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622|回復: 5

[社会科学] 广州城管遭砍民众欢呼 执政是社会道动过程 民生是原则

[複製鏈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延章 發表於 2013-3-20 03: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这是两千年前的华夏圣贤关于执政的最简洁却最高度的描述。行政,不是一个主仆互动的过程,亦不是一个公民契约的过程,而是社会道动的过程:公民可(自行、自决、自断等),则令其自由(让公民该如何就如何,政府不干涉);公民不可(一、公民个人不能自行、自决、自断等;二、公民之间自行、自决、自断等),则令其有所长智(使其知法知礼,或使其聪慧,以可自行自决自断等,同时政府主持公道——则执政)。


何谓社会道动?社会,用现代汉语来解释,是指某范围内(或地域,或种族等)的人类群体及其共同活动。道动,在此是指人道的运行。合起来就是说,某范围内人类群体的有秩活动。这里的人道,用现代汉语解释是人类活动的秩序,用传统说法,是依天道而生化的社会道理。因此,人道并不是固定的,其以时代而变化。


执政是社会道动过程,就是说政府执政,是依据“人道”设立并完善法制,再依据法制导引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的过程,这样则可保证社会活动的秩序化(符乎人道)。任何政府执政行为及政策制定,都局限于“不可,使知之”的范围。


为何说行政不是一个主仆互动的过程?其实行政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活动,是道动之一象。再者,社会是一个群体系统,执政者本身就是公民之一,亦是法律道德约束的对象,无法与其他公民区别开来。人为的划分社会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两大群体,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其直接导致管理者脱离于法律道德之外而不受约束,亦则人道(社会秩序)之外。这种划分是人治的基础,其使得管理者立于社会之外,并居高凌驾整个社会,自诩天子而妄立法制妄捏道统。也导致了国家制度、政府政权遭受普遍的“民怨”,并被起义民众推翻——管理者妄立之法制及妄捏之道统,并非依天道生化的人道,而仅仅是臆断设立规章,自然遭到被管理者的反对。


西方近代兴起的契约论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主仆论的“立法”弊端,使得法制的确立获得更多公民的认同,但并未做到“依天道生化”,致使西方国家民众居然有时得出“合法则可,不必合理”的枉论,异化了人道的本质(人道是社会“道理”——具客观性,而非群体契约——具主观性)。契约论的另一优点是弱化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界限,但却导致了行政效率的低下——大多数人共同决定某些政策或行政行为,这是政府的无限扩大化。


其实行政(则社会管理),作为社会道动之一象,是社会群体活动依据“秩序”(则人道)进行的过程,并不必要政府公务员处处关注社会的动向变化——公民在社会秩序的指引下,是有“智慧及能力”自行活动的。政府需要做的就是:“民不可,使知之”,而其他一些依法制定的政策,并不需要大部分公民参与——如若政策的制定非法,或不合理(不合乎人道),公民完全可以推翻(公民推翻政策本身也是一种行政,因此行政并不一定就是政府公务员对公民做出管理,也可以是公民对公务员做出管理),因此政府可以很小的,而其行政效率也可以很高的。


也就是说,行政的原则是民生——则民本,以民为本。这里的“民”就是“公民”,任何行政行为或政策,都必须以公民权益为本。


昨日,听闻广州有城管被小贩砍伤的报道,城管被砍并非大事,令人忧心的是,围观的民众,居然集体冷漠,而在该报道的评论中,居然大多数人持认可的态度,而忽视了“砍伤人”背後的“无人性”。很显然,设立“城管”部门,及城管执法行为本身,已经将社会划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两大派,并且加剧了二者的敌对情势;另外,设立城管部门的初衷,并非民生,而是政府出于主观“美化城市”的臆断进行设立的,意图以暴力强制执法方式达到目的。


要解决这种社会现象,及执政危机,必须重新确立民生的原则,以解决小贩营生方式(如设立免费市集区)为根本目的,制定法律法规,重新确定城管部门职能及执法行为方可。


营生,是公民的基本民权,也是公民普遍的基本的社会活动。政府无权阻止公民营生活动,但可以引导,并为之提供服务。


而小贩的营生活动,不得同时损害其他公民权益,如占道,扰乱社会秩序等。


因此,政府的执政行为就应该是,引导小贩营生的社会活动,以保证其不会损害其他公民权益。基于此,政府必须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小贩的营生活动,规定小贩营生活动损害其他公民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并被举报时的惩罚方式。然後可设立的城管部门的执政行为——引导小贩依法进行营生活动,并为其提供不会损害其他公民权益,或致其违法的活动场所。



该贴已经同步到 延章的微博
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3-3-21 00:29 | 顯示全部樓層
砍死了政府包埋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3-3-22 02:29 | 顯示全部樓層
湖北城管队长执法时被人用锄头砸后脑致死亡

3月16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局城东执法大队队长段金寅带领执法队员在制止一起被定性为违法的建筑施工时,遭执法对象熊某某反击到要死。20日上午11点左右,段金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归西。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3-3-22 02:38 | 顯示全部樓層
广州小贩砍伤城管续:双方互有口角并动手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怿韬报道:今天上午10时,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召开媒体和城管监督员座谈会。在会上,城管公布了3月6日客村牌坊执法视频。

视频显示,城管执法队员先是到场对女小贩进行劝导执法。在劝导期间,一位执法队员抢了(未经小贩同意占据他人财物应定性为抢)女小贩摊前的水果刀。按照视频播放现场城管领导解释,此举为暂扣其刀。女小贩要求执法队员还刀,执法队员把刀还了后,女小贩仍不愿离开。双方为此争吵。当双方争吵到最激烈时,女小贩用手指着后被停职的执法队员;该执法队员还手;女小贩再还手,拿起摊前番石榴朝执法队员砸,虽然没砸中被停职执法队员,但视频显示番石榴砸到其他执法队员。被停职协管随后扑到女小贩面前,双方拉扯。在此期间,多位执法队员上前欲把两人分开。
【评:这是执法吗?居然与执法对象打起架来,还不可开交】
顺天道化 發表於 2013-3-22 02:45 | 顯示全部樓層
关于契约论的论述非常精彩,很受启发
顺天道化 發表於 2013-3-22 02:50 | 顯示全部樓層
依楼主表述,传统的理想政治应该是什么样的?看上去很像学校——公民知书达礼识法就由得其自学,不懂的就教?

但是实际中许多行政行为并不止于此吖,比如那些税收、社保之类的。不知道孔夫子怎么解释他那句话的。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