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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典] 诠释甲骨文字之[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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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0-8-13 19: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转摘自 华强远古史研究  作者 一个理科学者的思考

甲骨文字中有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部首就是戈部首。戈本是商人的一种武器,但是戈作为部首创造了一类甲骨文字——戈,肇,戎,戣,戍,或,戕,,武,戠,戉,戔,我,義等等。凡和武器、武力、杀戮相关的字都采用了这个戈部首。我们知道即使在夏商时代,武器是多种多样的,为什么商人采用戈作为造字的部首呢?
甲骨文戈
首先,它说明商代的戈至少在晚商时期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说文》“戈,平头戟也。从戈,一横之,象形。”说明戈是一种常用兵器。一器两用,可刺可砍,杀伤力很强。在商代的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戈和其它的青铜铸造的兵器。奇怪的是在夏代的遗址中很少出土戈。这说明商代青铜器的铸造水平已经提高到了较高水平,而夏代仅仅用于铸造礼器。用青铜来制造兵器也许是商人的发明创造。这一点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结论:夏亡于青铜制造的兵器——戈。
和戈字密切相关的另一个甲骨文字是:我。如图:

商人在甲骨卜辞中常常自称我。如:“贞勿合我吏步”侵我啚田“”沚震告曰:‘土方征于我东啚。’”(菁2)等等。在《诗经》中,周人也是以我自称:
《大雅·皇矣》“无矢我陵,我陵我阿。无饮我泉,我泉我池。”
《大雅·召旻》“不自我先,不自我后。”
《大雅·瞻卬》“我居圉卒荒”
当然,周自称为我起源于商。而商为什么要用我来称呼自己呢?为什么我的造字归于戈部首呢?这似乎是一个谜。要解开这个谜,甲骨文和金文的戈和我都无法提供正确的答案。《说文》对我的解释是:“我,施身自谓也……一曰古殺字。”我们看到在许慎编纂《说文》的东汉时代,我字的本义已经迷失。许慎的对我的解释就是今天的“施身自谓”,即第一人称自称。
秦统一文字之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在周王朝以外的诸侯国流行他们自己创造的古文,这是一种以甲骨文和金文为基础的诸侯国专用文字。其中,目前留存下来的唯一的我字的古文写作:
从这个古文"我"字中,本人发现了春秋战国时代人们对我字本义的理解,因为这是我们目前为止可以找到的和甲骨文有联系的最早的文字,所以春秋战国时代人们对我的本义的理解应该可以被相信。那么,春秋战国时代的人们对我字的本义的理解是什么?
如图:
古文 我
这个古文我字有上部的戈部首和下部的爪组成。其中的爪和甲骨文一模一样。据此,我们推理出甲骨文的我字也应该是由“戈”和“爪”两个字组合而成的。
甲骨文我字的会意应该是以手持戈(古文本义同)。
现在,我们又回到了本文的开始的问题:为什么商人采用戈和爪作为我字的组合呢?答案只有一个:戈是商人发明创造的一种战斗力很强的武器。因为是商人专用,所以“以手持戈”者都是商人,是自己人。所以商人很自豪地用我来指称:商。
我的本义是:以手持戈者。引申为:我们大邑商。
后来的西周和春秋战国和诸侯国兵器已经发达并多样化,但是他们沿用了这个我字作为自称。今天我们还是用这个我字称呼自己。虽然它略带一点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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