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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典] 汉字形体的演变及其对字源的否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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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衣 發表於 2012-6-2 00: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国汉字网
真书,又叫“今隶”、“楷书”、“正书”。真书始于东汉,系以隶字作楷法,省改波磔,增加钩而成;形成于魏晋,魏代钟繇、晋代王羲之改变体势,备尽法度,遂使真书脱胎于汉隶,后来居上,一跃而成为正体;盛行于唐代,唐人书法皆讲究字体结构,精求形貌,妙品迭出,百花齐放。欧、虞、褚、李、颜、柳等各自成家,蔚为大观,以致被后人一直视为学习真书的正规风范。
真书是隶书的进一步规整,或者说是今文的定型化。它是在隶书和“隶书之捷”章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继承了隶书和章草的优点,纠正了隶书之难写和章草之难识的不足。从中改变了隶书的笔势,并适当加以简化,使之成为形体方正,横平竖直,笔划清楚,准确易识,便于书写的“楷模”字体。真书从魏晋以来成为通用正体,一直沿用至今日。
以上综述了汉字形体的演变过程,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汉字是从新旧形体演变的矛盾冲突中发展起来的。其发展动力是以求书写之迅速,发展的倾向是由繁趋简。而由繁趋简必然要损坏字源,因此汉字形体的演变过程也就是对字源的否定过程。恩格斯说:“在辩证法中,否定不是简单地说不,或宣布某一事物的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种方法把它消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1页)在此对字源的否定,是汉字内部的否定因素发展的结果,是旧质向新质的飞跃,是扬弃。因为在汉字形体演变过程中,对字源的否定是从量变到质变的,所以,汉字形体的演变与字源的差异必然越来越大。而只有正确地认识这种差异,才能正确地理解文字的构形和本义。
首先,古文字从未定型期向定型期的演化,使古文字的图画成分减弱,符号成分增强。虽然提高了书写速度,但是定型后的古文字与字源出现了明显的差异,致使有些小篆从其构形上已经无法辨认出其本义。我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尽管作者许慎学识渊博,“五经无双”,又博访通人,治学态度严谨,然而由于他没有看到未定型期的甲骨文和金文,只能根据在形体上发生了很大变化的定型期的小篆和初步定型期的籀文来分析字形,难免把一些字的本义解释错了。
例一:已,《说文》:“巳,已也,四月阳气已出,阴气已藏,万物见,成文章,故巳为蛇。象形。”
《汉语大字典》:“甲文、金文已字形又与子同,象胎儿。”
例二:为,《说文》:“为,母猴也,其为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为母猴形。”
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案:(为)从爪,从象,绝不见母猴之状,卜辞作于牵象形……意古者役象以助劳,其事或尚在服牛乘马以前。”
例三:臣,《说文》:“臣,牵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
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臣,“(甲金文)均象一竖目之形。人首俯则目竖,所以‘象屈服之形’者,殆以此也。”
以上字例可见,许慎之所以将其本义解释错了,主要是他没有看到未定型期的古文。如果他看到了未定型期的古文,这些矛盾就会迎刃而解。因为未定型期的古文,归法自然,近于图画,视而可识,望文生义,是比较好理解的。这充分说明了,古文字从未定型期向定型期的演化过程中,出现了与字源明显的差异。如果对这些差异不加以分析,不去追踪溯源,弄清其来龙去脉,而断然顾形思义,势必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其次,篆隶之变是古今文字的分水岭,隶书是今文之始,真书是今文的定型化。汉字经过隶变,形体和本质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清・胡秉虚《说文管见》:“隶书兴而字一大变,故经典用字有与篆文大异者。”隶书彻底改变了古文字那种参照实物构形的被动局面,从中由造字时的画形会意改变成了笔划态势,降低了汉字的繁难程度,提高了书写速度。这是汉字历史上一次空前的大简化,也是汉字历史上否定字源最深刻的一次。
例一:同化,篆异而隶同。(1)“有朗”中的“月”篆字为“月”,“朝服”中的“月”篆字为“舟”,“骨脓”中的“月”篆字为“肉”,而隶变皆为“月”。(2)篆字“然”下的火苗,“马”的四条腿,“鱼”的尾巴,“鸟”的两脚,隶变皆为“…”(四点水)。(3)“春泰奉秦奏”它们的上部在篆字中皆然不同,隶变统一为“ ”(春字头)。
例二:异化,篆同而隶异。(1)心,“性恨”(在左)、“恭慕”(在下)、“志意”(在下),而在篆字中皆为“心”形。(2)人,“保仁”(在左)、“负色”(在上)、“卧咎”(在右)、“饰饬”(在右上),而在篆字中皆为“人”形。
例三:讹化,以讹传讹,刃非成是。(1)前,篆字为“从止舟上”(《说文》),隶变为“前。”(2)要,篆字为“身中也,象人要自臼之形”(《说文》),隶变为“要”。(3)曰,篆字上面不封口,隶变成扁日。
例四:位移。(1)“崩晃界垄攀翌”此隶变成为上下结构的,在篆字中原为左右结构。(2)“印峰魂裙稿惬”此隶变成为左右结构的,在篆字中原为上下结构。
例五:简化,篆繁而隶简。(1)阝,“郡邻”(此在右篆字原为“邑”),“隘院”(此在左篆字原为“阜”)。(2)雷,篆字雨下三个田,隶变为一个田。尘,篆字土上三个鹿,隶变为一个鹿。(3)“蜂烽锋”中的“狻弊字皆为“逢”,隶变为“狻薄
例六:繁化,篆简而隶繁。(1)故意繁化,南唐・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三十九卷:“随意增益,妄施小巧,以异为博,以多为贵。”例如“书增减真隶,别为一格”的“板桥体”(清・牛应之《雨窗消息录》)(2)类化变繁,双音联绵词中的两个字互相影响,产生的类化变繁。如篆字“凤皇”而隶书为“凤凰”。(3)异化变繁,由于假借反客为主,其本义异化为形声字。如篆字“莫北要”隶书皆加义符为“暮背腰”。(4)义化变繁,即给假借字加义符,由假借字变成形声字。如篆字“采辟”隶书加义符为“菜避”。
上述六例,其中繁化:第一种故意繁化属于个别现象,后三种皆为形声的产物。形声属于造字范畴,而不属于隶变范畴。因此,繁化不影响汉字由繁趋简的发展倾向。其中同化、异化、讹化、位移、简化等则对古文字形体和结构进行了大刀阔斧地改造,对字源进行彻底的否定,使古文字的象形性特征基本丧失殆尽,趋于符号化,以致于有些字构形上未免有悖于“六书”。如此再一味按图索骥,据形辨义,难免造成“马头人为长,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说文》)的笑话。
最后,草书的特点是结构省简,笔划纠连,笔势疾速,书写方便。虽然它损正体之规矩,存字形之梗概,极大地破坏了字源,但是它笔画简捷,符合汉字由繁趋简的发展倾向。所以它不仅起到了导变新体的历史作用,而且是真书定型以来简化汉字的有生力量。例如,山东掖县云峰山的魏碑刻石(刻于公元511年)中就出现了一些草书简化字,宋元以来的刻本更多有草书简化字,这些草书简化字多与现今的简化字相同或相近。毛泽东同志说:“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成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见《中国语文》1953年6月号)解放以来,通过对草体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其在简化汉字中的极积作用,极大地简化汉字形体,使现今许多简化字是草书楷化,例如:“长东书为麦乐学办实应兰马凤”等,这些字无疑简省了笔画,提高了书写速度,但是仅存字形之梗概,严重破坏了“六书”法则,否定了字源,已无法再据形辨义了。
归根结蒂,汉字形体演变的过程,也就是对字源否定的过程。它不再象汉字产生时那样体现“六书”的规律性,而是为追求书写之迅速的实用性而不惜破坏“六书”的规律性,如同“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从而使汉字成为“不象形的象形字”。(作者:萧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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