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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卅四回 退守江阴军

岳飞新传作者:王曾瑜发布:华夏士子

2020-8-19 19:44

岳飞回泰州后,不愉快的事又踵而至。

前军统制傅庆是一员悍将,岳飞一直非常倚重于他。傅庆也恃才傲物,把长官岳飞视为平交,他经常吹嘘说:

『岳丈所主张此一军者,皆我出战有功之力。』

傅庆不时向岳飞需索钱财,岳飞总是有求必应,愤慨解囊。岳飞出任通、泰州镇抚使后,治军更加严肃,对博庆不能象以往那样宽纵了。傅庆因此心怀不满,打仗不肯出力,承州之战也没有军功。有一回,傅庆迎接刘光世部将王德,就向王德表示,原重新隶属旧日的长官『刘相公』,王德当即应允。统领张宪听到两人谈话,便将此事报告岳飞,岳飞非常生气,但隐忍未发。

稍过若干时日,岳飞命众将比赛射艺。其他将领射箭都未超过一百五十步一步为五宋尺,约合1.55米,唯独傅庆连发三箭,都达一百七十步。岳飞赏他三杯酒。接着,岳飞又颁赏承州城下的战功,命令取宋高宗『宣赐』的战袍和金带,交付王贵。傅庆带着几分醉意和妒意,出面拦阻,说:『赏有功者』

岳飞问:

『有功者为谁?』

傅庆说:

『傅庆在清水亭有功,当赏傅庆。』

岳飞发怒,喝退傅庆。傅庆不服,竞下阶焚烧战袍,捶毁金带。岳飞怒不可遏,说:

『不斩傅庆,何以示众!』

下令将傅庆推出斩首。【1】十月下旬,以『玩寇养尊』著称的刘光世【2】上奏朝廷,他反诬岳飞等人『迁延五十余日』,『又巧为辞说,抵拒会合指挥』,因而招致楚州的陷落。签书枢密院事赵鼎主张『诘刘光世等违命不救楚州之罪』,他为宋高宗草拟御批说:

『逐官但为身谋,不恤国事,且令追袭金人过淮,以功赎过。』

但宋高宗认为:

『光世当此一面,委任非轻,若责之太峻,恐其心不安,难以立事。』

于是,宋高宗发布的诏旨中反而嘉奖刘光世『体国忠勤』,令他『节制诸镇『,「戮力保守』通、泰两州。【3】刘光世对朝廷的姑息迁就,纯粹是照顾体面的嘉奖,也并不真正感戴。他依然不发一只一卒渡江,支援通、泰两州的防务。

在承州和楚州之间,有樊梁、新开和白马三个湖泊,绵亘三百宋里。【4】当金军于建炎三年攻陷扬州时,渔民出身的梁山泊在今山东巨野、梁山、郓城三县间抗金义军领袖张荣,号称『张敌万』,他率领其军分乘数百艘船只,由清河南下,转移到这个湖泊和沼泽地带,驻扎于鼍潭湖。义军将茭草堆积成墙,再用泥土涂抹粘合,建成一度茭城,作为据点,神出鬼没地打击敌人,队伍发展到一万多人。金军于建炎四年十一月,乘天寒冰冻之机,并力攻打鼍潭湖的茭城,张荣舟师抵挡不住,焚烧积聚,撤往通州。【5】

完颜挞懒破茭城得手后,便以号称二十万的大军,猛扑泰州。当时,泰州城无险可恃,无粮可守,岳飞兵力又与金军相差悬殊。岳飞接到命令,要他『可战即战,可守即守』,如不可守,则保护百姓,撤退到江岸的沙洲。

十一月三日,岳飞放弃泰州城,率军退保泰兴县的柴墟慎。柴墟镇一度作为泰兴的县治,有一道城墙。【6】岳家军依托柴墟镇的旧城,抗击金军,掩护几十万百姓和军队家属渡江南撤。

敌人的大军迫来,与岳家军在南霸塘展开激战。岳飞身中两枪,仍然指挥将士死战,终于打退金兵,很多敌人毙命于河里,『河流为丹』。岳飞亲自率领二百名精骑断后。在留驻江北的最后几日内,粮食断绝,岳家军只能割敌尸充饥。十一月七日,岳飞率军最后自柴墟镇渡江。他因泰州失守,上奏『待罪』。

宋廷也谅解他的处境,没有给予处分,只是命令他在江阴军『就粮』,防守江岸,『毋得透漏』金军。【7】

同江南的辉煌胜利相反,岳家军在淮东遭受了挫败,进不能复承州以救楚州,退不得守泰州而保通州。几个月前,岳飞上状宋廷,谋求『重难任使』,不愿当通、泰州镇抚使,自以为可以旗开得胜,马到成功,这说明他自建康胜捷后,存在着不切实际的轻敌思想。但是,岳飞并末因此而灰心丧气,暂时的挫折绝没有磨灭,而是砥砺着他败后求荣、光复故土的斗志。


【1】【会编】卷143,【要录】卷38建炎四年十月。关于傅庆对王德的请求,【会编】的清光绪刻本信『欲复事刘相公』,而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作『欲伏侍刘相公』,稍异。

【2】叶适【冰心别集】卷12【四屯驻大兵】。

【3】【金佗稡编】卷25【承楚辩】,【要录】卷27建炎四年九月丙寅,卷38建炎四年十月戊子,丙申。

【4】【宋史】卷448【赵立传】,【要录】卷33建炎四年五月乙丑。又【东牟集】卷9【论楚州事札】只说有白田、新开两湖,稍异。

【5】【会编】卷143,【要录】卷33建炎四年五月乙丑,卷39建炎四年十一月丙午。

【6】【元丰九域志】卷5载,柴墟镇在泰兴县境。【读史方舆纪要】卷23载,泰兴县新城号称城,是在宋神宗时,『知县尤袤排众议』而筑。据【宋史】卷389【尤袤传】,尤袤乃是在绍兴末修筑泰兴『外城』,与柴墟镇之旧城是两回事。【读史方舆纪要】之记载有错论之处,参见【嘉靖惟扬志】卷2【建革志】,卷7【镇市】。

【7】关于岳飞退守江阴军的叙事,还参据【金佗稡编】卷25【承楚辩】,【会编】卷143,【要录】卷39建炎四年十一月丙午,庚申,其日期稍异。十一月三日放弃泰州。据【金佗稡编】卷5【鄂王行实编年】,十一月七日渡江,据【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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