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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资讯] 广西十举措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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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2-5-20 08: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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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梁启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日前印发《2012年全区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要点》,积极采取10项措施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重大决策。近期召开振兴中医药壮瑶医药大会,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决定》、《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12年)》等文件精神。
  二是继续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鼓励使用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探索建立体现壮瑶医技术服务价值的价格体系。重点推进400个乡镇卫生院中医壮瑶医科标准化、50个乡镇中医药壮瑶医药示范卫生院建设,3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壮瑶医科标准化、15个社区卫生中医药壮瑶医药示范服务社区建设等。
  三是努力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区、市中医医疗机构示范建设,重点推动自治区级壮瑶医医院建设。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继续强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特色护理、预防保健、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和重大传染病中医药壮瑶医药防治工作。将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内容纳入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开展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机构成立中医药内设机构的试点工作。
  四是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命名表彰首批桂派中医大师。加强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本科师承教育试点。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和使用,命名表彰首批乡村名中医;在金秀瑶族自治县、靖西县开展一技之长中医壮瑶医人员在本县域内行医试点工作。
  五是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继承与创新。继续组织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科技专项,加强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创新科技体系建设,将现有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院所进行资源整合,构建综合性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研究机构,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科技创新与进步。
  六是积极建设世界级药用植物园。扎实推进广西药用植物园改造升级工程,努力构建“一中心(药用植物保护与研究中心),二基地(科普文化基地、中药材产业研发基地),三平台(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科技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开展中药壮瑶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构建中药壮瑶药资源数据库。
  七是继续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建设。继续做好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强化中医药民族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加快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专业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与普及,营造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良好氛围。积极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旅游业,与自治区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建设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长寿生态旅游园、文化健康城或宣传科普基地、博物馆等。
  八是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壮瑶医药标准体系构建,开展壮瑶医标准体系研究,完成《壮医诊疗标准与规范》、《瑶医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壮医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等的论证工作。
  九是深化中医药壮瑶医药国际交流合作。以教育、医疗、科研和贸易为切入点,加强与东盟国家、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争取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落户广西;引导有关市、县推进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产业园建设。
  十是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行业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卫生、中医药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继续做好中医(壮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不断完善中医(瑶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开考试点的相关条件。严厉打击假冒中医民族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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