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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商品经济与唐宋社会变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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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11-12-28 11: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经济史论坛
汉晋南北朝,对那些巨额财富的占有者,社会上多称之为“豪强”,整个社会从观念上对之加以拒斥,政府则对之主要采取抑制的政策。而自北宋开始,政府不仅放弃了传统的“立田制”、“抑兼并”的政策,而且将社会上的财富占有者作为国家的根本来对待。宋太祖在立国之初就说:“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耳。”【19】社会上也从拒斥转向认可。当时人曾说:“兼并之有,一岁坐收息至数万贯,此辈除侵牟编户齐民为奢侈之外,于国有何功而享此厚奉?然人情未尝以为此辈不当享此厚奉者,习所见故也。”【20】这说明“富民”阶层得到了社会的承认。


  “富民”与财富占有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财富占有者除包括“富民”阶层外,还有大批官僚贵族,他们也占有大量社会财富。而“富民”则是专指那些占有大量社会财富但没有特权的社会群体。这个群体,有的是靠占有土地致富,有的是靠经营工商业致富,还有不少是农工商各业兼营。这个群体,是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经营工商业致富的机会,是土地买卖的盛行创造了占有大量土地的条件。这个阶层的崛起,完全是财富力量作用的结果。唐宋社会,虽然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贫富久必易位”,《袁氏世范》说“富儿更替做”,楼钥更指出“朝为富室,暮为穷民”【21】,“富民”处于不稳定状态,但由于在一部分富者贫的同时,也经常有一部分贫者富,所以,从整个社会来看,“富民”阶层则是稳定的。


  因此,唐宋社会的“富人”阶层,已没有汉晋南北朝时期的那些特权,更不能象门阀士族那样把持地方政权,他们所有的主要是对财富的占有。其他权力多由此而派生。袁采的《世范》列有“处富贵不宜骄傲”、“富家少蓄金帛免招盗”、“富家置产当存仁心”等目,显然这是当时“富民”阶层的治家之训。从家训中可以看出,“子弟不可废学”,通过科举仕进为官仅只是“富民”家庭的一种追求。这种追求是否能成为现实,取决于诸多条件。从整体上看,“富民”阶层应是没有特权的平民。因此,在当时人看来,“主户之于客户,皆齐民”。【22】


  “富人”阶层的出现,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首先,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社会的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商品经济是一种面向市场的经济,它以市场为导向。市场交换要求经济主体对产品具有充分的所有权。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促成私有制的发展和巩固。中唐以后,均田制崩溃,土地私有制不断排挤土地国有制。宋代,政府推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政策,对土地私有加以承认。顾炎武曾说:汉唐之间,民间将土地的占有者称为“豪强”或“兼并之徒”,而人宋以后,则“公然号为田主矣”。【23】表明土地私有在社会上已得到合法认可。这个过程,也就是产权制度确立的过程。以往,我们注意到了土地私有制主导地位的确立,但没有上升到产权制度的高度加以分析。


  不同的产权制度下,经济利益主体的角色、功能和作用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宋代以来,最大的变化就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富人”在经济中取得了主导支配地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角。叶适论述道:“富人者,州县之本,上下之所赖也。富人为天子养小民,又供上用,虽厚取赢以自封殖,计其勤劳亦略相当矣。”【24】北宋人苏辙也强调:富家大姓,“州县赖之以为强,国家恃之以为固,非所当扰,亦非所当去也。”【25】有鉴于此,宋王朝一改传统的“抑兼并”政策,转而“不抑兼并”。有部分学者过多强调赵宋王朝代表地主阶级利益,因而保护富人。其实,这主要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大势使然。


  其次,“富人”阶层的出现,促进了生产关系的变化和发展。我们知道,中唐以后,租佃契约经济关系得到广泛发展,成为整个社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这是当时生产关系领域重大的新发展和新变化。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富人”阶层成为社会主要的财富尤其是土地占有者使然。因为,“富人”没有特权,他们所有的主要是财富。这就决定了他们不能靠超经济强制去剥削耕种者,而只能主要通过租佃契约实现对耕种者的剥削。以往,我们一想到封建社然要经历一次重大的变化。


  传统的价值观念强调“贵义贱利”,而商品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形式,讲求利益是其内在规定。唐宋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言利的思想主张日益抬头,一批思想家对传统的价值观念进行了猛烈的批判。唐代,部分进步思想家已公开言利。如白居易就说:“日出尘埃飞,群动互营营。营营各何求,无非利与名。”【26】进人北宋,言利之风更盛,对传统价值观的批判更为尖锐。李觏是其重要代表人物。他强调:“利可言乎?曰: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欲可言乎?曰:欲者人之情,曷为不可言。”指出利欲为人性之本,不许言利是“贼人之生,反人之情”,并将矛头指向孔孟,说:“焉有仁义而不利者乎?其书数称汤武将以七十里、百里而王天下,利岂小哉?孔子七十,所欲不蹁矩,非无欲也。”【27】稍后,苏洵作有《义者利之和论》,进一步指出:“利亡则义丧”,“义利、利义相为用,而天下运诸掌矣”【28】,批评过去将义利完全对立的观点,阐述义利二者具有统一性。到了北宋中期,王安石继续阐发了义利相统一的思想,说:“利者义之和,义固为利”【29】,并以之作为变法的旗帜。可以看出,从中唐以来,言利思想与传统价值观的斗争一直贯穿始终,成为社会思想观念发展变化的一根主线。


  价值观念的这样一种变化和发展,最终导致了功利主义学派的兴起。南宋时期,以陈亮和叶适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学派,反对道学家空谈性命,志存经济,主张经世致用。叶适曾明确指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30】朱熹斥责他们“专是功利”,说:“今浙中人却是计利害太甚,做成回互耳,其弊至于可以得利者无不为。”【31】功利主义学派产生于南宋的浙东地区,这并非偶然。这里,商品经济发展,“渤海之民罕传圣人之学,习俗浮泊,趋利而逐末,故虽有良子弟,或沦于工商释老之业,曾不知师儒之道尊而仁义之术胜也。”【32】从功利主义学派兴起的环境来说,它强调功利,无疑就是商品经济注重人性和追求利益的本性在人们思想观念中的反映。因此,陈亮曾提出“农商相补论”,叶适一反千年传统,从根本上第一次否定重农抑商的思想,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与他们的商品经济思想互为表里。所以,就功利主义思想而言,大谈言利是表,商品经济的发展才是里。


  以往在研究唐宋社会的变革时,大家往往忽视对思想观念特别是价值取向的考察。实际上,这是一个社会深层次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规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在探讨社会变革问题时,应给予充分重视。美国学者包弼德指出,以往我们主要将思想史作为哲学史的范畴来研究。这种研究,使思想文化脱离了活生生的社会生活,变成一种单纯的抽象分析。这是不正确的【33】。包氏所言,极为精到。其实,价值观念作为全社会的思想活动和精神追求,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持久的推动力,而且其影响是深层次的,它甚至可以将社会导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从整个唐宋思想史来看,义利之辨占有极为重要的核心地位。程灏说:“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34】朱熹也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35】黄履翁说得更为具体:“学问之道无他,明乎义利而已矣。为人君而不明乎义利,则其弊至于不仁;为人臣而不明乎义利,则其弊至于不忠;为人子而不明乎义利,则其弊至于不孝。虽然,是未可以易言也。苟不致谨于疑似之微,力辩于界分之严,其是非得失,盖有毫厘之差而千里之谬者,可不畏哉。”【36】由此可以看出,义利之辨是约束和控制人们思想行为的最重要的思想。唐宋特别是宋代,言利思想与传统价值观念的斗争,是当时一场持久的思想大解放。而思想的大解放必然带来人们观念和行为的变化。以宋代官吏经商方面的变化来说,据北宋蔡襄讲:“臣自少人仕,于今三十年矣,当时仕宦之人粗有节行者,皆以营利为耻,虽有逐锥刀之资者,莫不避人而为之,犹知耻也。今乃不然,纡朱怀金,专为商旅之业者有之。兴贩禁物茶盐香草之类,动以舟车懋迁往来,日取富足。”【37】如果没有言利思想的抬头和社会思想观念变化所创造的社会环境,官吏经商根本不可能从原来的“避人而为之”转为公开化行为。当时,社会价值取向从注重形式转向注重实效和注重功利,它赋予社会发展以新的动力,整个社会焕发出一种新的精神生活面貌。同时,还打破了过去沉闷的思想状态,使社会具有活力并呈现开放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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