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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典] 亲属称词的自称用法刍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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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当歌 發表於 2011-9-5 14: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北方教育
1.引言


    先请看下例(1)(2)


    (1)慧芳,你到底有什么心思,跟妈说说,啊?〔渴45,刘大妈(母亲)→慧芳(女儿)〕


    (2)鲁贵直惦记着。(曹47,鲁贵→周蘩漪)例(1)是母亲对女儿说的话,句子中的“妈”是指说话人自己。


    例(2)是鲁贵对周蘩漪说的话,说话人(鲁贵)自称为“鲁贵”。一般认为在现代汉语(普通话)里说话人自称用人称代词“我”。实际上,用“我”以外的词来自称的用例也不少,上例(1)(2)便是如此,而且类似的现象在第二人称代词“你、您”、第三人称代词“他、她”中也能看到。(1)
这些现象语法学家曾经指出过,但他们都是在讨论人称代词的文章里简单地提到过,而且都认为这些现象是一种为避开使用人称代词的手段,跟礼貌(尊称、谦称)有关。(2)诚然,例(2)里的“鲁贵”可以说是谦称,关于第二、三人称的现象也有不少跟礼貌有关,但例(1)却很难用礼貌来说明。(3)另外,假如我们从人称代词的角度来看,有可能注意不到“我这老婆子”(4)这类词组也能用来自称。
因此,我们在此建议汉语里引进一个人称代词的上位概念:自称词、对称词、他称词。按这个概念,说话人自称用的词都是自称词,称听话人的都是对称词,指称第三者的都是他称词。(5)我们相信用这一概念来重新观察现代汉语里的各种人称词,一定能发现从没被发现过的新现象,而且由于把人称代词看成是这一概念的构成成份,我们可以给它确定更适当的位置。


    但是笔者水平有限,目前还无法讨论所有这些问题。在此只对用作自称词的亲属称谓词,即亲属称谓词的自称用法发表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作为今后研究的开端。


    2.各种自称用法


    亲属称谓词大都跟“上、下、左、右”等一样,在使用上都包含着某种基准。自称用法的基准或是听话人或是对话中提到的第三者。我们先看听话人作基准的情况。


    (A)听话人作基准


    听话人作基准是指说话人通过听话人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并用以自称,如“你妈/你姐姐”。以作为基准的、指称听话人的词(一般是“你、您、你们”)是否明指,来将其分为两类:


    (A1)听话人基准明指


    (3)我冲妈妈的面子,再找慧芳谈谈。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将来你后悔的时候,可别埋怨你姐姐!〔渴121,亚茹(姐姐)→沪生(弟弟)〕


    (4)你妈又不是逼你往火坑里跳,大成也不是哪点配不上你,你还想把我气死是怎么的?!〔渴48,刘大妈(母亲)→慧芳(女儿)〕


    在现代汉语里,无论男女老少、地位高低,说话时自称一般用人称代词“我”。这说明“我”是一个只起指称说话人作用的中性词。例如,“我想去美国”这句话中“我”起的作用只是明确“想去美国”的主体是说话人,而不是听话人,也不是第三者。


    然而,在例(3)(4)里,说话人不用“我”,却特意用“你姐姐/你妈”来自称。其中不仅含有“埋怨”的对象及“又不是”的主体是说话人这种含义,它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那是什么呢?说话人在听话人面前自称“你姐姐/你妈”,等于对听话人宣告“我是你姐姐/你妈,现在作为你姐姐/你妈跟你说话”。而且说话人把自己确定为“你姐姐/你妈”,同时意味着把听话人确定为“我弟弟/我儿子、女儿”。虽然说话人和听话人在说话之前都明白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但却还仍要强调其关系,这意味着说话人在要求“姐姐/妈”对“弟弟/儿子、女儿”应有的态度,并期待“弟弟/儿子、女儿”对“姐姐/妈”应有的态度。下例(5)(6)很清楚地反映了这些特点。


    (5)我看,你先回家去。(有把握地)矿上的事有你爸爸在这儿替你张罗。〔曹12,鲁贵(父亲)→鲁大海(儿子)〕


    (6)什么事都得你妈去跑,你就不心疼我这把老骨头啊?〔渴63,刘大妈(母亲)→慧芳(女儿)〕例(5)里不用“我”而用“你爸爸”,等于说“我是你爸爸,为你这个儿子(张罗)”,这里包含着父亲对儿子的威严。例(6)里用“你妈”自称,等于说“你是我女儿,让我这个母亲(去跑)”,这里包含着对于听话人没有采取女儿对母亲应有的态度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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