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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讲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中庸赏析作者:贾陆英发布:贾陆英

2020-11-16 12:15

“自自:从,由诚明明:明白,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则:即,就明矣;明则诚矣。”

由真诚而自然明白道理,这叫做天性;由明白道理而后做到真诚,这叫做人为的教育。真诚也就会自然明白道理,明白道理后也就会做到真诚。
上一章“哀公问政”,是《中庸》第二部分的最后一章,指出“诚”是贯通天人的大道。第二十一章,承接上章关于“诚”的论述而立言,由此开始了《中庸》第三部分。这部分从本章至三十三章,共十二章,专论“诚”。本章是中心论点,以下各章,都是从不同角度对本章的引申和发挥。
本章只有短短两句话:“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意思是说:“由真诚而自然明白道理,这叫做天性;由明白道理而后做到真诚,这叫做人为的教育。真诚也就会自然明白道理,明白道理后也就会做到真诚。”这里的“自”字,指从哪里,由哪里。“明”字,指明白。
《中庸》说:“天命之谓性”,认为人性来自于上天的赋予,而真诚乃是“天之道”。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明”的过程,或者说,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人性的发展、健全、完善过程,就叫做“自诚明,谓之性”。这个过程也就是“率性之谓道”;《中庸》又说:“修道之谓教”,按照“道”的原则修养叫做“教”,能够坚持这样做的人,就是“诚之者”,也就是努力实践真诚的人。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明”的过程,就叫做“自明诚,谓之教”。自“诚”而明与自“明”而诚,不是两个过程,而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无论是天性使之真诚,还是后天人为的教育使之真诚,只要做到了真诚,二者也就合一了。所以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这是对天人合一思想的又一种表达。
本章告诉我们,明道向善是不问先天、后天的。孟子说得好,“人皆可以为尧舜。”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择善而固执之”,按照“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要求,发扬“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的顽强进取精神,就一定可以达到“真诚”的境界,成为一个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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