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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两部《唐书》的取材与思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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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2-3-2 11: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华文史网
二、《新唐书》的编纂特点与思想倾向 在“二十四史”中,就编纂体例而言,《新唐书》的编纂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地位。现行的《新唐书》,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亦有分卷、分篇不同的情况,应当注意。从其编排来看,与《旧唐书》相比较,给人最突出的印象就是:本纪篇幅骤减,新增表的篇幅大,志、传的篇幅略多。这一变化,恰恰表现出欧阳修、宋祁“刊修”《新唐书》的特点。
1、 编纂特点,历来总结较多,归纳起来大体有四:
其一,人们常常引用苏轼的评语,“本纪法严而词约,多取《春秋》遗意”。章学诚总结“二十四史”义例时,这样评论《新唐书》的本纪:“迁、固以下,本纪虽法《春秋》而中载诏诰号令,又杂《尚书》之体。至欧阳修撰《新唐书》始用大书之法,笔削谨严,乃出迁、固之上,此则可谓善于师《春秋》者矣。”[29]
其二,恢复立表,是《新唐书》在编纂上的重要贡献。《宰相表》3卷,按年代记述唐代290年宰相的任免、死亡,不仅可以清楚人员变动,还能从中见到唐代宰相制度的一些演变情况,这是《百官志》做不到的。《方镇表》6卷,每卷各记7个地域方镇的变化情况,共42个地域。每地皆起睿宗景云元年,迄哀帝天v四年,逐年记述节镇的设置、分并,对于了解唐代中期以后方镇情况大有裨益。《旧唐书》虽有记载,却混杂在《地理志》中,不便把握。遗憾的是,它没有像《宰相表》那样列出各地历任节度使的姓名。《宗室世系表》1卷2篇,对于了解皇室宗亲的家世很有帮助。以表为线索,结合人物列传,能够知道李姓宗亲的分枝、沿流以及在各个时期的重要史事。《宰相世系表》5卷11篇,再结合其它材料,很容易了解魏晋南北朝至唐代世家大族势力如何为寒门庶族逐渐取代的历史。其中,有不少不见于列传的人物,对于唐代史事的考订是有帮助的。《新唐书》恢复立表,影响着此后官修史书的编纂,以后各史都有各类表谱,使纪传史中这一体裁得到充分发展。
其三,改进书志,“较旧书为精彩一变”。《礼乐志》12卷,合旧礼仪、音乐二志为一。记叙重点在礼,共10卷,较旧志多3卷,并改变旧志不以“五礼”记述的做法,按“贞观、开元”的“五礼之文”损益而成。乐则附于礼,为2卷,减旧志2卷。《仪卫志》1卷2篇,是在“尊君而肃臣”的思想下新增加的。所涉服饰、兵仗之类,颇有助于考古。《车服志》1卷,在旧志基础上有所增减,互有详略,当以旧志参考新志,加以补充。《历志》6卷9篇,相当于旧志的3倍。旧志仅记唐代前三次历法,新志详载“唐终始二百九十余年,而历八改”的经过及其内容,完整地反映了唐代历法的演变。书中特别备录了价值颇高的一行《历议》12篇,标志着唐代历法理论的水平和所达高度。关于前三次历法的内容,也应两志互校。《天文志》3卷,多旧志1卷,互有详略,可以彼此补充、订正。《五行志》3卷,与旧志多所不同,所记自然灾害现象大大超过前者,增多2卷。《地理志》7卷8篇,记述州郡建置沿革,详细考察了自太宗至昭宗时的置废始末、领隶广狭、户口盈耗。各州县之下,附缀其等第,分为辅、赤、畿、望、紧、上、中、下八等,甚至标得更细,有“上辅”、“次赤”、“赤上辅”等以表示其高下与繁华。在比旧志更完整地反映唐代地理沿革情况之外,它的意义还在于广泛吸收历来优良传统和各种建议,把编纂体例大大向前推进了。就考察唐代地理沿革而言,两志谁也取代不了谁。《选举志》2卷,为旧志所无,但也不是新志首创。在“二十四史”中,最先是《旧五代史》创设,然后才是《新唐书》。不过,它是新书新增三个志中写得最好的一个,把关系唐代政治而又复杂的科举制度理出一个头绪。所涉材料,大多见于《旧唐书》有关列传和《职官志》。《百官志》4卷5篇,与旧志3卷各有千秋。新志对旧志有增有减,其增者大都是新的补充,而且很有用,但也有重要的失误。旧志开篇所叙高祖至肃宗时官制的变迁、官品表以及各品级的职事官、散官、勋官、爵的名目等等,差不多整整1卷竟被新志一笔勾销,实在大不应该。新志所增宰相制度、翰林学士制度沿革很有用处,却又嫌太简。对于唐代后期发展起来的使职,未加记载是其一大缺陷。《兵志》1卷,是新书所创,主要记述府兵制的沿革、边防制的演变、禁军权势的膨胀,附以马政。总的来说,这是新增三志中写得最差的一志,不少史实都没有讲清楚。《食货志》5卷,多旧志3卷。新志用1卷载录文武百官的俸禄制度,为旧志所无。它如屯田、边镇、和籴等门类,也是旧志所无。至于田制、租庸调制、税法、盐铁、转运、铸钱、榷估、常平、义仓等等,新旧志都有记述,但又是异多于同。新志为避免重复,又补充了新的资料。新志对旧志的删改,却又造成文意差别,而且失掉某些重要史事。《刑法志》1卷,较旧志为简,当以旧志为主,考以新志,求得对唐代刑律的完整了解。《艺文志》4卷,多旧志2卷。其目录学意义尤为重要,每个类目都分“著录”与“未著录”两部分,将记藏书与记著作两种不同性质的目录有机结合在一起。“著录”,指玄宗开元时毋《古今书录》原有著录,即旧志照录的3060部、51852卷书,属唐代藏书;“未著录”,指新书纂修者依据宋代藏书增补的唐代著作,即《艺文志》总序所说,“唐之学者自为之书者,又二万八千四百六十九卷”(按:据志内小序“不著录”的卷数统计,为27127卷),属唐代著作。这些“未著录”的书,正是旧志所录毋《古今书录》之后的著作,恰好弥补了旧志“仅据开元经籍为之志”的不足。
其四,扩充列传,“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事增于前”,前面已经叙及。而“文省于旧”,从改变旧书“颇涉繁芜”的角度来说固无可议,但两位“刊修”因为个人文学好恶而使《新唐书》“文省于旧”,就不能不受到指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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