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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解老读《老子》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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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8 01: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第二章
【原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解读〗
   《老子》反对有为,主张无为,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为”呢?
    第一点就是人存在主观的偏好。这种偏好往往是人自身的审美意识和观念形成的,本身并不存在任何道德因素,比方说美玉、音乐、颜色等等。又如孔子说的“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恶紫之夺朱。”严格来说乐山、乐水;喜紫、喜朱如果没有人自身体验和情感的投入,应该是并无好坏之说。
   所以 老子首先说:“天下人都知道美和善,恰恰是因为其对立面的存在,也就是恶与不善的存在。从这里老子进一步指出有和无、长和短、高和下、音和声、前和后的对立统一关系,并认为这种事物相对性的相辅相成是永恒的存在。”我们知道古人重视礼仪,对于生活中很细节是十分讲究的,对于音乐、颜色、祭祀用品、服装等等是十分讲究的,而且每一朝代往往有不同的喜好。但是这种泛道德化的倾向,在老子看来是没有必要的。在老子看来,在礼仪中搞“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之类繁琐的礼仪是没有必要的。老子认为道把天地万物创生出来的时候,却没有主观的偏好,美的、恶的,善的、不善的均是一视同仁,而作出美丑善恶判断的是人本身,而并非道。如果道有善恶美丑之分,恶的,丑的就不会出现在世界上。从这种永恒的事实出发,老子主张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要搞一些空洞无物的仪式和劳民伤财的事情而毫无意义的事情,不要指望也没有必要对老百姓的教化能做到“五个手指头”一样长。
   第二点就是人存在欲望,人的欲望也有很多种,有占有欲,支配欲等等。老子继而指出“道”让万物自发的兴起,而不要提倡;生养万物但是据为已有,有所作为但是并不把把持,功成却不引以为自身的功劳。正是因为不引以为自身的功劳,反而这份功劳不会失去。
    在第三十四章,《老子》云:
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弗辞;成功遂事而弗名有。衣被万物,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弗知主;则恒无名也,可名为大。是以圣人之能成大也,以其不为大也,故能成其大。
   按照第三十四章所讲的内容,实际上所谓“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归结一点就是“恒无欲”。同时这一章也解释了,圣人何以要“功成不居”,圣人何以能“是以不去”,实际上正是因为道亦如此,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所以圣人亦应该如此。
   在这一章,很明显老子说的“无为”就是无外乎两点,不要存在主观的偏好,不要存在人为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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