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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解老读《老子》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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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16 00: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帅佛道法 於 2011-1-16 06:45 編輯 + I9 c1 i! w$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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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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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与?虚而不淈,动而愈出。多闻数穷,不若守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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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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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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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刍狗”即古代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庄子·天运》云: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齐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所以,后世有一些观点,由此认为天地对万物,圣人对百姓是冷酷无情的,用之则仁,不用之则弃。当然,有一些观点则认为所谓“不仁”是指天地和圣人对万物和百姓一视同仁,在态度上不偏不倚,从不厚此薄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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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自身具体想表达什么观点呢?其实从《老子》自身的言论中,也可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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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得善矣。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得信矣。圣人之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浑焉。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第四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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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怨,必有馀怨,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第七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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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引两章里,分别指出“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天道无亲,恒与善人”。首先我们要了解在当时百姓并不是指平民,而是指诸侯贵族。“平民百姓”的说法是战国之后的才出现的,原因是一些诸侯国不得不实行编户齐民的改革,平民才获得了取用姓名的权利。在《论语》中孔子亦云:“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这个百姓,实际上也是指的诸侯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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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重点就是解读老子所说的“仁”。我们知道儒家思想里“仁”正如《中庸》所云:“仁者,亲亲相杀。”其实这是有很深的历史渊源的,从社会基础而言,农耕文明所形成的固有宗法思想。从政治角度而言,则是三代之后,天子之位开始世袭,传而不禅,到了周朝更是大肆“封建亲戚”,使得这种宗法观念空前的强化,血缘政治成为周朝立国立政的原则和基石。周朝的分封制度之所以被称为“封建亲戚”,事实上是姬姓独大,再加上姬姓以外异姓王族亲戚。所以《左传》亦云:“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荀子》则云:“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说明周朝“非我族内,其心必异”的观念是比较强烈的。所以老子正是针对这一点,他认为圣人恒无心,则不应该有这样“其心必异”的想法。老子主张不分远近亲疏,不论内外,真正做平章百姓,一视同仁,而不是王姓独大,任人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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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楚国自身的历史而言,当时楚人的首领“熊绎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於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琇氏,居丹阳。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俱事成王。”虽然受封,但如《史记·孔子世家》所说“楚之祖封于周,号为子男五十里”。熊绎只被封了子爵,在公、侯、伯、子、男爵位等级里,是很低的爵位,封地也不过五十里。周成王封熊绎,更像后世皇帝安抚边疆小部落的举动。可见在周成王时期的分封,楚国被视为蛮夷。而且楚国也往往以“蛮夷”自称。所以楚国对周王朝也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有时甚至是对抗的态度。周朝对于楚国也多次加以征伐。也正为如此,楚国从五十里,到发展为一个大方国,实际上是楚国自身对于其它蛮荒之地的征服,而不是来自周朝的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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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教治上,南方的楚国当时并未完全融入华夏文明之中,所以保持了相对浓郁的特色,甚至迥异于周朝的礼乐文明。同时楚国春秋兴起之时,周王朝开始解体,楚国对周朝的礼法制度则更加不会苟同,所以楚国在兴起过程不存在传统观念的束缚和羁绊。楚国在内部并不对土地和人民进行二次分封。楚国的政治制度,则除了王室之外,少有累世专政的世家。楚国兼并汉上诸侯,却不再封建亲戚,传世不替。相反的,楚国派遣管理新获领土的县公,虽有在辖地的治权,却是由楚君任免,相当于后世所谓的“流官”。这一最早的“改土归流”,实为郡县制度的滥觞。楚国制度已稍近于君主政体,而不是封建领主。这样,作为楚人,不论贵贱,一律“编户齐民”以纳税缴赋为前提,可以直接分得耕作的土地。正是因为这种不同于周朝固有之制度的政治措施,使楚国在春秋之初由五十里的小国开始迅速地壮大,并挤身于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的行列。而北方其它国家的变法相对来说要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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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楚文化中包括宗法在内的礼法观念相对比较淡薄。老子作为楚国人,自然而然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本土文化的影响。《老子》一书的风格就是典型的楚言楚韵。同时对老子思想影响更深的,则是三代时期的圣君之道,也就是“天下大同、禅而不传”的远古之风。在这一点上,老子和孔子均是对其推崇备至。所以,老子本身所关心的并不是分封制,还是郡县制,更加根本治国用人之道。故而《老子》强调“不仁”实质上就是反对以血缘为纽带宗法思想,特别是宗法政治,针对“仁者,亲亲为大”的观念,并非是针对孔子所言的“仁者,爱人”的观点。老子固然主张不尚贤,但是同样主张不尚亲,反对“亲亲为大”的血统观念。所以,“刍狗”一词,即是指圣人对待百姓,应该和天地公平地对待万物一样,视之为跟自身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正所谓“天道无亲”,所以“不仁”。《老子》反对世代承袭和任人唯亲。同时,老子一再强调“功成身退”,实际也是对“终身制”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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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面的分析,“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应该理解为:一则是主张打破血缘观念,故而认为圣人无亲,恒与善人。二则是主张打破终身观念,故而主张“功成不居,事遂身退”。当然值得强调的是,华夏历史在经历春秋战国的长期动荡之后,从分封制走向郡县制,并不是老子的思想直接推动的结果。而是按照“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所确立的,华夏民族在这个过程中曾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所以,只能说残酷的历史部分地印证了老子提出的“治国之道”。当然老子和孔子所主张的天下“禅而不传”、天子“功成身退”,在其后二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點評

若天地不仁,则万物将成为刍狗,如果圣人不仁,那百姓就会被当成刍狗  發表於 2011-1-28 17:42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17 23:4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帅佛道法 於 2011-1-17 23:49 編輯 ( y* I6 O7 w# s: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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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与?虚而不淈,动而愈出。多闻数穷,不若守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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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认为天地之间就如同一个大风箱一样,当它静止不动地时候,里面的空气并不会枯竭,但是如果推动它,空气最终就会排尽。而所谓的天地之间,也就是我们的存在之所,万物都置身于这个大风箱之中。自然而然,老子认为“不若守于中”。所谓“中”即“盅”。老子说“道冲(盅),而用之或不盈也”,天地之道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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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盅”只是老子对于“虚静无为”的一个比喻说法。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不折腾”。尽管儒家同样也吸收了老子的思想,但是《老子》在治国理念上跟儒家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分歧。跟《老子》思想中道法自然,清静无为的基本立场不同,儒家思想往往有一种强烈地内在冲动,希望把一切都纳入秩序和等级之中。特别是先秦之后的儒家往往不管是隆礼,还是重法,无一不是在上下之间极力强化尊卑有别,而在同一层次务求整齐划一。如《礼记.王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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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伯,

天子之大夫视子男,天子之元士视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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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余以为附庸间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国。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名山大泽不以分,其余以禄士,以为间田。凡九州,千

七百七十三国,天子之元士,诸侯之附庸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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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引两节文字所表现的正是儒家思想的这一特征。《王制》中的这种主张,并没有多大的现实依据和可能性呢。比方说“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四海之内为何是就是九州,而不是八州或十州呢?州为何就是方千里呢?州为何不多不少必须是百里之国三十呢?这种人为分割实际上严重地违背了“道法自然”的思想。自然而然,老子反对这种近乎“天方夜谭”式的“有为之治”。老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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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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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治国而言,也是如此。所谓“圣人”在《老子》里实际上均是指圣明的天子。“朴散,则为器”,对于分封而言,就尊重历史形成的格局。所以,老子说“散”不说“割”,而《王制》的做法,则是典型的人为分割。所谓“圣人用之,则为官长”实际上也就是任用当地的民族、宗族、地方的首领,而不是封建亲戚,并且人为的搞出“公、侯、伯、子、男”之类的森严等级。老子最后强调“大制不割”。所谓“大制不割”亦是“治大国,若烹小鲜”应有之意,对于烩一锅小鱼,难道还用得着切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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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多闻数穷”应该如何解读呢?《王制》中这一部分思想就是典型的“多闻数穷”。

中庸云:“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缪,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

一些所谓的儒家学者自许为“知人、知天”,但是其结果往往是搞出的是乌托邦式的“数字化管理”,无异于闭门造车,痴人说梦。“多闻数穷”地做学问,做到这种地步,倒还真不如“不学无术”。《王制》是当时一些所谓的儒家主流学者提出的“施政大纲”,既然“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儒家学者提出主张就必须要做到严谨慎重而切实可行。但是类似于如“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治国主张实在令人难以信服。一通所谓的“引经据典”,居然能把一个天下搞出了1773个诸侯国,事实上甚至可能连一个诸侯国的地图都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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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老子》讲“道”是强调尊重和服从事物本身内在规律,而一些儒家末流讲“道”,落到实处往往就出现一种以人为的规矩和教条代替“规律”的倾向。当然,规矩固然要讲,等级固然要明,但是如果到了上文所引《王制》部分所反映出的程度,是不足为取的。用儒家自身的话来说就是“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之,不可以为道。”所以,《王制》中的许多主张从来就没有实现过,也不可能实现。但是儒学发展史上中这种不务实而尚空谈的流弊,这样不明理而重规矩的恶习,这样无所不用其极的偏执,同样也表现在其它许多方面,每每深重禁锢着黎民百姓的身心自由,屡屡给华夏文明的进步和发展造成深重的灾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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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作为儒学经典的《王制》也吸收了老子的思想,正如第三章里所分析过的内容。问题是其所吸收的往往又是《老子》的思想中本身就存在偏颇的部分,如具有“反智”、“禁欲”、“愚民”倾向的观点,再加上“儒家”自身“无所不用其极”的一贯传统,就必然更加极端和教条,甚至走向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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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衣 發表於 2011-1-28 17:5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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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分析很深入,很受启发不过背景这个前因导致的老子之言这个结果,说得有点牵强

點評

孟子曰:“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  發表於 2011-1-29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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