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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解老读《老子》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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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3-1 20: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4.第十四章

【原文】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译文〗

〖解读〗

14.1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视之不见称之为夷, 听之不闻名称之希,搏之不得称之为微。老子实际上从视觉、听觉、触觉三个方面强调“道”的不可被人的感官直接感知。那么“道”从这个特征出发也可以称之为气。

14.2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正是因为这三个特征,所以不可以细密的穷究,所以混和为一。诘,本义是追问,在这里是穷究。老子认为“道”之精微到了不能被看到,不能被听到,不能被触到的程度,所以就是自然混然为一。

14.3其上不皎,其下不昧。

既不明亮,又不幽暗。

14.4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延绵不绝啊,不能为之命名,返还到无物的状态。所谓“无物”也就是“虚”、“盅”(“冲”,“中”)

14.5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这就称之没有形状的形状,没有物体的影像,这就称之惚恍。所谓“惚恍”实际上就是“道”若有若无,若存若亡,变动不居,游移不定的特征。

14.6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道体在在空间上无边无际,独立不改,时间上无始无终,周行不殆。 古人云:“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道正如同《淮南子》所言“横四维而含阴阳,紘宇宙而章三光。”万事万物无一不浸润于其中,所以,迎着它也看不到它的头,跟随它也看不到它的尾。实际上这一句的含义就万事万物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可能独立于“道”体而存在。

“道”体的渊博广大,高深莫测,孔子的弟子颜回也感叹不已。他说:“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遂欲从之,末由也已。”

   

实际上,根据这一些特征,在现实的世界上最为接近的物质,无非就是气。但是古文气字往往写作“炁”或“氣”。在道家的经典一直沿用这个“炁”字,认为“炁”并不同于“氣”。,此“炁”,不同于彼“氣”,是有原因的。老子认为可以用“氣”描述“道”的一些特征,但是还不足以涉及“道”的本质。纵观《老子》全文,可以得出“道”的如下特征。

1)无形无状、无色无味。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湛兮似或存”

“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2)无处不在,无所不存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大道汜兮,其可左右。”

3)无穷无尽、不淈不盈。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也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与?虚而不淈,动而愈出。

4)无边无际、延绵不绝。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绵绵兮其若存,用之不勤。”

那么“道”的这一些特征是不会改变的,所以老子认为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3-2 20:27 | 顯示全部樓層

14.7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老子》指出要用古时之道,来驾驭现在的事物。《老子》把“道”比作马鞭,把天下比作马车。实际也就是老子说的“抱一而为天下式。”式者,法度也。那么这里说的“道”也就是“德”,实际上就是人对道体流形,衍化万物之规律的认识和总结。“执古之道”严格来说就是“执古之德”,而不可谓之“道”。

老子认知到能够认识到上古之始,也就是道的开端。纪的本义就是绳索的首端,也就通常说的“头绪”。“纪”后来也引申出“法纪”老子认为如果能够知晓古德,就能理清道体大化流形的头绪,并在这个基础上加以展开。道之纪,即德之始也。

当然《老子》自身的逻辑是道之所以能“古为今用”,就是因为其无所不在,无时不在,无所不包,无所不容。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对万事万物的生成演化起着最根本的本质性和决定性作用。诗云:“古人不见今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道体的永恒存在就如同天上的月亮一样,亘古至今,照亮人世的暗夜。

老子亦云:“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第二十一章)

在这一章,老子重点阐明道体,而所引一章,正是对“道之为物”的认识。虽然道之体无形无状,无声无息,无色无味,无光无彩,但是对于道之流形的认识并非无迹可寻,无头可绪,无门可入。因为是如此老子才能通过对“道”的认识,总结出“德”。

从内容讲,这一句放入下章更加合适。或者说《老子》这一句就是为承启下章。因为本章前几句均是阐明“道”之体,而这一句则是阐明“道”之用,即“德”也就是道之规律的普遍适用性和决定性。正所谓“执大象,天下往。”

偷月 發表於 2011-3-2 23:4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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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很难懂社长能否白话详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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