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4997|回復: 0

[汉语词典] “圆”和“元”不能通用

[複製鏈接]
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09-11-18 14: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北京日报
人民币票面上所标示的货币单位无一例外是"圆"字,若以我们日常生活经验及思维习惯,不难推断此"圆"即"元"之意。但从法理角度看,圆并不是人民币的货币单位,因而人民币纸币上所印之圆很可能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明白清楚地从法律角度对人民币货币单位作了规定,即元为人民币合法的货币单位。圆有表达货币单位的意思,那是指在历史上。《中国人民银行法》颁行后,元便是合法的人民币货币单位,而圆则不再是作为人民币货币单位的规范汉字,因为在法制社会里不能想象同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货币单位。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