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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简帛与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史研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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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衣 發表於 2011-12-20 09: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经济史论坛
文献记载秦汉政府对各级官吏的休假请假有严格的制度管理,简帛有很多印证与补充。如休假是秦汉官吏的一项权利,有常休假,如“五日一休沐”,有因事的“告归”、“病假”,有节日假等。简帛中日常休假也称“归休”,《二年律令・传食律》载:“诸吏乘车以上及宦皇帝者,归休若罢官而有传者,县舍食人、马如令。”据此,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归休”官吏更为具体的待遇,即可以享受传食。《史记・高祖本纪》《集解》引李斐曰:“休谒之名也,吉曰告,凶曰宁。”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但实际上休假和告、宁、病假还应该有具体区别。不能把“休谒”、“休假”与告宁病假混为一谈。告和宁这两种方式简帛中都有记录。尹湾汉墓木牍五正中,束海郡对该年郡中告宁的吏员总数进行了统计,试举数例如下:


  即丘长范常十一月四日告


  都阳丞王赏正月廿日告


  郯令华乔十月廿一日母死宁


  襄贲左尉陈褒十一月廿日兄死宁


  利成丞倪勋八月十九日父死宁


  曲阳尉夏筐十月廿五日伯父死宁


  □□丞□□□□月廿八日伯兄?死宁


  上述告宁实例,推进了告宁制度的研究。例如我们通过上述材料可知,郡需要统计每年的告宁人数并上报。告的详细原因没有记录,但宁的原因及对象都有具体记录,从中可知取宁的对象范围不仅是父母,还包括兄弟伯父、伯兄等。[109]但告宁为何有这种区别尚不清楚。病假是另一种请假方式,尹湾木牍五正中将“告病”单列出来,如“郡乡侯相李临八月晦告病”。居延汉简中还有告病文书的具体实例,《合校》283・7:“甘露二年十一月丙戌朔己丑和候史奉亲敢言之,即日病头痛。”《合校》26・22还有:“甲渠侯官病书”,说明病假与告宁文书是不同的。这都是简帛提供给我们的新认识。


    三、以文书骂中心的行政运作方式


  东汉王充说:“汉所以能制九州岛者,文书之力也。以文书御天下。”[110]文书是秦汉中央和地方政府行政运作的重要工具。以往关于地方行政运作的研究是静态的、孤立的、描述性的,上个世纪以来,各类地方政府的行政文书在出土简帛中占有很大比例,极大地弥补了文献不足,使我们对地方行政运作体制有了比较多的了解,这个体制可以概括为以文书为中心的运作。通过文书开展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研究,已是目前秦汉史研究的前沿领域之一。


  (一)各级地方行政机构文书的发现。已发现的简帛中,地方行政机构的文书从乡里到州郡,类型众多。这些文书是当时的档案数据或实际使用的文书,未经后世修改和加工,具有非常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1.里文书问题。里是最低一级行政机构,里有无文书,以往不清楚,也没有人关注。从目前的材料来看,里中应当保存有各类赋役文书。江陵凤凰山汉简属于乡里行政机构的文书,其《郑里廪簿》是里与乡之间赋税交纳的文书记录。这个郑里的算钱,并不是郑里各户自行交纳到乡的,而是由里正统一收集交纳于乡。按照常理,里正收集里中的算钱后也应有文书记录,并在里中留有正本或副本,构成里文书的一部分。故里在交纳赋税后保存相关文书是可能的。[111]简帛反映里与下级伍、里民之间,里民、里魁(正、典)与乡县之间都应有行政上的事务往来。简帛上的“告”、“谒”、“自言”都是这种联系的手段,但可能不是以文书的形式,而是作动词使用。[112]简言之,里有赋役文书,但里与上下级之间的联系尚未发现有文书。


  2.乡亭文书。简帛中的乡文书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乡保存的各种管理簿集。如上述江陵凤凰山汉简。又如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所说的户籍、年细籍、田比地籍、田命籍、田租籍等,其正本藏在乡,副本藏在县廷。根据文献记载,土地的肥忠灿形氖椋《后汉书・循吏列传》云秦彭为山阳太守,“兴起稻田数千顷,每于农月,亲度顷亩,分别肥郑差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乡县。”后“诏书以其所立条式,班令三府,并下州郡”,则在东汉建初以后,各乡藏有关于土地“肥J”三品的档案文书成为制度。以上这些都属于管理类文书。二是乡行政文书。乡可能没有下行文书,但有平行和上行文书,目前发现的主要是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类文书和置吏类文书。如《合校》15・19、495・12,及里耶秦简T1⑻157正面、J1⒃9正面[113],都属于乡的上行和平行文书,后面我们论述时还要引用,此不再列。[114]三是上计文书。上计文书尽管也有管理文书和行政文书的性质,但是在秦汉文书分类中还有其自身特点。简帛给我们提供了乡上计文书的全新材料。如前述荆州纪南镇松柏村松柏一号汉墓中发现《二年西乡户口簿》,与里耶户籍简相比可判断,它不应当是各户户籍本身,而与天长纪庄木牍户口簿类似,其性质应当是西乡户口的统计文书,具有乡上计县文书的性质。亭文书也有发现,悬泉简中有不少应属亭与上级往来的文书,《释粹》八二:“元康元年九月癸酉朔辛卯,亭长宪□□□□敢言之,廷□□□……白,薄(簿)一编,敢言之。”《释粹》一○一:“鸿嘉四年十月丁亥,临泉亭长f敢言之:谨案,亭官牛一,黑,希齿八岁央(决)鼻,车一两(辆)……”悬泉简中还有大量邮驿机构的文书,是我们研究亭的行政运作的珍贵材料。


  3.县文书。简帛中的县级文书种类很多。一是上计类文书。如安徽天长纪庄汉墓中的《户口簿》,分别记载了东阳县户与口的总计数字和所属6个乡户与口的分计数字,《算簿》记载丁东阳县八、九两个月“算”和“复算”的总数以及八月6个乡的分算数,汉代“计断九月”,纪庄一号木牍背面记载的算事也断于九月,也许不是巧合。我们推断其属于东阳县上计于郡的上计文书。[115]二是管理类文书。业已发现的简帛材料证明,乡的各类文书,其副本要藏于县,显然是管理的需要。西汉沅陵侯国(相当于县)出土的《黄簿》,内容包括行政设置、吏员人数、户口人民、田亩赋税、大型牲畜、经济林木的数量,兵甲船只以及各项的增减和增减的原因,还有道路交通、亭聚、往来长安的路钱和水陆里程等[116],应当属于收藏于县的管理类文书。悬泉置属于敦煌郡效谷县,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此发现的悬泉汉简,也保存了不少县级文书,内容很广泛。[117]湘西里耶秦简是秦代洞庭郡迁陵县的官府档案,记载了迁陵县行政管理的诸多方面内容。三是法律类文书。如睡虎地秦简中的各种爰书。文献记载县有发布文书的权力,如“记”、“科”、“制”、“条章”等,也应属于具有法律效应的管理文书。[118]但这些还较少有简帛资料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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