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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格物致知

大学赏析作者:贾陆英发布:贾陆英

2020-11-16 01:26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即物:接触事物而穷穷:穷究,彻底研究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未穷:未穷尽,未彻底,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始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益:更加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说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认识、研究万事万物,是指要想获得知识,就必须接触事物而彻底研究它的原理。人的心灵都具有认识能力,而天下万事万物都总有一定的原理,只不过因为这些原理还没有被彻底认识,所以使知识显得很有局限。因此,《大学》一开始就教学习者接触天下万事万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去进一步探究,以彻底认识万事万物的原理。经过长期用功,总有一天会豁然贯通,到那时,万事万物的里外巨细都被认识得清清楚楚,而自己内心的一切认识能力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再也没有蔽塞。这就叫万事万物被认识、研究了,这就叫知识达到极点了。
从本章开始,《大学》对“八条目”逐条进行释义。朱熹认为,“八条目”应当各有一个“传”,而原文中唯独本章没有,便根据上下文的关系,补充了上面这段文字,专释“格物致知”之义。
修身要从格物致知开始。何为格物?《大学》没有说明,朱熹的《补传》把“格物”释为“即物”,也就是接触事物,把“致知”释为“穷其理”,也就是穷究事物之理。据此,格物致知就有了“通过对万事万物的接触、研究而获得知识”的含义。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知”与认识相对应,“行”与实践相对应,“行先知后”的观点把“行”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但古代哲学所说的“行”,主要是指道德伦理行为。朱熹对“格物致知”的释义,在古代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史上,向实践的观点迈进了一步。
明清之际实学思潮的代表人物颜元,在认识论上提倡“习行”,明确地把“格物致知”的“格”字解释为“手格猛兽”之格,并说“格物”就是“亲下手”,就是“犯手实做其事”《言行录》。这说明,他已经看到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用手实际去做那件事,才是“致知”、也就是获得对于外部世界认识的首要条件。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讲到人们如何获取知识时说:“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在这里,他用浅显易懂的话语,对“格物致知”这一认识途径作了说明。《实践论》用中国哲学的“知行”范畴,把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和实践相统一的理论概括为“知行统一观”,并且突出强调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他说:“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3页
回顾中国哲学发展史,可以说,朱熹对“格物致知”的释义,在把我们引向万事万物,引向实践,引向“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源泉”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上,发挥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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