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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解老读《老子》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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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11 20:3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原文】道冲,而用之或不盈也,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
〖解读〗
4.1道冲,而用之或不盈也,渊兮似万物之宗。
   所谓“道冲”即“道盅”。“盅”是《老子》对“道”性质的描述,则特点就是虚而不盈、虚而不。至于何为“虚”,在《老子》也是说得比较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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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第十四章》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与?虚而不,动而愈出。《第五章》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兮其若存,用之不勤。《第六章》
1)无形无状、无色无味。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湛兮似或存”
   “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2)无处不在,无所不存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大道汜兮,其可左右。”
3)无穷无尽、不盈。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也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与?虚而不,动而愈出。
4)无边无际、延绵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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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绵绵兮其若存,用之不勤。”
    实际上,根据这一些特征,在现实的世界上最为接近的物质,无非就是气。但是古文气字往往写作“”或“。在道家的经典一直沿用这个“”字,认为“”并不同于“”。,此“”,不同于彼“”,是有原因的。老子认为可以用“”描述“道”的外在特征,但是还不足以描述“道”的本质特征。所以《老子》第二十一章指出: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
   《老子》认为和一般的气不同,道之气,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中有信。这正是因为如此,所以,道最终生成的万物各各有形态和物征。所谓“种瓜得瓜,种豆种豆”或者“一龙生九子,九子各不同”。老子也正是对于这种规律的认识。而这种规律恰如《老子》第三十四章所言“万物恃之以生而弗辞”在这个规律的背后,正是道在右左。当然进入现代社会,对于有生命的物种,我们进一步知道这是DNA在发挥作用。但老子那种时代则不可能深入到这一点。但是老子认为道虽然虚无,但是却万事万物芸芸而作的决定性因素。
   作为生命物种,没有空气就会死亡这一点,想必老子那个时代,对于这一点是相当明确了的。显然老子说的“”并非空气简单,“”对于天地万物的意义却和空气对于生命的意义是同样的。也就正是这一点,《老子》把“道”和“”紧密联系起来。
   同时,我们可以注意到“”字有一个“灬”字底,则说明古人已经掌握了水这一种物质,具备了固态、液态、气态的特征。所谓“”恰恰就是水从液态经过加热成为气态的过程。同样水对生命的意义也是不言而寓的。在郭店古简中就有《太一生水》一篇。指出“是故太一藏于水,行于时。周而或始,以己为万物母;一缺一盈,以己为万物经。此天之所不能杀,地之所不能厘,阴阳之所不能成。君子知此之谓道也。”
    所以,可知早期道家往往要么把“水”作为“”一种特殊形态,要么把“”作为“水”的一种特殊形态,视为同一种物质而已。老子在对于“道”的描述中也经常利用水的特征来取譬:
    如:
   “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第四章》
   “涣兮其若凌释”、“混兮其若浊”《第十五章》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也。”《第三十二章》
   “大道汜兮,其可左右。”《第三十四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第八章》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以其无以易之也。”《第七十八章》
   不管是“道”作为哪一种形态,按照《老子》说法:“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一旦演变为万物的形态,存在万物之中。万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仍然是由道来支配的,这种规律就是“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也就是“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道虽然散布在万物之中,但是仍然以(或者水)方式来使万物之间相互调和。
延章 發表於 2011-1-13 02:59 | 顯示全部樓層
第四章了啊,拜读了,可惜这段时间太忙,不然能及时与兄台探讨探讨,那该多好啊
延章 發表於 2011-1-13 03:03 | 顯示全部樓層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11 20:31
+ U' b# {0 d* s& f/ Y【原文】道冲,而用之或不盈也,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其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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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冲,冲,即沖,是盅中盛水的一种状态。7 Y- ?; h1 ~. K; f# t% C
漢字简化后,冲字主要意义变成了“衝動”的“衝”,极易引起古文原义的误解。0 j0 a8 J* Q, T* [6 @! Y
冲字的康熙字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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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13 12:3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延章 的文章  Q; }6 }/ a* X: w. h3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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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 身不怀道 不行于妻子 哈哈 你还是多跟你的新娘子探讨吧 别不务正业 哈哈~~

點評

涮我啊  發表於 2011-1-18 13:42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13 12:35 | 顯示全部樓層
4.2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
   本章所谓“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实际上指出“道”并不是外在的,而是和万事万物已经融为一体,无所不在,无处不行,不为人所直接察觉。但是仍然保持着“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特征,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老子的视角和常人是不同的。就好比我们在河边看见河床上水草,水流中的游鱼,我们关注的往往是水草和游鱼,但是老子却是关注的水本身。如把天地万物视同水草和游鱼,道就如同水一样,既浸入于它们的体内,也将它们所包围。没有任何事物能脱离于道而存在。但是与人对水的感受之不同,我们只要稍加留意,还是能意识到它的存在。而对于“道”毕竟是视而不见的“”。因为它不会阻挡我们视线,所以我们更加留意是天地之间,万物纷纭,生生灭灭的有形世界。但是老子用透澈的眼光捕捉到了它的存在。所以老子说“湛兮似或存。”也就是“道”是如此的透明清澈,却仍能让人感爱的它存在。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15 04:35 | 顯示全部樓層
4.3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
   老子在这里说,虽然不知道是谁创生了道,但他能确定的是道创生于天帝之先。这一句话是极有分量的。在老子之间,人们把天帝视为最高的主宰,对上天加以顶礼膜拜,唯上天的意志是从。在老子没有阐明这一点之前,人们要了解上天的意志,全凭占卜。而老子提出“道”并指出“道”高于天地鬼神的地位之后,人们只要掌握“道”的规律,就能主动地了解上天的意志,而这就是孔子说的“知天命”。所谓占卜之术在人们社会生活的作用和地位,就显著的下降了。从这一点,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老子》五千文里不谈《易》。
   继而《老子》在第二十五章指出: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在这一章里,老子明确指出“王亦大”并强调“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所谓“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显然在这里,老子把道至于天之上,同时又说“道可道”。实际上就是指出王也直接法道,也就正是因为这一点,作为人能知晓天命,就成为了可能。同时这种四大的说法,也就把除天神、地神以外的神灵至于了人之下,这种认识也进一步扫除了人们的迷信思想。《论语》上云:
   “子不说怪力、乱神”、
   “务明之义,敬鬼神而远之”
   “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不然,获罪于天,无所谓祷也”
   孔子对于鬼神这种立场,恰恰是因为老子通过对“道”的揭示,突出人的地位和作用。
  《老子》第六十章进一步指明: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老子》在这里直接就说“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虽然老子并不否认鬼神的存在,但是鬼神也不过是天地万物之一,也要受到道的支配。所以“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就是说即使鬼神显灵,也不会伤害人。
    所以老子提出道在“象帝之先”并“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就把人从对上天的恐惧和迷信中解放了出来。虽然老子并不否认天帝的存在和其地位,但是人通过对于“道”的把握,就能知晓上天的意志。正是因为这种神秘色彩的淡化,人们祭祀上天时心态不再是恐惧,而是敬畏。
   祭祀和占卜在当时而言是社会生活极其重要的事情,同时也就成为了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在先秦时期并不是谁都可以去祭祀上天和占卜天意的。最早只有神权人员具有祭天的权力,同时天子也唯有其通过占卜才能了解上天的意志,实质上也就是神职人员垄断了天命的解释权。商朝后期天子开始亲自祭天,至于占卜则仍然依赖于神职人员。周朝天子也同样亲自祭天,但是“文王拘而演周易”的说法,恰恰折射出周朝的天子至少是可以自行占卜的,并不见得依赖于神职人员。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周天子是集君权与神权于一身。其结果自然是天子的意志就更加突出了,随着占卜的作用日益弱化,君权也就比较彻底地从神权中解放出来。从此以后,神权在中国历史上再也没有压倒过君权。
   老子提出“以道莅天下”,虽然仍然只有天子才具备祭天的权利,但是其提出“以德交归”就进一步降低占卜的地位,其实质上也就使得社会各个层次的人们都获得了“知天命”的权力,从而主动把握自身的命运。从“以道莅天下”到“大德必受命”,正是反映出古人对于天命观的突破。
    《论语》中孔子云:“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同时又云“五十以知天命。”这些言论在老子提出了道德之说,人们思想开始进一步摆脱盲目的迷信,使自身意志得以进一步的张扬。与此同时,孔子又云:“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这就表明当时,与此同时神职人员流落到民间,使得占卜之术在民间却开始日趋泛滥,甚至孔子也受到了其影响。类似于《易》这样以前秘而不宣的王室典籍,随着占卜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地位的日益没落,却在民间开始大行其道。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老子本来和《易》是分道扬镳的,故而贵道而重德。孔子读《易》是明《易》之理,对于迷信占卜之术,他并没有多大兴趣。但是在老子和孔子身后,不管是老子的思想,还是孔子的思想,都重新和《易》结合。老子的思想在后来的流变中居然掺入占卜、八卦之术,而孔子的思想也曾经一度在东汉时期发展为谶纬神学。值得注意的是,道家和儒家思想走向这一步,最早恰恰并非是来自官方的推动,而是儒道之说自身在民间的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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