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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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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0-7-30 21: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 “儒”的文字史分析

   “儒”字从典籍而言,始见于《论语》。《雍也》篇云“子谓子夏曰:“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说明“儒”这个提法在孔子之后就出现了,而且社会上的 “儒”者还往往有所不同,故有君子儒、小人儒之说。从文字史而言,则始见于小篆,见如下图“儒”字从人从需。所如果从字面来解释“儒”的本义,必须首先了解“需”的本义。

   “而”字的本意,《說文》说法即“頰毛也。”《註》臣鉉等曰:今俗別作髵,非是。《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作其鱗之而。《註》之而,頰也。“而”字按照《汉典》的解释,“(象形。小篆字形,象胡须形。上面的“一”表示鼻端,“|”表示人中;下面分内外两层,外层象两腮的胡子,内层象生在嘴下的胡子。” 但是“而”字已经在甲骨文、金文中出现,从字形而言,既可解释为人的胡须,也可解释为植物的根须,当泛指须状物也。

古人最晚在金文中合“雨”、“而”二字为“需”。当时指植物种子遇雨方能生根而后发芽之意也。说文则云:“须(彡下多立字)也。遇雨不進,止须(彡下多立字)也。从雨而聲。《易》曰:“雲上於天,需。”相俞切〖注〗臣鉉等案:李陽冰據《易》“雲上於天”云:“當从天”。然諸本及前作所書皆从而,無有从天者。〖注〗需(上雨下天),古文。”按照这个说法,唯有《易》中需字为上雨下天的写法,所以本文亦从不从之。《说文》作为中国第一部系统地分析汉字字形和考究字源的字书,系汉朝学者许慎著于安帝建光元年(西元121年),但许慎对甲骨文是没有研究的,其所作的解释,亦不过是一时之言。《易•需彖》则云需,須也。險在前也。《汉典》则解释为“会意。从雨而声。‘需’指遇雨,停在那里等待。本义:等待。”应该说均是比较勉强的。

“需”与“须”二字从文字史看,经常相与相随,正如《易》所言“需者,须也”。时至今日,“必需”和“必须”两个词语还经常为人所混用。个人认为,“需”字是会意字,从雨从而,当指植物种子遇雨水方能生长根系也。

接下来说“需”字衍生出“孺”与“儒”等文字的内在逻辑。“需”因为寓指了植物的萌芽的必要条件,且有强调生命柔弱之意,故而从“需”演绎出“孺”字。“孺”字,《說文》解为 “乳子也。”而“儒”恰恰正是针对对当时的诸侯以下贵族子弟的末年人进行教育的地方官学之师,即教养孺子之人也。对于这一点,要进一步地分析,则不能停留在字面的解释上,必须首先对先秦时期的教育制度有所了解。

2、儒的教育史分析

在周朝时期,古人就已经十分重视教育。按照《周礼》说法:

“师氏掌以媺诏王。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居虎门之左,司王朝,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従,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且跸,朝在野外,则守内列。

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日车马之容。凡祭礼、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従。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守王闱。”

  从上文可知,“师氏”和“保氏”负责君王和国子的教育责任。师氏主“明善”,即“以媺诏王”,就是专门给君王讲为善的道理,从现在的话说,就是正面引导,同时,以三德三行以教国子,所教内容即“崇德”。保氏主“去恶”,即“谏王恶”,而且教国子以“六艺六仪”。

“师氏”或“保氏”何以在教国子的同时要掌媺诏王和掌谏王恶,且“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従,听治,亦如之。”因为王者作为国子之时,均系“师氏”和“保氏”所调教之。但是师氏和保氏的地位并不高,录属于大司徒。《周礼.地官司徒第二》云: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蜀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教官之属:

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乡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

师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儒者并不负责国子教育之列。“儒”分别见于周礼中关于“大司徒”和“太宰”之职的文字,其文曰:

“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得民。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薮,以富得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置其辅。乃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立其监,设其参,傅其伍,陈其殷,置其辅。乃施则于都鄙,而建其长,立其两,设其伍,陈其殷。乃施法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贰,设其考,陈其殷,置其辅。凡治,以典待邦巩之治,以则待都鄙之治,以法待官府之治,以官成待万民之治,以礼待宾侩其疚。”

“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邦国。……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曰媺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曰联朋友,六曰同衣服。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乃县教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教象。挟日而敛之,乃施教法于邦国、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大宰系治官之长,而大司徒为教官之长。大宰掌典,首先是修典立法。大司徒负责具体施政及教化。在大宰的职责中,有“以九两系邦国之民”就是用九种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百姓,所谓“两”即“耦”,本义为“耦合”。其中“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这里的师并非前面提到的“师氏”,而是指地方上的有才之人,同样儒,亦是指地方上的有德之人,其教化的对象均是平民百姓。其就职可能在 “乡校”,也即周朝的地方学校,也即六乡州党的学校。这里“师”和“儒”用今天的话说,既是指教育行业,也是指教育职业。大宰所负责的内容,主要还是为之建章立制。而大司徒以“以本俗六安万民”,其中“四曰联师儒”,则是可见其是地方教育体系的具体管理者和组织者。

 所以,从周礼可知,“保氏”和“师氏”主要是负责当时天子和诸侯子弟的教育,而 “师”与“儒”主要是负责在地方上诸侯以下贵族子弟的教育。“保氏”和“师氏”、“师”和“儒”均属于官学体系。“保氏”以三德三行教国子,“儒”者以道得万民,师氏以六艺六仪教国子,师者以贤得其民,这样的对应关系应该是可以成立的。所谓“得”者即“教化”之意也。所以“保氏”,“师氏”,“师”, “儒”均是以“教育”为业,无非是“教育”对象不同而已,正因为“教育”对象不同,所以,“保氏”,“师氏”与“师”、“儒”的地位相差也是十分悬殊。 “保氏”为中大夫,“师氏”为下大夫,而“师”、“儒”则可能只是地方之“士”。但是按照大司徒职责而言必须“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教、友、睦、姻、任、恤。三日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亦可知,“师”与“儒”所教内容与“师氏”和“保氏”所教科目并无二致,若有区别,但唯层次有高下,深浅有不同。从这里,可知儒学本来应该是针对诸侯以下贵族和国人子弟的官学之一,且以德育、智育为主旨。

到了春秋时期,礼崩乐坏,针对天子和诸侯国子教育自然松弛,天子、诸侯一代不如一代,仅仅作为中大夫的“保氏”和下大夫“师氏”的政治和教育作用则日见弱化,官学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形同虚设,所谓“掌媺诏王”和“掌谏王恶”更是不可能。地方官学在社会动荡中并未解体,但是要做到有教无类,则是不可能的。社会变革使得大量的庶人更加具有人身自由,通过一技之长甚至可以挤身于士的行列,这些均刺激了民间教育的发展。当时以六艺相授者,恐怕非孔子一人。但是在私塾中以坚持以“道”教民者,可能孔子是比较突出的。也正是符合了“四曰儒,以道得万民”的特征,所以使得人们将孔学的私学和官方的儒学紧密联系在一起。

但是从孔学到儒学,仍然经历了一段时间,实际上在春秋到战国期间,地方官学仍然存在,大概是并存的局面。出于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以及孔子对圣人之道,文武之道的推崇,所以孔子私学所教与官学“保氏”和“师氏”所教并无二致。这样实际上孔子的私学所教甚至了超出了原来地方官学的层次。当时孔子对子夏亦云“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所谓小人儒者是指六艺也,对此子夏亦云,“虽小道,必有可观者”。《论语》的《子张》一篇亦云:

 子游曰:“子夏之门人小子,当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抑末也,本之则无,如之何?” 子夏闻之曰:“噫,言游过矣!君子之道,孰先传焉,孰后倦焉。譬诸草木,区以别矣。君子之道,焉可诬也。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

 实际上这正是小人儒和君子儒之辨。小人儒者往往“洒扫应对进退”则可矣,而君子儒恰恰是则把“克已复礼为仁”,“修己以敬”、“修己安人”、“修己安百姓”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崇德”。

同时由社会的解体,使得局限于传统典籍的官学教育也满足不了当时社会形势的新需要,大量的新生平民阶层的子弟往往被也排除在官学之外。所以,一时间孔门的声望甚至压过了官学。孔子去世后,在孔门弟子的继续传播下,孔学在社会上影响日趋扩大,实际上最终渗透到地方官学之中,很可能出现了官学和私学趋同的局面。进入战国时代,社会动荡更加剧烈,诸侯征战连年不已,官方所谓保氏、师氏、师、儒之学则恐怕早已废置。随着天下无道日甚,周天子地位的衰落,诸侯国的灭亡,故而“无道则去”,所以相关职位的人员出走避祸或者隐居求志,散落到地方和民间是极其可能的,这实质上进一步推动了私学的兴起。来自民间的孔门之属的“下学上达”和散落民间的“保氏”、“师氏”、“师”、“儒”者“上学下达”,两者相互融合,并以个人身份积极参与政治,鼓吹自身的社会主张,最终形成了“儒家”一说的出现。官学下落到民间之后,人们从其教育对象出发而言,后世仍然称之为儒学。所以儒学不再仅仅是当时地方官学的代称。但是私学的出现也使得地方官学中师之教和儒之教两者合二为一,不再绝对的两分。由于此类学者、士人更加突出“德”,强调“王道”,所以儒学也就成为其学说的正式名称。

与此同时,列国诸侯为称霸的需要,同样出于装点门面、笼络人心、网罗人才的种种复杂动机,儒士和其他诸子百家一道游走于各方诸侯之间,如齐国的稷下学宫便搜罗一大批学者,成为当时学术中心。对于发展儒家思想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孟子和荀子均在稷下学宫任职。应该说类似于稷下学宫“不任职而论国事”、“不治而议论”、“无官守,无言责”的纯粹学术风气,对孔学“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的实学传统产生了重大的冲击。“儒士”一词最终也慢慢的演成了“文士”的代名词。所谓“儒生”、 “书生”一说,往往也由此而来。
沙舟 發表於 2010-7-30 23:16 | 顯示全部樓層
好帖,受教了,特别是对儒字的解释,及儒家早期教育的介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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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0-7-30 23:27 | 顯示全部樓層
……《易》曰:“雲上於天,需。”相俞切〖注〗臣鉉等案:李陽冰據《易》“雲上於天”云:“當从天”。 ...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0-7-30 21:08

在甲骨文里,似乎是上雨下而,不过易经,作为最有权威,最 早的漢字著作,或许其说法更有代表性,不管如何,“人需”必不是独体字,则不是古文,而是今文,作为今文,要么是会意,指事,象形,形聲,要么就是在发展过程中,被无规则简化而出现的误笔 —— 一如近代对漢字的简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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