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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考古] 【荀子】的『科学表征』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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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0-6-4 15: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荀子】的"科学表征"说(图)

【荀子】的"科学表征"说(图)

荀子是继孔孟之后,又一位儒学大师、先秦最后一位集大成的思想家;对历史产生过深远影响的韩非子、李斯,都是其得意门生。荀子在诸子中为何能独树一帜,且成为思想史上的一座丰碑,这与其学术思想中鲜明的『科学表征』是分不开的。

『天人相分』的理性思维

在荀子的学术思想中,能高孔孟一筹的,首推『天人相分』的天道观。【荀子・天论】云:『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中国传统哲学思想是『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直到汉代,大儒董仲舒还高扬『天人感应』的旗帜,且导引为时代文化的主潮。荀子面对当时一统天下的『天人合一』观,石破天惊地提出『天人相分』,这是由其朴素唯物主义理性思维所决定的。面对特殊的『天象』,他作出了这样的理性阐释:『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故星坠、木鸣、日蚀、月晕、怪星之类,是种种罕见的自然现象,和社会治乱是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的;对这样一些自然现象感到奇怪,是可以理解的,但对其抱有不祥的恐惧感,是大可不必的。天有天道,人有人道;各行其道,方为真道。不仅如此,荀子还破天荒地第一次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口号;认为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可以制服一些自然灾害的。当然,荀子的高论,首先和当时『百家争鸣』宽松的学术气氛有关;另外,荀子能高出孔孟一筹的是:他具有一定叛逆性的『逆向思维』,包括『性恶论』也是这种思维的产物。故,荀子是最早具有『理性天道观』的哲人,『天人相分』――【荀子】中最具科学表征的理念之一。

『隆礼重法』的整体思维

先秦诸子中,儒家礼治与法家法制,好像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尖锐对立的治国理念。儒家强调『隆礼』,斥『法家』为『无教化,去仁爱』;而法家强调『重法』,斥儒家为『以文乱法』,不通世务之腐儒。二者各执一端,自以为是。而荀子却例外,在【解蔽篇】里,开宗明义地指出:『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于大理。』即:人之大患,在囿于一己之见,而不通达于大理。故,他批评慎子是『蔽于法而不知贤』,庄子是『蔽于天而不知人』;而荀子却主张通识事物的『大理』,也即『合二而一』的整体思维。所以他主张治国安邦,要『隆礼重法』并举,也就是说,礼教与法制,是一个政体有效机制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就有点接近当代精神文明与法制建设的两个方面。在【强国篇】中云:『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在【君道篇】中云:『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礼教与法制的对立统一、相辅相成,演绎为【荀子】中的一种整体思维模式:如『定法度,制礼乐』、『起礼仪,制法度』、『明礼仪,起法正』、『礼者法之大分』等。荀子在那样一个特定时代,为何能独标一帜,提出『隆礼重法』这样先进的治国理念,完全取决于其科学的整体思维。荀子的确是一个融通诸家的『鸿儒』,他的视野很开阔,不会囿于一孔之见,一得之识,能够顾及到客观事物的各个方面;所以就有『非十二子』的气度,就连子思、孟子都在非议之列,可见他那种大无畏的批判精神。而这种俯视诸子、胆敢独造的学术勇气,就来自那宏观把握、有机协调的整体思维。『隆礼重法』正是这种科学思维孕育出的杰出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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