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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心势力之成长

国史大纲作者:钱穆发布:一叶知秋

2020-10-12 12:32

三、离心势力之成长

〔一〕地方长官之权位

两汉地方行政长官,即郡太守。太守之下,为县令或县长。其地位本甚高,秩二千石。与中央政府之九卿略相等。平时得召见,天子有事,用赐玺书。高第成绩好者。得入为公卿。如张苍、申屠嘉等。东汉益重,或自尚书、仆射出典一郡,或自典郡入为三公。在郡得自辟属官,掾属限用本郡人,惟三辅得用他郡人。得自由主持地方之政事,得自由支配地方财政,惟每岁尽,须派员至中央〔丞相府〕上计,『计簿』即治理成绩之统计与报告书也。得兼地方军政。西汉有郡尉,为地方武官,而辖于太守。东汉省之。

两汉的郡太守,权位既重,并得久任,俨如古代一诸侯,所异者只是不能世袭。

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有分派督察之人,曰刺史。

西汉剌史秩六百石,居部九岁乃得迁守、相,郡曰『守』,国曰『相』,权位略同。位微而权重。每岁八月巡行所部,岁尽诣京师奏事。东汉刺史秩增至二千石,但因计吏还奏,不复诣京师,西汉刺史吏奏二千石长吏不任职,事先下三公,遣掾吏按验。东汉不覆关三府,权归刺举之吏。位任益尊。

灵帝时,地方变乱纷起,宗室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模仿封建时代之霸者。乃有地方行政实权。关东义兵起,讨董卓,太守亦各专兵柄。中央大权堕落,地方政权乘之而起,遂成三国初年之割据。

〔二〕二重的君主观念

地方政权渐渐成长,亦有一种道义观念为之扶翼。

因郡吏由太守自辟,故郡吏对太守,其名分亦自为君臣。

汝南太守欧阳歙,欲举督邮繇延,主簿将引延上,功曹郅恽曰,『明府以恶为善,主簿以曲为直。此既无君,亦复无臣。』会稽太守成公以臧罪下狱,仓曹掾戴就幽囚拷掠,曰:『奈何令臣谤其君,子证其父!』

或称太守曰『府君』,乃至为之死节。州、郡又得称『本朝』。司隶从事郭容碑:『本朝察孝,贡器帝廷。』豫州从事尹宙碑:『网纪本朝。』

汉末广陵太守张超为曹操所杀,其故吏臧洪,袁绍任为东郡太守,怨绍不救超,遂与绍绝。与绍书,谓:『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扫清寇逆,共尊王室。岂悟本州岛被侵,请师见拒。使洪故君沦灭,岂得复全交友之道,重亏忠孝之名乎?』

除非任职中央,否则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义上,只有一个地方政权,而并没有中央的观念。

刘表遣从事韩嵩诣许,嵩曰:『若天子假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能复为将军死也。』

甚至即已进身为中央宫,仍多为其举主即其旧日太守,所由察举而得进身者。去官奔丧。吴匡、傅燮等;已详前。

又赵咨拜东海相,道经荥阳。令敦煌曹暠,咨之故孝廉,迎路谒候,咨不为留。暠送至亭次,望尘不及,谓主簿曰:『赵君名重,今过界不见,必为天下笑。』即弃印绶追至东海,谒咨毕,辞归家。仅为一谒轻去其官,较之奔丧,抑又甚矣。

当时的士大夫,似乎有两重的君主观念,依然摆不脱封建时代的遗影。

国家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臣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此自东汉下半节已有此端,至三国而大盛。

然而此种趋势,苟有一个更合理、更伟大的思想起来,未尝不可挽回。惜乎魏、晋以下的思想,又万万谈不到此,中国于是只有没落。南史宋武陵王诞反,或劝其长史范义出走。义曰:『吾人吏也,吏不可以叛君。』柳庆远传,梁武初为雍州剌史,辟庆远为别驾,庆远谓人曰:『天下方乱,定霸者其在吾君乎!』因尽诚协赞,遂成帝业。则所谓『二重君主观念』者,在南朝犹烈。北朝周、齐稍革,至陏、唐而绝,而中国亦复趋统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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