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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两部《唐书》的取材与思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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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伯呀 發表於 2012-3-2 11: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华文史网
2、 编纂思想,历来较少认真推考,或有所回护。
修撰《新唐书》的指导思想,在《进新修唐书表》中说得非常清楚:

唐有天下,几三百年,其君臣行事之始终,所以治乱兴衰之迹,与其典章制度之英,宜其粲然著在简册。而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盖又百有五十年,然后得以发挥幽i。补缉阙亡,黜正伪缪,克备一家之史,以为万世之传,……
商、周以来,为国长久,唯汉与唐,而不幸接乎五代。衰世之士,气力卑弱,言浅意陋,不足以起其文,而使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恶以动人耳目,诚不可以垂劝戒、示久远,甚可叹也![30]

这中间,表现出北宋最高统治集团的三点基本认识。一是非常向往唐代“为国长久”,因而注意“其君臣行事之始终”、“治乱兴衰之迹”,特别希望效法“其典章制度之英”。二是不满于《旧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尤其令北宋最高统治集团“可叹”的是,继唐而后是个“衰世”,所修《旧唐书》既不能发扬“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之善,又不能暴露“昏虐贼乱、祸根罪首”之恶,达不到“垂劝戒、示久远”的目的。三是君臣们都希望另修一部唐史,“补缉阙亡,黜正伪缪,克备一家之史,以为万世之传”。曾公亮作为监修,让欧阳修代为起草的这一篇进书表,完整地表达了北宋最高统治集团对于唐代历史的基本看法,成为重修《唐书》的指导原则。围绕这一宗旨,新修的编纂思想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暴恶以动人耳目”。
对于武则天,自唐德宗时起便有反对其入本纪的议论,而五代纂修《旧唐书》仍立武则天本纪。《新唐书》则以后妃列传记武则天事迹,以本o“著其大恶”。本纪的“赞曰”用《春秋》为理论根据,说“昔者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其于弑君篡国之主,皆不黜绝之,岂以其盗而有之者,莫大之罪也,不没其实,所以著其大恶而不隐欤?”甚至更恨不得武则天遭“大戮”,认为“武后之恶,不及于大戮,所谓幸免者也”。本纪八纪穆宗至宣宗事,其“赞曰”以弑杀宪宗的“贼”历三朝而犹在,文宗仅能杀其人而不能明其“罪恶”,深以为“可叹”,因而指责文宗“仁而少断,承父兄之弊,宦官挠权,制之不得其术,故其终困以此”,亦为宦官所图。
列传贯彻“暴恶以动人耳目”,最明显地就是新增藩镇、奸臣、叛臣、逆臣等4个类传,并移外戚、宦官二类传接于藩镇之前。外戚、宦官、藩镇3个类传排列在一起,奸臣、叛臣、逆臣3个类传依次置于全书最后,都是为了醒目,或者说便于“动人耳目”。
外戚,在欧阳修、宋祁看来,曾经出现过武氏、韦氏“产乱朝廷”,委政杨氏“阶召反虏”的情况,因而总结出外戚“用福甚者得祸酷,取名少者蒙责轻”的“理”来,提醒宋代君王:“主贤则其共荣,主否则先受其祸”。宦官专权,是唐代“产乱取亡”的“祸根”之一,《新唐书》对于这一点认识很清楚。在《宦官列传》序中直接指出:“祸始开元,极于天v,凶愎参会,党类歼灭,王室从而溃丧,譬犹灼火攻蠹,蠹尽木焚,讵不哀哉!”至于藩镇问题,书中说得也很明白:

安、史乱天下,至肃宗大难略平,君臣皆幸安,故瓜分河北地,付授叛将,护养孳萌,以成祸根。[31]

然后,以5卷的篇幅集中记述“一闼溃一贼生,讫唐亡百余年”的割据状况。《旧唐书》虽然基本都有记述,但却是以时间先后分散于诸臣列传之中,既不便于看清藩镇在唐代发展的脉络,又达不到“暴其恶以动人耳目”的目的。《新唐书》将他们集中在一起,并冠以“藩镇”类传的名目,确实是一举两得之事。为“奸臣”立传,是将“奸臣”比之为“妖”,认为奸臣出现是“国将亡”的信号,提醒“有国家者,可不戒哉”。“叛臣”大都是“功高威重”之臣,由于“不能防患,凶德根于心”,当个人利欲得不到满足时,“弗得其所辄发,果于犯上”[32]。最不能为当权者所容忍的是,自立为王、力图用武力推翻现行统治的“逆臣”。《新唐书》将他们置于全书最后,记其“暴兴而亟灭”的行事。安山、史思明为一种类型,“假天子恩幸,遂乱天下”,突出“彼能以臣反君,而其子亦能贼杀其父”。李希烈、朱另为一篇,大致情况与安、史相似。黄巢、秦宗权等被划为一种类型,认为“巢死,秦宗权始张,株乱遍天下,朱温卒攘神器有之,大W皆巢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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