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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二回 千古奇冤

岳飞新传作者:王曾瑜发布:华夏士子

2020-8-19 22:05

岳飞到达临安府后,鄂州大军的进奏官王处仁又冒着风险,再次向他报告了王俊诬告的事。【1】他还恳切地劝岳飞上奏自辩,岳飞感慨地:

『使天有目,必不使忠臣陷不义;万一不幸,亦何所逃!』

他不愿效法韩世忠,去求见宋高宗,因为宋高宗并不缺乏辨别真伪的能力,没有辩白的必要。

秦桧和张俊选中了心腹杨沂中,命令他去拘捕岳飞。十月十三日,杨沂中应召来见秦桧,秦桧并未接见,只是派三省的值班官转交一份『堂牒』,并且转达了秦桧一句话:

『要活底岳飞来。』

杨沂中当即来到岳飞府邸,岳飞出来迎接他,笑呵呵地说:

『十哥,汝来何为?』

当时诸将结为兄弟,杨沂中排行第十,但仍比岳飞大一岁。【2】

杨沂中相当尴尬,忙说:

『无事,叫哥哥。』

岳飞说:

『我看汝今日来,意思不好。』

说完,就抽身回里屋去了。杨沂中将堂牒传送进去后,只见一个小侍婢捧出一杯酒来。杨沂中觉得有点蹊跷,岳飞是否会在里屋自杀,并使自己同归于尽呢?他踌躇片刻,观察动静,最后明白自己不过是胡乱猜测,于是把酒一饮而尽。岳飞随后出来,说:

『此酒无药,我今日方见汝是真兄弟,我为汝往。』【3】

岳飞稍加思索,又语重心长地对杨沂中说:

『皇天后土,可表飞心耳!』

岳飞乘轿前往大理寺。他下轿后,不见一人,只见四面垂帘。岳飞稍坐片刻,便有几名狱吏出来,说:

『这里不是相公坐处,后面有中丞,请相公略来照对数事。』

岳飞感慨地说:

『吾与国家宣力,今日到此,何也!』

狱吏们带他拐到另一处,只见张宪,还有岳雲,都已卸脱衣冠,披戴枷锁,露体赤脚,浑身血染,痛苦呻吟,惨不忍睹。岳飞满腔的悲愤,简直要进裂五脏六腑,他全身的鲜血,似乎都已被怒火所燃烧。【4】接着,又有一名胥吏带纸墨笔砚前来,用一种威胁的口吻说:

『汝观今世乌有大臣系狱而生者?趣具成案,吾为汝书!』

原来迫使岳飞自诬的口供已早有准备,【5】岳飞对他怒目而视,不答一语。

按宋高宗的诏旨,特设诏狱审讯岳飞。宋时诏狱,是『承诏置推』的罕见的大狱,专设制勘院。【6】宋廷还特别将岳飞『逮系诏狱』的事,公开『榜示』朝野。【7】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为正、副主审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8】当岳飞被带到两名主审官面前时,他再也不能克制自己,指天划地,情绪

激动异常,身体也站立不稳。突然,狱卒们厉声呼喝道:

『叉手正立!』

岳飞才恍然大悟,自己已不再是十万雄师的统帅,而是阶下的囚犯。他只能以最大的努力,压抑激愤的感情,叉手站立,【9】转而沉静地辩白自己的冤屈,既言之有理,又持之有故。最后,岳飞解开衣服,袒露背部。何铸看到『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深嵌于岳飞后背的肌肤,不由不收敛起严酷的面孔。


【1】【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

【2】据【要录】卷107绍兴六年十二月丙午,【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1【将相四十以下建节者】,【宋史】卷367【杨存中传】,杨沂中比岳飞大一岁,杨沂中后改名存中。

【3】【金佗续编】卷28【鄂武穆王岳公真赞】引杨存中孙杨伯曲之说,但其中有美化祖父的成分.

【4】【会编】卷207【岳侯传】,【要录】卷142绍兴十一年十月戊寅注。

【5】【浪语集】卷7【周将军庙观岳侯石像二首】。

【6】【宋史】卷200【刑法志】。

【7】【金佗续编】卷30范澄之【南剑州布衣上皇帝书】。

【8】【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按【金佗稡编】卷8【鄂王行实编年】,卷23【山阳辨】说:『先臣下吏,上初不许,桧实矫诏。』乃为讳避宋高宗之罪责,而故作曲笔。

【9】【会编】卷206。关于叉手,参见朱瑞熙先生等【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第225页,此处系刘复生先生撰写。

何铸在两三个月前曾参与弹劾岳飞,现在终于悔悟了。他不忍心再为此丧天害理的勾当,便去见秦桧,力辩岳飞的无辜。秦桧张口结舌,难以对答,就向何铸透露底蕴说:

『此上意也!』

何铸仍不退让,说:

『铸岂区区为一岳飞者,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

秦桧理屈词穷,遂上奏宋高宗,改命万俟卨为御史中丞,任制勘院的主审官。【1】

万俟卨是个十分狠毒的小人。他过去担任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和提点刑狱时,岳飞知道他人品很坏,予以鄙视,万俟卨一直怀恨在心。他趁入觐的机会,投靠秦桧,在宋高宗面前对岳飞大肆谮毁,从此就留在朝廷,宦运亨通。【2】他接办岳飞狱案,正好乘机挟私报仇。

万俟卨上任伊始,便会同周三畏审讯,他将王俊的诬告状等摆在岳飞面前,喝问道:

『国家有何亏负,汝三人却要反背?』

岳飞回答说:

『对天盟誓,吾无负于国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损陷忠臣。吾到冥府,与汝等面对不休。』

万俟卨冷笑说:

『相公既不反,记得游天竺日,壁上留题曰,「寒门何载富贵」乎?』

众人随声附和说:

『既出此题,岂不是要反也!』

岳飞见他们恣意诬陷,无可理诉,不由长叹一声,悲愤地说:

『吾方知既落秦桧国贼之手,使吾为国忠心,一旦都休!』

他合上双眼,任凭狱卒百般拷掠,始终沉默不语,也决不呻吟呼喊。【3】

岳飞虽然自幼受尽贫困生活的煎熬,却从未品尝过囹圄的苦痛。在他生命垂尽的两个半月中,各种各色的惨酷刑罚,实际上是给岳飞上人生的最后一课。万俟卨的惟一目标,就是强迫岳飞自诬;岳飞也以倔强的性格,顽韧的意志,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他决不自诬。

最后,岳飞拒进饮食,惟求速死,这也是他仅剩的反抗手段。于是秦桧和万俟卨便将与案情毫无牵连的岳雷,也以『入侍看觑』为名,而投入囹固。【4】这个其实是尚未成人的青年,在狱中陪伴父亲,度过了人生最悲惨的时日。

有个名叫隗顺的狱卒,非常同情岳飞,尽心竭力地给予他可能的关照和护理。还有一个狱子,颇通君主专制的哲理。有—天,他忽然说:

『我平生以岳飞为忠臣,故伏侍甚谨,不敢少慢,今乃逆臣耳!』

岳飞请问其故,狱子说:

『君臣不可疑,疑则为乱,故君疑臣则诛,臣疑君则反。若臣疑于君而不反,复为君疑而诛之;若君疑于臣而不诛,则复疑于君而必反。君今疑臣矣,故送下棘寺,岂有复出之理!死固无疑矣。少保若不死,出狱,则复疑于君,安得不反!反既明甚,此所以为逆臣也。』

岳飞入狱后,当然不可能再对宋高宗有何幻想,但狱子的高论说得如此透彻,也使他悲慨万端。岳飞仰望苍天,长久不发一言,【5】最后,他提笔在狱案上写了八个大字: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6】

岳飞入狱的消息传开后,朝野震惊。一些端人正士不顾宋高宗和秦桧的专制淫威,纷纷设法营救岳飞。齐安郡王赵士㒟曾因朝拜八陵,对岳飞尽忠国事,印象极深。他身为宋高宗的『皇叔』,【7】是宋朝宗室中德高望重的一位。赵士㒟对宋高宗说:

『中原未靖,祸及忠义,是忘二圣,不欲复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飞无他。』【8】

文士智浃、布衣刘允升、南剑州治剑浦,今福建南平市布衣范澄之等,也分别上书言事。范澄之在上书中尖锐指出,『宰辅之臣媚虏急和』,『胡虏未灭,飞之力尚能戡定』,『是岂可令将帅相屠,自为逆贼报仇哉』!他还引用南北朝时宋文帝杀名将檀道济,自毁长城的鉴戒,恳切希望宋高宗回心转意。他强调说:『臣之与飞,素无半面之雅,亦未尝漫刺其门,而受一饭之德,独为陛下重惜朝廷之体耳。』【9】

参加审讯或诏狱结案的大理寺左断刑少卿薛仁辅,【10】与大理寺丞何彦猷、李若樸李若虚弟,也力排众议,企图保全岳飞的性命。

韩世忠也已罢免枢密使,任醴泉观使的闲职。他『杜门谢客,绝口不言兵』,以躲避秦桧的迫害。但是,为了岳飞的深冤,他仍鼓起勇气,前去质问秦桧。秦桧冷冰冰地回答:

『飞子雲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莫须有』意即岂不须有,【11】韩世忠『艴然变色』,愤愤不平地说:

『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12】


【1】【宋史】卷380【何铸传】。

【2】【宋史】卷474【万俟卨传】。

【3】【会编】卷207【岳侯传】,【要录】卷142绍兴十一年十月戊寅注。

【4】【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l【岳少保诬证断案】。

【5】【会编】卷207。

【6】【说郛】卷19,【说郛】弱的一半23曾三异【因话录】。

【7】【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

【8】【会编】卷206,【要录】卷142绍兴十一年十一月丁未,卷144绍兴十二年三月辛亥,【宋史】卷247【赵士㒟传】。

【9】【金佗稡编】卷20【吁天辨诬通叙】,【金佗续编】卷30范澄之【南剑州布衣上皇帝书】,【会编】卷208,【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正月戊申。

【10】【宋会要】职官63之14。

【11】宋时『莫须』一词颇为常见,如【金佗稡编】卷2高宗手诏:『据事势,莫须重兵持守,轻兵择利。』【永乐大典】卷19735【曾公遗录】载,宋哲宗主张恢复保甲军训,说:『府界莫可先行?』此语【宋史】卷192【兵志】作『府界岂不可先行』。

【12】【金佗稡编】卷24【张宪辨】,【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琬琰集删存】卷1韩世忠神道碑,【江苏金石志】卷12【韩蕲王碑】,【宋史】卷364【韩世忠传】,【中兴小记】卷29引【野史】,各书文字稍异。又【皇朝中兴纪事本末】卷58,【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16作『必须有』。

万俟卨竭尽全力,对岳飞深文周纳;周三畏则畏首畏尾,对万俟卨唯唯诺诺。【1】最后,万俟卨命大理评事元龟年所定的岳飞罪名,主要有三条。第一,岳飞和岳雲分别写『谘目』给王贵和张宪,策动他们谋反,其中岳飞的『谘目』由幕僚于鹏和孙革执笔。第二,淮西之役,『拥重兵』而『逗留不进』,『坐观胜负』。第三,岳飞得知张俊和韩世忠等军战败后,曾说『官家又不修德』。又岳飞曾说:『我三十二岁上建节,自古少有。』此语被引申和篡改为『自言与太祖俱以三十岁为节度使』。这两句话被定为『指斥乘舆』的弥天大罪。

第一条罪状的物证全属子虚乌有,被说成是王贵和张宪『当时焚烧了当』。第二条罪状是在岳飞辩驳『甚明』,行师『往来月日』可考,『竟不能紊』的情况下,强行诬陷定案。第三条本是口说无凭,而董先被迫赴大理寺作旁证,又说岳飞无『比并』太祖的『语言』。【2】

万俟禹等人千方百计搜剔而得的岳飞罪名,竟如此可怜,毫无说服力,这在宋高宗和秦桧的内心是十分清楚的。按宋之『国朝著令,劾轻罪,因得重罪,原之,盖不欲求情于事外也』。【3】万俟卨等却是在罪名『无验』的情况下,【4】不断横生枝节,辗转推求,罗织新的罪名。由于岳飞非杀不可,什么太祖誓约,什么『国朝著令』,什么罪状『无验』,全可弃之不顾。

自张宪被捕之日始,岳飞的冤狱拖延了约三个余月,万俟卨最后也忧心忡忡,『惧无辞以竟其狱』。眼看已到岁末,宋高宗和秦桧为欢度新春,向金朝献媚,再也等待不及了。十二月二十九日,万俟卨等通过秦桧,匆匆上报一个奏状,提出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雲处徒刑,说『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断』。宋高宗当即下旨:

『岳飞特赐死。张宪、岳雲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5】

万俟卨和秦桧未判岳雲死刑,尚不能满这个独夫民贼之意。

当日,狱官令岳飞沐浴,将他拉胁而死。按照规定,岳飞的尸体应当草草地埋葬在大理寺的墙角下。好心的狱卒隗顺含悲忍痛,冒险背负岳飞的尸身,就近走出临安城西北的钱塘门,偷偷埋葬于九曲丛祠附近北山山麓的平地上,坟前种两棵橘树,以作标记,诡称『贾宜人坟』。宜人是宋时官员『外命妇』的一种名号。【6】岳飞随身尚有一个玉环,也许是李娃的纪念品吧!妻子至死不渝的深情,陪伴岳飞长眠地下。【7】岳飞死年三十九岁。

张宪和岳雲被绑赴临安城的闹市,不仅杨沂中当场监斩,连张俊也按捺不住狂喜,亲临刑场。临安各城门都以重兵把守,禁卫森严,以防民众闹事。岳雲死年二十三岁。两个献身抗金战场,出入枪林箭雨的猛士,终于牺牲在宋朝投降派的屠刀之下。

岳飞和张宪的家属被流放到岭南和福建,宋高宗亲自下旨规定,『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他们的『家业籍没入官』。然而在漫长的流放途中,却不断有素不相识的人,含泪向岳飞和张宪的家属慰问致哀。【8】

岳飞的悲剧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时代的悲剧。时代的悲剧,通过他个人的悲剧,得到了很强烈、很集中的表现。岳飞之死,标志着南北分裂,北方人民受女真贵族奴役的长久化。


【1】【会编】卷207说周三畏反对冤狱,系误,见【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正月戊申考证。周三畏因附会冤狱,而升迁刑部侍郎,故【金佗稡编】卷20【吁天辨诬通叙】表彰何铸、薛仁辅,李若樸与何彦猷,惟独不及周三畏。

【2】【金佗稡编】卷22【淮西辨】,卷24【张宪辨】,【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挥麈录余话】卷2。

【3】【金佗续编】卷2l【鄂王传】。

【4】【宋史】卷380【何铸传】。

【5】【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按【金佗稡编】卷24【张宪辨】,卷24【张宪辨】引【野史】,还有晚出的【朝野遗记】,说秦桧以『片纸入狱』,杀害岳飞,都属荒诞不经,应以岳飞刑案原件为准。岳珂于【金佗稡编】单取【野史】之说,是为强调『初未有旨也』,他必须讳避宋高宗杀害祖父之罪责。

【6】【宋史】卷163【职官志】,【宋会要】仪制10之28—29。

【7】【朝野遗记】,罗濬【宝庆四明志】卷9【史浩传】,【周益国文忠公集·杂著述】卷2【龙飞录】。关于岳飞之死与葬,其说各异,如【会编】卷207,【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注引【中兴遗史】,称岳飞『死于狱中,枭其首』,按岳飞既为『赐死』,应是全尸,此说系误。又【会编】卷207【岳侯传】说,当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侯中毒而死,葬于临安菜园内』,其日期与葬地系误。后世传说岳飞死于风波亭,宋代无此记载,故并不可信。

【8】【金佗续编】卷21【鄂王传】,【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巳,卷147绍兴十二年十月壬戌,【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夷坚丙志】卷15【岳侍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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