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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两部《唐书》的取材与思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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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 發表於 2012-3-2 11: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华文史网
通常都以新书废旧书61传、增331传,但对其原始根据却说法不一。有说是“文征明《重刻旧唐书序》言”,有引作“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指出”,也有不少人看出马端临是引用的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的著录:“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十一。”清代钱大昕另有统计,也被认为“遗漏很多”。近年来,黄永年统计说,新书共增修了315传,包括“只有一两句话极简略”的记载,不包括“诸帝公主传所记二百一十二个公主”[8]。事实上,那种“只有一两句话”追述其在唐代先祖的记载,作为“人名索引”开列得越细致越有利于读者,但这绝不能视为是人物小传或新增人物传,两者不应混同。其实,关于新书增废旧传的情况,《新唐书》的编修者是有他们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数字的。《郡斋读书志》卷七《史评类》著录,吕夏卿撰《唐书直笔》4卷、《唐书新例须知》1卷,为其“在书局时所建明”。其中,《唐书新例须知》记有“新书比旧书增减志、传及其总数”。这就告诉人们,吕夏卿作为编修官,在当时有过统计。尽管在《郡斋读书志》的著录中未记录其“增减志、传及其总数”的具体数字,但这个统计数字无疑会存于书局,并为各编修官所熟记。据《玉海》卷四六《嘉v新唐书》条引《国史志》云:

纪十、志五十、列传百五十。凡废旧传六十一,增新传三百三十一,又增三志、四表,凡二百二十五卷、录一卷。(旧史凡一百九十万字,新史凡一百七十五万九百三十字。)

所谓《国史志》,指北宋《国史》中的《艺文志》。北宋《国史》,仁宗天圣八年修成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国史》,神宗元丰五年修成仁宗、英宗《两朝国史》,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修成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其中,仁、英《两朝国史》120卷,纪5卷、志45卷、列传70卷,宋敏求作为史馆修撰参预其编修。因此,《两朝国史・艺文志》著录《嘉v新唐书》,必然要依据当年书局的统计数字,更何况宋敏求又是当年《新唐书》的六编修官之一。《郡斋读书志》据此记录了“旧书约一百九十万,新书约一百七十四万(言)”,而《直斋书录解题》则据此记录了“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百十一、志三、表四”,为《文献通考》、文征明等转相引录。笔者以两部《唐书》每卷人物列传前的目录为统计依据,除去各自的重复,所增(包括正传、附传)、所废(仅指正传)数字极为接近上面所引《国史志》的数字(诸帝公主不在统计之列),证明“废旧传六十一,增新传三百三十一”,确实是《新唐书》书局留给后人的一个权威性的统计。今后,再引用这个数字时,不要误以为是书局“局外”人的说法,并请分清其增、废的具体情况。

二 史源与取材的异同

一、《旧唐书》的史料来源
一般认为,五代纷乱之时,唐代遗闻往事,虽悬诏购求,而所得无几,故这部唐史援据较少,而其前半则“全用实录、国史旧本”。更有甚者,以其《经籍志》没有著录的史籍,便是五代修史时未曾见到的书。其实,这些认识都缺乏深入、细致的考察,不足以说明这部唐史的史料来源。《旧唐书・经籍志》所录,以毋《古今书录》为据,乃“开元盛时四部书”。至于天宝以后的著述,并不是五代后晋时没有看到,而是史臣们不打算将其混杂到“开元盛时”的著录之中。对此,后晋史官说得十分清楚:

天宝以后,名公各著文章,儒者多有撰述,或记礼法之沿革,或裁国史之繁略,皆张部类,其徒实繁。臣以后出之书,在开元四部之外,不欲杂其本部。今据所闻,附撰人等传。其诸公文集,亦见本传,此并不录。[9]

这里提到玄宗天宝以后的撰述有三类,一是“裁国史之繁略”者,二是“记礼法之沿革”者,三是“诸公文集”,只不过都放在本人的传记当中记述罢了。因此,凡是《旧唐书》纪、志、传中提到的撰述,尤其是天宝以后的撰述,都应视为后晋纂修这部唐史的史料来源。
本纪部分,高祖至代宗,基本脱胎于吴兢、韦述等《唐书》帝纪;德宗至文宗,大体围绕相关实录多寡加减、编纂而成,与前半部已有现成帝纪可以直接引用的情况不尽相同;武宗以下,基本上采用的是贾纬《唐年补遗录》65卷。《旧唐书》卷一八宣宗纪“史臣曰” 的第一句称,“臣尝闻黎老言大中故事”。我们知道,唐宣宗实录在唐代没有纂成。唐昭宗时,裴庭裕“采宣宗朝耳闻目睹,撰成三卷,目为《东观奏记》,纳于史馆。”今本《唐会要・修国史》中的这一记载,在整部《旧唐书》中只字不见,而且连裴庭裕这个人也未提起,后晋史官似未见其人、其书,这个“尝闻黎老言大中故事”的“臣”只能是贾纬了。因为后晋史官中,只有贾纬为纂修唐史、补救唐武宗以下“缺略”而“搜访遗文及耆旧传说”,撰有《唐年补遗录》。同样,《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史臣曰”的第一句,也是“臣常接咸通耆老,言恭惠皇帝故事”。这更证明,《旧唐书》武宗以下的帝纪是采自贾纬之书,并无裴庭裕《东观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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