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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论语问答录作者:贾陆英发布:贾陆英

2020-11-12 15:47

子曰:“道道:引导之以政,齐齐:整齐。这里是统一人们行动的意思之以刑,民免免:免于犯罪,免于受罚而无耻耻:羞耻之心;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格:规矩、规范。这里是人心归服,走正道的意思。”

孔子说:“用行政命令来引导百姓,用刑罚来强迫百姓服从,百姓只是求得免于犯罪受罚,却没有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化来引导百姓,用礼制来统一百姓的行动,百姓就会有羞耻之心,并且人心归服,走上正道。”

孔子怎样论述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

本章是孔子关于德主刑辅治国方略的经典之论。学习和掌握孔子的这一重要思想,要认真理解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一是“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这两种治国方法的关系。为政篇第一章,孔子提出为政以德的治国理念。本章可以看做是孔子对为什么主张为政以德的回答。孔子比较了“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这两种不同的治国方法,他认为,如果只用行政命令和刑罚去整治民众,那么,他们虽然可能为了免于刑罚而不去触犯法律,但内心并不感到羞耻,不会心悦诚服。如果用“德治”来实施领导,用仁政和诚信去引导民众,用“礼乐”去教化民众,他们就会怀有羞耻之心,知荣辱,辨是非,并且心悦诚服。据此他肯定了道德教化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从这个基本认识出发,他主张“为政以德”,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治国的基础,把社会秩序的稳定建立在人们道德自觉的基础之上。孔子在两千多年以前提出的这个重要思想,对于我国的政治、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华民族重道德、讲礼仪的优良传统,促进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伦理学思想、道德体系和道德教化体系的发展。

二是“道之以德”与“齐之以礼”的关系。这是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两个方面。道之以德,使百姓有耻;齐之以礼,使行为有据。德与礼的关系,也就是仁与礼的关系,二者是统一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是孔子思想的重要内容。

《左传》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礼是我国古代社会等级制度的规范,它的作用在于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秩序、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初的“礼”,是上古时代贵族祭祀神灵、祈求幸福的仪式。在孔子之前,人们主要是从“天命”的神秘观念上,从祭祀的仪式上去认识“礼”。孔子赋予“礼”新的内涵,强调“礼乐”之重要,不在于它的表面形式,而在于它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移风易俗的教化功能。一方面,他认为“仁”是“礼”的人性根源和内在依据。“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就是强调“仁”是“礼”的根本,人如果失去了“仁”,就不可能心悦诚服地实施“礼”。另一方面,他又强调“礼”对于“仁”的规范作用。“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就是说“仁”的思想和行为要有一个社会认可的标准,这就是“礼”。

本章关于德与礼关系的思想,对于今天我们的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重要借鉴意义,应该认真研究分析。“礼”的具体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但是,任何一种社会都需要“礼”来规范,这是毫无疑问的。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孔子关于“礼”是社会规范和人们行为准则的思想,尤其具有宝贵的价值。

三是“政、刑”与“德、礼”的关系。孔子论治世之道,主张以德化民,强调德与礼的重要性,倾向于扩大教化的效用。同时,他明白人类天赋不齐的事实,因此,并不否定政与刑的作用。二者相比较,他更看重德与礼,主张以道德教化为主,把刑罚作为教化的辅助手段。荀子提出“隆礼重法”,是对儒家治国方略的重要补充、丰富和发展。由于后世儒家提出的“道统”说把荀子排斥在外,荀子的这一重要思想当然不可能被他们继承下来。

当今时代,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德治与法治的辩证关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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