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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六十一起神宗元豐八年十一月盡其月

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焘发布:福哥

2020-6-5 01:37

巻三百六十一 元豐八年乙丑,一〇八五

起神宗元豐八年十一月盡其月

十一月癸巳,詔強盜按問欲舉自首者,不用減等。舊錄云:初,熙寧中應強盜賊證未明,因擬被執而能自言,皆從末減。時司馬光以為非是,刑部觀望,有請,從之。新錄辨曰:按問欲舉條制,第四巻論之已詳。自『初熙寧中』至『從之』四十字並刪去。明年二月末范純仁奏當考。第四巻事,在是年四月二十五日。

朝奉郎、直龍圖閣、權發遣京東路轉運使范純粹知慶州,代其兄純仁也。

丁酉,祔神宗神主於太廟第八室。新紀云:祔神宗神主於太廟,樂曰大成之舞

朝議大夫鮮于侁為京東轉運使。熙寧末侁已嘗為京東轉運使,於是司馬光語人曰:『今復以子駿為轉運使,誠非所宜。然朝廷欲救東土之弊,非子駿不可。此一路福星也,可以為諸路轉運使模範矣。』又曰:『安得百子駿布在天下乎!』侁既至,奏罷萊蕪、利國兩監鐵冶,又乞海鹽依河北通商,民大悅。又乞止絕高麗朝貢,只許就兩浙互市,不必煩擾朝廷。事雖不行,然朝廷所以待高麗禮數,亦殺於前云。此據李豸所作侁行狀及范鎮墓誌。侁傳載侁事極疏略,亦不載侁再為京東漕也。

辛丑,德音降兩京畿內、河陽管內死罪一等,囚杖已下釋之;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侍御史劉摯言:『伏見陛下聽政以來,除三省、樞密院執政奏中外,其餘應合上殿臣僚,至今未降指揮。臣竊謂臨御之始,正宜開廣聰明,延見臣下,有所訪問。雖臣子論事,自可列上章疏,然事固有言之猶不能盡者,而況文字之間哉!理之隱微,情之曲折,必假指畫,反復於前,庶幾為能明之。臣竊料向來方是先帝山陵,禮有未遑,今陞祔已畢,欲乞先次許令臺諫官以時上殿奏事。』據摯奏議自注,十一月十一日奏此。

壬寅,詔中書舍人錢勰再看詳高麗入貢儀式。

承議郎李士京為編修官,並依元豐七年十月二十一日指揮。元豐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指揮未見,恐此或有脫誤。新、舊本同,當考。

詔在京物貨場見在物貨應輸錢者,並蠲免。

詔:『石得一已充永裕陵使,罷入內副都知及兼領差遣,其提舉監教馬軍所、提舉訓練皇城司親從親事官射弓,並差入內押班梁從吉管勾。同文館所差內侍押班劉有方、入內省申奉聖旨入內東頭供奉官武球等並落閣子下。武球、陳處約、趙禮、劉瑗、蘇珪特與轉官及減年磨勘轉出。張士彥帶勾當後苑,先次與差走馬承受。西頭供奉官陳端、郝隨、王遘,殿頭劉友端並與走馬承受。』張士彥等五人,并西頭供奉官張琳、石燾,高班韓邈、胡絢各與等第減年磨勘,奉旨依已得指揮。密詔十一月十二日。

復管城縣為鄭州,以監察御史劉拯及縣令周邠有請也。舊錄云:熙寧初,鄭之吏民以徭役供億,公私疲弊,願省為畿邑。詔從其請。至是,以監察御史劉拯及邑令周邠有請也。新錄辨曰:鄭州廢於熙寧之初,復於元祐之初,廢併、興復之由,各繫於當時,不必並載,自『熙寧』至『是』二十七字並刪去。熙寧五年八月五日廢鄭州,元祐元年正月十二日復軍額。

于闐國進馬,賜錢百二十萬。

步軍副都指揮使苗授以疾乞宮觀,詔給寬假,諸州管勾官不奏差。政目十三日當考。

甲辰,詔還開封府解額百人。熙寧中罷開封府解額,併歸太學,至是復之。舊錄云:先帝增闢太學養士,欲廢科舉,首罷開封解額,併歸太學,至是復之。新錄辨曰:增闢太學養士之法,備見神宗實錄,不必復載於此,今自『先帝』至『舉首』十三字,並刪去。元豐三年十二月十二日罷開封府解額,非熙寧也。紹聖三年八月十六日

以登聞鼓院、檢院闕歸中書省,三年為任。降永裕陵副使、宣政使、登州防禦使宋用臣為皇城使,依舊登州防禦使、監滁州酒稅務。言者謂其興利苛細,故有是命。舊錄云:命官考究未畢而有是責。新錄但削去六字不復辨說,當考言者姓名,并當去之。政目云:永裕陵副使、宣政、登防宋用臣興置財利,類多欺罔,特降皇城使,依舊登防、滁酒,其根磨不行。政目所云『根磨不行』,即舊錄所云『考究未畢』也,更詳之。明年正月十四日,當併此。

河東路經略司言:『北人於火山軍界疊石為牆,慮蓄姦謀為侵占之漸。』詔:『左藏庫副使趙宗本詣牆所體訪,畫圖以聞。如侵舊界,即移牒毀拆,仍當為先備。』未幾,復言北人聲言欲爭據石牆,乞增兵防托。詔沿邊安撫司密共覘視,若侵占有實,奏拆去。

詔諸路察治私置廂獄。

通議大夫盧革卒。盧革以十一月十四日訃聞,十六日乃差革子秉知湖州,十二月十一日又聽革傳養。舊錄如此,新錄因之。或革死時在十二月十四日,舊錄誤載於十一月十四日,更須詳考。

丙午,步軍都虞候、雄州團練使劉昌祚知渭州,代盧秉也,以秉知湖州。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昌祚知渭州,元年二月二十八日知熙州,三月二十二日徙渭州。

劉摯言:先朝以昌祚嘗小有功,用之管軍,知延州,中外不以為允。先朝升遐,召入宿衛,物議稍以慰愜。今者渭州之命,羣議復駭。臣竊聞祖宗之法,不以武人為大帥,專制一道,必以文臣為經略,以總制之。武人為總管,領兵馬,號將官受制,出入戰守,惟所指揮。國家承平百有二十餘年,內外無事,以其制御邊臣,得其道也。臣嘗伏念御邊禦敵,深得上策,所以遺後世者久而不可以改,此其一也。唐先天、開元中,薛訥、郭元振、張嘉正、王晙、蕭嵩、杜暹、李適之自節度使入相。李林甫疾儒臣以邊勞至大任,欲杜其漸,以固己權,說明皇曰:『以陛下雄才,國家富強,而敵人未滅者,由文吏為將,憚矢石,不以身先。不如用蕃將,彼生長戎馬、矢石間,陛下用之,必盡死力。』明皇然之。以安思順代李林甫領節度,擢安祿山、高仙芝、哥舒翰等為大將。林甫利其為蕃將,無入相資,故祿山得兼三道勁兵,卒稱兵蕩覆天下,唐室遂微。臣竊謂祖宗之法,不以武人為大帥,用意深遠,非淺見者所能測知。如昌祚人材,未為難得,誠使卓然過人,可以付屬,而祖宗之法由此廢矣。伏願選內外文臣從官嘗守邊者,使為大帥,則祖宗之法常存不廢。不幸後世有引此事為比,使武人帥邊,而不虞之禍,如前世之甚者,豈可不豫防其漸乎!尋詔:『管軍常多闕員,劉昌祚已差知渭州,宜令別取旨差官。如已降告,即行繳納。』御集十二月二日,今附此。十二月二日壬戌,改命劉庠知渭州。

詔馬軍所闕馬應給者,在京府界、京東京西河東陝西路無過七分,河北路無過六分。

樞密院勘會已降指揮,提舉府界、三路保甲官並罷,令逐路提刑及府界提點司兼領;所有保甲,只冬教三月;仍自來年正月一日施行。詔:『應申奏及行移保甲文字稱某路提點刑獄兼提舉保甲司、逐縣監教官並罷,只委令佐監教。十都保甲已上縣分,於冬教前自京差指使一名,往彼同監教。提舉保甲司各置勾當公事并指使一員。』實錄但書罷監教保甲官,置勾當公事及指使一員,今用樞密院時政記本文。

監察御史王巖叟嘗言:臣竊以保甲之法,行之累年,朝廷固已知人情之所共苦,而前日下詔蠲疾病,汰小弱,釋第五等之田不及二十畝者,省一月之六教而為三日之併教,甚大惠也。據王巖叟朝論云,奏乞罷監教保甲狀并劄子,十月十一日上,今附十一月十六日。保甲蠲疾病、汰小弱、釋第五等田不及二十畝者,四月二十二日乙酉指揮。併教三日,據司馬光七月十二日奏,當亦在四月間。然其司尚存,其患終在。今臣蒙恩,由河北知縣擢置御史,敢以其所目見而身自歷之者為陛下言,不敢隱其實以欺朝廷,亦不敢飾其事以罔成法,惟陛下垂聽幸甚!朝廷知教民以為兵,而不知教之太苛而民不易堪;知別為一司以總之,而不知擾之太煩而民以生怨。教之欲以為用也,而使之至於怨,則恐一日用之有不能如吾意者矣,不可不思也。民之言曰,教法之難不足以為苦也,而羈縻之虐有甚焉;羈縻不足以為苦也,而鞭笞之酷有甚焉;鞭笞不足以為苦也,而誅求之無已有甚焉。方耕而輟,方耘而罷,方幹而去一〇,此羈縻之所以為苦也。其教也,保長得笞之,保正又笞之,巡檢之指使與巡檢者又交撻之,提舉司之指使與提舉司之幹當公事者又互鞭之一一,提舉之官長又鞭之,一有逃避,縣令又鞭之。人無聊生,每相與言曰:『恨不死爾!』此鞭笞之所以為甚苦也。創袍、市巾、買弓、修箭、添弦、換包指、治鞍轡、蓋涼棚、畫象法、造隊牌、緝架、僦椅桌、團典紙墨一二、看廳人僱直、均菜緡、納羂粒之類,其名百出,不可勝數。故其父老之諺曰,『兒曹空手,不可以入教場』,非虛語也。都副兩保正、大小兩保長一三,平居於家,婚姻喪葬之問遺,秋成夏熟,絲麻穀麥之邀求,遇於城市,一飲一食之責望。此迫於勢而不敢不致者也。一不如意,則以藝不應法為名,而捶辱之無所不至。又所謂巡檢者、指使者,多由此徒以出,貪而冒法,不顧後禍,有踰於保正、保長者,此誅求之所以為甚苦也。又有逐養子、出壻,再嫁其母而兄弟析居以求免者,有毒其目、斷其指、炙烙其肌膚以自至於殘廢而求免者,有盡室以逃而不歸者,有委老弱於家而保丁自逃者。保丁自逃,則法當督其家出賞錢十千以募之。使其家有所出,當未至於逃;至於逃,則困窮可知,而督取十千,何可以得?故縣縣皆常有數十百家老弱嗟咨於道路,哀訴於公庭。如臣之愚,且知不忍,使陛下仁聖見之,當如何也?又保丁之外,平戶之家凡有一馬,皆令借供。逐場教騎,終日馳驟,往往至於飢羸殘壞而就斃,誰復敢言?或其主家偶因出處,一誤借供,遂有追呼笞責之害。又或其家官逋督迫,不得已而易之,則有抑令還取之苦,故人人以有馬為禍。此皆提舉司官吏倚法以生事,重為百姓之擾者也。臣竊為古者未嘗不教民以戰也,而不聞其有此,何則?因人之情而為之法爾。夫緣情以推法,則愈久而愈行;倚威以行令,則愈嚴而愈悖。此自然之理也。獸窮則搏,人窮則詐,自古及今,未有窮其下而能無危者。臣觀保甲一司上下官吏,無毫髮愛百姓意,故百姓視其官司,不啻虎狼,積憤銜怨,人人所同。比者保丁執指使,逐巡檢,攻提舉司幹當官,大獄相繼,今猶未已。雖民之愚,顧豈忘父母妻子之愛,而喜為犯上之惡以取禍哉?蓋激之至於此極爾!臣以謂蓄而益深,安知其發有不甚於此者?情狀如此,不可不先事而處一四,以保大體,為安靜計。夫三時務農,一時講武,先王之通制也。臣愚以謂一月之間,併教三日,不若一歲之終,併教一月。農事既畢,無他用心,人自安於講武而無憾。遂可罷提舉司,廢巡教官,一以隸州縣一五,而俾逐路安撫司總之。每俟冬教,則安撫司擇巡教官分詣諸邑,與令佐同教於城下,一邑分兩番,當一月。起教則與正長論階級,罷教則與正長不相誰何。而百姓獲優游以治生,無終年遁逃之苦,無侵漁苛虐之患,無爭陵犯上之惡矣。且武事不廢,威聲亦全,豈不易而有功哉?惟陛下深計遠慮,斷在必行,以省多事,以為生靈安樂之惠,以為國家安靜之福,天下幸甚。併教三日,見司馬光七月十二日奏。又言:『三路提舉保甲錢糧司名列監司,實無職事,逐處郡縣,惟有封樁錢數百千文,歷五七道,一月之間一轉結而已。每至巡教,無可指揮,徒使州縣有逢迎煩擾之弊,若俾他司兼之,理無不可,伏乞廢罷,以省冗員。』

既罷提舉錢糧司,罷錢糧提舉,即此八月二十六日。巖叟又言:『昨在河北知縣,親見保甲之患非止一端。及蒙恩詔為御史,即詳具保甲利害,條列劄子,欲求面奏。而未到闕間,已承朝廷有指揮止令冬教一月。暨臣赴臺供職,適主兵察。竊見新保甲法,尚存提舉教閱一司一六,及改逐縣巡教官為監教官,乃知朝廷未察所以為保甲之患者大本猶在。臣頃至以先所具到劄子上進,仰冀陛下委曲知保甲之害,蓋由提舉一司官屬不體朝廷之本心,倚法用情,奉行深刻所至。百姓一聞其名,自已疾首蹙額,無安樂意。今雖曲為之防,須亦別自生姦,終恐為害不已。伏望陛下深察民情,廢罷提舉保甲一司及監教官,但令州縣及安撫司主之,使百姓安心於為生,以樂聖政,不勝幸甚。若不罷提舉保甲司及逐縣監教官,則是保甲無事之時猶遭脅制,未免侵漁,終年不減騷擾之患,此朝廷不可不察也。且一司官屬,三路不下數百員,虛費廩祿,亦非久遠可行之理。今來指揮,指揮在八月二十六日己亥。自十月至正月,分四番教閱。臣竊見民間十月場圃未終,正月夫役將興,農緒亦起,此時教習,未免有妨。惟是分為兩番,於十一、十二兩月教畢,民情頗為利便,不須分作四番。臣深曾體訪,備得其情,伏望朝廷更加詳度。若罷提舉官司,自於保甲、都保不減,在國家民兵之勢,無所虧損。又人人既得平居,泰然以為生,則國家一日用之,必樂於為用。伏望陛下勿以為疑,早發睿斷,以安百姓。如每年自京差指使往逐處同共監視教閱一七,竊恐麤勇之人,挾持朝廷所差,妄作氣勢,騷擾生事,只乞令安撫司差郡使臣為便。』十一月十六日丙午罷監教官。

又言:『伏見近降保甲畫一指揮,仍舊遣使逐處按閱者一八,竊敢為朝廷論其害。臣每見使者所嚮,其騎從之盛,風聲之峻,供億之繁,承迎之厚,郡縣為之騷然。一小郡坊郭戶,有旋染縑帛五六百疋為供帳之具者,推此一事,其餘可知。雖非使者使之如此,而州郡望風畏憚,不敢不然,故所至人情甚以為苦。又其所按保丁,雖各得銀絹三五匹、兩,而祗備按閱飲食衣服之費,已自不輕;既得之而為眾人耗蠹,又亦不少,所存以歸,能有幾許?臣深曾體問,皆云甚苦一九。若國家但令冬教,使不失農時,則家之所得,自可有餘。天恩深厚,非一按閱賜賚之比矣!竊考其情,蓋不以得一時之賞為足,而以安終身之業為樂也。況所謂賜賚者,卻祗是出於保丁人家所納役錢數內耳,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割其肉而啖之,孰若不取不割之為兩得也。臣愚伏望聖慈,因冬教以為恩,下令罷逐年按閱之煩,省役錢、封樁之擾,一以安靜養其力而舒其心,斯民幸甚。』

又言:『伏見保甲司每歲於封樁錢內支與人戶一貫文,令納一縑;縣不下千百戶,戶不下三兩匹,以為按閱支賜之備。幸蠶絲之成,則汲汲以織納,不幸不成,則貴買以赴期。緣轉運司自已散預買絹錢不少,今保甲司亦散,則是民間又生一重科配之擾,與之不為恩,臣亦以為罷之便。』

又言:『臣見每番按閱之時,一小郡有買銀六七十兩者二〇,名為和買,其實於坊郭戶上均配。期限督逼,每兩有陪三二百錢者,其為煩擾,推此可知矣。』七月二十二日甲寅,遣官按閱三路保甲。八月二十六日己亥,罷提舉錢糧官。自正月至十月,分四番教閱。十月二十八日己丑,罷提舉保甲司,令提刑兼領,止冬教三月。十一月十六日丙午,罷監教官。十二月六日丙寅,第五等戶兩丁免冬教。

朝散大夫、鴻臚少卿陳睦為直龍圖閣、知潭州,通議大夫、提舉太清宮龔鼎臣為正議大夫致仕。政目。

詔門下省置催驅房。

知泰州王子京罷,令於揚州聽旨,以侍御史劉摯言,方遣官按察子京在福建日,買茶抑配,不應猶付以郡寄故也。

知澶州王令圖言,曾建議回復大河故道二一,未聞施行。詔吏部侍郎陳安石、入內都知張茂則同相視利害以聞。尋命勾當御藥院馮宗道代茂則。十二月十四日遣李常。

禮部言,冬至、正旦朝賀,在諒闇間當罷,欲其日令羣臣於東上閤門內東門表賀,從之。

詔武舉人犯學規或貢舉法被罪,聽依進士量罪等級敘理,從蹇序辰請也。

戊申,兵部員外郎葉祖洽奏:『市易之逋,一旦官中以法督促,近雖有寬期會、減分數之詔二二,然民力已弊,必無從出;朝夕限滿,又加督促。竊以祔廟在近,願乘此時更下有司檢察,如委無可納,特議蠲放。』詔大姓戶見欠市易三分息錢並特與除放;其人戶本錢,仰所屬依詳前後所降指揮催納,不管少欠。

侍御史劉摯言:『伏見刑部侍郎蹇周輔及其子司封員外郎序辰,昨者以鹽事奉使江西、湖南,而相繼創增賣額,州縣畏懼承望,皆出配抑,使人陷罪破產,數路愁怨。朝廷已遣使按正其事,如聞周輔無所忌憚,復自論列,以飾非文過,而父子方雍容侍從,出入朝省,此豈待罪者之所宜!眾人莫不指議。臣誠恐周輔等懷患失之意,或致別為經營,以圖幸免,有失公議。伏請罷周輔、序辰見任職事,各令補外,候察治到事狀,別聽朝旨。』政目於十一月十八日載摯乞黜周輔、序辰,即此章也。今檢摯集,增入十二月三日。又二十二日,摯復有兩章。元年二月二十二日,周輔、序辰乃責。

禮部言:『高麗國奉慰使與州郡書不稱年號,惟書乙丑年。不敢留,亦不敢答,欲令館伴官說諭。』從之。

己酉,遼國賀登寶位使、琳雅、崇議軍節度使耶律白;副使、朝議大夫、守崇祿少卿,充史館修撰牛溫舒以下見於紫宸殿,次見太皇太后於崇政殿。

庚戌,錄西京左藏副使解宗禮女之所生子胡大章為三班供職,以宗禮死事也。

丁巳,鄉貢進士程頤為汝州團練推官,充西京國子監教授,以門下侍郎司馬光、尚書左丞呂公著及西京留守韓絳薦其學行,故有是命。司馬光與呂公著同章薦頤,今實錄乃不書光名,蓋脫誤也。元祐元年閏二月十八日改承奉校書,三月十四日又改。

司馬光言:『臣聞兩貴之不能相事,兩賤之不能相使,此乃物理自然,人情之常也。是以聖人立為君臣,使人臣各獻其謀,而人君裁決其是非,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此國家所以治也。若人君不加裁決,使人臣各行其意,則朝夕鬥訟,弱不勝強,寡不勝眾,不則雷同詭隨,尸祿竊位,苟且偷安,以圖目前,此國家所以衰也。然人君於是非之際,亦當三思聽察二三,昭然無疑,然後決之,自古興衰,未有不由此塗出也。夫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雖以周公之聖,召公之賢,同輔成王,猶有不悅,況邪正忠佞,各有所存者乎!臣竊惟皇帝富於春秋,太皇太后親臨萬機,事無大小,皆委於執政,垂拱仰成。萬一羣臣有所見不同,勢均力敵,莫能相一者,伏望陛下特留聖意,審察是非。若甲是而乙非,當捨乙而從甲,乙是而甲非,當捨甲而從乙,如此則羣臣莫敢不服,善政日新矣。不然,陛下雖有求治之心,事功無時而成也。況書曰:「惟辟作福、作威。」不可使用人賞罰之柄,盡歸執政,人主一不得而專也。』

又言:『臣聞古人有言,謀之在多,斷之在獨。陛下寬仁,委政羣下,或羣臣議論難一,儻陛下不決其是非,則爭辨紛紜,無時而息,事功何由而成二四?謹按蔡邕獨斷敘漢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臺閣有正處而獨執異意者,曰駁議;其合於上意者,文報曰某官某甲議可二五。」此所以各盡臣下之所見,而人主亦不失操柄也。今執政之臣,雖各相與竭力,同寅協恭;若萬一有議論必不可合者,欲乞許令各具劄子奏聞,望陛下精察其是非可否,以聖意決之,或於簾前宣諭,或於禁中批出,令依某人所奏;若羣臣猶有固爭執者,則願陛下更加審察;若前來處分果非,則勿憚改為;若灼然無疑,則決行不移耳。如此再思而行,庶幾得盡眾心,事亦少失矣。』二奏不得其時,據光集在薦程頤後。頤除西京教授,乃十一月二十一日。今並附月末,更須詳考。

侍御史劉摯言:『傳曰,有德進則朝廷尊。又曰,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伏見知樞密院事章惇,資性佻薄,素無行檢,廟堂議政,無大臣之體,專以彊橫輕肆,作俳謔之語,以淩侮同列,誇示左右。其語播於都下,散及四遠,傳以為笑。比來聖旨,增損政令之未盡善者,惇則必出異意,沮持其事,方宋用臣驕橫不法,惇在政府而與之厚善,納其所遺酒醪。雖更恩宥,臣以為大臣不廉,犯大義之責,不當如小臣論赦令前後也。謹按惇夤緣遭遇,幸得備位近輔,不深惟朝廷高爵厚祿,稍自矜重二六,以忠義圖報。而淩轢諧戲,不可謂德;閉善害政,不可謂仁;交非其人,又從而以貨取之,可謂無廉隅矣,可謂播其惡於眾矣。方且揚揚高位,人皆指而議之,殆非所以尊朝廷、厲羣下也。伏請聖斷,罷惇政事,以允公論。』宋用臣以十一月十四日責滁州監稅。此章指惇交通用臣,必在用臣責後,今附十一月末,更須詳考。劉仿、王知常撰次劉摯行實,載劾章惇疏在論蔡確十罪後,如此則當附此疏於明年末,更詳之。蔡確言章,自十一月後來累累有之。孫覺時為大諫,獨未見所上文字,明年正月末有兩章,又不知果在何時,當求覺集,別加編次。自去年十一月後來彈奏蔡確,亦王巖叟元祐元年春首章疏文耳。邢恕孫繹錄恕言行說孫覺處,當并考。

監察御史王巖叟言:『臣竊聞昨來執政大臣,初議太皇太后陛下垂簾儀制之日,門下侍郎章惇,嘗對眾肆言曰:「待與些禮數。」臣子聞之,無貴賤、無賢愚莫不變顏失色,一意共怒。伏以太皇太后陛下,先皇帝之母,皇帝陛下之祖母,天下之尊極矣。垂簾聽政,又先帝之遺制,國朝以來自有故事,臣下所當講明而奉行之,豈以私意輒可重輕?考惇之語,是何等語?原惇之心,誠何等心?亡禮背義,非臣子所宜出口。臣請以大不恭論,乞付有司治正惇罪。』又言:『臣風聞之初,未敢全信,後見言者益眾,言無不同。蓋無禮於君,人臣之所共嫉,臣不敢蔽而不言,以養強臣之惡。伏望陛下早賜正惇之罪,以厲羣臣。』此章不知以何月上,既是彈擊執政,必在許察官言事後。今因劉摯劾惇,即附見此。

右諫議大夫孫覺奏:『朝廷近降指揮,御史、察官並許言事。臣聞朝廷初置察官,止令察省寺稽違,恐其間有不可任言責者。乞令中丞、侍御更加察舉,某可言事、某可罷;如不足,即令舉可以言事者以聞。』從之。密疏十一月事,今附月末。十二月十四日章惇、劉拯罷。

殿中侍御史黃降奏,江西、湖南路已遣使按察,蹇周輔并子序辰,宜外補以俟典刑,詔江西、湖南、福建鹽事,令陳次升、張汝賢疾速按察聞奏。密疏十一月事。

壽州壽春縣令、充曹州教授周諝言:『所謂廣濟河實京師漕運三河之數,下則通於江、淮、二浙,上則達於京師,故京東一路所產,與夫江、淮、二浙皆得以有無相易,而致諸京師;京東之民,賴此為業者眾矣。故祖宗以來,輦運之官置之於曹,京東錢穀皆自濟至於曹,自曹至於京師,不過四五百里耳。比者李察迎宋用臣清汴之策,遂移輦運置於淮揚,京東錢穀自濟入泗,由泗入清汴而達於京師,迂曲遼遠近二千里。臣欲乞輦運復置於曹,則不惟便於上供,而京東之民亦得蒙其利也。』詔令戶部相度條析利害聞奏。密疏十一月事,今附月末。元年三月二十二日復置。


注釋

皆從末減『末』原作『未』,據閣本、活字本改。

四十字並刪去按原文,自『初熙寧中』至『從之』,僅有三十九字。

樂曰大成之舞『大成』,宋史巻一七哲宗紀、宋會要樂六之一七、續通鑑巻七八均作『大明』。

熙寧五年八月五日廢鄭州『五年』二字原脫,據宋史巻八五地理志、宋會要方域五之一、九域志巻一鄭州條及本書巻二三七熙寧五年八月辛巳條補。

紹聖三年八月十六日此處疑有脫文。

武人為總管『管』原作『官』,據閣本及治蹟統類巻二〇哲宗委任臺諫改。

得其道也『得』原作『行』,據閣本及上引治蹟統類改。

利其為蕃將『其』原作『敵人』,據閣本改。

則祖宗之法常存不廢『常』原作『嘗』,據閣本改。

一〇方幹而去『幹』原作『斂』,據宋史巻一九二兵志、通考巻一五二兵考改。

一一提舉司之指使與提舉司之幹當公事者又互鞭之『指』下原衍『揮』字,據閣本及上引宋史、通考刪。

一二團典紙墨『典』原作『曲』,據上引宋史及通考改。

一三大小兩保長『保長』原作『保正』,據閣本、上引宋史及本巻下文改。

一四不可不先事而處『處』,上引宋史及通考巻一五三兵考作『慮』。

一五一以隸州縣『一以』二字原倒,據閣本、上引宋史、通考及長編紀事本末巻一〇九保甲乙正。

一六尚存提舉教閱一司『存』原作『在』,據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改。

一七逐處同共監視教閱『共』、『閱』二字原脫,據閣本補。

一八仍舊遣使逐處按閱者『逐處』,閣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巻均作『逐歲』。

一九皆云甚苦同上書無『甚苦』二字。

二〇一小郡有買銀六七十兩者『十』,閣本作『千』。

二一回復大河故道『回』原作『開』,據閣本及宋會要方域一五之一〇改。

二二減分數之詔『詔』,閣本作『息』,長編紀事本末巻一一〇市易務作『惠』。

二三亦當三思聽察『聽察』,閣本作『清察』。

二四事功何由而成『而成』,閣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巻四九議可劄子均作『可成』。

二五文報曰某官某甲議可『文報』原作『又報』,據蔡邕獨斷及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改。

二六稍自矜重『矜重』原作『珍重』,據閣本及忠肅集巻七劾章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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