国英雄,也是令人吟后荡气回肠,啼嘘不已的。他的诗说:“南朝三十六英雄,角逐兴亡自此中。有国有家皆是梦,为龙为虎亦成空。残花旧宅悲江令,落日青山吊谢公。毕竟霸图何物在,石麒麟没卧秋风。”他感叹南朝各国的几十个帝王英雄,互相争夺,此起彼落,不但国与国争,姓与姓斗,甚至骨肉相残。虽然强者一时得势,不久又可能被人踩到脚底。到头来,国也好,家也好,权也好,势也好,都不过是一场幻梦。所谓“南朝金粉”,由这句话,我们可以想见当时繁华的盛况。但也只是“想见”而已,不但是现在无众目睹,就是距离那个时代很近的韦庄,也只见到残花旧苑、落日青山而已。表志功业的石麒麟,早已湮没在秋风荒野之中,徒然使人悲吊那江令、谢公。试问当年的霸业,又留下了什么呢?这是人生的感慨,乱世的悲叹!也是站在另一角度的政治哲理吧!这似乎是对只求现实权力者的一种告诫。其实看历史文化,也不必如此的悲叹。宋代谢涛一首《梦中咏史》吟得好:“百年奇特几张纸,千古英雄一窖尘。唯有炳然周孔教,至今仁义洽生民。”现实的权势过后必然落空,而一种正确的文化思想,如周公孔子的仁义之道,则是千古不变的。
 从这些正面反面的诗史,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文化的政治哲学。我常常告诉这一辈的青年人,如果不深入中国的诗词,就无法了解中国文化的哲学思想。因为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形态与结构不一样,中国文化的文学与哲学是分不开的,中国文化的诗词里往往都含有哲学思想,而高深的哲学思想也往往以优美的文字来表达,尤其喜欢透过有节奏、有旋律、有音韵美的诗词来陈述。
 这些有关“好色”的正反两面的文哲思想,颇为有趣。同时也看到,在历史上和女人有关的政治资料,以及各种不同的见解。
 杨贵妃的翻案语
 顺便,我们再看看有名的杨贵妃。历史上说,由于唐明皇的好色,引起了安禄山之乱,因此部队发生了兵变,把唐明皇所喜欢的杨贵妃,活活吊死在马鬼坡。后世有许多诗文骂杨贵妃,也有许多诗文为杨贵妃叫冤。在唐明皇之后,那位喜欢吃喝玩乐,说他自己打球的技巧可以考状元的僖宗皇帝,为了避黄巢之乱,逃到四川,经过了当年唐明皇避安禄山之乱,吊死杨贵妃的马鬼坡。于是就有人在马鬼坡的驿馆题了一首诗道:“马嵬烟柳正依依,重见銮舆幸蜀归。泉下阿蛮应有语,这回休更怨杨妃。”也有人传说这首诗是罗隐作的。他咏叹说,马鬼坡的杨柳树,和以前一样,正是诗情画意的时候。唐朝的末代皇帝僖宗,又是为了逃难远离宫城,路过此地。玄宗地下有知的话,应该会说,你们这一次出的乱子,再也不会推到我那位杨太妃身上来了吧!(唐玄宗小名阿蛮)这是为贵妃所作翻案文章中最精彩、最有趣的一首诗。
 樓主| 雁南飞 發表於 2009-11-19 09:58 | 顯示全部樓層
       再说寡人好色的公案
 我从前读《史记》读到《越世家》的时候,有所感触,曾写下这样的一首七言绝句:“玉颜不意自成名,当日那知事重轻。存越亡吴论功罪,妾身恩怨未分明。”历史上的美人不少,而被议论得最多的,乃至在文学、艺术作品中出现最多的,恐怕是西施了。她之所以在几千年后,还有这许多人研究她,讨论她,批评她,歌颂她,扮演她,除了归之于“命运”外,恐怕很难有更好的理由了。其实她自己不过是诸暨乡芒罗村里,一个以卖柴为生的樵夫的女儿。可能是因为常常挨饿,罹患了胃病,就常常扪住胸口,皱起眉头。那样子也怪惹人怜爱的。乡下人嘛,在村里村外走动的,看到她那娇弱的样子,和一般粗野的村姑大不相同。男孩子都认为她很美,别的女孩子也跟她学起来,于是名声就传出去了。这时越国被吴国打败了,带了仅仅五千人。困在会稽这个小地方。为了找美女献到吴国去求和,地方小,人口少,西施就被负责选美的范蠡选上了,把她送到吴国去。在她当时,只知道去侍奉一个外国人,可以多得一些赏钱,孝养她的父亲,哪里知道这许多国家大事的重要性。后来越王勾践灭了吴王夫差,报了仇。站在勾践一边的说她好,而为吴国说话的则骂她是罪人。直到现在,她在历史上的恩怨是非,还没有定论。
 其实不论是功是过,都是后世的人,借用了她这一个出身山村美人的遭遇,来发挥自己对历史的政治哲学观点,或者抒发自己的一些感触而已。对于西施没有多大的关系。当我写出上面这首诗时,我的儿子说,好像曾经看过古人有同样的句子,但是出自哪里,一时找不出来。所以在此特别声明,“书有未曾经我读”,有些与古偶合,事非得已。不然,被别人发现了,还以为我犯了偷诗的盗窃罪呢。
 像上面这类的诗文很多,虽然大家会喜欢这一类文学作品,但这里到底是研究《孟子》这本书,如果反宾为主,再继续引出这类诗词来讨论,那就有太过好色之嫌了。(一笑)就此打住。
  人事行政
 我们讨论到正题上来。孟子和齐宣王之间,“打太极拳”也好,“打篮球”也好,两个人推来推去,看来蛮好玩,也都蛮可怜。但齐宣王始终很尊重孟子,尽管他不接受孟子的意见施行王道,自然他有他不得已的苦衷。而孟子也真的看中了齐宣王,其实齐宣王也真是蛮可爱的。在战国时代的各国诸侯中,讲实在话,齐宣王是比较好的一个。
 现在,孟子和齐宣王两个人推了半天,都推不出一个明堂来,于是孟子改变拳路,拿出大洪拳,硬碰上去。
 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何?”王曰:“弃之。”曰:“士师不能治士,则上。之何?”王曰:“已之。”曰:“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王顾左右而言他。
 有一天,孟子对齐宣王说,假定你齐宣王的部下中,有一位大臣,把自己的妻子儿女,托给一位朋友照顾,自己到楚国去访问,等到他出国回来的时候,妻子儿女都已经冻死饿死了。像这样的朋友该怎么办呢?
 齐宣王说,对于这样的朋友,很简单,不理他。孟子又说,如果你下面的执法官员,没有好好尽职做事,那你怎么办?齐宣王说,那只有免了他的职位。孟子于是紧跟着问,那么一个国家的不安定,这个责任问题怎么办?齐宣王被他这么一来,大洪拳的打法太硬,吃不消了,只好不理他,随便找个其他的话题,岔过去。齐宣王此时好像和孟子下象棋,被将了一军,进退两难,下不了台了。
 孟子见齐宣王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王无亲臣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王曰:“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曰:“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通戚,可不慎与?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回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
 孟子将了一军之后,接着就使出柔道,乃至西洋拳击,硬拼硬打的都上场了。这个时候,大概孟子也看出苗头不对,准备收拾行李要走路了。(这是孟子第一次离开齐国。)所以又一次对齐宣王说:
 所谓历史悠久的国家,不是指年代的久远,而是指文化根基的深厚,因此,参天的古木,不足以代表文化故国的气息。兼备功勋德业的世臣,才是一个文化故国的精神表率。现在您不但没有这一类的大臣,就是连真心忠于您,亲近您,而值得信任的臣子也没有。过去有人推荐了人才给您,虽然您也立即录用,可是过不了两天,把这个人的名字都忘记了,甚至于他因不被重用,悄悄离开了您,您都不知道。这怎么可以?
 实际上,齐宣王最大的毛病,在于他不能真心信任臣下。后来他的儿子——齐湣王继位,变本加厉,更不能全心全意信任重臣。苏秦的弟弟苏代看出了他的弱点,报告了燕昭王,于是燕国打败了齐国,使齐国一蹶不振,几乎至于亡国。这一次,齐宣王很可能被孟子上一次大洪拳式的谈话,打得太厉害,答不出话来以后,齐宣王把他冷落在一旁,两人可能很久没有见面了。
 齐宣王听孟子这么说,也只好敷衍地问,我下面那么多人,我怎么知道谁不好,应该免了他,不用他呢?我实在无法考核啊!孟子说,用人本来是有人事制度,可按照制度办理的,但是真遇到人才的话,就不要拘泥成规,应该越级拨用,使得不尽其才。接着孟子就对人事考核的几项原则,作个解说。
 这个原则,孔子也曾经提到,在《论语》中有过记载。孟子的观点和他完全一样。他说有一个人,如果您左右的人都说他好,您不可以因此认为他好;您的高级干部们也说他好,您还是不可以认为他就真好;即使全国的人都说他好,您还是要慎重,加以考察,考察的结果,发现他真的很好,然后再用他。相反地,对于不好的人,也要这样一一查询,再经过仔细的审核,发现了他的确很坏,实在可恶,然后才可以不用他。这样,即使您下命令杀了这个犯罪的人,也等于是全国的人要杀他的,谁也不会怨恨您。要做到了这个样子,然后才可以为民父母。
 其实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把全国老百姓,当作自己的子弟,予以教养爱护,使他们安居乐业,这就是老百姓最好的父母官。后世的人怕得罪帝王,而说地方官为民父母,就是脱胎于此,演变而来。
 现在我们再次深入研究这段文章,这章书,是孟子在齐梁之间自己的笔记,至少也是门人记录,或者经过他自己看过、核定过的。可是这一段的内容,好像是凌空而来,与前后文的内容都不相衔接,没有关连。据我研究的看法,孟子和齐宣王两个人,一路打“太极拳”玩推手,推来推去,推到最后,孟子忍不住,突然猛击一拳,“跆拳”都上了。“跆拳”一上,齐宣王被打怕了,干脆不和孟子见面。
 隔了一段时间,孟子有一天硬是轧一脚进去。见了面,孟子又改变拳路,来一套“形意拳”,骂他一顿。这就是上面的一段话。这一段的开场白等于说,你请了客人来,又不请他入席,这怎么可以呢?当然孟子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圣人,只说他请来的人,如果悄悄地离开,他都会不知道。而齐宣王对他的答复——并不问有哪一位圣人贤人我没有用他,只说:“吾何以识其不才不丽舍之?”我怎么知道谁是饭桶而教他走路呢?这句话使得身为贵宾的孟子,听来很是难堪。孟子自己知道,很难在齐国再待下去了,可能很快就要走路了。所以才有“国人皆曰贤”、“国人皆曰不可”、“国人皆曰可杀”这三段话。因为孟子前面的“士师不能治士”和“四境之内不治”这两句话,把齐宣王和大臣们都骂进去了。这一拳是打得很重的。
 可见这时,齐宣五左右,反对孟子的人很多,甚至可以怀疑,包括稷下先生们,以及推行合纵计划的,如苏秦方面的人,甚至孟尝君的门下客,都可能从中捣鬼。从孟子强调“国人皆曰可杀”的话,可见他们攻击孟子,几乎到了非去之而不甘心的程度。千古以来,政治上的倾轧,都是如此。小人与小人之争,是为了权势利害;君子与君之争,则是为了思想意见不同。历史的成败关键,往往就种因于此。古今中外,都跳不出这个圈子,深为可叹!
 樓主| 雁南飞 發表於 2009-11-19 09:59 | 顯示全部樓層
  高明柔克
 说到这里,又使人想起清初乾隆时代的重臣孙嘉涂一篇奏议,也就是后人称为《三习一弊疏》的大文章。后来曾国藩到了功成名遂,威望足以震主的时候,他从实际人生的经验中瞻顾上下左右,忽然想到了这篇文章,极为主张大家去细读。一方面是对湘军中如他的兄弟曾国荃等将领而发,一方面也是希望清廷能够警觉,不要生起疑忌之心。
 其实,任何一个事业的主脑人物,到了功成名就的时候,都可能有这种情形发生。无论是政治财经上的领导人物,或工商业的巨子,乃至学术教育界的权威,都必须一读此文,深切省察,以永保成功。
 有一点我们要知道的,孙嘉淦的《三心一弊疏》,是对升平时世的明主,如乾隆一类的老板讲的。换言之,中人以下的历代职业帝王们,还不足以语此。忠言逆耳,古有明训。讲话固然不容易,能够接受,能够听话的更难。只有高明的人,才肯接受逆耳之言。孙嘉淦的学养人品,素以审慎谨愿著称。如果他碰到的主子不是乾隆,大概也不会有这个奏本了。
 因为孟子对齐宣王讲了这段话,使人想起距离孟子两千年后,有孙嘉淦指出,身处如齐宣王一样的环境和地位的人,应当要自己警惕的重点。所以特别附录原文,以供大家参考研究。
       孙嘉淦《三习一弊疏》
 孙嘉淦,字锡公,山西兴县人。康熙癸已进士,官至协办大学士,谥文定。
 此疏乾隆元年上。曾文正公《鸣原堂论》文云:“乾隆初,鄂、张两相国当国,蔡文勤辅翼圣德,高宗聪明天亶,如旭日初升,四海清明。每诏谕颁示中外,识者以比之典漠誓诰。独孙文定公,以不自是匡弼圣德,可谓忧盛危明,以道事君者矣。纯庙御字六十年,盛德大业,始终不懈,未必非此疏神使高深。厥后嘉庆元年,道光元年,臣僚皆抄此疏进呈。至道光三十年,文宗登极,寿阳相国祁囗藻亦抄此疏进呈。余在京时,闻诸士友多称此疏为本朝奏议第一,余以其文气,不甚高古,稍忽易之。近所细加纳绎,其所云三习一弊,凡中智以上,大抵皆蹈此弊,而不自觉。而所云自是之根不拔,黑白可以转色,东西可以易位,亦非绝大智慧猛加省惕者,不能道。余与沉弟忝窃高位,多闻谀言,所闻三大习者,余自反实难免。沉弟属官较少,此习较浅,然亦不可不预为之防。吾昆弟各录一通于座右,亦小宛诗人迈征之道也。”
 臣一介庸愚,学识浅陋,荷蒙风纪重任,日夜惊惶。思竭愚夫之千虑,仰赞高深于万一。而数月以来,捧读上谕,仁心仁政,悄切周详,凡臣民之心所欲,而口不敢言者,皇上之心而已。皇上之心,仁孝诚敬,加以明恕,岂复尚有可议。而臣犹欲有言者,正于心无不纯,政无不善之中,而有所虑焉,故过计而预防之也。
 今夫治乱之循环,如阴阳之运行。坤阴极盛而阳生,乾阳极盛而阴始。事当极盛之际,必有阴伏之机。其机藏于至微,人不能觉。而及其既著,遂积重而不可退。此其问有三习焉,不可不慎戒也。
 主德清则臣心服而颂,仁政多则民身受而感。出一言而盈廷称圣,发一令而四海沤歌。在臣民原非献谀,然而人君之耳,则熟于此矣。耳与誉化,匪誉则逆,故始而匡拂者拒,继而木讷者厌,久而颂扬之不工者亦绌矣。是谓耳习于所闻,则鼓谀而恶直。
 上愈智则下愈愚,上愈能则下愈畏。趋跄谄胁,顾盼而皆然。免冠叩首,应声而即是。在臣工以为尽礼,然而人君之目,则熟于此矣。目与媚化,匪媚则触。故始而倨野者斥,继而严惮者疏,久而便辟之不巧者亦忤矣。是谓目习于所见,则喜柔而恶刚。
 敬求天下之士,见之多而以为无奇也,则高己而卑人。慎办天下之务,阅之久而以为无难也,则雄才而易事。质之人而不闻其所短,返之己而不见其所过。于是乎意之所欲,信以为不逾,令之所发,概期于必行矣。是谓心习于所是,则喜从而恶违。
 三习既成,乃生一弊。何谓一弊?喜小人而厌君子是也。
 今夫进君子而退小人,岂独三代以上知之哉?虽叔季之主,临政愿治,孰不思用君子。且自智之君,各贤其臣,孰不以为吾所用者必君子,而决非小人?乃卒于小人进而君子退者,无他,用才而不用德故也。
 德者君子之所独,才则小人与君子共之,而且胜焉。语言奏对,君子讷而小人佞谀,则与耳习投矣。奔走周旋,君子拙而小人便辟,则与目习投矣。即保事考劳,君子孤行其意,而耻于言功,小人巧于迎合,而工于显勤,则与心习又投矣。
 小人挟其所长以善投,人君溺于所习而不觉,审听之而其言人耳,谛观之而其貌悦目,历试之而其才称乎心也。于是乎小人不约而自合,君子不逐而自离,夫至于小人合而君子离,其患岂可胜言哉!
 而揆厥所由,皆三习为之蔽焉。治乱之机,千古一辙,可考而知也。
 我皇上圣明首出,无微不照,登庸耆硕,贤才汇升,岂惟并无此弊,亦并未有此习。然臣正及其未习也而言之;设其习既成,则有知之而不敢言,抑可言之而不见听者矣!
 今欲预除三习,永杜一弊,不在乎外,惟在乎心,故臣愿言皇上之心也。语曰:“人非圣人,孰能无过。”此浅言也,夫圣人岂无过哉?惟圣人而后能知过,惟圣人而后能改过。孔子曰:“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大过且有,小过可知也。
 圣人在下,过在一身;圣人在上,过在一世。书曰:“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是也,文王之民无冻馁,而犹视以为如伤,惟文王知其伤也。文王之易贯天人,而犹望道而未见,惟文王知其未见也。
 贤人之过,贤人知之,庸人不知。圣人之过,圣人知之,贤人不知。欲望人之绳愆纠谬,而及于所不知,难已!故望皇上之圣心肾凛之也。
 危微之辨精,而后知执中难允。怀保之愿宏,而后知民隐难周。谨几存诚,退之己而真知其不足。老安少怀,验之世而实见其未能。夫而后囗然不敢以自是,不敢自是之意,流贯于用人行政之间,夫而后知谏净切磋者,爱我良深,而谀悦为容者,愚己而陷之阱也。
 耳目之习除,而便辟善柔便佞之态,一见而若浼。取舍之极定,而嗜好宴安功利之说,无缘以相投,夫而后治臻于郅隆,化成于久道也。
 不然,而自是之根不拔,则虽敛心为慎,慎之久而觉其无过,则谓可以少宽。励志为勤,勤之久而觉其有功,则谓可以稍慰,夫贤良辅弼,海宇升平,人君之心稍慰,而欲少自宽,似亦无害于天下。而不知此念一转,则嗜好宴安功利之说,渐入耳而不烦。而便辟善柔便佞者,亦熟视而不见其可惜。久而习焉,忽不自知,而为其所中,则黑白可以转色,而东西可以易位。所谓机伏于至微,而势成于不可返者,此之谓也。是岂可不慎戒而预防之哉。
 《书》曰:“满招损,谦受益。”又曰:“德日新,万邦为怀;志自满,九族乃离。”大学言,见贤而不能举,见不贤而不能退。至于好恶拂人之性,而推所由失,皆因于骄泰。满于骄泰者,自是之谓也。
 由此观之,治乱之机,转于君子小人之进退。进退之机,握于人君一心之敬肆,能如非,则心不期敬而自敬,不见过,则心不期肆而自肆。敬者君子之招,而治之本。肆者小人之媒,而乱之阶也。然则沿流溯源,约言蔽义,惟望我皇上时时事事,常存不敢自是之心,而天德王道,举不外于此矣。语曰:“狂夫之言,而圣人择焉。”臣幸生圣世,昌言不讳,敢故竭其狂瞽,伏惟皇上包容而垂察焉,则天下幸甚!
 关于孟子这一节,除了上面所讲的大义以外,另外联想到几个重点,可以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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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臣巨族门第之见
 第一,是孟子对齐宣王提拔人才,引进人才的用人制度问题。由本节文字上“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的措词看来,再加以历史上对历代人事行政的记载来参考,大凡要奠定一个新时代,开创一个新局面的时候,用人都不是依照治平时候的人事制度,都有一番新的气象、新的局面。等到天下安定以后,加上时间的历炼,用人行政便不能不上轨道,要依循某种人事制度法规来进用,这也是古今不移的演变。一种制度施行久了,渐渐纰漏就出来了,这是必然的趋势。
 一个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故家世族,功臣遗荫,每每在政权体制的成规下,演变成左右政权,把持朝政的形势,成为政坛上的大包袱、大障碍,这也是历史上必然的趋势。例如两汉以后直到魏晋南北朝,士族门阀的权势,影响了四五百年的人事结构。
 唐代新兴,在开创基业的时候,一个新的局面打破了这种陋习。但自唐太宗以选举考试取士以后,经过历史年代的累积,门第世臣的弊病还是照样发生。在盛唐的时候,如众所周知的李白、韩愈等名士,求取功名之初,还不是到处上书,希望那些有名的世臣们加以提拔。也有少数文武人才,是靠世臣故家的赏识,所谓“拔识于稠人”之中的,因此成为千秋佳话。“稠人”就是普通的群众的意思。如郭子仪在未得志时,由于李白的推重,才被重用。后来李白犯了死罪,靠郭子仪以身家性命力保而得救。这些历史资料,就是古今中外、千秋人情的各种反映。
 到了晚唐的时候,在政坛上就有著名的牛(僧孺)、李(德裕)党派之争。李德裕乐于提拔平民出身的寒士们,等于我们现在所说的起用新人,后来李德裕被世族牛僧孺一派推翻,而内阁改组之后,被贬逐到岭南去。当时有“八百孤寒齐下泪,一时回首望崖州”的名诗,就是记载晚唐历史上这一事件。等而下之,宋、元、明、清,每个历史朝代,这些同类的故事的重演,比比皆是。其中比较最为悲惨严重的,那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党铜之祸。
 派系党祸之争
 第二,是孟子讲到身为一个领导人的用人之道。无论是人才或非人才,好人或坏人,一个领导不能随便听信人言。甚至全国人都说其人可杀或可用,也不能受到群众情绪的影响。必须由“明主”来自决自裁。这种用人行政之道,在历代帝王专制的史实上,有太多数不清的资料。尤其中国历史的史家,特别强调历代的明主、贤君们在用人行政上的“不次之擢”——就是不照成规法令提拔人才。
 但是话说回来,引用人才的最后取决裁定之权,全仗明主、贤君们的聪明智慧,由他自己的好恶来选择,也实在太难了。到底明主之所谓“明”,贤君之所谓“贤”,他的明,他的贤,到了什么程度?而且真明真贤之主究竟有多少?实在都是问题。历史上最令人推崇的唐太宗,他也亲自在诗上说:“待子心肯日,是汝运通时。”这是极权性的坦白表达。他说,等到哪一天我心里高兴,愿意给你官做,给你富贵的时候,你的好运气就来了。以李世民之英才,尚且如此,何况等而下之的平庸之主呢!
 在过去的历史上,因为人事制度不上轨道,取予裁夺,升降生杀之权,往往系于人主一时的喜怒,或出自党派的倾轧。因此,历史上冤死的人才,也是数不清的。在升平的时代,如唐、宋的党争,所谓君子与君子们在学术思想意见的争执,而形成政权上的排挤倾轧。末落的时代,则有如汉朝、明朝的党祸与派系之争。至于晚唐五代的乱世,好恶生杀之权,完全出于人主们的自决,那就更惨不可言了。这种历史的事实也很多,我们只要看看晚唐诗人杜苟鹤吊祭朋友的几句诗,便可知道了。杜的诗说:“杀戮眼中皆名士,几人安稳到黄泉。”以及他的“四十年来人杀尽,似君埋少不埋多。”再加上唐末道人钟离权一首诗:“莫厌追欢笑语频,寻思离乱可伤神。闲来屈指从头数,得见升平有几人。”这是多么悲哀的局面啊!当然,这些都是乱世的现象,好像与本题不大相关,其实是有关的。
 随便信手举几个大家容易知道的史实来说,如刘宋时代的杀檀道济,宋代的杀曲端、岳飞,甚至如明代的杀于谦等等公案,这些罪过,都是由于人主们专权裁决之过。历史上在政坛的冤狱,岂只是少数而已!
 至于由派系倾轧、政见不合所造成的,如宋代洛蜀两党之争,都标榜圣贤之学。如二程夫子等人与王安石,以至到苏东坡,这些正反双方人物,总不能算是坏人吧!而任侠好义的苏东坡,几乎也身遭不测,如果不是宋神宗的祖母太皇太后再三维护,恐怕苏东坡的性命,也早已不保了!我们且看看苏东坡最倒霉的时候,关在牢里,听到要被杀头的谣言,非常恐惧痛苦而作的诗。这时唯一令他安慰的,是浙江杭州一带的人们,为了他,请和尚道士念经,替他祈求消灾免难。他的诗说:“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柏台霜气夜凄凄,几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惊汤火命如鸡。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卿知葬浙江西。”他在狱中做了这两首诗,自题为:“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遗子由。”最后又自注:“狱中闻杭(州)湖(州)间民,为余作解厄道场累月,故有此句。”他作了这两首诗,拜托看守的狱卒梁成寄给他的兄弟,当然被侦察的人员拿到,不知道如何又传到宋神宗那里去了,皇帝看了也很难过,便说:“我并没有一定要他死啊!”因此反而没有事被释放了。以苏东坡的旷达才情,真碰到要命的时候,也还是说:“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甚至也会:“梦绕云山心似鹿,魂惊汤火命如鸡。”是多么的可怜。像这一类的事件,又完全靠那个为人主的皇帝在左右大臣们皆曰可杀时,作了聪明睿智的决定,平反了他的冤枉。当然,最大的影响,还是皇帝的老祖母。所以当太皇太后死时,苏东坡痛苦极了,他又写下两首名诗:“巍然开济两朝勋,信矣才难十乱臣。原庙团应调百世,先王何止活千人。和熹未圣犹贪位,明德惟贤不及民。月落风悲天而泣,谁将椽笔写光尘。”“未报山陵国士知,绕林松柏已猗猗。一声恸哭犹无所,万死酬恩更有时。梦里天衢落云仗,人间雨泪变彤帷。关睢卷耳平生事,白酋累臣正坐诗。”自注题为:“十月二十日,恭闻太皇太后升遐,以轼罪人,不许成服,欲哭则不敢,欲泣则不可,故作挽词二章。”这里所说的太皇太后,是宋神宗的祖母,也是历史上有名的贤后。她是名将名臣曹彬的孙女。他在诗中所说“先王何止活千人”,是指在宋史上,仁宗皇帝和皇后,的确是很了不起的。应该说,都是读通了孔孟之学的吧!
 我们牵扯了这些历史故事,都是为了讨论孟子和齐宣王对话的主题。当然,最重要的,由此可见孟子当时在齐国受排挤、受威胁的严重性,所以有不得不走的趋势,同时他所说对于用人行政的主旨,在当时封建制度的君主专权之下,不好太明白表露出君主必须要尊重人民,实行民主法治。但今日民主法治的要义,也已经隐约在其中矣。
       民主难,法治也不易
 第三,讲到选拔人才和用人的民主法治,我们拿孟子在这一节说话中的语意,来证之于近代和现代西方文化民主法治下的各种形态,也会有很多的感想。过去历史上一切的决定权,都取决于君王,实在是不合理,毛病很大也很多。但真正的全民民主可也真难说,要讲真正的全民民主,先决的条件,除非是真正做到全民都是圣贤。至少要全民的教育水准、学识修养都能达到一致的水平才可以。不然,千万不要忘了群众有时的确是很盲从盲动的。众人之纷纷,不如一士之愕愕,那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所以国人皆日如何如何,也并不见得就是真正的是非善恶。因此一个强有力的君主,他的主张的确具有百分之百决定性的影响,这就必须靠君主的聪明睿智了。我们放眼看今日西方文化的民主,尤其如美国模式的民主,群众所公认选举的,又何尝一定全是好的?至于幕后操纵在资本家手里的暗潮,更不必谈了。
 现在转回来再说孟子当时对齐宣王说这一段话的时候,他虽然不像我们上面所讨论的三点那样具有严重的威胁,但齐宣王已经很不是味道了。总之,无论是天下大事如国家的拔用人才,小则如一个公司行号,乃至一个小小团体,人挤人,人排人,总是难免的。因为人这个生物,天生就是如此不成器的。所以一个当主管的、当家的,一定要切记“士无论贤愚,入朝则必遭谗。女无论美丑,入宫则必遭嫉”的原则,然后处之以仁义,运用以智慧德术,或者效果会好得多。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代纣,有诸?”孟子对四:“于传有之。”曰:“臣武其君可乎。”曰:“赋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樓主| 雁南飞 發表於 2009-11-19 10:00 | 顯示全部樓層
 对圣人怀疑的趣话
 上一次孟子打形意拳式的讲话,大概说得齐宣王也有点不好意思了,于是有一次和孟子谈起来,他问孟子,商汤把夏桀放逐到南巢去,武王出兵牧野攻伐纣王,有这件事吗?夏朝的末代皇帝桀最暴虐,弄得民不聊生,于是他的大臣成汤兴起,把桀赶到蛮荒的南巢去,汤取而代之做了君王,称为商朝。而殷商的最后一代后帝纣王,也是因为暴虐,而周武王起兵把他杀掉,也取而代之,这是大众都知道的过去两次历史上所谓真正的革命。现在齐宣王对这历史革命发生了怀疑,而提出来问孟子,是不是真的有这回事。
 怀疑历史是件有趣的事,写《厚黑学》的四川人李宗吾,又自称是“厚黑教主”。所谓“厚黑”,脸厚心黑也。这位“教主”也是我相识中的老一辈朋友,其实他本人一点也不厚黑,可以说还很厚道,只是喜欢写反面文章来讽世而已。这位怪才,也是怀疑尧舜之为圣人的问题,还说这是他的发明,其实他前辈同宗明朝的李卓吾,已经开其先例。还有明朝末期的一些名士,也曾提出尧舜的禅位问题来讨论过。《木皮散客鼓词》里也是怀疑尧舜的,其中有一段就说到尧是为了自己的儿子无能,怕他将来保不住江山,被不相干的人夺去,就太可惜了,而见到舜很孝顺,又有能力,所以就把自己两个女儿嫁给舜,把舜收为了自己的女婿,女婿是有半子之分,由女婿即位做了皇帝,那么自己的儿孙,还是可以享受荣华富贵的。而李宗吾的《厚黑学》立论,却完全是从李卓吾和《木皮散客鼓词》上学来的,可惜他死了,如果还在的话,见了面,我可一定要骂他不老实,侵夺了别人的著作权。其实对于历史的怀疑,由本文便可证明齐宣王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提出来了。
 孟子碰到这个问题,知道不大好答复,但是他答得很高明,完全用外交词令说,在古书上是这么说的。言外之意,还可能“待考”呢!齐宣王说:这不是臣属的叛逆行为吗?为人臣怎么可以杀国君呢——齐宣王可忘记了,他回家的上代田和,何尝不是这样把姜太公的后代吕贷——齐康工送到海边,而篡了王位而当起齐威王来,吕氏主祀就此断绝的。
 但孟子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作了历史性的解释,对中国文化的政治哲学,提出了两个观念。他说,这不是巨弑君,不是叛逆。只要一个国家的领导人违反了仁道,就算是坏人,就叫“贼”,不够资格做领导人。违反了毁坏了义理和道义的,就叫做“残”,他是冷酷无情的、是心智不完整的、精神有缺陷的人。这种贼仁残义的人,就是“独夫”。所以汤、武的革命,只是去掉一个独夫,并不算是叛逆的行为。这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政治哲学,儒家大部分都强调这一点,在我看来,这是历史上的问题。司马迁虽然没有标明,但隐约间也透露了,他并不同意孟子这种看法。
 除了司马迁以外,后世写历史的人,一直依照孔孟的这种思想,不敢有丝毫违反。不过,中国几千年来,对这个历史采怀疑态度的人很多,只因在儒家的权威之下,不敢过分反抗,所以这一方面留下来的文字,并不太多,现在提几则小故事来看看。
 在古人的笔记资料里,提到唐代名臣高定,他在幼年七岁时,读《尚书·牧誓》这一篇,里面说周武王集合诸侯,在牧野这个地方,誓师讨伐纣王的故事,也就是孟了这里所说汤、武革命的事。高定就对他父亲高郢说,做臣子的怎么可以用兵杀国君呢?高郢说,这件事是应天命顺人事的事情,不比一般的叛逆。孩子都是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于是他追问父亲说,听话的人,连他已经死的祖宗三代都会得到奖赏。不听话的人,就要被杀掉,这难道也叫做应天命顺人事的事吗?结果他的父亲答不出话来,拿出不任何理由对他解释。
 这高定的思想,也不能说他不对。所以后世有些人,对于儒家过分强调标榜的思想,往往持高定这一类的态度。人类的思想观念,在有了怀疑时,提出来讨论,才可获致真理,否则过分强调某一思想的权威性,另外又过分压制别的思想,则并不见得有什么好处。
 另外一个故事,宋代的名儒李靓(字泰伯),是一位很有风格的人,文章也写得很好。但他素来不喜欢佛,也不喜欢孟子,常常骂佛,骂孟子。他喜欢喝酒,有一天,一个政坛上地位很高的朋友,送了他许多高级名酒,他自己家里也做了些好酒。有一位读书人很想喝他的酒,但又喝不到,知道他喜欢骂孟子、骂佛,于是作了几首骂孟子的诗送给李泰伯,第一首诗是关于孟子说尧舜事:“完凛损阶未可知,孟轲深信亦还痴。岳翁方且为天子,女婿如何弟杀之?”他说历史是很难相信的,有许多舞弊不光彩的事情,未必会写上去,但孟子偏偏去相信历史,真是不够聪明。有些史料,是否有问题,还不得而知。至少在《孟子·万章篇》中记载完凛捐阶的事。是说,唐尧当皇帝的时期,自己非常俭朴节省,住的也只是“茅茨土阶”而已,但赐给舜仓凛和牛羊。以后,舜的父亲与异母弟弟象,想害他,叫他爬上仓库顶上去整修仓顶,却在下面放火烧他。结果舜在事前已受到两位太太的指教,把预先穿上去的大衣服张开,像飞鸟一样地跳了下来,安全地逃出这场火灾。后来,又教他去凿井,然后投井下石想压死他。结果,舜又经太太的设计,预先在井的内壁旁边,打通遂道,压阶而上,安然无恙地出来。这首诗说,舜是尧的女婿,岳父作皇帝,舜的弟弟怎么敢去杀他。所以孟子相信历史的记载,实在很傻!
 他的第二首诗说:“乞丐何曾有二妻,邻家焉得许多鸡?当时尚有周天子,何事纷纷说魏齐。”他批评孟子的话说:孟轲说齐国有一个人,在外面讨饭为生,而家里却有一妻一妾,哪里有讨饭的能娶得起两个老婆,而且邻居们哪有这许多鸡给他偷呢?还有孟子那个时代,中央政府,周朝的天子还在那里,他应该和孔子一样尊周而讲王道,何以他不到周天子那里去帮助中央政府推行仁政,反而去游说齐国、魏国的诸侯,还想把他们培养成功,取周室而代之,这不是不对么?我们知道,孟子是赞成汤武革命的,并不像孔子是主张尊周的,这也是事实,而这位读书人就凭相隔几千年的习惯和想象来骂孟子。李泰伯读了他这两首诗,引为知己同志,大为高兴,请他喝酒,一边喝酒,一边谈话骂孟子,连过几天,也骂了几天,把所有的酒都喝完了,这位读书人也走了。
 几天以后,又听说有人送酒给李泰伯,于是这个书生不作诗了,作了三篇文章,名为《仁义正论》,都是骂佛的,送去给李泰伯。李泰伯看了他的文章后,知道这书生又是想来喝酒的,于是笑笑说,你的文章真好,可是上次的酒都被你喝光了,弄得我自己好久都没有酒喝,非常难过,对不起,这一次你尽管骂佛,请原谅我再不敢留你喝酒了。
 金、元时期的名诗人元遗山,有一次,经过殷商的首都朝歌,也对武王伐纣的历史,兴起怀疑的感慨,他曾作了《北归经朝歌感寓三首》诗。其中的两首,也牵连到尧舜的“茅茨土阶”和纣王的造九层台,以及后来的墨子,因路过朝歌,对地名常有歌乐意味的反感,就立即回车、不肯经过朝歌的历史故事,提出怀疑的评论说:“黄屋何曾上作阶?祸基休指九层台。书生不见千秋后,枉为君王泣玉杯。”“墨翟区区不近情,回车曾此避虚名。采薇唯有西山老,不逐时人信武成。”
 其实,对于尧舜禹三代禅让传位的怀疑,以及有关汤武革命地批判,都是后世人吃饱了饭很无聊的闲事。尧舜禹三代的禅让,在古文的记载上,明明告诉我们是“禅”,是“让”,已经很明显地说出“禅”,就是退位递补的意思。“让”,就是让送的意思。既然又让又禅,其中多少有些过节,但在过节当中,毕竟很坦率自然地把自己一手所掌握的天下权位交出去,并没有恋栈而不舍,也没有交了以后有怨恨的,这就不是一般常人所能做到的。他们所以能够如此做,当然道道地地可称之为圣人的行为,又何必多此一举,用后代世道人心的不古,而反证古人也必如后人的勾心斗角,而且是必须要把它拉到和自己当代同样的坏才算是合理?这岂不是读书人思想上的癌症,是多余的致命伤吗?
 对汤、武革命的疏解,也是一样,古书上明明告诉我们这两代的历史事件,是革命性的,事实上,也说明是出兵去征伐的。可见古人并没有文过饰非,故意加上那些好听的名词来骗后世的人们。只因为桀纣不道德,虽为全国之君,而弄得民不聊生,水深火热,劝又劝不听,谏也谏不了,要他改又不肯改,谁也阻止不了,那么,汤、武不起来革命,难道要全国的人民生命财产完全毁于一个精神不正常的暴君手里,才算对吗?所以汤、武起来革命,充其量,也只能说出于被迫,不得已而倒行逆施,然后归之于正。何必另加曲解,硬认为他是蓄意图谋叛逆,早就想取而代之了。例如现代历史,孙中山先生领导全民革命的全盘经过事实,也便可以证明真正革命的意义,确是出于不得已,确是抱有一种悲天悯人、救国救民的志愿。如果硬要说汤、武的革命早已别有用心,则也可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也是读书人思想上的恶性瘤。至于后世的儒生们,硬要把汤、武征诛,汤、武革命,加上极其冠冕堂皇的文句,强调应天顺人,那也只能视为秘书人才的文告手法,必须如此写作罢了。有人善用文词,便写成了应天顺人。读通了书,懂了道理,这些只是文字上的花枪,又有什么稀奇。不过,自从汤武用过“革命”一词之后,后世的变乱,甚至是抢劫、残杀,也便借用了什么革命等等的名词,这就等于老子、庄子们所说“仁义”一词,被后人假借乱用之过,两者实在不可一概而论。
 所以我们要知道,凡是这些问题,都只是思想上、文词上、论理上的是非——逻辑问题,并非人事上实际的善恶问题。如果把文字逻辑的是非问题,硬用到实际人事上的善恶问题,有时候,会使你产生无可挽救的偏差。不过,这个专题的确也很不简单,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讲得完的,必须另作一个专题,在此只好打住,不再多做讨论了。
 樓主| 雁南飞 發表於 2009-11-19 10:00 | 顯示全部樓層
       学非所用用非所长论
 孟子见齐宣王曰:“为臣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夫人幼而学之,壮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如?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
 有一天,孟子再见齐宣王,对齐宣王说,假如你要建筑一座巨大的宫殿,一定会命令负责工程的人,先去找很高大的木材——古代还没有钢筋、水泥,只有找大木材了——负责工程的人,找到了高大的好木料,你一定很高兴,认为他了不起,能够胜任这件工作。当然,从森林中砍伐来的原木,还不能立即拿来作梁、作柱,一定还要经过加工整理,用斧用锯,修整到合用为度。结果你看到他们把得来不易的大木头削小了,你一定很生气地认为他们没有善尽职守。一个人从小学一样东西,等长大了,要施展所学的时候,你对他说,不要管你所学的那一套,跟我走,照我的办法就好了。你齐宣王想看看,结果会是怎样呢?
 再假定现在有一块很好的玉石在这里,虽然价值达二、三十万两黄金之巨,也一定要“使”琢玉的工人依他的学识技术,把它雕琢好才可以。你现在虽在寻求治理国家的人才,但你却要求那个人放弃平生所学,跟着你的方向,照你的办法去做,这样岂不等于叫琢玉的人,放弃他所学的技术,照你的办法去琢玉一样,这怎么行得通呢?
 这一段的背景,是孟子在齐国已经逗留好几年了,很不得志,孟子很着急,不得不像下象棋一样,要将上一军了。他对齐宣王说了这么多话,齐宣王一动也不动,没有听他的意见实行仁政,似乎有一点点震动了孟子的浩然正气,好像胡子都翘起来了。
 说到这里,可看清一个事实,凡是一个知识分子,有了学问以后,想实行他的理想,有所作为,在际遇不好,机会不来的时候,都是这般痛苦的。过去如此,将来也还是一样。读了这段书,仔细想想,真令人不禁有许多感慨。中国过去有句俗话:“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古人对于文学、武学,叫做文艺、武艺。古人这个“艺”字用得非常好,不管是文学、武学,或任何学问,修养到了艺术的境界,才算有相当的成就。学武也是一样,学到了相当的程度,才称得上武艺,入于艺术境界,也就是所谓“化境”。不像日本人,有所谓一段、两段,一直到九段。日本武术的分段法,是由中国佛家禅宗的“浮山九带”蜕变而来的。)上面引用的这句古话,相当深刻,从这句话来看,人都有不满现实的情绪,尽管学问好,本事大,卖不出去,也是枉然。孟子卖不出去,孔子也是卖不出去,在《论语》中记载着孔子说的:“沽之哉!沽之哉!”结果到了流动摊位上,还是卖不出去,永远是受委屈的一副可怜相。孟子也一样,现代和将来的人也是一样,卖不掉的时候,都很可怜。这就是世间相。过去是将学成的文武艺卖给帝王家。现在呢?是卖给工商巨子、大资本家。中国的知识分子,几千年来都是如此。沿街叫卖闹莲花的,又岂止是我们位亚圣夫子而已。
 另一方面,那些大老板的买主们,态度都很令人难堪,不但是讨价还价,苛求得很,有时候对知识分子就像对上门兜售的小贩一样,看也不看一眼,一挥手,一个劲儿地比着:“去!去!去!”你把黄金当铁贱卖给他,他也不理,就是那么个味道。
 我在小的时候,父亲告诫我两副语体的对联说:“富贵如龙,游尽五湖四海。贫穷如虎,惊散九族六亲。”另一副说:“打我不痛,骂我不痛,穷措大(现在叫穷小子)肝肠最痛。哭脸好看,笑脸好看,田舍翁(现在叫有钱人)面目难看。”活了几十年后,对人间事阅历多了,回头再想这副联语,的确是世间的淋漓写照。孟子的仁义之道,在齐宣王那里兜销不出去,他也不想再看这副脸色了。
 在古代,尤其春秋战国间,知识分子第一个兜销的好对象,当然是卖给人主——各国的诸侯,执政的老板们。如果卖出去了,立即就可平步青云,至少可以弄个大夫当当。其次,卖不到人主,就卖给等而下之的世家,如孟尝君、平原君等四大公子,一般所谓卿大夫之流,能够作他们的座上客,也就心满意足了。实际上,名义虽称之谓“宾客”,也不过是一员养士而已。如弹铗当歌的冯谖,即是如此。到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曾经下了逐客令,当时李斯也在被逐之列,临行之时,上书劝谏,秦始皇觉得有理,于是收回成令,李斯后来因而得以重用。虽然如此,各国诸侯的灭亡,对养士风气不能说不是个打击,这一阶段的读书人,是比较凄凉悲惨的,大多流落江湖,过着游侠的生活,这就是汉初游侠之风盛行的主要原因。
      攀龙附凤——读书人的通路
 汉代的初期,差不多也还有秦代轻视读书人的风气。秦始皇焚书坑儒,固然杀了很多读书人,但留下来的读书种子仍然不少。例如为汉代初创政治礼仪最著名的叔孙通,在汉高祖起义,到处征伐的时代,叔孙通便盯着他,跟来跟去的,很想把他的学问卖给汉高祖,可是总是卖不出去。当时汉高祖看见读书人就骂,甚至把儒生们的帽子拿来当便器用。叔孙通和他身边的许多学生,只有忍耐。有时学生们急了,催促他走了算了,叔孙通一直劝学生们忍耐等待。
 等到汉高祖统一天下以后,中央政府里,都是和汉高祖一道起来打天下的好汉们,其中有许多还是地方上的流氓地痞。上朝、开会,都没有秩序,更没有气度。在朝廷开会的时候,饮酒争功,吵闹咒骂,甚至有当场拔剑击柱的,乱七八糟,没有一点体统,倒很像一群流氓在聚会生事。
 乱无章法的朝廷会议,使汉高祖感到头痛之极,就采用了叔孙通的建议,颁布一项重要的律令,叫做“朝仪”。本来,汉高祖对儒生是看不起的,也没有信心,但聪明的叔孙通,看准了汉高祖烦厌廷臣不守秩序的心理,就对他说:“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这下只好依叔孙通了。于是叔孙通召集了一百多人,照规范排练了一个多月。就像今天庆典,先要学生练习排字,或大会操、团体舞一样,等精娴熟练了,才请汉高祖观礼。汉高祖看了大为高兴,于是命令群臣学习,这是汉高祖六年的事。第二年,高祖七年十月大会群臣,皆依朝仪行事。并由御史做监督,若有哪个举动不合礼仪的,立刻抓起轰出去。于是举朝秩序井然,无人再敢喧哗失礼。汉高祖坐在龙位上,高兴极了,得意洋洋地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我直到今天才知道当皇帝是何等威风啊!他高兴之余,马上拜叔孙通为“奉常”,等于礼部大臣,并赐黄金五百斤,并且封他的学生们也都为郎官。
 后来,陆贾又屡次建议汉高祖,推行诗书礼教。汉高祖听得不耐烦了,就破口骂道,你罗嗦什么?老子的天下是马上打来的,什么诗啊书的,有屁用,“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陆贾说,不错呀!你的天下是骑在马上打来的,可是你不能够还一直骑在马上当皇帝,“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应该坐在宫廷的大位上治理天下了。
 陆贾这个人很会讲话,很有办法,也很高明的,他曾先后代表汉高祖、汉文帝出使南越王赵伦,稳住了两广、南越一大片属国。并和陈平、周勃联手,平定吕氏诸王,拥立了汉文帝。
 当时汉高祖听了陆贾的这句话,认为很有道理,要他详细报告,后来陆贾一连提了十二次建议——上奏章,汉高祖都说好,全部采用。这十二次奏章后来编在一起,就是有名的陆贾《《新语》。
 由这两件事看来,可见历史上许多读书人,大多同叔孙通一样,功名富贵必须靠嘴巴游说,或靠别人的推荐。运气好,就推销得出去,否则便穷愁潦倒一辈子。
 当然,有不少是例外的,如孔孟之圣,如高士之高,隐士之隐,名臣大臣之精忠亮节,有许多可歌可泣之事。但在汉初那个时候,知识分子的功名富贵,还是靠嘴巴来游说,或者靠别人的推荐。
 到了汉武帝以后,才有了选举制度的创立。那时的选举,是真正的选举,不像现在,竞选是竞而选之,靠竞争,那已不是中国文化的选举精神了,所以只可以依着西方文化叫做“竞选”。汉朝的选举,是由地方官和地方人士,平常就对贤良方正、孝。涕忠义等品行加以考察,凡是有学识、德性高超的人,由地方官推荐称贤,向朝廷保举上去,称为“孝廉”。清初的博学鸿词征召,也是套用这个制度而来的,这样叫做“选举”。这种汉代初期的选举,一直延用到汉末,但也变了质,人才推荐的出路都由世家门第把持,由平民出身的读书人,很不容易飞黄腾达。即使同是平民读书出身,到了权位关头,竞争排挤,也事所难免。例如汉武帝时代的名相公孙弘,结果也会排挤董仲舒,所以元人李过庭的诗说:“古来好客数平津,我道真龙未必真。一个仲舒容不得,不知开阁为何人?”
 在南北朝混乱的时代,读书人的出路就靠门第,靠名士们的榆扬推荐。所谓“门第”,就是有祖先父母的余荫,同时还带有现代人所谓“学阀”的那种味道。由于仕途受了这类世族子弟的专横把持,所以天下事也就不问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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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选举的进士
 在唐代的时候,唐太宗确立了考试制度,于是读书人埋头苦干,十载寒窗,一朝登第,一步一步,钻到功名场中。一直到现在,都在隋唐时代所创立的考试制度的精神下,使得考试成为知识分子求得功名富贵的必经之路。因此在隋唐以后,有很多的文学作品,赞颂由考试所取得的功名科第。社会上,每个家庭,每一个读书人都在祈求,希望由科第而考取功名,来光耀门媚,荣宗耀祖。到了清朝,甚至连作皇帝的乾隆,还想暗地化名来参加考试,偷偷尝试那考取进士的味道呢。所以以前教育儿童的读物,使有“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格言。当然,这些话到了现代工商业的社会,完全变成落伍的陈腔滥调了。现在应该可以将它改为:“社会重金条,技能须学高。万般皆上品,唯有读书糟。”
 其实,在从前,考取了科第功名是一回事,有了功名,能不能在宦途上飞黄腾达,又是另一回事。许多人就是有了功名,没有门第,没有背景,没有人提拔,还是一样的清寒一生,只比那没有考得功名的白丁略胜一筹而已。例如在唐代诗的文学中,大家都读过秦韬玉的《贫女吟》,便是感叹这种宦途不遇而发泄的无奈和悲哀。同样的情形,借贫女来作寄托,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诗,还有唐末诗人李山甫的一首名作:“平生不识绮罗裳,闲把簪珥益自伤。镜里只应谙素貌,人间多是重红妆。当年未嫁还忧老,终日求媒即道狂。两意定知无处说,暗垂珠泪滴蚕筐。”第三句和第四句,就是感叹社会人情现实的可怕。第五句第六句,是说自己在年轻时代意气飞扬,非常自负,但早已顾虑到青春逝去,年华老大,还是早点找归宿才好,所以一直托人作媒,不过,别人却笑她疯,认为以她的美丽才华,不怕没有对象。最后说,现在呢?什么都没希望了。还是一个贫女终老,每天作作苦工,只有对着蚕筐暗自滴泪了。这是读书人多么有趣的讽喻,但其中又含有多少的悲哀啊!时代虽然不同,人情世态还是一样,即如现代读书人,得到了博士、硕士学位以后,同样地,也是“货与帝王家”,出卖给那能付你薪水高的人,三万五万一个月,非向他低头不可,只不过现在是由帝王家的买主,一变而为资本家的老板而已。
 由此看来,孔孟以下,古今中外的读书人,大多是那么可怜,有时还卖不出去,像孟子一样。他和齐宣王这一次的谈话,就可想而知,有点类似买卖不成仁义在,讨价还价的味道。在这节书中,已可看出,齐宣王与孟子之间的往来,差不多快要结束了,同时孟子和齐宣王也都已过中年。我看齐宣王倒蛮有福气,舒舒服服地过了一生,人也蛮可爱的。老实说,孟子这样顶撞他,假如换作后世一些帝王,很可能不会接受,认为你孟某人谈了半天都是空话,我爱用你的意见就会用,我不用你,你就乖乖地领薪水吃饭,还来什么玉人、匠人、工师的,我现在不要盖房子,你工师又怎么样!假如是另一种个性的齐宣王,就告诉他,我现在不想盖房子,噗玉也找不到,你让我清静清静好吧!或者是“王拂袖而起”,以示冷落,不接受。
 齐燕之战——历史战略的经验
 而在孟子方面来说,平生志学孔子之道——“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而今遇非其主,言不听而教不从,“良禽择木而栖”,又何必为了生活而贪恋禄位,只是尸位素餐而已。因此他的去志已坚,只是还有老母待养,拖家带眷,不得不使他为现实生活、现实环境而踌躇再三了。
 孟子终生奉母教
 大家都知道,孟子的一生,除了他天生本质具有圣人之资以外,还有一个最大的助力,那便是一位贤母的教导。孟子不但在幼年时期、少壮时期,接受了母亲严谨的教育,即如这一次与齐宣王话不投机,决心要去齐的时候,又是接受孟母的鼓励,使他去志更加坚定。如《孟子外书》所载的母教,也正是他们母子俩在这个时期的故事。
 孟子处齐为客卿,居常有忧色,拥楹而叹。
 孟母见曰:子拥楹而叹,若有忧色。何也?
 对曰:轲闻之,君子称身而正位,不为苟得而受赏,不贪荣禄。今道不用于齐,愿行,而母老,是以忧色。
 孟母曰:妇女之礼,精五饭(稻、黍、稷、麦、寂五种饭类),幂酒浆,缝衣裳而已。故有阃内之修,而无境外之志。《易》曰:“无攸遂,在中馈。”《诗》曰:“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以言妇人无擅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也。故幼则从乎父母,嫁则从乎夫,夫死则从乎子,礼也。今子成人也,而我老矣。
 子行乎子义,吾行乎吾礼。子何忧也。
 孟子和齐宣王最后几次谈话,齐宣王在礼貌上虽然还相当尊敬孟子,但实际上已大有貌合神离的味道。孟子觉得不须再留下去了,心里很不自在。心有所思,容貌上不免略现愁苦之色。有一天,手搭着前门的柱头发呆,轻轻地叹息。
 孟母早就看在眼里,心里有数。再次看到这种情形,就不得不问他了:
 儿啊!你为什么在这儿唉声叹气的,愁眉不展呢?
 孟子听到母亲在问话。不免自悔失态,但又不能欺瞒母亲,因此便答道:
 儿子认为一个君子,应该知道进退之方。一个人的立身出处,必须名正而言顺,有为有守,不可以苟且求取荣誉与俸禄,贪受不义而不应该的赏赐。如今我和齐宣王话不投机,看来他是绝对不会接受王道政治思想,自然就无法在齐国实行仁政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儿子觉得再不能待下去,但是想到您老人家年纪大了,更不宜远游,使您老人家受苦,所以左右为难,决定不下。
 孟母听了孟子的对话,又是一本正经地说:
 一个妇道人家,只要安安分分地烧饭、煮菜、酿酒、缝衣裳,那是应守的本分。妇女的德行是专重家务的操持,不应该多管外务才对。《易经》家人卦的六二爻辞说:“无攸遂,在中馈。”家庭主妇没有向外发展的必要,只需管理家务,主持中馈便好了。《诗经·小雅·鸿雁篇·斯干章》上也说:“无非无仪,惟酒食是议。”一个贤良的主妇,平日不说什么东家长、西家短的是是非非,只要把家务和全家饮食起居料理妥当就好。这些上古的名言,都是讲到妇人不该弄权,不要对外务擅作主张的意思。
 况且自古以来的传统,妇人有三从之德:一、在幼年的时代,要依从父母。二、在婚嫁以后,就要顺从丈夫。三、如果丈夫去世了,儿子已是一家之主了,就要以儿子的前途为中心,加以辅助。
 这是合情合理的事。而今你已长大成人,我也垂垂老矣,你不但已是一家之主,而且你走的是顶天立地大丈夫应走的仁义之路,我当然跟着你、赞同你。即使在生活上清苦一点,也是我应该分担的分内之事。你不必为了我而迟疑不记,果敢地决定你的方针吧!
 我们读了这一节书,可以推测,孟子听了他母亲的这番话之后,宽心大放,去志更坚。不过,到正式离开齐国,还要一段时间来料理事务。因此,接着还有后文。
 齐人伐燕,胜之。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代万乘之国,五句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
 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军食壶浆以迎五师,岂有他哉?逐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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