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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资讯] 南都社論:剷除“截訪”土壤重在就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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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功 發表於 2011-12-14 13: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上訪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甚至不啻“泄壓口”官員。即使不能設身處地,起碼也要斟酌權力與權利的平衡。不能基於圖清淨和保烏紗而置國家的長治久安於不顧。任何一名有良知的官員都該知道,上訪有著巨大的綜合成本,既有時間、工薪和錢財等顯性損失,也有親情斷裂和苦求久等的隱性煎熬。被慢待乃至被呵斥,也是尊嚴的喪失。而“截訪”更危及身體的自由權和健康權。

  承受著這一切試問所為何來?地方政府熱衷於截訪,甚至不惜花錢雇保安公司。歸根結底還是官員考核機制起了作用,也是對上不對下負責的體制使然。如今北京警方較大力度地動起來了,卻未聞相關地方官員被動一根毫毛。這就進一步加劇了對截訪反彈的憂慮。

  截訪產業化是荒誕和血淚交加的。而階段性“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則如社論所言,只會淪為截訪市場份額的再分配。“打掃乾淨桌子重上菜”那就依舊是舉世無雙的權利悲劇。牟利動機是恒常存在的,打擊過後還會潛伏。須徹底打消社論所稱“截訪業務委託人”的念頭,對此自律無望而唯有他律。

  “他律”可以有兩種途徑,一是高層領導基於民權考量對截訪而非上訪採取零忍耐。這或許需要一個過程,但是無論管與不管,截訪作為對底限權利的侵犯都擺在那裡。二是政績考核“當地化”,增大地方權力機關對官員的考評力和彈劾力。為此需要相應夯實公眾選擇代表者的制度基礎。

  總之地方矛盾讓中央機關化解不符合職權劃分原則,理應變“哪裡的人哪裡領回去”為“哪裡的問題哪裡解決”。問題並非不可解決,合理對待民眾訴求,那麼誰還有閒工夫遭大罪去折騰上訪呢 □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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