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9746|回復: 7

以老解老读《老子》第一章

  [複製鏈接]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4 02: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帅佛道法 於 2011-1-4 03:00 編輯 * t1 v. j1 y' Q  e! `' Y* ?% B
, o6 D4 l& P2 a

1.第一章

【原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恒无欲,以观其妙;恒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解读〗

1.1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解读《老子》,首先说必须对老子所说的“道”有一个大致的纵览,按照以“老”解“老”的思路,可以首先从《老子》全文里找出“道”的一些基本特征。在掌握了这些基本特征之后,对于“道可道,非常道。”的真实含义,才能有所把握,不至于有根本的偏离。

第一个问题:在这里“道”是指规律,还是指物质?这个问题可以从第二十五章的文字来解读: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从这一章可知,老子所说的“道”并不是指规律,而且指天地万物的起源。首先老子认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进而认为其“可以为天地母”。“有物混成”很明显,老子并不认为“道”是规律,而是一种作为世界起源的神秘物质。

但“道”作为这样的一种神秘的物质,它也要服从一个规律。按老子的观点,即“道法自然。”可知,老子在这里所说的“道”实质上是指服从“自然”这一规律,作为天地万物之源的物质。

第二个问题:“道”作为天地万物的起源,是老子对世界的终极认识吗?也就是道是世界的本源吗?这一点,可以通过第四章来加以解读。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也。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

老子固然承认“道”是“万物之宗”,但是他仍然坦言“吾不知其谁之子”。也就是“道”作为这个世界的前身,是什么创生了“道”,使之“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并“为天地母。”,他也无从了解。所以,存而不论,只是指出“象帝之先”。也就是说,老子承认他不能断定“道”为谁所生,但是他可以肯定,“道”应该是先天帝而生的。对于道是天地万物的起源。所以老子并没有把“世界”局限于人们所已经认识的天地万物。

所以,老子只是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起源,但是并非世界的本源,“道”并不是老子对世界的终极认识。

第三个问题:老子为何认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前面引的第二十五章云:“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承认对于天地万物之宗,他也不知道其具体为何物,只能肯定它的存在,所以很勉强地给之取了字为“道”,取了为名为“大”。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在老子看来,“道”只能让你感受它的存在,甚至可以认识它的规律,但是完全掌握和了解它是不可能的。所以第十四章云: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也正是因为“道”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不可致诘,混而为一。所以老子认为表现为“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道”,人们无法直观地认识其本质。然而,老子能够指出“道不可道,名不可名”的规律,恰恰又是因为老子对于“道”,有了异于常人的深刻认识。老子对于道的认识,来自于对于天地万物的认识之上的推理和直觉,所以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

接下来老子虽然给“道”取名为“大”,但是又云“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也就是说“道”也可以名之为“逝”、“远”、“返”,所以,道是没有恒定的名称。故而“名可名,非常名”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4 03:0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帅佛道法 於 2011-1-4 03:03 編輯
' P' {, l" d. h6 _- {, W* T, G6 O/ i; `6 J& M5 E) h
    1.2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 `1 N' s# I. q- x3 u" H    所以,老子接下来自己开始下定义:“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古文中“始”和“胎”通用。所以“天地之始”即“天地之胎”。老子把天地的胚胎之时称之为无。之所以称之为“无”,无非是老子认为“胚胎”有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而且处于混沌原始的状态,此时天地未分,万物未作。老子把这个状态称之为“无”。所以老子说的“无”并不是没有,而是指一种“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惚恍”状态。所谓“有名万物之母”,则指天地已经基本形成,而且万物开始毓育。老子定义其为有。原来那个作为天地本源的“道”,经历了作为天地之始的“无”之后,呈现为“万物之母”的“有”。就如同一个受精卵,首先发展为胚胎之形,继而初具人形,五官、四肢的轮廓开始分明。
7 Z$ e! |7 J! b9 p0 y' ~

不管是“道”,还是“无”,还有“有”,均是“道”的不同阶段,一颗种子从生根发芽,均是这粒种子自身在变化。当其长成一颗幼苗,则其作为种子的形态不存在了,当其长成一棵大树,则其作为幼苗的形态不存在了。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理解老子为何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但是其作为种子之时,就决定其能够成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物质则一直是存在并发挥着作用的。

延章 發表於 2017-11-9 08:07 | 顯示全部樓層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4 03:02. W$ J0 R' h+ n# ?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帅佛道法 於 2011-1-4 03:03 編輯 ) {  v8 N! E: }% u
7 Y3 `9 g8 L7 I3 w
    1.2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 Z0 w( W/ Y3 `希望兄台能结合帛书,楚简,相互对照,能给自己的解读一个更完美的自圆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4 22:1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帅佛道法 於 2011-1-4 22:15 編輯
- t, b) X7 }: R4 F9 k$ I
. f' k6 Q6 \( K& A
1.3 恒无欲,以观其妙; 恒有欲,以观其徼。
     有一些版本作“恒无,欲以观其妙,恒有,欲观其徼。”或作“恒无以观妙,恒有以观其徼。”主要是老子本身有一定的“灭欲”思想,但是也只是提倡少私寡欲。但是由于后来强烈的“去欲”意识渗入到《老子》之中,突出“禁欲”的思想,出现了文字的流变。而这种文字的流变实际上也是老子思想在流变的结果。
    老子强调“恒无,欲以观其妙”。所谓“恒无”,老子认为“道”是成始成终,无所不在。“天地之始”这个演变阶段的结束,并不意味着“道”就是失去其本质性和决定性的作用。要掌握天地万物演变的微妙之处,就应该保持这种“恒无”的视角,透过天地万物的万态分呈的表象,去认识其本质,而不被其迷惑和局限。
    当然,老子同样也强调“恒有,欲以观其徼。”所谓“恒有”同样也是“道”之微妙的体现。在事物的不同阶段,这种微妙如期形成事物表面的显著变化。比方说,在老子看来,胚胎是发育成为男孩,还是女孩是“道”决定的。男孩成长为成熟的男子,也是“道”决定的。继而经过中年、老年,最后死亡,也就是“道”决定的。正是“道”这种冥冥之中决定而又作用显著的特征,使得老子也强调“恒有,欲以观其徼。”

  a& W2 z6 q: T1 k
延章 發表於 2011-1-4 11:51 | 顯示全部樓層
呵呵,有嚼味,对道的解读,可以进行更多的探讨
 樓主|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6 19:41 | 顯示全部樓層
1.4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接下来,老子强调此二者,“同出而异名”。所谓同出,不管是作为“天地之始”的“无”和“万物之母”的“有”均是同一事物的不同阶段而已,并非是两种不同的事物。但是老子为说“同谓之玄”呢?其实很简单,因为“玄”的本义就是生育和繁殖。在这里实质就是从“天地之胎”,到“万物之母”的孕育过程。正是有这样一个过程,决定了天地万物是我们看到的样子,决定了我们自身的样子,决定了我们能够看到这个世界。
1.5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玄之又玄”也就是生生不息,“众妙之门”也就是指出这就是道的微妙所在。正因如此,道生一,一既而生二,二既而生三,三既而生万物。老子说“道法自然。”其中应有之意就是“道法生”。道生一则道居于一中,正因为如此,一则生二。一分为二,一则不再,道居于二中,正唯如此,二则生三,继而三生万物。万物也同样如此生生不息,这就是微妙所在。
在汉字中与带“玄”或许近似结构的有“兹、孳、慈、畜、育、幺 ”等极其之多,除了极个别例外,其他均有生育、繁殖有关。而作为个例的“弦”字,其小篆字体就已证明,虽然其中也包括“玄”字这样的结构,但实质不然,而另有其形。
001.jpg
002.jpg

1 Z$ r, V+ X8 C3 e+ l7 O7 S0 @
003.jpg
接下来看一下,另一个带“玄”字结构的“弦”字的字形演变。如下图:
004.jpg

: J) I5 u  I. _
“丝弦”一词说明,这个另有其义的“玄”是从“丝”演变而来。古文“丝”的写法如下图:
005.jpg
同样从其字形演变的历史,一眼便知,这个“同谓之玄”正是小篆中的“ ”而决非所谓“弦”字之意的“ ”。但是在金文中两个字的字形却有相同的写法,均作“8”。这就是两者混淆的原因之一。如下图,《六书通》就把 “ ”作为“玄”字一种写法,很可能就是以讹传讹,也就是“幺”和“纟”的混淆所造成的。
006.jpg
所以《说文》中“黑而有赤色者为玄”的说法,《释言》的“玄,天也。”均是错误的。后人把“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理解为形容道的玄虚奥妙,强调其非常玄妙,不易理解,从使老子的本来极其质朴的观点,人为蒙上一层神秘主义色彩,是相当不可取的。这恰恰是没有正确理解老子“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这一句话主旨的结果。
延章 發表於 2017-11-8 23:13 | 顯示全部樓層
兄台这个解读的方法,能联系到后面的章节进行互解,这个方法很合理
延章 發表於 2017-11-9 08:02 | 顯示全部樓層
儒帅佛道法 發表於 2011-1-6 19:41/ o# S' P) Y7 K3 M
1.4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接下来,老子强调此二者,“同出而异名”。所谓同出,不管是作为“天地之始 ...

  J; Q2 a+ C9 T! R& i& E兄台能够从其他汉字关联,广引需要阐释的汉字的字义,这种严谨的态度,即使是高校教授,也无人能及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