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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回 罢官赋闲

岳飞新传作者:王曾瑜发布:华夏士子

2020-8-19 22:03

岳飞不能制止张俊的胡作非为,于七月初回『行在』临安府后,【1】便愤慨地提出辞呈,请求宋高宗罢免自己的枢密副使,『别选异能,同张俊措置战守』。

宋高宗和秦桧为对付三大帅,事实上采用了利用嫌隙,使之互攻,以坐收渔利的方针。在韩世忠的问题大致解决后,紧接着就准备对岳飞下毒手,更何况岳飞出使时的所作所为,完全拂逆了朝廷的旨意。尽管如此,宋高宗仍然耍弄帝王权术,他在不允诏中说,『朕以二、三大帅各当一隅,不足以展其才,故命登于枢机之府,以极吾委任之意』。『今卿授任甫及旬浃,乃求去位,行府之命,措置之责,乃辞不能。举措如此,朕所未喻。夫有其时,有其位,有其权,而谓不可以有为,人固弗之信也』。词意如此剀切,宋高宗似乎是全心全意希望岳飞施展才能,『御敌』抗金,尽管岳飞不识抬举,而皇恩仍是曲加优容。【2】其实,这不过是一纸侮弄忠肝义胆的臣僚的文字游戏。宋高宗再也没有强令岳飞去行使『措置之责』,前沿的军务全由张俊设在镇江府的枢密行府包揽,岳飞和韩世忠一样,留在行朝,有虚位而无实职。【3】

当得知金朝已再次明确表示了愿媾和的意向,倔强的岳飞仍不肯暗默保身,他明知皇帝的主意毫无挽回余地,却依然上奏,犯颜直谏。他说,『金虏无故约和,必探我国之虚实』。『今日兀术见我班师,有何惧而来约和?岂不伪诈。据臣所见,见为害,不见为利也』。【4】

宋高宗下不允岳飞辞职诏后,对岳飞的弹劾奏章也接踵而至。这是在秦桧的唆使下,由右谏议大夫万俟卨和御史中丞何铸、殿中侍御史罗汝楫三名台、谏官出面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是,像岳飞那样兢兢业业献身抗金事业的人,确实并无什么把柄,可资以纠弹。即使在此类肆意诬蔑的奏章中,也不得不承认岳飞『蚤称敢毅,亟蒙奖拔』,『慨然似有功名之志,人亦以此称之』。作为攻讦口实者,主要是以下数事。第一,『不避嫌疑,而妄贪非常之功;不量彼己,而几败国之大事』。言语含混,其实是指岳飞建议立皇储和反对与金媾和。此两事仅一笔带过,尚不作为攻讦的重点。第二,『自登枢管,郁郁不乐,日谋引去,以就安闲,每对士大夫但言山林之适』,『不思报称』,『亦忧国爱君者所不忍为也』。第三,淮西之役,『坚拒明诏,不肯出师』,『略至龙舒舒州别名而不进』,『以玩合肥之寇』。第四,『衔命出使,则妄执偏见,欲弃山阳楚州别名而守江』,『以楚为不可守』,『沮丧士气,动摇民心』。【5】后两条则完全是摭拾张俊之唾余,含血喷人。

由于张俊对岳飞援淮西的问题,不断地散布流言飞语,有人曾劝岳飞与张俊进行『廷辨』,岳飞却说:

『吾所无愧者,此心耳,何必辨。』

岳飞胸襟坦荡,认为不辨自明,然而在事实上,援淮西之谤,却渐至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地步。

宋高宗也把握时机,亲自出面配合,他说:

『飞于众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盖将士戍山阳厌久,欲弃而之他,飞意在附下以要誉,故其言如此,朕何赖焉!』

秦桧连忙帮腔说:

『飞对人之言乃至是,中外或未知也。』【6】

按照惯例,台、谏官上章弹劾之日,即是宰执引咎辞官之时。更何况是岳飞,他既明白朝廷的用心,更以素餐尸禄为耻,他上奏沉痛地说,『臣性识疏暗,昧于事机,立功无毫发之微,论罪有丘山之积』。『岂惟旷职之可虞,抑亦妨贤之是惧,冀保全于终始,宜远引于山林』。【7】岳飞通过耿著的冤狱事件,更体察到了秦桧的心狠手辣,他深知自己的退闲,决不意味着秦桧就能善罢甘休。故岳飞摆脱宋代辞职奏的常规,特别强调『保全于终始』的问题。

八月九日,宋高宗不失时机地解除岳飞枢密副使的职务,为岳飞保留了少保的阶官,又『特授』他原来的武胜、定国军两镇节度使,充万寿观使的闲职。在罢官制词中,宋高宗说岳飞的『深衅』,『有骇予闻,良乖众望』,但他仍然宽大为怀,『记功掩过』,『宠以宽科全禄』,『所以保功臣之终』。他要求岳飞『无贰色猜情』,『朕方监此以御下』。【8】表面上看,罢官制与岳飞的辞职奏是互相呼应的。其实,宋高宗根本不想『保功臣之终』,而是在『贰色猜情』一句中,埋伏了杀机。岳雲也保留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的遥郡官阶,改任提举醴泉观,与父亲一同退闲。【9】岳飞的幕僚沈作喆为他作谢表说:

『功状蔑闻,敢遂良田之请;谤书狎至,犹存息壤之盟。』

岳飞对『谤书』表明了理所当然的蔑视,但对宋高宗『保功臣之终』的盟誓,却仍以臣子之礼,而表示感戴之情。秦桧读此谢表,更是怀恨在心。【10】

宋廷对岳飞的幕僚非常忌恨。岳飞任枢密副使后,尚有于鹏、党尚友、孔戊、孙革、张节夫等十一人与他过从甚密。岳飞出使楚州时,他们都被岳飞奏辟,充任枢密行府的属官。岳飞不去镇江府后,他们仍始终不渝地追随岳飞,『各请宫祠,平居无事,聚于门下』。宋廷发表他们为地方官,『趣令之任』,强行遣散,以防他们再与岳飞直接往来,为之出谋划策。【11】高颖本是北宋进士,『陷伪十年,固穷守节』,【12】他迟至绍兴十年九月,方出任岳飞湖北、京西宣抚司参议官。高颖主动请求,愿『裨赞岳飞十年连结河朔之谋』。【13】岳飞被解除兵柄后,高颖曾任司农少卿,旋即以『实无他能』为由而『放罢』。无差遣实职的高颖回到鄂州。宋廷害怕他与王贵、张宪等有交往,在岳飞罢官的前一日,又发表高颖添差福建路安抚大使司参议官,『添差』意味着并无实职,『限三日之任』,并且命令湖、广总领林大声『优与津发』。【14】

岳飞闲废后,一无兵,二无权,对皇权已毫无威胁,对宋廷的降金乞和活动也无力干预。但是,宋高宗和秦桧并未至此罢休,罢官仅是完成了陷害岳飞的第二步骤。


【1】【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八月甲戌注。

【2】【金佗续编】卷4【乞罢枢密副使仍别选异能同张俊措置战守不允诏】。

【3】【会编】卷206,【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七月,八月甲戌注。

【4】【会编】卷207【岳侯传】,【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七月癸丑注。

【5】【金佗稡编】卷2l【建储辨】,卷22【淮西辨】,卷23【山阳辨】,【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七月壬子,八月甲戌,孙觌【鸿庆居士集】卷36万俟卨墓志铭。

【6】【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七月癸丑。

【7】【金佗稡编】卷15【乞解枢柄第二札子】,【乞解枢柄第三札子】。

【8】【金佗续编】卷2【武胜定国军节度使万寿观使奉朝请制】,【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八月甲戌,【宋会要】职官78之4l。按【会编】卷206,卷208【林泉野记】,【宋会要】职官54之14载岳飞充醴泉观使,系误。

【9】【金佗稡编】卷9【诸子遗事】,【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

【10】沈作喆【寓简】卷8。

【11】【要录】卷14l绍兴十一年八月甲戌注,己卯。

【12】【要录】卷132绍兴九年九月戊子,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辛酉,【宋会要】选举34之52。,

【13】【金佗续编】卷10【令措置河北河东京东三路忠义军马省札】,卷11【令遣发参议官高颖措置三路忠义军马省札】,【要录】卷137绍兴十年九月乙卯。

【14】【要录】卷141绍兴十一年七月辛丑,八月癸酉,【宋会要】职官70之Z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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